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影响本工程施工或者不满足规范间距的地上地下管线拆迁、修复及补偿(不含10kv及以上电缆、DN500及以上管道),并负责办理本工程地下管线施工及 迁移相关手续。 包含
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其他部分服务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
项目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
合同编号:
甲 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广州市
因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本工程所涉及地上地下管线拆迁、修复及补偿、交通疏导、绿地占用(含修复)及树木迁移保护工作,并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施工手续等相关政策处理工作(含过公路、桥梁、市政道路、地铁、电力管廊等有关安全评估、专家评审、产权占用等相关的赔偿/补偿和咨询服务费用)。现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其他部分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乙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表1 工作内容及范围表
工作内容及范围 |
增城区 |
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影响本工程施工或者不满足规范间距的地上地下管线拆迁、修复及补偿(不含10kv及以上电缆、DN500及以上管道),并负责办理本工程地下管线施工及迁移相关手续。 |
包含 |
根据管线敷设工期计划及道路开挖需求实际情况,提前制定详细的交通疏导方案(含临时变道设置)及报批,负责布置交通疏导人员,指引交通流向,疏导车辆顺利通过施工区域,并负责与交警部门沟通协调,承担相关费用。 |
包含 |
获取工程的管道穿越或敷设所需的许可(含安全评估、专家评审、产权占用等费用,防洪评价除外),与公路、桥梁、市政道路、地铁、电力管廊、通讯、水务及其他相邻管线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并支付相关的赔偿/补偿和咨询服务。 |
包含 |
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城市树木迁移砍伐手续等工作,包括:办理城市树木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手续,落实树木迁移用地等工作,并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或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树木砍伐、修剪、迁移、回迁及养护(含迁移后养护)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绿地占用方案编制及手续报批,绿化修复工作及费用。 |
包含 |
政策处理工作 |
包含 |
其它工作 |
详见合同要求 |
1.1 负责本工程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影响本工程施工或者不满足规范间距的地上地下管线拆迁、修复及补偿工作(不含10kv及以上电缆、DN500及以上管道),并负责办理本工程地下管线施工及迁移相关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
1.2 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疏导工作,包括交通疏导方案制定、报批及与交警部门沟通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管线敷设工期计划及道路开挖需求实际情况,提前制定详细的交通疏导方案(含临时变道设置)及报批。
(2)在施工区域内和xx道路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清晰、醒目),以提醒驾驶员注意道路施工情况并按照指示行驶。
(3)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交通流量的分布,合理设置临时变道、布置交通疏导人员、负责在关键路口和交叉路口设置交通疏导岗,指引交通流向,疏导车辆顺利通过施工区域。
(4)制定紧急救援预案,确保在施工期间如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救援并疏导交通,保障道路畅通。
(5)与交警部门建立联络直通道,接受交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向交警部门汇报施工进度和交通疏导情况,并根据交警部门的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和改进。
(6)在道路开挖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区域内的设施,恢复正常的交通疏导路线和交通标志标线,确保道路能够迅速恢复通行能力。
1.3 负责本工程管道穿越或敷设所需的许可(含安全评估、专家评审、产权占用等费用,防洪评价除外),与高速、河流、航道、公路/道路、通讯、电力、水务及其他相邻管线单位的联系和协调,支付相关的赔偿/补偿和咨询服务。
1.4 负责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城市树木迁移、砍伐手续等工作,包括:办理城市树木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手续,落实树木迁移、回迁、养护用地等工作,并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或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树木砍伐、修剪、迁移、回迁及养护(含迁移后养护);绿地占用方案编制、手续报批及绿化修复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5 负责本工程施工作业带范围内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
(1)根据本工程建设进度和甲方要求,按上述1.3条负责与公路、桥梁、市政道路、地铁、电力管廊、通讯、水务及其他相邻管线单位的联系和协调,获取工程的管道穿越或敷设所需的许可,并支付相关的赔偿/补偿和咨询服务费用。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以甲方名义缴交的费用在甲方完成缴纳后,甲方在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时作相应扣除。
(2)负责协调及排除有关单位、个人对本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干扰。在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干扰、阻工现象或纠纷(含噪音、扬尘等正常施工影响,以及因施工可能影响的房屋鉴定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施工完成后,因地上地下管线迁改、交通疏导、树木迁移、回迁、养护及绿化修复等服务工作发生的纠纷,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负责解决并确保甲方不受此类纠纷的影响。如果甲方因纠纷而遭受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3)负责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工作。
甲方职责
2.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及相关方支付相关款项。
2.2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建设的有关批准及技术文件、项目建设中需建设单位准备的相关材料等。
2.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以及核实乙方各项工作,及时接收乙方工作成果,甲方的接收并不改变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2.4甲方有权指派专人作为甲方代表,本项目指定 先生作为甲方代表,负责全面跟踪、了解和监督乙方的工作。
乙方职责
2.5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和安排相关管线迁改、交通疏导、绿地占有修复及树木迁移保护等服务工作,并为此配备充足的专职人员和通讯、交通等设备,具体配置详见附件一。如甲方认为乙方的人员和/或设备不足以胜任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以致耽误甲方工程进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人员和/或设备,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6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人员均应视为乙方人员。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为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行为以及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由于乙方人员的原因,导致第三方对甲方进行索赔,乙方应负责处理并确保甲方不受此类索赔的影响。如果甲方因第三方索赔而遭受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2.7乙方应确保甲方拨付款项的专款专用和按期支付。
2.8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并为此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检查意见对工作的进度、质量等进行调整、修改等,以确保工作成果达到合同要求。
2.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甲方提交服务工作进度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并应确保报告内容准确和全面。
2.10乙方指定 先生作为乙方代表,负责全面履行和管理本合同。
2.11乙方向甲方办理资金支付申请和项目结算手续,并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作为已收甲方款项凭证。
开具发票来源途径和发票本身必须合法,不得虚假、虚开,保证发票合法性和真实性。发票付款方名称、合同标的名称、数量、金额、合同效力发生时间保持一致性。
本项目以总价包干的形式承包,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税率 。
以上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包含服务费、材料费、运费、税费、人工费、安全措施费、专家评审费、打印费等相关一切费用。乙方已考虑项目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动因素、任何加班费用及与单项工程相关的风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本服务合同价格做出任何调整。
合同总价不包含10kv及以上电缆、DN500及以上管道,如有发生,价格另议。
4.1总价包干,按照本实体工程工作完成情况,由甲方按照项目进度支付乙方服务费。
4.2 具体支付方式
(1)预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金额为 元(大写: 元)作为预付款。
合同生效日期起14日内,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与预付款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提交甲方,甲方收齐履约保函及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进度款。
甲方按下列时间及金额,并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21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A 完成广源门站至旺隆电厂线路敷设1km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20%,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30%;
B 完成广源门站至旺隆电厂线路敷设2km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10%,同时预付款转为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40%;
C 完成广源门站至旺隆电厂线路敷设3km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20%,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60%;
D 完成广源门站至旺隆电厂线路敷设5km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20%,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80%;
完成以上A、B、C、D各分段工作后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价的80%(含预付款)。
甲方在收到每笔进度付款申请后,应根据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的意见进行核实。如乙方付款申请中列明的工作量与甲方核实后的工作量不一致的,以甲方核实后的工作量为准。甲方应根据核实后的工作量,确认本次进度付款金额。乙方只完成部分工作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付款比例。付款申请的有关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五:付款申请。
(3)完成款。当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工作,取得甲方确认,且工程实体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主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金额为 元(大写: 元),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0%。
(4)结算款。余下的部分(本合同价的10%)金额为 元(大写: 元)应于合同结算经甲方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作为合同结算款一并支付,支付条件为:
a)乙方提交了经甲方审查合格的完工资料;
b)乙方妥善解决了其与第三方的争议、索赔、诉讼;
c)乙方妥善解决了因其工作和/或其自身的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损害;
d)甲方批准了乙方的最终结算并与乙方签署了结算确认函;
e)乙方履行了合同规定其他责任和义务;
f)结算款审核时,需提交燃气集团档案移交单。
4.3本合同的款项采用汇款的方式支付,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5.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合同要求提交可以被甲方认可的国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履约保函,以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担保,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10%),履约保函的有关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三:履约保函(格式)。
5.2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持续至本合同内工作完成验收之日后1个月止。如乙方开具的履约保函在合同履行期间过期或失效的,乙方应在保函有效期期满前15天重新向甲方提交有效的履约保函。合同履行中,如果甲方证实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已过期或失效,则在乙方未重新提交有效的履约保函前,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的任何付款。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3履约保函的保证金额应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10%)。
5.4履约保函的返还
如果乙方同时满足了下述条件,甲方将归还乙方开具的履约保函,否则,在甲方兑付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并用于补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之后,向乙方返还剩余的部分(如果有):
(1)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工作,且工程实体施工完成并完成本合同内工作验收;
(2)乙方补偿了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有)和向甲方支付了相关的违约金(如果有);
(3)乙方履行了合同约定其他责任和义务,且不存在任何纠纷或虽存在纠纷但上述纠纷已最终解决、双方所有债权债务已结清。
6.1如果乙方未能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甲方原因除外),则甲方有权计取乙方的违约金,此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甲方根据合同其他条款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
6.2如乙方未能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规定的最终完成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的,甲方有权计取乙方的违约金,此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甲方根据合同其他条款采取其他措施的权利,此外,乙方还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超过工期计划的违约责任如下:
(1)超过一个月内的,扣罚乙方违约金 万元。
(2)超过一个月以上的,自第二个月起每月计取乙方违约金 万元。
(3)第6.2款(2)项规定已达到但乙方仍未能完成全部工作的,甲方有权按第十五条的约定解除合同,并兑付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如履约保函的资金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行为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及间接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全部损失。
第6.2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总额的10%。
6.3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但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处理由此产生的问题,并不因此要求甲方增加合同价格或任何其他费用支出。
6.4如果由于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任何故意、过失、错误、疏忽而造成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索赔请求的,若索赔成立,则乙方应就该第三方所遭受的损失和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并应使甲方免受此类索赔的影响。
6.5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应支付的赔偿金和/或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合同款项或履约保函金额中扣除,也有权以乙方的债务形式向乙方直接索赔。
8.1 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约定进行变更本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应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8.2 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应签订书面解除合同。
8.3 本合同各方依照法律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时起解除。
8.4 本合同解除后,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9.1 本合同的签署、履行、解释及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
9.2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1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人员和车辆
1.0 概述
协调人员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否则,乙方应按合同的其他相关规定向甲方支付人员撤换金。
协调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应专职为履行合同和完成本项工作的人员,乙方应确保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关键人员和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在合同期间持续稳定地在该项目组工作。
如果协调人员因故需暂时离开项目组和/或项目组的工作地三(3)个工作日以上时,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在未向甲方代表请假或虽然请假但未获得甲方代表同意的情况下,协调人员离开工作地达三(3)个工作日以上,可视为乙方的行为属于擅自撤换协调组人员的行为,甲方有权按合同的其他相关规定从合同价格中扣除相应人员的撤换金。
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格中扣除此款项,或以合同项下债务的形式追偿有关款项。
协调人员和车辆明细表
姓名 |
职务 |
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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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xx协议
对应合同名称: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其他部分服务委托合同
xx协议
甲方: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xx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xx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和广州市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特订立本xx协议:
第一条 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投资并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建立健全自我监督机制,开展xx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贯彻落实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xx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
(三)不准向乙方泄露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内部决策机密;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
(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
(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及其下属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在与甲方业务活动的交往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甲方的母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其他关联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xx协议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甲方受理举报部门: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00-00000000】;举报传真:【020-37852095】;举报邮箱:【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 法律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xx协议第一条、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xx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经查证属实,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相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及其下属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xx协议第一、三条约定的,经查证属实,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实施一定期限的市场禁入,以及有权立即单方解除与乙方已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以终止相关业务合作;乙方及其下属企业的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协议生效及法律效力
(一)本xx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xx协议,否则本xx协议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第六条 协议书份数
本xx协议一式 【拾贰】份,甲方 【玖】份,乙方【叁】份。
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xx协议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xx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
(受益人名称)______________ :
本保函作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履约保函,系为贵公司和申请人就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订立的第 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出具。
我行, (履约保函出具银行)在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保证以 (币种)向贵公司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百分之XX(XX%)的金额,即 的金额。我行保证不以任何理由追索。我行的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和受让人亦受同样的约束。我行同意下述条件:
1.我行向贵公司保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2.如果申请人未能履行或者承担由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任何责任,我行将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支付贵方要求的合计不超过 的款项。
3.本保函适用于本合同以及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给予的或同意的所有修订、更改或附加部分,不论我行是否收到该修订、更改或附加部分。我行放弃取得有关上述修订、更改或附加部分的通知的权利。
4.对于现在或将来的产生的税收、税费、收费、扣减费用或预提款项,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5.本保函条款构成我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有关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及贵方同意的时间的宽限或其他延长或特许或贵方的其他作为或不作为都不能免除、解除或豁免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6.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开立保函银行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日期:
附件四 预付款保函(格式)
(无)
附件五 xxx管理协议
业主方 (以下简称甲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 项目中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事宜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依照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三)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对乙方企业及承担项目的工程服务人员的合法安全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查验。
(四)乙方人员入职前、在岗期间及离职体检健康证明在甲方备案,甲方有权抽查复检经过乙方认定体检合格的乙方人员,对于复检不合格的乙方员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到岗人数,不影响甲方的生产;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等,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经规程制度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具备履职能力的;
2、乙方员工经实际生产过程检验或职业卫生鉴定机构鉴定存在身心健康缺陷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3、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规程及劳动纪律的;
4、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5、 乙方员工在工作中不实行相互协作,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乙方不得因为不合格人员辞退减少出勤人数。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承诺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度、规程。
(二)乙方应当具备履行本项目工程服务的合法安全资质,具备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并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企业及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三)乙方应当确保承担项目的工程服务人员符合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现场作业人员符合专业培训要求。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的名义承担本项目工程服务工作。
(四)对于首次上岗的乙方员工,乙方应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应知应会培训考核。
(五)乙方应与选派甲方工作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及相关防范措施,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为其员工配备符合规范的、必要的劳保用品。
(六)乙方应对选派甲方工作的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及甲方;乙方应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身体健康的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
(七)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员工的劳动用工相关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和健康证明等)的扫描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八)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无职业病、无传染病、心脏病、肺病、恐高症及色盲等疾病,矫正视力必须在1.0以上,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明;
2.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
(九)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乙方应经常组织保安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熟悉甲方安全技术以及xxx规章制度,乙方保安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入甲方现场工作。乙方应为保安人员配置安全用品及劳动保护用品及高温津贴等政府规定的保护员工的措施和费用,防止职业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管理人员应督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确佩带和使用有关安全工具和用品。
(十)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质量标准进行工作,意外产生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xx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检查和考核:
1、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对乙方的单位或个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按照甲方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责令停工整顿。
2、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4、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四、本协议书与《 合同》为一整体合同文件;本协议书共 12份,甲方 9 份,乙方3 份。
甲方:(盖章)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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