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
编号: 11N69342023420233801
采购单位(甲方):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应急管理局
服务单位(乙方): 新疆忠善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 (第二期)项目-新疆忠善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 (第二期)项目-新疆忠善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 (第二期)项目-新疆忠善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专家服务、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 - | - | 品牌:,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全部响应 | 1 | 项 | 216000 .00 | 216000 .00 |
合同总价(元) | 2160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甲方按工作量及工作内容支付。
三、服务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协商的原则,就辅助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分析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咨询的内容和要求
1.1内容:
1.1.1根据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项:区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开展“专家+服务+执法”的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对辖区内应急管理局监管的危化企业、涉氨企业、冶金有色企业、粉尘企业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风险分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规范标准的隐患问题进行记录,经企业确认后,梳理归纳汇总形成隐患问题清单。
1.1.2现场核查企业“冬防”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双重预防机制管理体系建设及提升情况,准确记录隐患问题,辅助应急管理局督促与指导企业强化岗位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方法,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岁末年初风险防控及“冬防”管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降低事故发生率。
1.2要求:
1.2.1组织专家团队对受检企业“冬防”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双重预防机制管理体系建设及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等管理方面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技术与管理分析,提出具体建议措施,出具隐患排查分析报告。
1.2.2乙方服务结束后,须向甲方提供四份隐患分析报告:危化报告一份,涉氨报告一份,粉尘报告一份,冶金有色报告一份。
1.3工作覆盖范围: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应急管理局监管的5家冶金有色企业、4家粉尘企业、12家危化企业、5家工贸涉氨企业。
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鉴于高效完成好本次服务工作,甲方应在领导层或管理层指定一名人员为工作负责人,负责推动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衔接;负责配合乙方的技术专家团队负责人与受检企业对接,协调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完善。
2.2甲方应结合紧急情况下的时间、任务、标准等事项,明晰工作路线、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更改时,应及时与乙方派出的专家团队负责人进行沟通,确保工作意见达成一致。
2.3按照合同支付费用。
3.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业绩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件、资料复印件。
3.2乙方应对照1.1、1.2条及时集结专家技术团队,在甲方确定的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符合甲方标准要求的工作内容。
3.3乙方专家技术团队检查的结果及出具的技术分析报告,属于辅助政府对本辖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诊断与技术指导,乙方技术专家团队在企业现场发现的隐患问题,将依据企业当时发现的事实情况进行问题原因分析、推理与描述,形成风险倾向警示内容,技术服务责任仅限于现场检查结束、技术分析工作截止时间以前。由于企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规范标准,设备设施日常管理不到位,风险防控动态出现变动,或再次出现重大隐患问题,导致出现事故倾向性,并由此引发企业被上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者发生各类事故,属于企业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保密原则
乙方单位人员及技术专家团队所有成员应对甲方或甲方辖区内企业提供的有效资料保密,用完的资料应及时归还。此合同签署前甲方已公开的资料、国家法律和主管部门要求的除外。
5.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费
5.1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甲方按工作量及工作内容支付。
5.2费用总额:
项目服务费共计:216000元(含税)(大写:贰拾壹万xxx整)。
5.3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规财务发票。
6.违约责任
6.1甲方因为财政原因如不能及时支付价款,甲方因积极协调支付,但不能视为违约。
6.2 如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认可,而中途不履行本合同以至本合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时,应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违约赔偿金。
7.争议的解决方式
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7.2由诉讼引起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其它涉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8.合同的终止
8.1 甲、乙双方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8.2 由于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的或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 因素突然发生,造成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或延期执行。
9.其它
9.1 本项目所有技术成果属于甲方所有,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按要求将形成的过程资料、相关文件全部移交甲方。
9.2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自工作内容开展之日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9.3 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新疆忠善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00x
0000x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龙盛街支行
账号: 账号: 107081320084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