合同编号:11N40570097x20223605)
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N40570097x20223605)
项目名称: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2022 年新增仪器设备”购 置项目第五包 采购单位: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供货单位:太原市浩兴科贸有限公司
2022 年 09 月
设备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供应商(乙方):太原市浩兴科贸有限公司
乙方在甲方 2022 年 08 月 29 日山西辉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1499002022AGK01709 的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 “2022 年新增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五包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专用设备货物。(具体品牌、数量,配件、技术参数等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 品牌 | 产地 | 生产厂家 | 数量/台 (套)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Elementar | 稳压电源(3000VA) 1 台工作站:1 套 (厂家配置相应品牌定制 Dell 台式 机, I5-10505 16G 1T+256 2G 显卡 DVDRW WIN10 正版专 业版操作系统 23.8 寸显示器 带专用串口)打印机 (HP108a)1 台 | ||||||||
高温燃烧 | vario | ||||||||
1 | 法元素分 | MACR | ELEMENT AR | 德国 | Analysensy steme | 1 | 69900 0 | 69900 0 | |
析仪 | O cube | ||||||||
GmbH | |||||||||
2 | 智能煤岩分析仪 | MY900 0 | 普瑞赛司 | 北京 | 北京普瑞赛司仪器有限公司 | 1 | 66500 0 | 66500 0 | 拋光液 2 桶 浸油 518N 2 瓶 工作站:1 套(厂家配置相应品牌定制电脑 Dell/I5/1T/16G/DV D 刻录/WIN10 专业版操作系统:23 寸显示器)打印机 (HP108a)1 台 |
3 | 环保试验焦炉 | JL-40-2 | 中唯 | 辽宁 | 中唯炼焦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1 | 47800 0 | 47800 0 | 铁箱 10 个 |
4 | 快速测氢仪 | BYTQY -80 | 宏大博宇 | 北京 | 北京宏大博宇科技有限公司 | 1 | 39000 | 39000 | 工作站:1 套 (联想扬天 M590) |
5 | 气相色谱 | TRACE 1610 | ThermoFi sher | 意大利 |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Inc | 1 | 43000 0 | 43000 0 | 工作站:1 套 (厂家配置相应品牌定制电脑 Dell/I5/8G/1T /DVD/21.5 液晶)打印机(HP108a)1 台 |
6 | 气相色谱 | TRACE 1610 | ThermoFi sher | 意大利 |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Inc | 1 | 44600 0 | 44600 0 | 工作站:1 套 (厂家配置相应品牌定制电脑 Dell/I5/8G/1T /DVD/21.5 液晶)打印机(HP108a)1 台 |
合计 | 大写:贰佰柒拾伍万柒仟元整 小写:¥2757000.00 元 |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伍万柒仟元整
(小写):¥2757000.00 元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合同执行价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总体费用。
三、合同款支付
1、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 5%的银行保函(137850.00 元,大写:壹拾叁万柒仟捌佰伍拾元整),保函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
2、收到银行保函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60%(1654200.00 元,大写:壹佰陆拾伍万肆仟贰佰元整)的预付款。
3、货物合同设备到达安装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全部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 20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剩余 40%。
4、合同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起满 1 年时,无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在 15 日内向乙方退还 5%的银行保函。
5、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果验收不合格或与中标结果、合同不一致,甲方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乙方向甲方承诺:
1、承诺所供货物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一年,如短于制造商产品质保期限的需按产品实际质保期执行;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包括各种部件及配件的更换;质保期满 1 年后 3 年内设备维修只收取配件费用,不收取人工上门费用,硬件条件满足情况下软件免费更新;质保期过后,能够提供终身服务;免费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并注明维护范围和间隔时长。
2、承诺售后维修服务响应及时间:当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在 30分钟内做出反应,需现场解决的 42 小时内到达现场,12 小时内解决问题;每隔 2-3 个月时间乙方进行一次电话回访,一年内不少于 5
次电话回访,如发现常现象,及时排除,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联系人:xx,电话:00000000000。
3、承诺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产品技术升级,会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对甲方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4、承诺为甲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对操作人员免费培训:其中第五项第六项产品气相色谱在国内设有分析仪器教育培训中心和应用实验室,仪器安装后一年内提供 2 名免费培训名额,在乙方厂商提供的技术中心进行培训并能使其达到熟练操作和仪器基础维护水平。
5、其它售后服务及承诺详见投标文件。
五、交货
1、交货日期:国产设备为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进口设备为签
订合同后 90 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完整无损地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七、运输条件
1、乙方应负责安排或预订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输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
2、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或少于合同规定交纳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过或少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八、交验
1、货物包装如有破损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换。
2、甲方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供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乙方应及时解决。
3、甲方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乙方应及时解决。
4、甲方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
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如有不符,乙方应及时解决。
5、货物安装后,乙方检查货物物理连接是否正确,并进行调试和运行,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项目验收。
九、甲方责任
1、负责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2、组织验收,并及时为乙方办理付款手续。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十、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进行培训等服务。
3、保证货物的包装、数量、供货时间符合要求,将货物卸至甲方指定地点。
4、严格执行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及承诺。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 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2%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2%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如不能提供相应保函,则每逾 1 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3‰的滞纳金。未提交保函,逾期交货超过 30 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甲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十二、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
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5 份。甲方持 4 份,乙方持 1 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4、中标通知书
甲方(章):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 106 号电 话:0351-752572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长治路支行银行账号:0502212009100090081
日 期:2022 年 9 月 28 日
乙方(章):太原市浩兴科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 址:xxxxxxxxxx 0 xxxxxxx X x 00 x X x
x x:0351-5228501
开户银行:晋商银行太原府西街支行银行账号:264011024105017
日 期: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