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营林生产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福建省闽侯白沙国有林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福州交通信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福建省闽侯白沙国有林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造林绿化区林地清理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项目编号: )的竞价结果,乙方为竞价中标方(合同号:xxx(2022)营林字第06号)。为切实做好森林抚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促进林业生产建设的发展。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一、甲方职责:
1、对作业现场的特殊作业环境安全技术要求向乙方进行交底。
2、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4、有权对乙方的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设计、设施等不具备安全条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书面通知乙方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5、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6、发生事故后,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二、乙方职责:
1、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控制危险点源。
2、山场施工作业人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复印件一份交由甲方存档备案
3、应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同时应对上岗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教育。乙方应当督促和教育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劳动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应工种的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4、乙方负责人是施工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应对施工队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做好日查和记录工作。各级班组的负责人应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
5、作业人员年龄必须在18岁至5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林业生产作业能力的公民。乙方应建立“三工”档案,并报甲方备案。
6、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如油锯手、电工、机动车驾驶员、挖掘机手及各种机械操作员等),必须经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后,持证上岗。
7、乙方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穿戴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和劳保鞋等)。
8、乙方必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不得带火源进入山场,一旦发生火警火灾,乙方有义务及时扑救,并做好安全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9、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10、发生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11、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重大险情等,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12、作业过程中应维护好使用的设备、工具和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等,使其处于安全生产状态。
13、制定意外事故伤害、突发性疾病、急性中毒、急性传染病、自然灾害(洪灾、台风、地震、疫情)等突发性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器具,并组织演练。
14、施工作业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之规定,并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
15、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等现象发生。
16、乙方应尽可能避免发生各类伤亡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甲方,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事故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任务结束后自行终止。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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