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泥石流、ft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
华农保险广西地方财政补贴性蛋鸡养殖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从事蛋鸡养殖的农户、合作社或企业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一)蛋鸡养殖场内的建筑物布局应符合畜牧兽医防疫工程的要求,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舍内光照、温度、相对湿度适宜,通风良好,有防暑降温措施,场舍内定期消毒,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二)养殖场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保险标的
第三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蛋鸡(以下简称“保险蛋鸡”)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投保的蛋鸡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 1 年(含)以上;
(二)投保时蛋鸡满 15 日龄(含)以上;
(三)投保蛋鸡无伤残、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县(市、区)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且有记录;
(四)单个养殖场饲养规模达 1000 羽(含)以上,单栋禽舍存栏的蛋鸡应为同一批次鸡群。
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蛋鸡死亡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赔偿责任:
(一)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等自然灾害;
(二)泥石流、ft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野生动物毁损等意外事故;
(三)重大病害:包括热应激、禽流感、新城疫、禽霍乱、传染性支气管炎、传
染性喉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病的免疫失败或强制免疫副反应、大肠杆菌病、葡萄球菌病、马立克氏病、白血病、沙门氏菌病(包括鸡白痢、伤寒、副伤寒)等。
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疾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蛋鸡死亡的,保险人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情形、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政府扑杀行为以外的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二)他人的恶意破坏行为,或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管理不善;
(三)正常的淘汰、宰杀;或发病后不及时治疗;或发生疫情后不向防疫部门报告;或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后不采取保护与施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四)保险蛋鸡进行强制换羽行为;
(五)中毒、被盗或走失;
(六)保险蛋鸡因病死亡且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
(七)未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
第八条 保险蛋鸡的每羽保险金额按照其生理价值,参照当地的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但最高不得超过其市场价值的 80%。本保险合同保险蛋鸡的每羽保险金额为 40 元。
保险金额(元)=每羽保险金额(元/羽)×保险数量(羽)
保险数量按照投保时保险蛋鸡存栏数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期间与观察期
第九条 除政府文件另有规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xxx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十条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 10 日(含)内为保险蛋鸡的
疾病观察期。保险蛋鸡在疾病观察期xx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退还相应保险费。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向投保人重点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特别约定、理赔标准和方式等条款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三条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发生重大灾害、大范围疫情以及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适当延长损失核定时间,并向被保险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金额支付期限另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做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如不能确定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已有证明资料,对可以确定的金额先予支付。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并达成赔偿协议后,应当支付相应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六条 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蛋鸡或被保险人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十七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自付部分的保险费。
保险费交清前,本保险合同不生效,本保险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以及地方有关蛋鸡养殖管理的规定,搞好养殖
管理,建立、健全和执行防疫、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畜牧兽医部门和保险人的防疫防灾检查及合理建议,切实做好安全防疫防灾工作,维护保险蛋鸡的安全。保险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认真付诸实施。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蛋鸡的生产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 保险期间内,保险蛋鸡出售或转让的,被保险人或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相应进行保险单批改。
第二十条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三)保护事故现场,不得擅自将死亡保险蛋鸡移出养殖场区,允许并且协助保险人进行事故调查,
(四)按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做好死亡蛋鸡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凭证;
(二)索赔申请书、损失清单;
(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实行理赔电子化的地区,应当按照电子化要求执行。
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处理死亡的蛋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对死亡的蛋鸡进行无害化处理,提供无害化处理的证据或相应证明材料。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蛋鸡,保险人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义务,导致扩大损失或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扩大部分以及无法核实的损失不承担保险责任。
赔偿处理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蛋鸡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二十四条 保险蛋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一)发生保险责任第四条列明的保险事故:
每次事故赔偿金额(元)=每羽保险金额(元/羽)×保险蛋鸡不同养殖阶段赔偿比例×死亡数量(羽)
(二)发生保险责任第五条列明的扑杀事故:
每次事故赔偿金额(元)=(每羽保险金额×保险蛋鸡不同养殖阶段赔偿比例-每羽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元/羽)×死亡数量(羽)
总赔偿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金额
注:(1)当每羽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高于该羽保险蛋鸡养殖阶段对应赔偿比例计算的赔偿金额时,保险人对该羽保险蛋鸡不予赔偿。
(2)每次事故:发生保险责任第四条第(一)、(二)项保险事故的,每次事故指保险事故发生之时起连续 48 小时(含)内。发生保险责任第四条第(三)xx
阶段 | 1 | 2 | 3 | 4 | 5 | 6 | 7 |
121 | 351 | 451 | |||||
15(含) | 41(含) | 91(含) | |||||
饲养天数 | (含)- | (含)- | (含)- | 501 以上 | |||
-40 | -90 | -120 | |||||
(天) | 350 | 450 | 500 | (含) | |||
(含) | (含) | (含) | |||||
(含) | (含) | (含) | |||||
赔偿比例 | 20% | 50% | 80% | 100% | 80% | 60% | 0 |
险事故的,每次事故指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连续 10 天(含)内,如有切实证据证明 超过 10 天(不含)后保险蛋鸡的死亡属于此次保险事故,可一并算入该次保险事故。保险蛋鸡不同养殖阶段赔偿比例
第二十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xxx的保险数量小于其可保险数量时,可以区分保险数量与非保险数量的,保险人以保险xxx的保险数量为赔偿计算标准;若无法区分保险蛋鸡与非保险蛋鸡的,保险人按保险xxx的保险数量与可保数量的比例计算赔偿;
保险xxx的保险数量大于其可保险数量时,保险人以可保数量为赔偿计算标准。
本条所指可保数量指符合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蛋鸡实际养殖数量。
第二十六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若每羽保险蛋鸡保险金额低于或等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每羽保险蛋鸡保险金额为赔偿计算标准;若每羽保险蛋鸡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为赔偿金额计算。
第二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所有有关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二十八条 保险蛋鸡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数量自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保险人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自
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三十一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
括港澳台地区)相关法律确定,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
第三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xxx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保险蛋鸡发生全部损失,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终止;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按日比例计收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损失发生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本保险合同约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相悖之处,以法律规定为准。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法律规定为准。
释义
第三十六条 本保险合同涉及以下术语时,适用下列释义:
(一)暴雨:指每小时降雨量达 16 毫米(含)以上,或连续 12 小时降雨量达 30
毫米(含)以上,或连续 24 小时降雨量达 50 毫米(含)以上的降雨。
(二)洪水:指ft洪暴发、xx泛滥、潮水上岸及倒灌或暴雨积水。规律性涨潮、海水倒灌、自动灭火设施漏水以及常年水位线以下或地下渗水、水管爆裂、政府行蓄洪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洪水。
(三)风灾:指风力 8 级以上,风速在 17.2 米/秒以上的自然风。
(四)雷击:指积雨云中、云间或云地之间产生的放电现象,其破坏形式分为直接雷击和感应雷击两种。
(五)地震:是地壳快速释放能量过程中造成振动,期间会产生地震波的一种自然现象。
(六)冰雹:指从xx对流的积雨云中降落到地面的冰块或冰球,是直径大于 5
毫米,核心坚硬的固体降水。
(七)冻灾:指因遇到 0℃(含)以下或长期持续在 0℃(含)以下的温度,引起动物丧失一切生理活力,造成死亡的现象。
(八)泥石流:指由于雨水、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
(九)ft体滑坡:指ft体上不稳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
(十)火灾: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燃烧现象,即有热有光有火焰;2.偶然、意外发生的燃烧;3.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
(十一)爆炸:包括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指由于液体、固体变为蒸汽或其他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并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极限压力而发生的爆炸。化学性爆炸指物体在瞬间分解或燃烧时放出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很大的压力向四周扩散的现象。
(十二)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指空中飞行器、人造卫星、陨石坠落,
吊车、行车在运行时发生的物体坠落,人工开凿或爆炸而致石方、石块、土方飞射、塌下,建筑物倒塌、倒落、倾倒,以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十三)野生动物毁损:是指因野生动物侵袭造成保险蛋鸡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