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24 年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适用于自愿与定向单位签约的考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有关文件精神,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甲方)与考生单位 (乙方)、考生
(丙方),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总则
1.甲方从参加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中录取
(身份证号码: )为 专业(专业代码: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丙方于 2024 年 9 月入学。
二.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与定向培养研究生制定培养方案和学习计划,按国家有关要求,组织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
2.甲方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对定向培养研究生业务学习、政治思想教育和学籍管理等工作。
3.定向培养研究生按计划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审的,由甲方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凡因故未修完课程或课程考试不合格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4.研究生学习结束,甲方负责将其在研究生阶段的档案等有关材料转回乙方,由乙方负责将相关材料归入丙方个人档案。
三.乙方职责
乙方负责协助丙方搞好业务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在可能情况下协助提供实习场所、资料、研究课题以及有利于完成学业的有关条件。
四.丙方职责
丙方毕业后,回到定向培养单位就业。违约者按照国家、自治区、学校及定向培养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五.丙方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经甲方批准,可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相关手续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有关规定办理。
六.丙方在学期间的奖助金按甲方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在修业期间,如发生协议以外的问题,三方可协商解决。八.本协议自 2024 年 9 月起生效,有效期至丙方毕业时止。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一份由定向培养单位留存,一份由定向考生留存,其余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相关部门留存。
甲方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公章 丙方(定向考生)签名(手印):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详细通信地址及邮编: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