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简章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简章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达成的协议,中德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优秀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赴德国大学和公立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博士后:40 人/年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 7-18 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4.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我方资助为 1300 欧元/月,德方资助 700 欧元/月,总计共 2000 欧元/月。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 3 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
助 200 欧元/月。
首次批复的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中德双方将在一年后适时共同
组织评估。留学期限超过 12 个月的申请人,首次获得批复的资助期限为 12 个月,通过评估后方可继续获得奖学金资助。
二、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7 年 11 月 1 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应在 2 年以内(2016 年 11 月 1 日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申请人,应确保可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
其他条件应符合《2018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
《2018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2. 邀请信
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申请渠道参见“申请办法”)
3. 外语水平
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
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 6.0
分或托福 80 分及以上,或德语 TestDaF 14 分或 DSH 2 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为使奖学金获得者更好地融入德国社会开展研修, DAAD 将在奖学金获得者赴德国前在中国提供为期 3 个月的免费德语培训和期间的生活费补贴。语言培训时间不计入留学期限。德语培训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具体安排待正式录取后由德方通知录取人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8 年 11 月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 有 德 国 公 立 及 德 国 国 家 认 可 的 大 学 和 研 究 所 开 放 。 可 通 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或 Research Explorer 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具体见网页: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ocs-and-junior-researchers.html
Research Explorer - Advanced search for research institutions in Germany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国内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 2018 年 11 月 1-20 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xxxx://xxxxx.xxx.xxx.xx)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须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
(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xxx.xxxx.xxx.xx >给中国人的奖学金 > 博士生和博士后 >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3.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8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 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 11 月 20 日前扫描上传电子版至信息平台。
请注意: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身份、留学期限须与邀请x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同时,向 CSC 和 DAAD 两方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4.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受理单位负责接受咨询、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
请。受理单位参见“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8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 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受理单位一览表》。
11 月 30 日前,受理单位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及名单(纸质),公函须为司局级或校级红头文件,带函号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则需将平台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按照以下方式命名后,打压缩包发至 xxxxxxx0@xxx.xxx.xx,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中德(CSC-DAAD)博士后项目”。
所有附件的电子材料请务必按照以下方式命名(材料序号必须带): 1、身份证
2、正式邀请x
3、外语水平
4、职称学历学位
5、获奖证书
6、外方合作者简历
注意:所发送附件材料需与平台上传材料一致,请不要发送平台上传附件材料以外的任何辅助材料。
四、评审、录取办法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2 月,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将于 2019 年 3 月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面试,并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面试语言原则上为英语。最终录取结果将于 2019 年 5 月公布。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须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 2019 年 7 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六、联系方式 1.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人:xx/xx
电话:000-00000000/3932
地址:xxxxxxxxxxx 0 xxxxx X0 x 00 x(000000) 2.对外联系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DAAD 北京代表处:
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45
地址:xxxxxxxxxxx 0 xxxxxxxx 0000 x(000000)
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18 年 9 月至 10月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应按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邀请 函。 | |
2 | 2018 年 11 月 1-20 日 | 报名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xxxx://xxxxx.xxx.xxx.xx)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并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11 月 30 日 前,受理单位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及名单(纸质),公函须为司局级或校级红头文件,带函号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则需将平台上传的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按要求命名后,打压缩包发至 xxxxxxx0@xxx.xxx.xx,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标注为“姓名-中德 (CSC-DAAD)博士后项目。 | 1.申请人需同时向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代表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 2.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须与邀请x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向 CSC 与 DAAD 方面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 |
3 |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2 月 | 初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 |
4 | 2019 年 3 月 | 面试 | 通过初审人员将参加中德双方分别组织的专家面试,根据结果确定录取人员。 | |
5 | 2019 年 5 月 | 录取 | 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材料。 |
5 | 2019 年 7 月起 | 符 合 派 出 要 求者,办理 派 出 手续 | 1.联系有关出国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3.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最早派出时间为 2019 年 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接收方邀请函为准。应届博士毕业生录取人员派出前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派出。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6 | 派出 | 联系有关出国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须按对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 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