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6301000076050701001004
2023 年海东市互助县现代设施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2023 年海东市互助县现代设施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标段四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编号:E6301000076050701001004
招 标 人:互助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招标人自行招标时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青海乾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电
子章)
2024 年 05 月 13 日
目 录
目录
(一)其他企业信誉情况表(年份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49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2023 年海东市互助县现代设施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23 年海东市互助县现代设施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 年海东市互助县现代设施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已由互助土族自治县财政局以互财函(2024)50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互助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互助县威远、台子、塘川、南门峡、五峰、丹麻、五十、东和、红崖子沟、哈拉直沟、东沟、xx。
(2)招标内容:根据互助全县蔬菜产业发展需求,新建占地 2 亩的大中
型拱棚 25 栋,完成建设面积 50 亩;新建占地 2 亩的育苗拱棚 10 栋,完成
建设面积 20 亩;改造温棚 14 栋,完成改造面积 14 亩;新建 500 吨蔬菜保
鲜库 3 座,200 吨制冰间 1 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5301000075050701001004
标段名称:2023 年海东市互助县现代设施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标段
四
发包内容:建设保鲜库 3 座,每座仓储能力 500 吨。计划工期:50 天
合同估算价:420.24 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 5 ( 具体标段) 个标段, 标段编号为: E5301000075050701001001 至 E5301000075050701001005。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 5(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本资格预审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4 年 05 月 14 日 00:00时至 2024 年 05 月 18 日 24:00 时止,潜在申请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申请”自行免费下载。
5.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5.4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 3)(地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申请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到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解密等事项。投标申请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7 、发布公告地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互助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接收异议联系人:兰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8327155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互助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乾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810000
邮 编: 邮 编:810000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0972-8327155 电 话:0971-8802250
传 真: 传 真:
2024 年 05 月 13 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同资格预审公告,下同地 址:xxxxxxxx 00 x联 系 人:兰老师 电 话:0972-8327156 电子邮件:/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 地 址: | 同资格预审公告,下同 | |
xxxxxxxxxxxxxxx | 00 x | |||
联 系 人:谢女士 | ||||
电 话: | 0971-8802260 | |||
1.1.4 | 项目名称 | 2023 年海东市互助县现代设施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
互助县五峰镇、丹麻镇、五十镇。 | ||||
1.2.1 | 资金来源 | |||
中央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自筹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已落实 | |||
资金落实情况 | ||||
1.3.1 | 建设保鲜库 3 座,每座仓储能力 500 吨。 | |||
招标范围 | ||||
1.3.2 |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06-24计划竣工日期:2024-08-23 | |||
计划工期 |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 | ||
1.4.1 |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企业信誉度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59 号)规定的承揽范围。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二年(2021 年-2022 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审计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若因企业成立年限不足无法提供二年财 务审计报告的, 则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企业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2)经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官 方 网 址 (xxxx://xxx.xxxxx.xxx.xx/)“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xxxx://xxxxxx.xxxxx.xxx.xx/)栏目查询结果。
(2)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 D 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 C 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3)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 C 级、非 D 级。
4、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5、业绩要求:/
6、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
〔2017〕520 号)要求。 7、其它
/
☑不接受□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2.2.1 | 申请人要求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 申请人在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 2 日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网上提问菜 单提出,并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
2.2.2 | 招标人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提问回复菜单中作出答 复。 | ||
2.2.3 | 申请人确认收到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地时间 |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资格申请起至申请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 程和所有事宜。 | ||
2.3.1 | 招标人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 | 在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本资格预审文件,修 改的内容作为补充文件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答疑澄清文件菜单中发布,各投标申请人用 CA 锁进行下载。 | ||
2.3.2 | 申请人确认收到 资格预审文件修改地时间 |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资格申请起至申请截止时间前应随 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 | ||
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 | (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 | |||
更、答疑等内容 | 。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 | |||
程和所有事宜。 | ||||
3.1.1 | 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申请人 | ,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 | ||
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 况)。 | ||||
申请人需补充地其他材料 | ||||
3.2.4 | 近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 | 2 年,指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 ||
3.2.5 | 近年完成类似项目年份要求 | 3 年,指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05 月 20 日止。 | ||
3.2.7 | 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年 份要求 | 3 年,指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4 年 05 月 20 日止。 |
3.3 |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签章 | 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免费使用“省电子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有 QHTF 的加密文件,用于网上递交。具体方法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2、申请人在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各类资料应从“省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选择。 4、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申请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格式文件要求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
6、特别说明 | :各投标单位务必提前完善好数据库中投标信 | |||
息、 | 资质证书、人员、业绩等相关投标材料,投标时相关资料 | |||
应从数据库中获取电子资料。 | ||||
4.1 |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投标系统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 开标继续进行。 | |||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 | ||||
密、递交 | ||||
4.2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截止时间:2024-05-27 09:00 |
4.3 | 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时间、地点 | 解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解密地点:1、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公告第 6.1条规定的地点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评审。 2、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解密等事项。 3、投标申请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 |
5.1.2 | 审查委员会人数 | (1)资格审查委员会构成:依法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其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 | |
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2)资格审查专家确定方式:从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 | |||
机抽取。 | |||
5.2 | 资格审查方法 | 有限数量制 | |
6.1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4 年 05 月 28 日起。参加资格预审 | |
的申请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陆 “省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资审结果,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 |||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 | |||
9 | 需要补充地其他内容 | ||
补充 | 1、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7 | |
中其他补充以下内容:1)、提供资格预审申请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需提供岗位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1)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个人缴费明细记录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2)社保缴费时限:缴费年限从 2024 年 01 月至申请 截止时间前连续缴费 3 个月;2、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提供只承担本工程项目 的承诺函 (即无在建承诺) 。 (格式自拟)3、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申请人须知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 2013 年第 20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x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 预审。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在省平台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在“申请答疑”菜单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4.2.1 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不足 3 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4.2.1 项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不足 3 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申请截止时间。
2.3.2 详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近年财务状况表;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9)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 3.2.3 项至第 3.2.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
料。
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6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制作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标识和递交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4.1 项规定。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4.2 项规定。
4.3 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4.3 项规定。
5.1 审查委员会
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 资格审查
5.2.1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5.2.2 电子资格审查及应急措施:本项目采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的,审查时按照本章第 5.2.1 项的规定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电子评标系统上进行评审。如果电子评审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应当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重新组织评审。
5.2.3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被审查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6.1 通知
招标人完成资格审查报告后,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 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已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登陆平台查询自己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6.2 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申请解释与作出解释应通过“省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完成。
6.3 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书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陆“省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审查而未下载招标文件或不参加投标,因此造成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 3 个的,招标
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1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 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
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 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你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了仔细地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应在 年 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授权地招标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招标人单位章)
年 月 日
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通过资格预审地人数 | 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 地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
条款号 | 审查因素 | 编列内容 | |
2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2.1 | 初步审查标准 | 申请人名称 | 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申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找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申请文件格式 |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规定 | ||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2 | 详细审查标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1)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2)拟设入项目管理人员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2.3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财务状况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提供一项类似项目业 绩得 2 分,满分 2 分。(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若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则需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
类似项目业绩 | 申请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 每完成一个类似工程项目得 2 分,最高得 6 分。(业绩以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 ||
认证体系 | 申请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 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满分 3 分。 | ||
信誉 | |||
生产资源 | 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配置合理、中小型机械齐全,能完全满足工程需要得 10-8 分;基本能满足工程需要得 7.9-4 分,有较大缺失得 3.9-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项目管理班子构成 | 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依据《青海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齐全,得 10 分。本项目每缺少一人扣 2 分,扣完为止。 | ||
施工总体安排 | 对项目总体安排,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表述清晰、完整、科学合理,措施全面、具体、可行、优秀得 20-15 分,较好得 14.9-10 分,一般得 9.9-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技术保障措施 | 针对工程特点有切实可行的技术保障措施,先进合理,表述清晰、完整,符合规范要求,优秀得 15-10 分,较好得 9.9-5 分,一般得 4.9-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安全保障措施 | 针对工程特点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全面、具体、可 行、优秀得 12-9 分,较好得 8.9-5 分,一般得 4.9-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质量保障措施 | 针对工程特点有切实可行的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具体、可 行、优秀得 12-9 分,较好得 8.9-5 分,一般得 4.9-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 | 对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实施效果提出合理化建 议的,全面、具体、可行、优秀得 10-8 分,较好得 7.9-4 分, 一般得 3.9-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3 | 审查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 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1 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1 初步审查
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 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2.3 项至第 3.2.7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
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 2.1 款、第 2.2 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 评分
3.4.1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 3 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 1 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3.4.2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 1 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3 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4.1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 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 3 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附件 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本附件是本章“资格审查办法”地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 3 条所规定地审查程序地进一步细化,
审查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地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规
定地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资格审查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审查准备工作;
(2)初步审查; (3)详细审查;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正选)、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候补)及提交资格审查报告.
A2.1 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到
审查委员会成员到达资格审查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审查委员会签到表见省平台提供格式。
A2.2 审查委员会地分工
审查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审查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审查委员会主任.审查委员会主任负责评审活动地组织领导工作.
A2.3 熟悉文件资料
A2.3.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审查委员会提供资格审查所需地信息和数据,有关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人或审查委员会认为必要地其他信息和数据.
A2.3.2 审查委员会主任应组织审查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资格预审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
基本情况,掌握资格审查地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地资格审查表格地使用。未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地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审查地依据.
A2.4 对申请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
A2.4.1 在不改变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实质性内容地前提下,审查委员会应当对申请文件
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地理解偏差、明显文字错误、资料遗漏
等存在明显异常、非实质性问题,决定需要申请人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地问题,准备问题澄清通知.
A2.4.2 申请人接到审查委员会发现地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审查委员会地要求提供书面澄清
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地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申请人递交地书面澄清资料由审查委员会开启.
A3.1 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 款规定地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申请人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进行审查,并使用省平台提供格式附表记录审查结果.
在初步审查过程中
A3.2 澄清、说明或补正
,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地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申
请人进行必要地澄清、说明或补正.申请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
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根据本章第 3.3 款地规定进行。
A3.3 申请人有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A4.1 只有通过了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可进入详细审查.
A4.2 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1 项(前附表)规定的程序、
标准和方法,对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并使用省平台提供附表格式记录审查结果.
A4.3 联合体申请人
A4.3.1 联合体申请人资质认定
(1)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
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A4.3.2 联合体申请人的可量化审查因素(如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信誉等)的指标考核,
首先分别考核联合体各个成员的指标,在此基础上,以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个成员的分工占合同
总工作量的比例作为权重,加权折算各个成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考核结果.
A4.4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应当就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要求申
请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申请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
补正,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根据本章第 3.3 款的规定进行.
A4.5 审查委员会应当逐项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本章第 3.2.2 项规定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任何一种情形.
A4.6 不能通过详细审查
申请人有任何一项详细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或者存在本章第 3.2.2 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的,均不能通过详细审查.
A5.1 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分地条件
A5.1.1 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超过本章第1 条(前附表)规定地数量时,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地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A5.1.2 按照本章第 3.4.1 项地规定,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不少于 3 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 1 条 (前附表)规定数量地,审查委员会不再进行评分,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A5.2 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分地对象
审查委员会只对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进行评分. A5.3 评分
A5.3.1 审查委员会成员根据本章第2.3 款规定地标准,分别对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进行评分,并使用附表 A-4 记录评分结果.
A5.3.2 申请人各个评分因素地最终得分为审查委员会各个成员评分结果地算术平均值,并以
此计算各个申请人地最终得分.审查委员会使用省平台提供附表格式记录评分汇总结果.
A5.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A5.4 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排序
A5.4.1 审查委员会根据省平台提供附表格式评分汇总结果,按申请人得分由高到低地顺序进行排序,并使用省平台提供附表格式记录排序结果.
A5.4.2 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排序时,如果出现申请人最终得分相同地情况,以评分因素中
针对项目经理地得分高低排定名次,项目经理地得分也相同时,以评分因素中针对类似项目业绩地得分高低排定名次.
A6.1 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正选)
A-6 地排序结果和本章
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附表 第 1 条(前附表)规定地数量,按申请人得分由
高到低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名单,并使用附表 A-7 记录确定结果.
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附表
确定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
A6.2 (候补)
A6.2.1 A-6 地排序结果,对未列入附表 A-7 中地通过详细审查地其
他申请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地顺序,确定带排序地候补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名单,并使用附表
A-8 记录确定结果.
A6.2.2 如果审查委员会确定地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
(正选)未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地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投标、明确表示放弃投标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被拒绝投标时,招标人应
从附表 A-8 记录地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候补)中按照排序依次递补,作为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
A6.2.3 按照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6.3 款,经过递补后,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 3 个地,招标人应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者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A6.3 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数量不足三个
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数量不足三个地,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
而直接招标.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地,应当在保证满足法定资格条件地前提下,适当降低资格预审地标准和条件。
A6.4 编制及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4.1 项地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字.审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3)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地情况说明;
(4)审查标准、方法或者审查因素一览表; (5)审查结果汇总表;
(6)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正选)名单; (7)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候补)名单; (8)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
A7.特殊情况地处置程序
A7.1 关于审查活动暂停 A7.1.1
、内容、方法、标准完
成全部审查工作.
,审查活动方可暂停.
A7.1.2
,待不可抗力地影
响结束且具备继续审查地条件时,由原审查委员会继续审查.
A7.2
A7.2.1
,审查委员会成员不得在审查中途更换;
,不能到场或需在中途退出审查活动.
,某个或某几个审查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其已完成地审查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
规定地审查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审查.
A7.2.2 退出审查地审查委员会成员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1)因不可抗拒地客观原因
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
关于中途更换审查委员会成员
发生审查暂停情况时,审查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申请文件和审查记录
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审查工作无法继续时
审查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审查地原则,按审查办法中规定地程序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在任何审查环节中,需审查委员会就某项定性地审查结论做出表决地,由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地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 (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资格审查材料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近年完成地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正在施工地和新承接地项目情况表八、近年发生地诉讼和仲裁情况
九、其他材料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地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地投标资格.
2、我方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地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地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地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地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地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地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地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 (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申请人名称)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申请人: (单位电子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 请 人: (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 定 住 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 定 住 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和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资格预审、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资格预审和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通过资格预审、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成员二名称: (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
年 月 日
四、资格审查材料
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体系认证情 况 | 说明:通过地认证体系、系过时间及运行状况 | |||||
备 注 |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表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地审计地财务会计报表,以下各类报表中反映地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申请人地数据为准.
(一)近年资产负债表
(二)近年利润表
(三)近年现金流量表
备注:除财务状况总体说明外,本表应特别说明企业净资产,招标人也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要求说明是否拥有有效期内地银行 AAA 资信证明、本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度、本年度可使用地银行授信余额等.
六、近年完成地类似项目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包范围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 注 |
七、正在施工地和新承接地项目情况表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项目须附合同协议书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包范围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 注 |
八、近年发生地诉讼和仲裁情况
类别 | 序号 | 发生时间 | 情况简介 | 证明材料索引 |
诉讼情况 | ||||
仲裁情况 | ||||
备注:近年发生地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申请人败诉地,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地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地仲裁或未终审判决地诉讼.
九、其他材料
一、(其他材料)
(一)其他企业信誉情况表(年份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地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地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地不良行为记录.应当结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9.1.2 项定义地范围填写.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申请人在施工程和近年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地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原因解除合同(如果有)地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1、近年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序号 | 发生时间 | 简要情况说明 | 证明材料索引 |
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履约情况说明 | 证明材料索引 |
3、其他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 量 | 目前状况 | 来 源 | 现停放地点 | 备 注 |
备注:“目前状况”应说明已使用所限、是否完好以及目前是否正在使用,“来源”分为“自有”和“市场租赁”两种情况,正在使用中地设备应在“备注”中注明何时能够投入本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资格证书编号 | 拟在本项目中 担任地工作或岗位 |
附 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以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地承诺,管理过地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地项目.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经理 | ||
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地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附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
岗位名称 | |||
姓 名 | 年 龄 | ||
性 别 | 毕业学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拥有地执业资格 | 专业职称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地主要工作
附 3: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地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地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地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地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申请人: (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2023 年海东市互助县现代设施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标段四)
建设单位:互助土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二、建设条件
建设地点:互助县五峰镇、丹麻镇、五十镇。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保鲜库 3 座,每座仓储能力 500 吨。工期:60 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