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稽查视频指挥系统配套设备项目编号:GXSW-GXKLC20191528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稽查视频指挥系统配套设备项目编号:GXSW-GXKLC2019152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22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25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35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54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视频指挥系统配套设备
(GXSW- GXKLC20191528)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稽查视频指挥系统配套设备项目编号:GXSW-GXKLC20191528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联系人:xxx
项目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xx 0771-5562281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 x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771-2273500
项目咨询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财务部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 x
四、标讯信息:
( 一) 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视频指挥系统配套设备(GXSW-GXKLC20191528)竞争性磋商公告
预算金额:人民币 106. 82 万元
(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稽查视频指挥系统配套设备
1 项
(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
供应商参加磋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 tchi 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 gov. cn)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四)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8: 00-12: 00 ,下午
15: 00-18: 00 )(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xxxxxxxxx 000 x(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大厅前台。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现场购买或邮购。
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 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 50 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邮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釆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 五)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 30-15 时 00 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2019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xxxxxxxxx 000 x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
( 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 2、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3、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1)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2)购买磋商文件、缴纳代理服务费的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
行南宁xx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2 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稽查视频指挥系统配套设备 项目编号:GXSW-GXKLC20191528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 106. 82 万元 | |
本项目设定的最 高限价 | □无 ■有,金额:按采购预算金额 | |
核心产品 | 详见采购需求 | |
公告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 | |
2 | 采购人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xxxxxxxxx 000 x联系人:xx 0771-5562281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 x 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000- 0000000 传真:0771-2273500 项目咨询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财务部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4 | 供应商产生方法 |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
5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2、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和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 credi tchi na. gov. 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 ccgp. gov. cn)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
6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 □组织: 1. 时间: 2. 地点: 3. 其他: |
7 | 样品 | ■ 不要求提供 □不要求提供 1.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 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3. 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
8 | 联合体 | ■不接受 □接受 |
分包 | ■不接受 □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
9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为: |
10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 □否 ■是,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 2010] 48号)的规定,各分标中涉及提供信息安全产品的设备,必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 48 号)要求。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查询网址链接。 |
政府采购节能产 品 ( 强制类) | □否 ■是,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详见项目需求。(有 3C 和节能) | |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 ( 非强制类) | 产品: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的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0. 5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供应商竞标时必须提供竞标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要求 |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0. 5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供应商竞标时必须提供竞标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并且取得有效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要求 | |
11 | 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价格扣除) :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微型企业扣除 6%。 ②本项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其他优惠) : |
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 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 其他优惠) : |
支持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 | 投标产品提供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 财库〔2017〕141 号) 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 |
12 | 其他法律法规强 制性规定的 |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 〔2015〕124 号)相关规定,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 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
13 | 供应商须提供的 其他资料 | 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如案例证明材料、人员投入情况) |
14 | 提交样品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
15 | 澄清或者修改时 间 |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项目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不足 5 日,将相应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6 | 递交磋商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9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xxxxxx xxx 000 x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 |
17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9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xxxxxx xxx 000 x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内) |
18 |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年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1. 00 万元。 提交方式: 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xx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财务部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 其他: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上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一 式两份,一份随商务部分装订,一份另行单独用文件袋封装递交,单独封装的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 “磋商保证金证明”字样)。项目评审时,磋商小组会根据广西 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磋商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请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 名称或项目编号、分标(如有)及用途( 磋商保证金) 。 | ||
19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60 日( 日历日) |
20 | 响应文件的组成 和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组成和装订要求: ★(1)装订要求:资格部分、商务及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合并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封面注明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2)响应文件组成: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封装在响应(投标)文件袋或纸箱中(如体积过大可分为几个包装),密封封装应不露出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1 份,必须密封封装在一个文件袋中(该文件袋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磋商保证金证明”字样),并单独提交。 ★(3)响应文件的外层包装封套上均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响应文件的外层包装封套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请供应商提前准备《最终报价承诺书》,无需装订,磋商时 如有要求再另行单独密封递交至磋商小组(格式详见第五章《响 应文件组成》)。 (5)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供应商信息、响应文件签收回执,无需密封包装(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组 成》)。 |
21 | 响应文件封套上 应载明的信息 | 详见本表第 20 条 |
22 | 信用查询 |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 tchi 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 gov. 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_ |
23 | 交货和提供服务 的时间、地点、 | 见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条款约定。 |
方式、项目服务 期限 | ||
24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签订合同后且自运维工程师驻场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100%。在采购人支付费用前成交人应将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 票先开具给采购人。 |
25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年预算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四舍五入,精确到千元) 提交方式:以转账、汇款、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由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直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开户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源支行开户账号:4510 6030 5010 4700 03212 |
2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 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 1980 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下浮 20%,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费交至代理机构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银行账号:2102111229300032105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 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xx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
27 | 其他规定 | 无 |
服务 类型 费率 成交金额 (万元) | 服务类招标 |
100 以下 | 1. 5% |
100-500 | 0. 8% |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
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 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 7 “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是指列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3.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期限以内的。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
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
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
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强制采购的产品,依据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2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
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
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
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2.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
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
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格式见第五章)
★(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五章)
★(4)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按照以下格式要求(如有格式要求的)提供第
1 项至第 7 项的证明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五章) 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
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至少三个月财务报表(月报表)或供应商 2018 年
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险种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8.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无要求,无需提供。
(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7)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格式见第五章)
(3)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4.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
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
应内容处注明。
14.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
价。
15.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转账、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
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的的密封、标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1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
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 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磋商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5.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5.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
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
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4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27.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
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扣除。
27.4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
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
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或者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 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
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
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
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
告。
35.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
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
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8.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
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0.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
出投诉。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2.其他规定
42.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3.未尽事宜
43.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4.文件解释权
44.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标原则
( 一) 磋商小组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其中,专家评委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二) 评标依据:评委将以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内容按
百分制打分。
( 三) 磋商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分标准
(一)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 满分 30 分
(1) 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最后评标报价为 30 分。
(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 181 号),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竞标价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竞标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磋商,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竞标价给予 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竞标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竞标价。
供应商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4] 68 号) 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产品提供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最低的最后评标报价金额(元)
(3) 某供应商价格分 = ×30 分
某供应商最后评标报价金额(元)
2、技术性能分 满分 30 分
【特别注明:1、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其检测结果与供应商竞标时承诺
或响应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评分时以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为准;2、技术分内容中的“相关资料”
指的是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各项证书等在《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竞标时提供的资料】
(以下内容不重复计分)
A、(30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参数要求”的内容,同时供应商完全按照《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在竞标时提供所有“相关资料”的,此项得分为30分。
B、(24分):供应商所投产品非★的技术参数内容存在负偏离或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在竞标时提供“相关资料”的,上述总计不超过2项的,此项得分为24分。
C、(18分):供应商所投产品非★的技术参数内容存在负偏离或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在竞标时提供“相关资料”的,上述总计不超过4项的,此项得分为18分。
D、(12分):供应商所投产品非★的技术参数内容存在负偏离或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在竞标时提供“相关资料”的,上述总计不超过6项的,此项得分为12分。
E、(6分):供应商所投产品非★的技术参数内容存在负偏离或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在竞标时提供“相关资料”的,上述总计不超过8项的,此项得分为6分。
F、(0分):供应商所投产品非★的技术参数内容存在负偏离或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在竞标时提供“相关资料”的,上述总计超过8项的,此项得分为0分。
3、方案分 满分 30 分
(1)售后服务方案分(满分 20 分)
(以下内容由各评委独立打分,不重复计分)
① (6 分):售后服务方案仅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方案内容不够详细具体的。
②(13 分):售后服务方案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故障响应及处理方案优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整体方案内容详细具体的,可操作性强。
③(20 分):售后服务方案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故障响应及处理方案优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流程具有图表描述,清晰明了,能够确保故障尽快修复;厂家售后服务有保障;供应商承诺定期安排工程师检查设备且维保服务周全;整体方案内容详细具体的,可操作性强。
(2)培训方案分(满分 10 分)
(以下内容由各评委独立打分,不重复计分)
①(2 分):供应商能针对采购单位的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提供培训方案,培训次数不少于 1 次,
且培训方案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
②(6 分):供应商能针对采购单位的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提供培训方案,培训次数不少于 2 次,
且培训方案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整体安排合理详细,理论兼顾实际操作。
③(10 分):供应商能针对采购单位的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提供培训方案,培训次数不少于 3 次,且培训方案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整体安排合理详细,理论兼顾实际操作,并且针对本项目建立线上技术交流机制,方便采购单位线上交流咨询。
4、业绩信分 满分 8 分
1、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同类项目成功案例(要求提供合同书复印件并有合同双方盖
章,时间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同一个项目编号或合同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
标的只计为一个案例,合同中至少包括本次采购需求中任意一款货物),每项得 1 分,满分 5 分。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获得有效期内的 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者获得有效期内的 ISO14001
环境认证体系证书的得 3 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满分 3 分)。
5、政策功能分 满分 2 分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和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有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项产品得 0. 5 分(以品目清单复印件及产品证书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品目清单上),满分
2 分。
(三)总得分=1+2+3+4+5。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磋商小组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 家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数量根据磋商须知
29. 1 条规定执行。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质量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其余以此类推。
四、特别说明
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封面) 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年 度 )
项目名称:
(分标子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 采购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乙方( 供应商名称) :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 通过 采购( 采购方式) 确定 ( 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 项目( 项目名称) 的 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
《 项目( 项目名称) 合同》( 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合同”) 。
1.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采购项目需求、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2) 报价表;
(3) 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 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 其他(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
2. 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具体服务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 求) |
项 | |||
… |
3. 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 )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 合同签订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
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二、合同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
1 |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
甲方地址:xxxxxxxxx 000 x | |||
甲方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甲方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金源支行。 账号:451060305010470003212 | |||
2 | 乙方名称: | ||
乙方地址: | |||
乙方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手机: |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 |||
3 | 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日历日)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 ||
4 | 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
5 | 质量保证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不少于 1 年免费保修,负 责终身维护,提供免费技术支持,系统维护(采购需求中各产品的质保期、保修期如 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 | ||
6 | 验收方式及标准:双方到场共同验收。按照采购需求、投标(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 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验收。 | ||
7 |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 80%预付款,供货完毕后付 10%,项目全部验 收完成后付 10%项目余款,供应商在每次收到货款的 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 等额发票。 | ||
8 | 履约保证金及返还:合同总金额的 5%,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提供完毕所有服务并经验收合格及正常使用后,即质保期满后,甲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全部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
9 | □违约金约定:1、因质量问题造成货物不能交付的,按违约货款额的 5%计算;2、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的,按合同价款的 10%计算。逾期退回款项及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 0.5%计算违约金。5、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 □损失赔偿约定: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
10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赔偿费按每日 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
11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 画“√”选择):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广西南宁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
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
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
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
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
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
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
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
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
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
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
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
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
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
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3 次及以上)整改无明显改进,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乙
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xxx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
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响应)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
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
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
1、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2、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4、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5、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 量 | 金额 (元) |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
项 | ||||
… |
(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 五) 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
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初验或终验)
根据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的约定,合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了验收,验收
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标准 | 数量 | 金额 | ||||||
1 | ||||||||||
2 | ||||||||||
合计 | ||||||||||
合计大写金额: | 仟 | 佰 | 拾 | 万 | 仟 | 佰 | 拾 | 元 | ||
验收具体 内容 | 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 | |||||||||
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 | 乙方(签字或盖章): |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 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二、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附件 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四、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五章) 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
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至少三个月财务报表(月报表)或供应商 2018 年度经第
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险种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8.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无要求,无需提供。
(三)附件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本项目无要求。
(四)附件 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一)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附后)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三、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六、其他资料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
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
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
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授权 (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 (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1 | 包号 | 本项目无分包 | ||
2 | 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_(小写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
3 | 服务期限 | |||
4 | …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总计 |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本项目无分包 |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小写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备注说明 |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最终报价承诺书》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 (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 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磋商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我方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已于 年 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
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地址:
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五章) 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
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至少三个月财务报表(月报表)或供应商 2018 年度经第
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险种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8.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无要求,无需提供。
附件 5-6
本单位xxxx: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
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5-7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无要求。
附件 5-8
联合体协议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现就联合体
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
1.
2.
3.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
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六、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 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或注明为 2017 年度的为有效;未注明有效期或 2017 年度的,开具时间在一年内的为有效,其余由磋商小组认定,原件备核),供磋商小组评审。
附件 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必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供应商信息、响应文件签收回执, 无需密封包装)
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联系电话: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开票资料:
开票信息: (填“专票”或“普票”)供应商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投标文件签收回执(一式两联)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响应文件 递交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 响应文件 密封情况 | 采购代理机构 签收人 |
——————— —— ——————— —— ——————— —— - ——————— ———
响应文件签收回执(一式两联)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响应文件 递交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 响应文件 密封情况 | 采购代理机构 签收人 |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服务需求及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 | 说明 |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售后服务承诺格式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
职务 | 职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 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括磋商标的物的强制性认证、
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竞标时必须提供竞标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若采购货物含有此类产品时,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相应竞标无效。
3、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本的请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4、本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或应用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标准
或较高标准执行。
5、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
竞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竞标的做无效竞标处理。
6、供应商应对竞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竞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7、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 2010] 48 号)的规定,如各分标中有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设备,必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应注意下列内容:
1)招标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
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竞标。
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填写/ 应答技术规格参数,当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有
偏离时,须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竞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竞标设备的技术参数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功能或
其它内容有“正偏离”的,供应商须对“正偏离”的情况单独作出说明。
9、供应商应承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供应商除了应
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10、本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文件材料,未注明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序 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 位 |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 |
一、LED一体机系统 | ||||
一、 屏幕显示部分 | ||||
1 | LED双拼一体机 (核心产品) | 1 | 套 | 1. 显示区域对角线尺寸不小于 199 吋。 2. 点间距≤1. 27mm。 3. SMD1010 表贴三合一LED。 4. 显示对比度≥3000:1。 5. 可视角度(垂直/ 水平)≥140°。 6. 屏幕亮度阈值 100~500ni t 。 7. 色温 6500~9300K。 8. 媒体播放需支持 MPEG1、MPEG2、MPEG4、WMV、MKV、TS、f l v 、 MP3 、 JPG、JPEG、BMP、PNG、GI F 等格式。 9. 为了减少学习成本与降低操作难度,设备需支持通过按键调高或降 低亮度。(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 h |
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 ||||
10. 10. 整机显示比例 32:9;分辨率≥3840*1080 11. LED 像素失控率≤1/ 200000 。(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 | ||||
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 ||||
二、 整机设计 | ||||
1. 为了减少学习成本与降低操作难度,只要一个按键即可对屏体进行 开启、关闭、待机等操作。(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 | ||||
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 ||||
2. 指示灯:具有状态指示类,根据设备工作状态,通过颜色变化,呈 |
现设备的状态。(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3. 整机具备外部可见前置端口不少于如下种类和数量:USB2. 0*2 ,HDMI IN*1 ,LINE OUT*1(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4. ★整机内置嵌入式系统。采用 Androi d7. 1 及以上系统,CPU:2× A72+4×A53,GPU 不低于 Mali T864 ,内存容量:2GB,存储容量:8GB。(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5. 为满足使用场景需求,设备需内置不少于 7 欢迎界面模板,可根据用 户需求自定义文字等。(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 电磁及维护设计 1. ★电源、接收卡、转接板三合一,即箱体内多个模块集成与一块电路板卡上,包含但不限于交/ 直流电源、接收卡、转接板等,配合不同点间距灯板即可正常工作。(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2. 为了减少对电网的负担,整机一根电源线,即可实现对其供电,无需准备外置供电配件如电箱等。(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3. 为防止产品对其它设备的干扰,整机需通过 EMC 电磁兼容测试,符合国家标准 GB/ T9254-2008 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A 级)要求。(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4. 为防止产品对其它设备的干扰,整机需通过 EMC 电磁兼容测试,在 30MHz~1000MHz 频率范围,符合国家标准 GB/ T9254-2008 辐射骚扰场强限值(A 级)要求。(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5. 为杜绝设备使用中噪音过大而干扰用户,整机噪音≤20dB(A)(竞 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 报告) |
6. 为减少占用安装空间,箱体厚度≤38. 5mm ,模组间隙≤0. 1mm ,平整度≤0. 1mm 。(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7. ★为保证箱体连线整洁且防止线缆外漏造成意外损坏及安全事故,箱体间连线需完全隐藏于箱体内部,外部无任何可见的箱体间连线。(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8. ★无需建造特殊后维护空间,设备需支持前维护功能,设备有任何硬件问题,能在不拆装箱体的基础上,通过移动灯板,对问题进行判断、处理,箱体外部无可见连线。(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9. ★为保证设备维护简单快速,在开机屏幕正常工作的状态下,可对灯板进行插拔操作,不影响其他灯板工作;同时无需任何连线,就能检查、更换灯板;热插拔后显示屏显示正常无任何不良现象。(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10. 整机最大功耗≤3. 4kw 11. 整机平均功耗≤1. 5kw 12. 箱体采用压铸工艺,重量轻、散热快,无需专用散热空间 四、 屏幕调试 1. ★设备具有可视化操作界面,屏幕有自己的 OSD 菜单,实现对其操控时的状态显示。(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检测报告) 2. ★设备需满足操作方式便捷快速,整机支持 IR 控制,实现对屏幕的亮度、通道切换、功能选择等操作。(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检测报告) 3. ★为保证显示屏整屏亮度和色彩的一致性,每个像素点需要具备单点亮度校正和单点颜色校正。(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检测报告) 4. ★为保证设备维护简单快速,灯板储存校正系数,换灯板后校正系 数自带读取不需要人工操作。(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 |
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检测报告) 5. ★遵循用户使用习惯,减少重复性操作,保证设备使用简单便捷,每次开机,可自动进入上次关机时的通道,避免每次需要对输入信号进行调节。(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合法有效检测报告) 五、 无线传屏 1. ★为杜绝由于线材导致显示效果不佳或出现故障无法显示的问题,设备需满足无需外接任何线缆,支持电脑通过无线投屏,把屏幕传到 LED 显示屏且不影响电脑上网功能( Wi ndows , MacOS ); 支持手机/ 平板投屏 (Androi d/ i OS ),且传输延迟≦100ms。(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报告) 1. ★满足多方投屏演示的实际需求并且实现更高效的投屏连接方式,设备需支持同时连接不少于 8 个传屏发射器,支持同时四画面上屏,通过按键切换传输不同外部电脑的画面及声音。(竞标时提供具有 CNAS 检测资质的 检测单位出具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报告) | ||||
2 | 视频处理器 | 1 | 套 | 1、 集视频处理、拼接、切换、多画面显示等众多功能于一体的两拼接视频 处理器。 2、 集成了专业的输入接口凭借其优质的图像、4K×1K 范围点对点带载以及灵活的操控方式,是普通视频处理器的数倍,并且支持 ED|D 管理及自定义输出分辨率,单机最宽输岀可达 7680 像素刷新率最高可达 120Hz。 3、 提供 18 种固定输岀分辨率可选择,再根据 LED 显示屏实际大小对输出图 像进行逐点缩放。 4、 完备的视频输入接口,包括: DVI ×2、HDMIX2 、DP×1( 支持 4K) ,还可同时扩展 2K 输入源两路(VGA、DVI 、SDI 可选择) 或者 4K 输入源(DP1. 1 、 HDMI 1. 4 可选) 一路。并且支持网络、USB 和RS232 串口控制, 方便与多种视频设备互联控制。 5、 单机两拼接:单机 4 个DⅥ输出口,分为 2 组,最大 2 拼接输出,带载能力高达 460 万像素,可做水平/ 垂直、等分/ 不等分拼接。 6、 四窗口输出: 单屏模式下,单个端口支持 4 个独立画面,画面大小、位置 任意调整。 |
7、 多机级联:多机之间可级联拼接,实现超宽屏幕的拼接显示,内置湿合 矩阵输入,7 输入之间无缝切。 8、 LOGO 功能、画面冻结功能、保存和加载预设、精确亮度控制, 低亮高灰度, 优化显示屏效果、支持串口二次开发。 9、 EDID 管理:支持自定义输入分辨率,包括 DP、DVI 、HDMI 、VGA。 10、 旋转输出:可实现旋转输出再拼接。 11、 其他功能:时间任务功能、预监切换功能、自定义输出分辨率、画 面截取功能、内置测试图卡、支持上位机软件控制、支持 USB 升级。 | ||||
3 | 台式电脑 | 1 | 台 | 一、硬件配置要求: 1、处理器:英特尔第九代I 5-9400 或以上处理器。 2、主板:英特尔商用B360系列芯片组主板或以上,不接受AMD芯片组。 3、内存:≥8G DDR4 2400MHZ,最高可支持2666MHZ,支持I ntel Optane 加速内存。 4、硬盘:≥128G SSD固态+1000GB SATA盘(原生含SSD固态+SATA三个硬盘位 并配备原厂硬盘保护架,方便后期用户自行扩展大容量机械硬盘)。 ★5、显卡及输出接口:配置集成千兆网卡,标配HDMI 、DP、VGA输出接口,最大可支持4K大分辨率显示;无需转接头即可具备3屏输出能力(搭配独显最高可支持五屏同显),支持扩展2G显存或以上GDDR5高性能独立显卡。 6、电源:≥180W电源,能效等级为80Pl us 铜牌,支持海拔5000米使用环境,适应恶劣供电环境,电源可在90V-265V范围内工作,直流工作电压可承受偏离标称值±6%,。 7、键鼠:同品牌具备≥5个独立可自定义功能键抗菌防水键盘,键盘防泼溅设计并带导水槽,键盘三种高度可调符合人体工程学,日常工作更舒适;USB抗菌光电鼠标。 ★8、机箱要求:要求机箱体积必须≤15L,;支持免工具拆卸,滑动即可打开机箱侧板,提升运维效率;顶置提手和资产管理标签、顶置开关和重启键、顶置≥3个运行状态指示灯;机箱防尘设计,具有可拆卸水洗的防尘罩,大幅减少灰尘进入以延长部件寿命。 ★9接口:整机原生含≥9个USB口(不接受PCI E 插槽转接),其中前置≥1× USB Type-C+4×USB 3. 1Gen2 接口( 红色接口) ;前置标配1× 麦克风接口 + 1 |
× 耳麦接口,后置3个5. 1 音频接口;,必须预留扩展设计,支持I / O 保护罩、内置70dB报警器、内置音箱、串并口扩展、5. 25 寸+sli m ,支持内置I ntel AC9560 M. 2无线+蓝牙5. 0 模块,信号更强,速度更快,双硬盘位、双光驱位;预留不少于1× PCIex16 + 2× PCIex1 + 1× PCI 插槽和2×M. 2 SSD+WIFI 接口,方便后期升级。 ★10、显示器:同品牌≥20英寸宽屏LED背光液晶I PS 材质显示器, 亮度≥250流明, 显示器具有低蓝光护眼功能;带蓝光过滤器,用户可以通过设置调整蓝光照射的比例,调整蓝光比列数值至少有:50%、60%模式(竞标时提供满足要求的蓝光调节比列功能截图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二、配套终端管理软件要求: 1、网络同传:基于Wi ndows 操作环境下数据即时压缩克隆,提升网络克隆的 速度,减少克隆时间,用户使用更直观,简单。 2、多点可逆还原:采用树状多点还原技术,支持建立不少于254个还原点,每个还原点皆各自独立,可同时支持5个排程策略,“每次启动”“每周”“每月”等。按照设定的时间自动进入预设的还原点,如每周一进入还原点1 ,每周二进入还原点2。 3、UNDI 传输方式:可实现在Wi ndows操作系统上进行网络复制(在Wi ndows 上拷贝Wi ndows),传输速度:950MB--1. 2GB/ Mi n 。 4、差异增量拷贝功能、资产时实监控管理功能,控制台界面中可列出客户端 的进程信息,主机直接关闭客户端正在进行的可疑应用程序。 5、禁止使用USB:可禁用USB存储设备和光驱设备,禁用USB设备对USB鼠标键 盘不会影响。 6、共享分区的保护功能:可设置共享分区定时每次,每天,每月,每周,还 原,无需手动还原。 7、文件目录映射:可把保护分区下的一个目录转移到非保护分区,重启后这 个目录将不被还原,可将每次还原的系統的资料夹转移到不还原的磁盘上。 ★8、故障智能定位功能:可侦测客户端机器的硬盘读写速度及丢包率可以定 位客户端机器网络环境异常,硬盘故障,方便用户及时定位故障等。 ★三、产品可靠性要求: 1、针对使用地区高温湿热恶劣环境产品具备高低温、湿热环境(工作湿度可 |
承受最高93%)下正常工作能力。 2、针对使用地区高温湿热恶劣环境产品具备防火阻燃能力(印制板防火V-0 级、外壳防火V-0级)。 3、为减少工作环境噪声,降低噪声危害,要求产品通过低噪音试验,试验结 果声功率级≤1. 35Bel ,声压级≤3. 36dB。 4、为适应山区恶劣供电环境,降低电磁危害,要求产品通过电磁兼容试验, 电磁兼容结果B级,低于国家标准8dB。四、供货证明及售后要求: ★1、要求必须三年以上有限保修,一年上门服务,终身400或800呼叫中心热 线7×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服务, 保修服务可以通过机器序列号与原厂服务中心确认,供货时提供品牌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 ||||
4 | 结构边框 | 9. 6 | ㎡ | 室内钢结构设计, 采用Q235B国标材料,屏体侧面外包边装饰 |
二、会议室扩声系统 | ||||
1 | 专业功放 | 2 | 台 | 1. 两声道功放有三档输入灵敏度选择(支持0. 775V/ 1V/ 1. 44V ),可轻松接纳宽幅度范围信号源输入。输入座接地脚接地和悬浮控制。 2. 采用智能控制强制散热设计,具有风机噪音小,散热效率高等特点;具有完善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工作状态指示(短路、过载、直流和过热保护,变压器过热保护),让用户放心使用。 3. 输出功率: 立体声/ 并联8Ω: 200W ×2. 立体声/ 并联4Ω: 300W ×2. 桥接8 Ω: 600W 。 4. 采用标准XLR+TRS1/ 4 ”复合多功能输入接口,更加方便不同用户需求。智 能削峰限幅器,控制功率模块及扬声器系统在安全范围内工作。 5. 信噪比≥90dB、频响: 20Hz-20KHz(+0dB/ -2dB) ;分离度≥80dB、失真度≤ 0. 05%。 ★6. 产品获得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的颁发的产品功能确认证书,证书需含有功放具有良好的短路、过载字样及“功率放大器智能控制软件”获得中国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
2 | 专业音箱(单 只) | 4 | 只 | 1. 阻抗:8Ω 2. 频响:70Hz~20KHz |
3. 额定功率:120W 4. 灵敏度:95dB/ W/ M 5. 覆盖角度:(H)120 °(V)60 ° 6. 高音:3" 锥形高音单元×2 7. 低音:6. 5" 低音×1 8. 尺寸(HxWxD) :215x310x208 mm ★9. 为响应国家节能环保号召,要求所投产品厂家获得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含有数字会议、视频会议、分布式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中控矩阵、专业音响系列等字样),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盖竞标人公章。 | ||||
3 | 支架 | 4 | 只 | 固定面板固定孔尺寸(长×宽):34mm×34mm 箱体固定面板固定孔尺寸:110mm |
4 | 音频处理器 | 1 | 台 | 1. 数字音频处理器支持≥8路平衡式话筒/ 线路输入通道,采用裸线接口端子, 平衡接法;支持≥8路平衡式线路输出,采用裸线接口端子,平衡接法。 2. 输入通道支持前级放大、信号发生器、扩展器、压缩器、5段参量均衡、AM 自动混音功能、AFC自适应反馈消除、AEC回声消除、ANC噪声消除。 3. 输出通道支持31段参量均衡器、延时器、分频器、高低通滤波器、限幅器。 4. 支持24bi t/ 48KHz 卓越的高品质声音,支持输入通道48V幻像供电,频率响应:20Hz-20KHz,总谐波失真<0. 002% @1KHz , 4dBu ,数/ 模动态范围(A- 计权) :120dB;最大输出电平≥+24dBu,最大输入电平≥+24dBu。 ★5. 支持通过i pad 或i Phone 或安卓手机APP软件进行操作控制、切换8个不同场景。面板具备USB接口,支持多媒体存储,可进行播放或存储录播。(竞标时提供功能演示视频供评标查证,未提供本项演示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6. 配置2路Dante 协议接口,支持低延时的DANTE网络音频传输,8路发送、8 路接收通道,可实现网络音频扩展。(提供设备接口图佐证) 7. 配置双向RS-232接口,可用于控制外部设备;配置RS-485接口,可实现自 动摄像跟踪功能。配置8通道可编程GPI O控制接口(可自定义输入输出)。 8. 支持断电自动保护记忆功能。支持通道拷贝、粘贴、联控功能。支持通过浏览器访问设备,下载自带管理控制软件;软件界面直观、图形化,可工作在XP/ Wi ndows7. 8. 10 等系统环境下。 |
5 | 无线话筒 | 1 | 套 | 1. 采用UHF超高频段双真分集接收,并采用PLL锁相环多信道频率合成技术; |
V/ A 显示屏在任何角度观察字体清晰同时显示信道号与工作频率。红外对频功能,能方便、快捷的使发射机与接收机频率同步,超强的抗干扰能力,能有效抑制由外部带来的噪音干扰及同频干扰。 2. 带8级射频电平显示,8级音频电平显示,频道菜单显示,静音显示;具有 SCAN 自动扫频功能,使用前按SET功能键自动找一个环境最干净的频点处停下来,此频率作为接收机的使用频率 3. 平衡和非平衡两种选择输出端口,适应不同的设备连接需求。 4. 频率指标: 640-830MHz ,调制方式: 宽带FM,提供各200个可调频率,共500个信道选择,真正分集式接收, 有效避免断频现象和延长接收距离。工作距离约100m;中频丰富,声音具有磁性感和混厚感。 5. 接收机指标:采用二次变频超外差的接收机方式,灵敏度: 12dB μV (80dBS/ N) ,灵敏度调节范围: 12-32dB μV,频率响应: 80Hz-18KHz(±3dB)。 6. 系统包括有一台主机+两个无线手持话筒;发射机指标:音头采用动圈式麦 克风,输出功率: 3mW~30mW 。 | ||||
6 | 话筒呼叫控制 嵌入软件 | 1 | 套 | 1. 软件内嵌于无线话筒系统设备,话筒呼叫控制功能。 2. 采用UHF超高频段双真分集接收,并采用PLL锁相环多信道频率合成技术。 3. 支持二次变频超外差接收机方式。 4. 支持单独调节音量。 5. 支持信道选择、频率可调、可设置主机与话筒配对。 ★6. 竞标时需提供话筒呼叫控制嵌入软件测试报告复印件。 |
7 | 会议代表单元 | 10 | 只 | 1. 桌面式话筒支持5. 15GHz~5. 85GHz 通信频段,48KHz采样率,要求内部具有 DSP音频处理,没有“噗噗”的低频冲击声,内部具有反馈抑制功能,可有效地防止啸叫。 ★2. 采用128位AES加密技术,支持 WPA/ WPA2 无线安全技术,防止窃听和非 授权访问,提供更高的会议系统机密性;遵循规范:I EC60914 。 3. 代表机具有申请发言功能,通过主席机批准申请人发言。具有声控功能, 可智能打开话筒。具有发言计时和定时发言功能。 4. 具备TYPE-C口,可进行升级程序和充电,内置容量锂电池,电池容量≥ 10400mAh,可持续≥14小时发言。 5. 支持后台5段EQ调节功能,可针对发言者的声音特点调节不同的音效,直至 |
达到完美的效果。 6. 采用心型指向性驻极体麦克风,频率响应:80Hz~16KHz,灵敏度等于或优 于-46 dBV/ Pa ,信噪比>80dB(A) ,动态范围>80dB,THD<0. 1% 。 7. 具备不小于4. 3 英寸的全视角I PS 电容触摸显示屏,支持触屏签到。 8. 可设置SSID和密码功能,具有中英文切换显示功能,通过PC软件统一设置。 ★9. 具有智能检测故障功能,提示用户AP故障、主机通信故障、信号强度过低等情况。 | ||||
8 | 抑制器 | 1 | 台 | 1. 采用96KHz采样频率,32-bi t DSP 处理器,24-bi t A/ D 及D/ A转换,支持数字 信号输入输出通道提供coaxi al ,AES及光纤接口。 2. 支持144 x 32的LCD显示屏显示参数功能,提供4段LED显示输出电平;每通 道24个LED灯显示啸叫抑制状态数量; 3. 每通道支持压缩、限幅、噪声门、功能设置,可切换工作模式为直通或反馈抑制;可任意编辑固定和动态反馈点数量,可一键清除啸叫点;单机可存储30组用户程序。 |
9 | 电源时序器 | 2 | 台 | 1. 支持8通道电源时序打开/ 关闭,支持远程控制(上电+24V直流信号)8通道电源时序打开/ 关闭—当电源开关锁处于off 位置时有效。支持配置CH1和CH2通道为受控或不受控状态。 2. 当远程控制有效时同时控制后板ALARM(报警)端口导通—起到级联控制 ALARM(报警)功能。 3. 单个通道最大负载功率2200W,所有通道负载总功率达6000W。输出连接器: 多用途电源插座。 |
三、中央控制系统 | ||||
1 | 网络中控主机 | 1 | 台 | 1. 采用标准19英寸机柜设计,面板具有指示灯,可直观反馈串口、红外、设备的工作状态;支持通过I OS 平台/ 安卓平台等移动设备终端进行集中式管控。 ★2. 面板有≥4. 3 英寸触摸彩屏,可查看IP地址、修改I P 地址。具备1路TF卡接口,实现项目中的程序导入或导出。(提供功能演示视频供磋商时查证,未提供本项演示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3. 支持不同操作端对中控进行管控,支持操作状态双向反馈功能,对设备的 控制执行状态可一目了然。支持多台网络中控主机实现级联控制,达到互联、 互控的效果。 |
4. 采用可编程控制平台,交互式的控制结构,中英文可编程界面。全面支持第三方设备及控制协议,支持用户自定义编程设置任何控制协议或者控制代码。 5. 采用32位Cortex-A8 ARM 架构内嵌式处理器(配置不可低于此),处理速度 最高可达720MHz。主机内置≥256MDPR及8GEMMC的大容量FLASH 存储器。 6. 内嵌智能红外学习功能模块,无须配置专业学习器。可导入各种常用的电器设备的红外代码库到主机,并实现控制。支持串口环出功能,主机的8路串口均可实现任意一个输入都可以从另外一个串口环出。 7. 主机具备≥8路独立可编程串口,可收发RS-232,RS-485及RS-422信号,≥ 8路独立可编程I R红外发射口,≥8路数字I / 0 输入输出控制口,带保护电路, ≥8路弱电继电器控制接口,≥1个NET网络控制接口,可做外部功能扩展使用, 可并接256个网络设备。 8. 支持全制式环保电源(110V-240V) ,适合任何地区。 ★9. 竞标时需提供Wi Fi 智能无线会议控制软件测试报告。 | ||||
2 | 网络中控系统逻辑处理内嵌软件 | 1 | 套 | 技术参数: 1. 软件内嵌于中央控制系统主机设备,实现系统控制逻辑、处理等功能。 2. 主要包括硬件逻辑模块、软件逻辑模块、红外代码管理、编译、下载、监 视等。 3. 编程软件支持添加与实际工程对应硬件的逻辑模块。 4. 实现串口代码数据、IR红外数据、继电器、I/ O 数据等的代码转发、逻辑算 法处理等编程功能。 5. 支持界面设计软件实现中控控制界面的制作及编辑,支持互锁模式,支持 3D按键等灵活的按键设计模块。 ★6. 竞标时需提供网络中控系统逻辑处理内嵌软件测试报告。 |
3 | 安卓平板电脑 | 1 | 台 | 10. 1 英寸智能语音平板4GB+64GB 全网通版。 |
4 | 无线路由器 | 1 | 台 | 增强版双千兆路由器 1200M高速双频wi f i 无线穿墙路由 5G双频智能无线路 由。 |
5 | 环境开关控制 器 | 1 | 台 | 1. 具有≥8路自动、手动电源控制器,内置8个20A继电器,最大负载能力4400W/ 单路;配合中控主机使用,用于控制灯光、电动投影幕、电动窗帘等会议室 周边设备。 |
2. 每路继电器都有三连接点的接线柱, 具有常开与常闭的功能,载入容量单路 功率≥20A。 ★3. 具有复位按键,支持恢复到出厂的默认设置。具有1路网络接口,支持通过网络实现远程控制。(提供复位按键及网口接口图佐证) 4. 具有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及8个继电器的开关状态指示灯。 5. 具有键盘锁(LOCK)功能,防止误操作,便于用于维护管理。 | ||||
6 | 编程软件 | 1 | 套 | 1. 整个管理平台采用B/ S架构,该平台所使用设备都采用TCP/I P 通讯方式,终 端点可以无限拓展,可以分布在可以互联的任何网络内,无需单独布线。 2. 集中管理中控设备,实时显示各个区域的设备状态。 3. 实时查看各个区域的中控占用、禁用、在线的情况,可对在线的中控发起 任务预约。 4. 对中控管理的外围设备集中管控,支持设备故障报修操作。 5. 支持外围设备分类管理,中控区域管理。 6. 数据分析管理可根据时间查看中控设备在线和离线数量,可查看一周/ 一月 / 一年的使用趋势和当天任务预约汇总数据。 7. 用户权限管理,可增加角色和账户,分配用户的管理范围。 8. 事件提醒,可对各个事件配置信息后平台自动发送给相关负责人。 |
7 | 红外发生棒 | 8 | 根 | 技术参数: 1. 配合中央控制主机控制红外设备 2. 线长1. 5 米。 |
四、 其他辅助设备 | ||||
1 | 高清视频终端 | 1 | 套 | 1. 采用硬件分体式结构, 嵌入式操作系统,非 PC 架构、非工控机架构。 2. 会议速率支持 128Kbps—8Mbps 3. 支持 ITU-T H. 323 和 IETF SIP 通信标准; 4. 支持 H. 263 、H. 264 、H. 264 HP、MPEG4 等视频编解码协议; 5. 支持 G. 711 、G. 722 、G. 728 、G. 722. 1AnnexC 、G. 719 、MPEG4-AAC LC/ LD 等音频协议,可达到 20KHz 以上的宽频效果; 6. 支持 H. 239 标准双流协议; 7. ★支持 1080p60、1080p30、720p60、720p30 高清视频编解码,并向下兼 容 4CIF、CIF 标清图像格式; |
8. 支持动态图像双流和PC 图像双流两种功能,在保证主流视频1080p 60fps 前提下,第二路视频流不低于 1080p30f ps ; 9. ★提供不少于 4 路独立的高清视频输入接口、4 路高清输出接口,所有接口不得采用私有非标接口或转接线缆实现。(供应商需提供所投设备的背板清晰彩色照片证明); 10. 提供不少于 4 路音频输入接口,4 路音频输出接口,支持模拟卡侬麦克 风、数字麦克风音频输入接口; 11. ★支持 1 个 RJ11 电话接口,支持空闲或会议中电话接入 12. 系统具有字幕叠加功能,可通过终端控制系统在本地图像上不同位置设 置叠加中文会场名、横幅、滚动字幕; 13. 主席终端支持广播发言会场、主席选看、主席轮询、邀请终端入会、强 制终端退会、结束会议等功能; 14. 支持在终端控制软件对本地和远端会场图像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览 15. 具有基本的系统检测诊断功能,包括呼叫状态显示、网络信息统计、本 端音视频自环测试、日志、远程升级维护等功能; 16. 提供不少于 2 个 10/ 100/ 1000M 以太网接口,支持 IP 线路备份; 17. 具备较强的网络抗丢包能力,在 IP 网络达到 12%丢包时声音清晰、图像 流畅、无马赛克,25%的丢包率情况下视频会议仍可进行; 18. ★配套同品牌 1080P60 高清摄像机,12 倍光学变焦能力,水平可视角度不少于 70 度,具备 3G-SDI 输出接口,水平转动范围:≥ ±170°,垂直转动范围:≥ -30°~90°,支持正装或倒装。 19. ★摄像机水平转动范围:≥ ±160°,垂直转动范围:≥ -90°~50° 20. 摄像机支持中文 OSD 菜单,可在 OSD 中对摄像机进行设置。 21. 摄像机支持根据安装方向自动翻转图像。 22. 摄像机支持终端遥控器通过摄像机反向控制会议终端。 23. ★配套同品牌 360 度全向数字麦克风,拾音距离不少于 6M,支持 3 个麦 克风级联 24. 麦克风采用数字音频接口,由高清视频终端供电不需要额外供电。 25. 麦克风支持 AGC(自动增益补偿)、ANS(自动噪声抑制)、AEC(自动 回声抵消)技术。 |
26. ★提供产品 CCC 认证、电信设备入网证证书复印件。 | ||||
2 | 税务专用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 | 1 | 套 | 1、 产品架构:★要求产品为一体化专用硬件架构,≥15 寸液晶显示屏,采 用触控操作方式,硬件上杜绝网络接口、红外、蓝牙、无线等接入方式。 2、 接口:产品提供多种接口:包括但不限于两个 USB 接口、1 个内置光驱、 SD 卡接口、XD 卡、M2 卡等接口。(竞标时提供公安部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3、 自动识别 U 盘类型:要求系统能支持自动根据插入的 U 盘识别出是内网 U 盘还是外来 U 盘。 4、 产品自身安全性:采用多种技术手段确保设备不会被无意或有意地植入 木马(包括防止通过外驱启动植入或拆下内置磁盘植入)。 5、 文件安全检查:★对交换文件进行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类型真实性检查、格式合规性检查、文件夹带检查、病毒木马扫描、敏感信息检查等,并依据检查结果可由用户或管理员控制交换行为。 6、 自动审计:安全交换系统上的所有数据交换都将生成日志记录,日志内容包括 U 盘责任人、来访人员、交换事由、操作类型(拷入或拷出)、 日期时间、文件名称、文件大小、文件格式等。(竞标时提供公安部合 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并) 7、 安全可控交换:支持安全可控交换:专用中间机在交换过程中采用盘— —盘拷贝方式,两个介质之间直接交换文件。(竞标时提供公安部检验 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8、 敏感信息检查:支持敏感信息检查:检查通过在专用中间机交换的文件是否包含指定关键字或密级,可以根据文件类型、文件名称、文件内容、文件密级进行敏感信息检查。(竞标时提供公安部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9、 防止病毒木马摆渡:★要求产品具有防止病毒木马摆渡的安全机制,确 保交换的介质之间不会自动传播病毒木马。 10、密级匹配: 要求支持自动根据交换的 U 盘密级确定交换的方向,确保高 密级 U 盘上的信息不会流向低密级的介质上。 11、管理功能: 产品内置管理控制台,可直接在中间机上登记 U 盘、查询日 志等操作。 |
12、软件升级方式: 要求支持离线方式升级中间机软件。 13、病毒扫描引擎:内置病毒/ 木马扫描引擎,可自动对常见病毒/ 木马进行 扫描;管理员可选择带毒文件的操作策略(包括禁止拷贝、提示用户等)。 14、病毒库升级:使用安全的离线病毒库升级方式,升级过程不需要连接任 何网络;只有管理员可以进行病毒库升级操作。 15、多个网间信息交换:要求支持多个内部网络专用 U 盘之间的信息交换。 16、日志自动上传:★与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系统配合使用时,U 盘在移动存储安全交换系统上使用后,重新接入内网终端,则自动将审计信息上传到服务器中方便查询。 17、用户许可:使用用户数量无限制。 18、★产品资质证书:产品具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竞标时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 ||||
3 | 无线信号屏蔽 器 | 1 | 套 | 1、 作用类型:2G(CDMA/ GSM/ DCS) 、3G(TD-SCDMA/ WCDMA/ CDMA2000) 、 4G(TD-LTE/ FDD-LTE) 、2. 4G (WLAN、WI FI 、蓝牙)。 2、 工作频率: CDMA:865~880MHZ GSM:930~960MHZ DCS:1805~1850MHZ TD-SCDMA:2010~2025MHZ CDMA2000:2110-2125MHZ WCDMA:2130~2145MHZ FDD-LTE:1850-1880MHZ、2145~2170MHZ TD-LTE:1880~1920MHZ、2300~2390MHZ、2555~2655MHZ WLAN/ WIFI/ 蓝牙:2. 4 ~2. 4835GHZ 。 3、 屏蔽范围:100~200㎡(使用场所距离通信基站>200米)。 4、 重量:约3Kg。 5、 工作温度:-30℃~+60℃。 6、 产品尺寸:400mm(长)×270mm(宽)×70mm(厚)。 7、 发射功率:16~30W。 8、 电源输入:AC160V—240V。 9、 电源输出:5V 16A(16W) 5V 20A(20W) 5V 25A(30W)。 10、 安装方式:直立、壁挂。 |
4 | 机柜 | 1 | 套 | 27U,约600mm×600 mm×1388 mm。 |
5 | 音频连接线 | 10 | 条 | 1. 8 米音频连接线:卡侬头(母)- 卡侬头(公),要求和本次采购产品能配 |
套使用。 | ||||
6 | 音频连接线 | 1 | 条 | 5米音频连接线:3. 5(耳机插头)- 双6. 35 话筒插头,要求和本次采购产品能 配套使用。 |
7 | 音频连接线 | 2 | 条 | 1. 8 米音频连接线:莲花(RCA)-6. 35 话筒插头,要求和本次采购产品能配套 使用。 |
8 | 音频连接线 | 2 | 条 | 1. 8 米音频连接线:6. 35 话筒插头- 卡侬头(公),要求和本次采购产品能配 套使用。 |
9 | 音频线 | 1 | 卷 | RVVP2×0. 5 ,200米/ 卷。 |
10 | 音箱线 | 1 | 卷 | 发烧级增强型屏蔽抗干扰纯铜200芯 100米,要求和本次采购产品能配套使 用。 |
11 | 视频线 | 1 | 条 | VGA线材质: 纯铜长度: 15米,要求和本次采购产品能配套使用。 |
12 | 视频线 | 2 | 条 | HDMI 线材质: 纯铜长度: 15 米,要求和本次采购产品能配套使用。 |
13 | 电源线 | 100 | 米 | 电源线RVVP电线电缆国标纯铜环保 RVV3×1. 5 200米,要求和本次采购产品 能配套使用。 |
14 | 辅材 | 1 | 批 | PVC线管、钉、水晶头、排插等。 |
15 | 安装调试 | 1 | 项 | 对采购的设备、系统需集成的部分在用户现场进行部署、调试,并将各个分 离的设备、功能和数据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统一协调。 |
商务条款 | ||||
★竞标报价要求 | 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的价格:包括货款、杂配件、安装调试费;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 (4)招标代理服务费、保险费和各项税金; 注:1、供应商自行考虑完成项目所需的辅材、杂配件等数量,竞标报价中应包含全部内容, 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费用。 | |||
★质保期 | 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不少于1年免费保修,负责终身维护,提供免 费技术支持,系统维护(采购需求中各产品的质保期、保修期如有特殊要求的,按特殊要求执行)。 | |||
★售后服务要求 |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免费送货上门、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免费培训、免费技术支持。 |
2、所提供的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厂家原包装全新正品,验收时厂家代表必须在场,否则不 予验收。 3、接到用户故障报告,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排除故障,提供备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4、定期回访以及对设备维护。 5、其余按厂家承诺执行。 6、质保期内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成交人也要积极帮助采购单位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维修完毕后工程师及时填写维修报告,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维修报告由双方各持一份备案。 7、技术支持与服务:提供365×7×24小时技术响应服务,通过远程、上门服务、电话、E-mail 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终身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技术咨询服务。 | |
★交付使用期及地点 | 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日历日)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30%预付款,供货完毕后付50%,项目全部验收完成后 付20%项目余款,供应商在每次收到货款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等额发票。 |
培训要求 | 中标人负责免费培训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内容包括设备及软件系统操作、日常维护,确 保熟练掌握全部功能为止。 |
其它要求 | ★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一、LED一体机系统——序号1:LED双拼一体机”,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同品牌产品。 2、所有货物均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为保证产品的原厂售后服务, “一、LED一体机系统——序号1:LED双拼一体机”、产品竞标时如有请提供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若竞标时未提供的,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4、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一、LED一体机系统——序号1:LED双拼一体机”、产品进行产品性能参数测试,若中标产品与竞标参数不符将做为虚假应标处理不予签订合同,对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