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111年5月26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校外實習委員會議通過
學年度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僱傭關係版本)
立合約書人: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 (以下簡稱甲方)
實習機構全銜: (以下簡稱乙方)
實習生學號及姓名:學號: 姓名: (以下簡稱丙方)
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及「勞動基準法」等相關勞動法令規定,採工作型校外實習,由乙方聘任甲方學生(丙方)為正式員工(具僱傭關係),經三方協議訂定條款如下:
一、實習合作職掌:
(一)甲方:
1.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第6條成立各級校外實習委員會,並負責校外實習機制相關任務事項。
2.依系科發展及專業核心能力妥善規劃校外實習課程,並於實習前為學生訂定「學生個別實習計畫」。
3.甲方負責進行乙方實習機構場所環境安全性及實習權益之評估。
4.甲方應指派實習輔導老師,定期赴乙方進行實地訪視及輔導,瞭解學生學習適應狀況及乙方依實習合約執行之情形,並與乙方共同輔導學生。
(二)乙方:
1.參與校外實習課程規劃,並依學生個別實習計畫提供學生相關實務訓練,安排實習單位分配、實習時段以進行各種實務技能訓練培育人才。
2.負責學生實習前之安全講習、實習場所安全防護設備之配置及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措施之規劃。
3.接受甲方定期實地訪視,並與甲方指派之專責輔導教師共同負責輔導學生,及參與實習成績考核。
(三)丙方:修習校外實習課程期間,應遵守甲、乙方之規定,並接受相關指導與訓練。
二、實習類型與相關內容:
(一)乙方與丙方為僱傭關係,除從事學習訓練外,並有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工作型之實習生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請假等規定比照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乙方非經甲方及丙方同意不得任意延長實習時間或於休息日、休假日工作。若甲方及丙方均同意延長實習時間之情形,延長工作時間之工時上限、工資等規定依照勞動基準法辦理。
(三)實習時間(即合約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丙方就讀甲方日間部四年制○○○○○○系。
(五)本次實習課程名稱為○○○○○(□暑期□學期□學年,共計○學分)。
三、實習地點:
(一)丙方實際實習地址:○○縣(市)○○區○○路(街)○○號○○樓。
(二)乙方如需調動實習地點,應事先告知,並經甲方、丙方同意始得為之。
四、實習報到:
(一)甲方應於約定日前將實習學生名單及報到資料寄達乙方。
(二)乙方應於實習前1週通知丙方報到日期與注意事項。
五、實習薪資及相關福利事項(由乙方填寫,且應依下列約定事項辦理):
乙方應依法支付丙方薪資,其有關薪資計算基準及其他相關福利項目如下:
(一)薪資:□月薪給付新臺幣____________元;□時薪給付新臺幣____________元,不得低於當年度基本工資規定。乙方提供之工資應全額予丙方,並以金融機構轉存方式直接匯入丙方帳戶為原則。乙方不得預扣丙方薪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二)福利:
1.宿舍:□無;□免費提供;□付費提供,每月____________元。
2.伙食:□無;□免費提供;□付費提供,每餐____________元。
3.交通車/交通津貼:□無;□免費提供;□付費提供,每月____________元;
□交通津貼,每月____________元。
4. 其他公司福利:____________
六、保險(實習期間):
(一)甲方應為學生投保校外實習團體意外險,並支付保險費。
(二)乙方應依相關法規為丙方辦理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並依規定支付保險費。
七、實習學生輔導:
(一)乙方實習單位應安排專業實務工作,由三方共同訂定「校外實習計畫表」,並指派專人指導,嚴格要求敬業精神與培訓專業實務技能,並適時灌輸「專業實務知識」。
(二)實習期間丙方均由甲方輔導老師及乙方實習機構主管共同擔任指導老師,督導實務實習工作內容及進行技能指導工作。
(三)實習期間甲方定期安排輔導老師赴乙方訪視丙方,負責校外實習輔導、溝通、聯繫工作。若甲方輔導老師未定期訪視,請乙方實習機構主管協助告知甲方。
(一)實習期間由乙方實習機構主管及甲方輔導老師共同評核實習成績,完成報告經評核成績合格者授予相關實習學分。
(二)實習期間丙方之出缺勤依乙方規定考核。
(三)實習期間丙方應完成甲方規定之相關實習資料,並繳交甲方輔導老師評核。
(四)甲、乙及丙方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實習合作更臻完善。
九、實習爭議處理:
(一)實習期間,丙方若有發生不適應情事時,經乙方知會甲方共同輔導處理,視情況決定是否終止實習或轉介其他實習機構。
(二)實習期間,若有發生實習爭議之情事時,甲方得提請校外實習委員會召開會議仲裁,並請乙方推派代表參與會議;若由乙方進行處理時,亦須邀請甲方代表共同參與,必要時得邀集勞動相關法律專家學者與會。
十、實習合約書尚未期滿,欲提前終止合約時,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一)乙方開立離職證明書或離職同意書給予丙方,丙方須將離職證明書或離職同意書交予甲方,視同合約終止日。
(二)甲xxx乙方後得終止實習關係。
十一、實習安全與環境:
(一)乙方應提供安全衛生之實習內容及場所,並於丙方報到時,應立即給予職前安全衛生訓練,並派專人指導。
(二)工作項目安排以不影響學生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為原則,乙方所安排之工作不得要求學生協助從事違法行為。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得逕行終止本合約,丙方與乙方實習合約關係亦告終止。
(三)乙方應依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對丙方具有保護義務,確保實習環境之安全。丙方於實習期間遭受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爰向乙方申訴時,乙方應依法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四)丙方於實習期間遭受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使甲方得依校安維護通報系統向主管機關通報。
(五)實習期間,如有發生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之情事時,經審查後,甲方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提請調查時,應請乙方推派代表參與調查會議;若由乙方依性別工作平等法提請調查時,亦須邀請甲方代表共同參與調查。
十二、附則:
(一)本合約所有相關附件均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具合約條款完全相同之效力,其他有關實習合作未盡事宜,甲、乙及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二)本合約未盡事宜,依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就業保險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等相關法令等相關規定辦理。
(三)因本合約內容涉訟時,甲、乙及丙方合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三、本合約書一式三份,甲、乙及丙方三方各執乙份存照,以茲信守。
立合約書人
甲 方: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 (學校校印)
代表人:xxx (校長用印)
職 稱:校長
地 址:412406xxxxxxxxx00x
xxxx:00000000
系主任/電話:
乙 方: (公司用印)
代表人: (負責人用印)
職 稱:負責人
公司地址:
統一編號:
連絡人/電話:
丙 方: (簽名及xx)
學 號:
身份證字號:
電 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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