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ZHS202413
询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HZHS202413
项目名称: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
采购人: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6月
目录
第六章 附件 23
第一章 询价公告
我公司就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以询价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食品公司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
二、项目编号:HZHS202413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询价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
1)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①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③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④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询价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1日
2.获取方式:杭州xx国际机场网站下载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以快递或当面递交方式提交密封报价单(封口处加盖公章)。本项目设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0:00,报名联系人:xxx 0571-86662784。
2.投递地址: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新厂房),xxx收 邮编:311207。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0时(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开标地点: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xxxx://xxx.xxxxxxxxxx.xxx
0.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十、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监督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6月 4日
采购要求
* 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工程量 |
1 |
铝合金面层隔墙 |
10公分厚墙壁 |
㎡ |
32.07 |
2 |
铝合金推拉窗 |
铝合金推拉窗 |
㎡ |
18.86 |
3 |
定玻 |
立柱铝合金护套(嵌套在上述型钢龙骨支架上) |
㎡ |
46.12 |
4 |
窗纱 |
密目式防护网窗,放置在定玻上 |
㎡ |
7.95 |
5 |
地弹簧玻璃门1121 |
10mm厚单钢化超白玻璃 |
樘 |
4 |
6 |
臭氧发生器 |
10~30㎡场地适用 |
台 |
4 |
7 |
粘捕式灭蝇灯 |
10~30㎡场地适用 |
台 |
4 |
一、项目概述
备注:报价包含完成询价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利润、各种相关规费、一切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报价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要求2024年6月18日前完成施工。
二、技术要求
1、乙方不得自行变更供应的产品,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含形状、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生产、供货转包给第三方。
三、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完成询价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利润、各种相关规费、一切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报价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第三章 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函
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我方己完全理解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12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同时我方承诺满足询价文件中的所有要求。
我方的报价如下:
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报价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部分项工程做法/工作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 (不含税) |
综合单价(含税) |
含税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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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铝合金面层隔墙 |
10公分厚墙壁 |
㎡ |
3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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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铝合金推拉窗 |
铝合金推拉窗 |
㎡ |
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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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定玻 |
立柱铝合金护套(嵌套在上述型钢龙骨支架上) |
㎡ |
4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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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窗纱 |
密目式防护网窗,放置在定玻上 |
㎡ |
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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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弹簧玻璃门1121 |
10mm厚单钢化超白玻璃 |
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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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臭氧发生器 |
10~30㎡场地适用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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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粘捕式灭蝇灯 |
10~30㎡场地适用 |
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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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不含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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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 |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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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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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合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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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报价包含完成询价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利润、各种相关规费、一切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报价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 备注2: 出租车服务区、出租车蓄车区(老顺丰基地)、网约车停车场、P3停车场四处供餐点的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项目玻璃隔断装饰施工共计约105㎡,以铝合金、型钢为主材,高度1100mm以下封板,1100mm-1600mm设移窗,1600mm-2600mm为定玻,2600mm以上设防虫百叶窗,设1100*2100玻璃无框门。臭氧发生器和粘捕式灭蝇灯四处供餐点各装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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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日期:2024年 月 日
第四章 报价文件编制要求及评审办法
一、报价文件的编制
报价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的。如发现报价单位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价文件的构成如下:
1.报价函加盖公章(格式见第三章)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未登记注册资本的,须另外提供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公示的出资实缴情况,附相关公示网页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
1)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①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③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④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
5.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报价文件的格式
电子文档邮件递交
三、评审办法
1.没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按废标处理。
2.没有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并加盖公章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③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④在投标函中承诺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提供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废标处理。
3.不满足第二章采购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4.本次采购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符合资格及采购要求的报价(不含税总价)最低的单位为中选人。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
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合同
2024年【 】月【 】日
甲方(发包人): 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xx国际机场内
乙方(承包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
1.2工程地点:杭州xx国际机场内出租车服务区、出租车蓄车区(老顺丰基地)、网约车停车场、P3停车场四处供餐点
1.3工程内容: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施工
1.4 工期:本工程暂定自2024年【 】月【 】日开工,要求2024年6月18日前完成施工,开工日期具体时间以甲方开工令等书面通知为准。前述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对施工进度造成的影响,除经甲方签证同意,否则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变更。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相应工期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
1.5工程质量标准、承包范围和方式:
* 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工程量 |
1 |
铝合金面层隔墙 |
10公分厚墙壁 |
㎡ |
32.07 |
2 |
铝合金推拉窗 |
铝合金推拉窗 |
㎡ |
18.86 |
3 |
定玻 |
立柱铝合金护套(嵌套在上述型钢龙骨支架上) |
㎡ |
46.12 |
4 |
窗纱 |
密目式防护网窗,放置在定玻上 |
㎡ |
7.95 |
5 |
地弹簧玻璃门1121 |
10mm厚单钢化超白玻璃 |
樘 |
4 |
6 |
臭氧发生器 |
10~30㎡场地适用 |
台 |
4 |
7 |
粘捕式灭蝇灯 |
10~30㎡场地适用 |
台 |
4 |
合同价格及支付
2.1 本合同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税率为【 】%,不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税额为人民币【 】元。
2.2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2.3 上述签约合同总价在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范围内不作调整,已包括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因市场价格波动、法律和政策调整、临时停电、停水以及停工、窝工等因素引发的全部风险费用、安全施工措施费、必要的加班赶工工作费用以及乙方认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引起的增值税税率变化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总价变更为原合同不含增值税总金额与调整后税率计算税额的合计金额。
2.4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申请并将有关竣工结算资料提交甲方。甲方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工程审计。在完成工程审计并办理工程结算且本工程所涉档案资料由乙方全部移交甲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2.5 工程结算总价的5%留作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且质量保修不存在问题后15天内一并无息支付。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4个月。若甲方发现乙方未完全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则甲方有权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且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三、工程变更
3.1 本工程的所有变更事项应以“工程变更联系单”的书面形式由双方进行确认。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工程变更联系单”所列明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若乙方擅自进行变更的,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工程变更费用不予结算,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按原设计要求限期整改,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影响工程质量的,将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2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工程变更费用增减的书面报告和资料,或者对工程变更费用争议部分久拖不决,从而影响工程结算的,甲方将向乙方发出书面函告。发出函告1个月后,xx仍拒不执行的,视作乙方自动放弃权利的主张,甲方将不予结算工程变更费用或争议部分的费用。
3.3 变更估价原则:
3.3.1 本合同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投标报价表或预算书中已有适用工程项目单价的,按已有的单价确定;
3.3.2 本合同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参照方法按下列方式处理:
①某种材料(包括半成品或成品)等级、标准发生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材料的价格之差。
②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
3.3.3 本合同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乙方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现行的计价依据和信息价并结合投标报价浮动因素,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其中,投标报价浮动因素按以下方式约定:
招标工程:乙方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0%
非招标工程:乙方报价浮动率=(1-报价/预算价)*100%
上述两公式中的中标价及招标最高投标限价均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
3.3.4 无投标价的材料价按施工当期【《杭州造价信息》(正刊)xx区、《杭州造价信息》(正刊)市区、《浙江造价信息》】的顺序执行。重新组价的单价若遇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缺项的,可由乙方根据变更工程资料、市场调查等取得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合理的变更项目单价,并经甲方确认后调整。】
3.4 本工程结算由甲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按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最终审定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核减追加费按核减额(包括全过程审计中联系单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的5%计算,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核增部分以核增额为基数,费率为5%,由乙方直接支付审查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尽最大努力清除影响施工现场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4.2 指派【 】,职务:【】作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3 在施工开始前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施工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达不到安全要求或措施不得力的,应当责令乙方整改整顿,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4.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5.2 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3 指派【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经理每月常驻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小于【 】%,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项目经理签署的劳动合同以及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4 乙方负责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乙方人员或设施在施工或非施工期间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设施损毁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5 乙方应参加竣工验收,并编制工程结算文件、整理项目档案移交甲方。
5.6 乙方应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从进场施工之日起,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影响与周围单位的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
5.7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或损坏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8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风险和费用。
5.9 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定取水、取电点,后续管线敷设由乙方承担并安装表计,日常使用应符合管理部门要求;表计中发生的用水、用电量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节约用水、用电的相关规章制度,如有浪费现象,则按照相应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5.10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包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六、工期
6.1 本项目要求2024年6月18日前完成施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竣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窝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且乙方须向甲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6.2 因涉及甲方要求的设计或工程量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停气并导致停工【 】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或受不可抗力事件(指战争、动乱、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或疫情)影响,工期按照甲方签证确认的日期相应顺延。
七、工程质量及验收
7.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国家相关的最新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组织施工,质量达到一次性合格要求。
7.2 主要施工材料进场应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的,方能用于施工。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3 隐蔽工程开始前应通知甲方到场查看,经甲方签证确认后方能继续施工。
7.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档案移交以及工程结算手续。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瑕疵,乙方应立即负责免费整改到位,整改不另增加工期和费用,因整改导致逾期完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6 工程验收合格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保修责任,如甲方发现属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事项,乙方仍应免费维修,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材料供应
8.1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供应的材料,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xx施工
9.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以及附件《安全xx施工协议书》。
9.3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十、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开工、竣工或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签约合同价的5‰元作为违约金;如延误工期达到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本条规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2 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元作为违约金。
10.3 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20%作为违约金。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行政处罚),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6 乙方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纠纷影响到本工程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视损害或影响情况处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发生农民工欠薪等特别事件,甲方有权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
10.7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因乙方违约而应向甲方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本合同项下事宜进行招标以及因合同解除而重新进行招标的费用、重新招标的中标价格与本合同价格的差价损失、因工程延误而导致的损失以及甲方为主张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一切成本和支出。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
十二、不可抗力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寄送有关官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通知
13.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请求、主张、要求及其他通信均须采用书面形式以中文语言发出,在按以下地址电子邮件或快递(如DHL快递、EMS和顺丰速运)方式发送给有关各方后视为有效发出或做出:
发送至甲方:
电子邮件:xxxx@xxxxxxxxx.xxx
地址:杭州xx国际机场内
收件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
发送至乙方:
电子邮件:【 】
地址:【 】
收件人:【 】
联系电话:【 】
13.2 如任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按照以上方式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上述地址认为有效送达地址。
13.3 按照本条款发出的通知,在以下时间视为已被收件方收到:(i) 以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在发送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已收到;或 (ii) 以快递发出的通知,在发送之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被视为已收到。
13.4 上述地址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
十四、合同组成
14.1 本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询价纪要;(4)询价文件;(5)报价文件。如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进行解释。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
15.4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技术标准及要求
附件3:安全xx施工协议书
附件4:保密承诺书
附件5:廉政自律承诺书
附件6:安全保卫协议
附件7:相关方职业健康及环境安全管理告知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合同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署页)
甲方: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乙方: |
地址:杭州xx国际机场内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 |
或 |
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装修工程为【 】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届满后,经甲方确认核实,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以及质量保修不存在问题后15天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进行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至甲方现场进行维修的,甲方可以自行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修复部分的质保期自修复完毕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xx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持续抢修直至修复。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由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修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与第三方确认后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对责任方的确定产生疑问或争议的,依甲方委托的鉴定机构所出具的独立报告来确定。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在乙方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2.遇下列特殊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或管理单位可以对一定金额(材料安装类5000元,土建类100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进行应急处理,先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7日内支付甲方出具的通知书中确定的金额。
a.紧急抢修事故时,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b.直接影响到工程正常运行或危害人身财产及财产安全时;
3.甲方或工程管理单位认为需召开维保工作协调会时,乙方应当准时参加,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必须当场确定解决方案,乙方对其派出与会人员的签字确认负全部责任,并应当执行会议决定。否则,视作乙方未履行维修义务。
4.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工程维修费用或对第三人赔偿损失的,甲方通知乙方应承担的费用或损失金额,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7日内支付甲方出具的通知书中确定的金额。
5.乙方负责保修的质量,工程保修项目完成后须经甲方或工程管理单位代表验收签字方视为完成相应保修项目。工程保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出现同类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维修。对于更换了重要组件或整个设备的较大维修项目,保修日期应从设备更换或大修之日起重新按国家有关最低标准确定。
对同一工程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两次后,再次发生该质量问题的,甲方工程管理部门有权安排自行维修或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7日内支付甲方出具的通知书中确定的金额。
6.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盖章,作为本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质保期届满且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工作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附件2:技术标准及要求
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批准后进行施工。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定位放线,并对测量基线,水准基点等进行复核。施工中必须作好施工记录,并及时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严格做好施工场地及xx的xx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好与施工现场各专业施工队伍的配合工作。
依据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适用法律、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
二、材料要求
2.1工程材料选择
(1)设备材料选择
1)招标人有材料品牌要求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推荐品牌要求填报,所有未根据要求而未填报或漏填报品牌的投标文件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在推荐品牌中指定任一品牌作为施工使用品牌且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价格不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若提供了招标人推荐品牌外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当于招标人推荐品牌产品的证明材料。
2)招标人推荐的品牌详见“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一览表”中内容。
主要材料设备推荐品牌一览表
编号 |
材料名称 |
技术要求 |
推荐品牌或厂家 |
备注 |
1 |
灯具 |
具体由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
xxx、欧普、雷士或相当于 |
|
2 |
元器件 |
具体由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
ABB、西门子、xxx或相当于 |
|
3 |
电线电缆 |
具体由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
中策、远东、中大元通或相当于 |
|
3)所用各类设备材料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使用。投标单位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漏填或少填的,中标后由招标人在推荐品牌中选定,且报价不作调整。
4)所用各类设备材料都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5)所用各类设备材料均有质量合格证书。
6)中标人在选定品牌或制造商时应充分考虑供货等风险,若中标人选定品牌或制造商在实施时无法供货或无法正常供货,将由招标人在推荐品牌或制造商中予以指定。
(2)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
1)在施工期间内,中标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正,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招标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
2)中标人应对所选用的设备材料的技术满足度和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该品牌是否为招标人推荐减轻或更改。当中标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时,招标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
3)未列入以上品牌推荐表的其它材料和设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选择国内优质成熟的产品,施工时需得到招标人的认可,如中标人选定的产品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招标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
(3)施工过程中如涉及需拆除原有材料设备(除需利旧的材料设备外),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其残值及处置相关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施工
3.1一般要求
中标人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力争做到“一流的施工管理,一流的工程质量”;同时施工组织实施须遵守机场相关规定要求。
3.2施工准备
中标人应在开工前依施工现场情况合理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在服从招标人的安排和总进度计划要求情况下制定施工方案,并按招标人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3施工质量
3.3.1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1)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投标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对工程施工生产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督、检查与控制。
(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包括事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各单项工程及整个工程项目完工后对建筑施工及安装产品质量的事后控制。
(3)依据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等,严格控制施工工序质量以及检验和评定工程项目质量。
3.3.2现场质量监督
(1)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的检查和监督,并执行招标人发出的指令,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均应符合相应技术要求,并符合招标人的指示要求,或在现场进行检验。
(3)没有招标人的批准,隐蔽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使之无法查看。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无论何时,当工程的任何部分已经做好检查准备时,中标人应通知招标人进行检查。
(4)招标人有权随时对下述事项发出指示:
1)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将招标人确认不合格的任何材料从现场运走。
2)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中标人必须将不合格的任何工程拆除并重新施工。
(5)如果中标人在指示规定的时间内未执行上述指示时,则招标人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示,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6)根据招标人的指示,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的工作,在暂时停工期间,中标人应对工程进行必要的保护和安全保障。
3.3.3施工偏差要求
中标人需就一切有关之材料和整体结构,必须满足相应的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规定。若产生施工偏差,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规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4检验和验收
招标人有权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随时地检查、检验和监督,为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进行性能试验。检验工作如果超出了中标人的能力,中标人应安排到第三方(指除招标人、中标人以外的另一方)进行,该第三方必须有检验条件和相应资质。检验工作的任何变化都应征得招标人的书面确认。如果某些试验项目在其他场所进行,中标人应替招标人办理进入现场的手续和亲自陪同。
3.5施工管理要求
3.5.1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对于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施工等要求。
3.5.2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3.5.3中标人应严格按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3.5.4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并自行运至机场区域范围以外,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退场及现场清扫工作需于竣工验收前全部完成。上述相关处置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6主要施工技术要求
3.6.1进出场道路:投标人现场自行调查了解,所有材料不因场内外道路状况、运输线路、运距发生变化而进行调价。
3.6.2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水电接口,水电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6.3投标人应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现场安保工作需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调遣,费用从各施工单位相关报价中扣除。
3.6.4本次招标的工程需考虑以下问题:
需做好施工单位的车辆进出场及材料推放的管理工作,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
本工程开工时间根据招标人提供施工场地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考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由此造成的费用不做变更。
本次施工区域可能存在部分障碍物需要拆除、移除,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四、产品保护
4.1在工程现场及其周围已由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和在建的建筑产品,中标人在现场施工中应负有保护责任和义务,因工程施工引起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赔偿或修复。
4.2中标人在施工期间,直至竣工验收尚未正式移交之前,应负责对所有材料及现场进行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办理完正式移交为止。若在此过程中发生材料丢失和产品损坏,应承担赔偿和修复。
五、其他要求
5.1施工临设在建设单位指定区域自行搭设,施工进场前方案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搭建。施工临设用地、材料堆场等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0日内自行拆除、彻底清理,并恢复原状。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
5.2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施工阶段,应采用拍照方式记录隐蔽工程及各道工序的施工过程,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影像资料文件;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的记录整个施工全过程(包含实施前中后)的实际状况,所有的隐蔽工程验收及各道工序都须按检验批拍摄留存影像资料文件。
5.3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请投标人依据本项目招标内容、技术标准及要求、工程量清单提交报价,参与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市场风险及自身承受能力,并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工艺要求,组织并测算为完成项目所必须采取的工艺及措施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对应的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全部风险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实办理结算。
5.4发包范围外招标人提出并签证的费用由中标人在施工前提出并补充编制工料单价预算书。
5.5计日工单价最高限价210元/工日。
5.6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机场公司关于工期进度的统一安排。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机场隔离区内施工时间及工期的不确定性,如由于机场运行要求某些时间不得施工等或如遇长时间停工等任何突发情况,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相关费用,中标后不予增加费用。
5.7本项目工程位于机场隔离区内,中标人必须确保在施工阶段不影响机场正常运行,遵守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规定、施工安全条例。
5.8中标人施工人员在进出机场隔离区时必须办理相关证件。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9因本项目施工地点位于机场隔离区内,隔离区相关施工措施包括施工导致的夜间加班、工效降低、证件办理等需产生的费用,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费用包含在隔离区施工措施费报价中。投标人需考虑聘请招标人推荐的机场专业保安,负责门卫、巡逻、施工现场看护、隔离区围界看护等工作,人数每个施工区域每班不得少于1人,并配备相应的保卫措施,保安费用按实结算(结算时中标人需提供相应票据作为依据),★投标报价中施工安全监管费按1500元暂列金额计入,不得优惠。
5.10 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完成营业点柜体(含展示柜,活动置物柜等,发包人另行采购)安装工作,相关配合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不报价的视作优惠或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11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技术措施费按项报价子目(除施工安全监管费按实结算外)一次性包干,结算不作调整;
5.11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要求,施工前应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施工,如擅自施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5.12项目开工前中标人需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材料及明细表,待材料、人员、证件全部准备完善并经招标人同意方可进行施工。
5.12施工现场围挡的设置应当符合机场相关规定。
附件3:
安全xx施工协议书
甲方(全称):杭州xx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为了保护公民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保障机场安全、有序运行和工程施工安全,保持良好的施工、生活秩序和饮食、环境卫生,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及标准,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一、甲方对乙方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的具体内容是:
1、无责任死亡事故和群伤事件。
2、无重大经济责任事故。
3、无空防安全事故。
4、无影响机场运行的不安全事件。
5、无七类重大刑事案件(杀人、绑架、强奸、放火、爆炸、劫持、故意伤害致死)及其它严重、恶性案件。
6、无因未足额、及时发放工资发生劳资纠纷。
7、无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8、无计划外生育。
9、无因上述原因引发无序维权事件。
上述情况的认定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以及履行工程合同和本协议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有权监督乙方消除不安全隐患,乙方懈怠或拒绝本协议条款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的,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按时限和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对违反协议行为追究违约责任或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11、甲方联系和协调机场公安机关,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并协助乙方联系机场公安局商定有关工地安全保卫事宜。
12、甲方利用施工例会等定期分析和掌握工程的治安情况,通报当前治安形势,交流工作经验,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13、乙方未按要求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器材,未在限定期限内整改的,甲方有权直接购置并配足,另增加20%的管理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依据民航行业和标化工地要求,工地及临舍实施封闭管理,进出工地的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甲方协助乙方及时办理相关人员和车辆的施工通行证件。甲方组织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长参加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主要是机场运行、空防、不停航施工等方面安全知识),乙方应按行业规范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乙方不履行安全教育培训的,甲方可强制组织有偿培训及其它强制措施。
15、甲方建立由监理、施工、设计单位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网络,组织、协调安全管理工作,审核乙方及相关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督查乙方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视情审查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6、甲方对乙方的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进行统一规划和监管,完成后临时设施场地应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
17、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乙方因建设工程需要,向甲方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甲方应当及时提供。
18、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19、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三、乙方的安全、文明权利和义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杭州市建设工地职工宿舍安全使用与管理》、《【 】机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 】机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用手册》】以及其他安全文明的法律、法规,遵守机场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0、落实施工安全责任,所涉工程依法实行总分包制的,总包单位应对施工安全负总责,以安全责任书的方式确定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乙方应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21、乙方应开展风险管理,结合风险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2、乙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种行业作业人员及其资格资质须向甲方备案,并持证上岗。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应当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专家验证,且须经乙方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2.1 基坑与降水工程;
22.2 土方开挖工程;
22.3 模板工程;
22.4 起重吊装工程;
22.5 脚手架工程;
22.6 焊接、切割、爆破、拆除作业工程;
22.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3、乙方不得在机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施放烟花、爆竹、气球等升空物体;建筑生活垃圾定点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不得随意焚烧垃圾等物品制造烟雾;不得饲养动物;不得随意丢弃飘浮物。
2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划要求搭设临时设施,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准使用。但甲方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其搭设的临时设施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25、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大门应设专职保安实施不间断的监管,并设监控设施。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宜采用硬质材料。围挡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施工区域与机场控制区间应设置硬质围档,并加装防攀爬设施。
26、乙方应做好装修施工阶段成品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成品保护管理办法,层层签订成品保护责任书,真正落实成品保护现场管理的各项措施。
27、为保障民工合法权益,乙方还应承担以下义务:
27.1乙方应当在民工上岗作业之前,与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共同对每位民工进行安全施工、规范用电、消防安全、文明行车、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特殊岗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工作应急预案,对民工的工作、生活进行严格管理,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生活服务。
27.2乙方应当监管下属劳务单位在招录民工时必须与民工班组签订详细书面合同(无下属劳务单位的,乙方直接与下属施工班组签订),就具体的工种、工价、工作量、出勤、签工、质量控制、工期、验收、结算方式、何时支付工资、付款方式等要素进行约定,并且与每位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7.3乙方与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双方就单价、工程量、造价、质量控制、结算方式、工期、验收、何时付款、付款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临时增加的工程量必须以乙方出具的施工联系单作为依据,双方及时签字确认。
27.4乙方要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民工工资款,乙方与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双方就民工工资款专设监管账户,未经乙方同意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无法出账,做到专款专用。乙方对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发放民工工资应当派员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27.5乙方支付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进度款之前,有义务查阅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前期民工工资足额发放的书面材料。
27.6乙方应制定相关约束性制度,落实措施,预防、杜绝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无序维权事件发生。
27.7若民工或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维权,乙方应负相应举证义务。
27.8一旦发生民工无序维权,乙方主要领导应当及时到场,督促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负责人劝离民工,并积极配合甲方相关部门协调处置。
甲方对乙方的上述工作有随时监督检查的权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
(二)空防安全管理
28、必须严格遵守民用航空安全、空防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机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属于机场不停航施工项目或需进入机场控制区施工的项目,其人员和车辆实行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制度。
29、通行证的办理遵从【《【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规定。在申请办理人员通行证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证照及其它相关资料,并进行背景调查,防止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进入施工队伍;在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时应当提供车辆、设备的有效证件和检验记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上述通行证由乙方提出申请,报甲方备案,办证费用由乙方自理。
30、进入机场控制区施工的人员和车辆需由甲方派员负责引领并主动接受机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服从机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无通行证者一律不得进入。
31、应当加强通行证的管理,建立管理台帐。通行证仅限持证本人、本车使用,严禁转借、涂改和冒用;持证人员发生调离、辞退、开除等情况的,应及时收回通行证交由甲方报机场公安机关注销;如发生人员和车辆通行证遗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持证车辆重新调配或报废的,应及时将通行证交由甲方申报注销。上述环节因乙方管理不力发生问题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32、距运行中的控制区围界5米内严禁堆放材料、设施和停放车辆、机具。临近控制区一侧施工围栏必须做到符合高度要求,牢固可靠。施工期间,属于机场不停航施工或需进入机场控制区施工的,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加强巡查和管理,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空防安全教育,杜绝施工人员攀爬、翻越、跨越隔离围栏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和向控制区内传递物品等影响机场运行、空防安全的事件。
(三)不停航施工安全管理(仅指进入控制区从事不停航施工项目)
33、不停航施工是指在机场不关闭并按照航班计划接受和放行航空器的情况下,在飞行区、部分航站区内实施工程作业。不停航施工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191号令),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有关《不停航施工组织管理方案》进行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3.1在机场有飞行任务期间,禁止在跑道端之外300米以内、跑道中心线两侧60米以内的区域进行任何施工作业。如乙方需在跑道端300米以外、跑道中心线两侧60米以外区域施工的,机具、车辆的高度不得穿透障碍物限制面。除特别批准外,在滑行道、机坪道面边线以外施工的,应当与道(坪)边线保持7.5米加上本机场使用最大机型翼展宽度0.5倍的距离。
33.2实行不停航施工的区域,开挖的明沟和施工材料堆放处,必须根据甲方要求用桔黄色小旗标识以示警告;在低能见度的白天和夜间,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加设红色恒定灯光;材料和临时堆放的施工垃圾应当采取防止被风或飞机尾流吹散的措施。
33.3施工机具须停放在指定安全区域内。机场开放运行期间,必须严格控制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杜绝出现机具、车辆侵入飞行活动区或超越机场净空限制面等情况。
(四)社会治安管理
34、遵守国家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并纳入甲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体系,配备专职(兼职)综治联络员,负责治安、交通、消防、帮教、计生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力量及各项治安保卫制度,治安联络员名单和有关制度要报甲方和机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
35、进出口大门应设立门卫,人员和车辆凭甲方制发的施工通行证进出,并接受甲方安保人员或机场公安管理人员查验。
36、做好内部的治安防范工作,对重要部位和物资、设备,要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措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组织的治安联防活动。
3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预防“黄、毒、赌”、斗殴、偷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主动接受甲方和机场公安机关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38、认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杜绝各类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9、制定包括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性事件在内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及时报告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处置工作。
40、员工宿舍必须定人定位,不得男女混住,不准留宿身份不明的人员,留客住宿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登记备查,保证生产、生活区的安全。
4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拟居住30天以下的,应及时到机场公安机关申报暂住登记;拟居住30天以上的年满16周岁人员, 应在10天内到机场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
42、负责工程建设期间施工队伍中的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孕情监测,确保无计划外生育的情况发生。
(五)消防安全管理
43、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健全消防安全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员),建立消防应急队伍,并报甲方和机场公安局消防部门备案。
44、 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等各项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并在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
45、施工中使用明火,使用电、气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须经机场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防火监护人、接火盆、配足有效的灭火器材、清理附近的可燃物等。
46、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悉本岗位防火措施、遇险报警、初期扑救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7、自行搭建临时用房应符合防火设计规范,建立、健全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严禁不按规定用火和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六)交通安全管理
48、加强对下属员工、驾驶人员、承运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车辆进出机场和施工场地均应服从交警及其他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49、与承运单位或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实行交通安全检查考核制度,配备交通安全联络员,对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台帐,减少或控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50、确保各类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得使用假牌、假证、无号牌、无行驶证、无保险和带故障、检验不合格的运输车辆。
51、所有运输车辆均应办理施工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和限定速度行驶,不得违反车辆装载规定,严禁沿路抛洒装载物。进入控制区施工车辆应安装并开启黄色警示灯。
52、在施工现场内及进、出口处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53、占用、挖掘道路,跨越道路架设、铺设管线以及大型机械进出机场须提前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和机场公安局交警队同意,并采取防护措施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方可实施。
四、违约责任
54、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是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如有违反,甲方可以追究乙方责任;乙方违约情况严重,或是社会影响恶劣,又或是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重大损失,甲方可解除施工合同且不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的责任。
55、乙方在生产施工中一旦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害而未予赔偿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或支付赔偿费用,如甲方的损失超过应付工程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乙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空防安全管理、不停航施工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或交通安全管理条款的并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索赔,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该等赔偿责任。
56、乙方未尽本协议应尽义务,致使民工或下属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无序维权事件发生的,甲方可按争议金额暂扣乙方部分工程款,作为该事件的应急使用款。最终根据该争议仲裁、判决或协商结果,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未尽本协应尽义务,致使民工采取堵路、封门、冲关、静坐、上访、私贴标语、殴打他人、损毁财物、扰乱秩序、绝食、自焚、自杀等方式维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事件一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万元,在事件中每受伤一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每死亡一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该笔款项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抵扣部分由乙方及时补足。乙方构成本项违约的事实,以公安部门的接处警记录或实际损害结果的发生为准。
57、乙方确认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罚款或赔偿金标准合理,乙方同意受甲方依据本协议书所制定的具体违约金、罚款或赔偿金标准的约束,乙方确认其已明白无误地了解该等具体的扣罚标准,乙方承担了该等违约金、罚款和/或赔偿金并不免除其应按合同约定予以全面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五、本协议书附于《 施工合同》后,本协议书自甲方、乙方共同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附件4:
保密承诺书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鉴于我司与贵司拟订立《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并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贵司在上述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将向我司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贵司合法所有。为对上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我司特就保密事宜向贵司出具以下承诺:
一、保密信息的范围
1.1 本承诺书提及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贵司向我司披露、我司从贵司获得或我司在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过程中知晓的与主合同项目有关或因主合同项目产生的任何贵司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设计资料、机场安防信息、各设备材料技术参数、相互函电、合同内容,以及任何未公布的贵司项目招标信息、技术规格书、材料(设备)备选推荐品牌库信息等,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都作为贵司的保密信息。
1.2 贵司同意我司的保密承诺不适用于下述情形:(1)在贵司向我司根据本承诺书披露信息之前,在没有违法本承诺书的情况下,贵司的保密信息已经为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2)我司能提供书面证据证明我司从贵司收到保密信息前已经从其他途径合法地获知该资料。
二、保密承诺
2.1对于贵司的保密信息,我司应严格予以保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包括但不仅限于我司为保护其自有商业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保密信息。
2.2. 除法律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未经贵司书面同意,我司不得将贵司的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3 除用于履行与贵司的主合同之外,我司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贵司的保密信息,且不复制该等保密信息。我司应仅向为实现主合同目的而需要知悉贵司保密信息的我司员工、中介机构、第三方工作人员披露贵司保密信息并与该等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就贵司的保密信息,我司应要求该等人员承担不低于本承诺书所规定之程度的保密义务。
2.4 一旦我司发现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贵司保密信息的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形,我司应立即通知贵司。我司应与贵司合作,协助贵司重新取得对该等保密信息的控制,并防止他人进一步未经授权而使用该等保密信息。
2.5 我司可以根据法院命令或政府机构的要求对贵司的保密信息做出披露,但须立即书面通知贵司该等命令或要求,以便贵司可以有机会对该等被要求的披露进行抗辩。在任何情况下,我司应保证该等被要求的披露仅限于在法院命令或政府机构所要求的限度和范围内。
三、保密信息的返还及处理
3.1 保密信息属贵司的专有财产。本承诺书并不产生明示的或暗示的权利转让或权利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和设计专利、注册设计、版权、模板或商标以及前述权利的申请权。任何时候,只要收到贵司的书面要求,我司应立即归还全部与贵司保密信息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包含该等贵司保密信息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制件或摘要。
3.2 如果该保密信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我司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销毁并向贵司提供已经完成删除或销毁的有效证明。
四、保密期限
我司的保密义务自我司获知贵司保密信息之日起至该等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五、违约责任
我司如违反本承诺书,贵司有权要求我司立即停止侵权和进一步的对外泄露或滥用,并要求我司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有权终止贵司与我司双方正在执行的其他合同,而贵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除此之外,贵司有权扣除¨合同金额1%作为违反保密承诺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我司违约行为造成的贵司利益减少,该等利益包括直接利益损失(指销量、利润减少及开发费用损失)与间接利益损失(指无形资产的价值减少)以及贵司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翻译费等费用),我司另行赔偿。贵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对我司的违约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贵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
本承诺书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我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
附件5:
廉政承诺书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鉴于:贵司与我司拟订立《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停车场地面餐饮服务点玻璃隔断装饰项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并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为了更好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双方订立的合同,维护各自内部正常的管理秩序,防止滋生各种腐败行为,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我司特就廉政事宜向贵司出具以下承诺:
廉政承诺
我司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以及行业的廉政建设规定,并组织宣传,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如贵司发现我司及我司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时,有义务提醒并有权利制止,必要时有权向我司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或向当地纪律监察部门举报(我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 】)。
我司应建立健全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廉政建设管理部门,公布举报电话,严格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我司应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出发,共同促进各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自觉遵守贵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
我司及其工作人员承诺:
不以任何形式,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的,向贵司有关人员或贵司聘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造价咨询、审计、评标专家、顾问等中间机构、第三方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或就上述内容作出任何暗示、许诺、允诺;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审图等第三方)有关人员赠送无论有价或无价的礼金、礼物、酬金、或其它代币券、回扣、中介费、咨询费、好处费等利益、收益或条件;
不以任何名义为贵司有关人员报销应由贵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报销应由贵司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向贵司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施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不为贵司有关人员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施工方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的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不为贵司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不以任何形式接受此项目相关利益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投标、被评估、被检测、被审计、被图审等第三方)有关人员提供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或便利条件。
违约责任
2.1 我司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我司应按党、政管理权限和党纪、政纪的处罚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2.2 如我司违反本承诺书项下廉洁自律承诺,贵司有权:
2.2.1 立即取消我司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实施资格;
2.2.2 扣除我司在主合同项下【¨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10%;¨合同金额1%】作为违反廉洁自律承诺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贵司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贵司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翻译费等费用)的,我司仍将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2.2.3 拒绝我司在一定时期内参与贵司其他项目或经营活动的投标、服务。
争议解决
由于本承诺书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贵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其他
本承诺书经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包含签章)并加盖我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
附件6:
航空安全保卫协议
甲 方: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浙航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李斌
乙 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落实国家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保卫工作要求,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维护民航运输和生产的正常秩序,保证飞行安全、空防安全,确保航空运输有序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共同做好航空安保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签订的依据
1.《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7.《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8.《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质量控制方案》
9.《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培训方案》
10.《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11.《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12.《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以上法律、法规、规则、手册等依据文件包括就该文件不时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有效文本为准。
第二条 职责要求
1.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航空安全保卫法律、法规、规章,采取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措施的适当和有效;同时将安全保卫要求的有关部分告知对方。
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国家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安全保卫相关要求,确保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到位。
3.乙方须确保其生产场地、制作工艺、仓储环境、条件设施和装载配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当地政府、机场有关安全保卫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条 通行区域的控制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航空安保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受控区的封闭式分区管理。
2.乙方在甲方内操作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通行要求,人员和车辆必须从甲方指定的区域进入受控区,不得进入未授权区域。
第四条 人员和物品的安全检查
1.甲方或其授权方负责对乙方进入受控区的人员及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乙方应主动配合并按要求登记、佩戴证件和/或做好个人防护。
2.乙方有义务宣传和要求本单位员工遵守国家、民航局、机场和甲方的航空安全保卫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发生非法干扰民用航空行为的应急处置
1.甲方负责食品公司范围内各类非法干扰行为的处置,乙方应予以配合。对非法干扰民用航空行为的处置应当按照甲方应急处置要求和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应急处置(方)案手册》执行。
2.无论任何一方获得有关非法干扰行为或涉恐的威胁信息,均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和公安机关。
甲方应急中心电话与传真:0571-86662532,传真86661171。
乙方应急中心电话与传真: ,传真
第六条 航空器机上餐食原料和供应品的安全保卫
1.乙方的物品在送到甲方前须进行安全检查,物品内不得夹带违禁物品(清单附后)、药物等外来物。
2.乙方的物品在送至甲方时,须按甲方要求接受安全检查和进入甲方指定区域。
第七条 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
乙方应落实上级单位及甲方的相关安保工作要求,接受并配合甲方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 工作人员的安保要求
甲方需按照民航局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履行航空安保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实施航空安保初训、复训,各岗位从业人员应当符合民航相关资质或要求。
乙方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管理教育,密切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 指定航空安全保卫联络员
1.检查本单位的航空安全保卫工作与本协议、相关安全保卫指令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2.履行相关航空保安协调、信息沟通等相关职责,双方指定的航空安保协调员确定如下:
甲方 |
姓名 |
部门 |
职务 |
联系方式 |
传真 |
阮炜 |
安全品质部 |
经理 |
0571-86665907 |
|
|
乙方 |
姓名 |
部门 |
职务 |
联系方式 |
传真 |
|
|
|
|
|
甲乙双方应切实履行本协议条款,如协议一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或存在未按照国家、行业、局方、机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而造成不安全事件、事故征候或影响甲方或机场正常运行的,守约方可以对违约方做出书面通报、限期整改的建议。
乙方在为甲方供货时,若甲方发现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在立即整改的基础上,视情况对乙方进行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供货资格进行重新审定。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中未作协商的安保条款,甲乙双方应按民航局有关航空安保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做好各项安保工作。
2.本协议如有修改和补充时,应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后方能生效。
3.双方均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内容及协议履行中涉及的保密条款内容。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最终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终止后失效。
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保存贰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违禁物品清单
禁止带入物品
(一)打火机
(二)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剪刀、螺丝刀、水果刀、指甲钳、锯、飞镖、菜刀、大餐刀以及其他被认为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各种器械。
(三)其他类禁止带入的物品。
二、管制类物品
(一)枪支和警械:各种类型的军用、民用枪支等。
(二)弹药和爆炸物品:炸弹、子弹、烟幕弹、炸药、引信、雷管、导火索及其他爆炸物品和纵火器材。
(三)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他属于管制的刀具类。
(四)易燃易爆物品:酒精、煤油、汽油、油漆、液化气罐及其他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烟花、鞭炮等。
(五)毒害品:氰化钾、砷 、有毒农药,氯气、有毒化学试剂,灭鼠药剂等各种有机、无机毒品。
(六)腐蚀物品: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有液蓄电池等具有腐蚀作用的物品。
(七)易传播病毒的物品:传染性细菌、病毒和带有活病原体的物质等。
(八)其他危害民用飞机飞行安全、地面安全、食品安全的危险物品,包括有特殊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和强磁性物品。
(九)其他管制类物品。
附件7
相关方职业健康及环境安全管理告知书
公司名称(公章):
为加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的整体环境安全管理,提升公司形象,实现公司与各相关方的共同可持续发展,共同保护我们美好的家园。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建立实施 GB/T24001/GB/T4500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此我们希望各供应商/外包服务商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职业健康、环境和安全管理要求,各相关方应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各项环境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不违法生产,不野蛮作业。
二、注重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职业健康管理、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建立各项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不违规操作。加强职工的职业防护,关注员工身体健康。
三、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管理,危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并规范合法处置,遵守我公司废弃物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产生的污水、噪声、废气、粉尘等应进行合理的管控和处置,应保障三废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五、尽可能做到节能降耗,减少各种能源和资源的消耗,日常工作中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纸张。
六、合理管控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防止化学品的泄漏及其它紧急状态的出现。危险化学品相关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运输化学品的车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
七、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通过适当的培训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及应急预案程序,确保不违反我单位消防管理制度。
八、加强员工的环境安全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环保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九、加强工作场所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与我单位及时沟通。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环境/安全方针:
遵规守法、洁净空间、珍惜资源、持续改进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健康工作、和谐发展
制定日期:2018年1月 修订日期:2020年12月
第六章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
-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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