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在登记机关注册登记 ,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718600590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