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 LANDING.AI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8-036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与 XXXXXXX.XX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的生效条件: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 协议的履行期限:协议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5年。
⚫ 协议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是向公司提供人工智能技术支持的合作协议,合作目标是将公司子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展为一家人工智能农机公司。由于人工智能的应用对制造型企业而言属于全新的技术领域,因此本协议项下具体产品的落地和AI技术应用的深度、广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的约定,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或“公司”)及其子公司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机”)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与 XXXXXXX.XX(以下简称“XXXXXXX.XX”)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Collabo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此次合作各方主要着眼于人工智能技术在农业机械方向的场景应用,合作目标是将中联重科子公司中联重机发展为一家人工智能农机公司。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XX Xxx 000, Xxxxxx Xxxxx, Xxxxx Xxxxxx, XX0-0000
主要业务:XXXXXXX.XX 是一家全球前沿的人工智能技术公司,致力于提供 AI 解决方案和服务,帮助传统企业转型为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企业。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 XXXXXXX.XX 不存在关联关系。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公司未与其发生过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
XXXXXXX.XX 作为全球前沿的人工智能技术公司,其创始人xxx教授及其团队在人工智能开发及应用领域具有领先的研发技术及丰富的项目经验,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2. 主要服务内容:XXXXXXX.XX 为中联重机开发农业的人工智能策略,交付人工智能产品,提供人工智能和相关领域的培训,并为公司建立一支人工智能团队。
5. 合作的排他性:在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任何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协议项下所规定的各方在农机技术方面的合作在中国境内应为独家合作。
6. 其他:协议条款中已对合作协议各方的其他权利义务、知识产权约定、信息要求和保密要求、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的约定,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 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协议履行期限较长,该协议协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农机业务未来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 本协议主要着眼于人工智能技术在农业机械方向的场景应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协议而形成依赖。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次合作为日常经营性的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