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治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进口诊断试剂C(竞争性谈判)购置项目
2022年长治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进口诊断试剂C(竞争性谈判)购置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长治市中心血站
采购代理机构:xxx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
目 录
项目概况
2022 年长治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进口诊断试剂 C(竞争性谈判)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1404992022ATP00671
项目名称:2022 年长治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进口诊断试剂 C(竞争性谈判)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9656.00
采购需求:本次谈判共 1 个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合计/元 |
1 | 抗-M | 2ml/支 | 1 | 2082 | 2082 |
2 | 抗-N | 2ml/支 | 1 | 2082 | 2082 |
3 | 抗-Lea | 2ml/支 | 1 | 2910 | 2910 |
4 | 抗-Leb | 2ml/支 | 1 | 3968 | 3968 |
5 | 抗-Jka | 2ml/支 | 1 | 3674 | 3674 |
6 | 抗-Jkb | 2ml/支 | 1 | 3674 | 3674 |
7 | 抗-D(IgG/IgM) | 支 | 2 | 633 | 1266 |
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验收等相关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以本谈判文件中第三部分商务、技术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或药品经营许可资质;(不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不需提供)
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不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不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1 公 告 发 布 媒 介 : 山 西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
2.2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000-000-0000。
2.3 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注意,本项目为远程开标,供应商需要时刻关注开标大厅)
2.4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中心血站
地 址:长治市潞州xxx门西街 105 号联系方式:王先生 0355-2078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xxx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 x惠元采矿五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 0355-3521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55-3521108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 称:长治市中心血站 地 址:长治市潞州xxx门西街105号联系方式:王先生 0355-2078228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xxx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xxx000x惠元采矿五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 0355-3521108 |
3 | 项目名称 | 2022 年长治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进口诊断试剂 C(竞争性谈判)购置项目 |
4 | 预算金额 | 19656.00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视为废标) |
5 | 项目编号 | 1404992022ATP00671 |
6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三部分 |
7 | 合同履约期限(供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 |
8 | 质保期 | 12个月 |
9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3 天前 |
1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3 天前 |
14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15 |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3 天前 |
16 | 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11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网上开标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 http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 0/xxXxxxxxxx000/xxXxxxxxxx00000/000.xxxx) |
17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 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18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 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
19 | 投标有效期 | 90 天 |
20 | 投标保证金 | 不递交 |
21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编制相应的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章。 备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其响应 将被否决。 |
22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标书:1 份 |
23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构成:3 人。 其中评审专家 3 名,从山西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4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 成交供应商 |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 |
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2、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 |
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 | ||
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 | ||
25 | 本项目为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 | 无效。 3、采购货物中含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节能产品 |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
”(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 ||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 ||
(1)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 ||
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并 | ||
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 ||
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 ||
(2)政府优先采购:投标货物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 | ||
产品且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 ||
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 | ||
准,给予加分处理。 | ||
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 | ||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 ||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 ||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 | ||
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 | ||
声明函》(见格式) | ||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 ||
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 | ||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折扣。 | ||
(3)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 | ||
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 | ||
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 | ||
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 | ||
,视同为中型企业。 | ||
(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 |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否 | ||
☑是, 具体要求: | ||
凡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按照本谈判文件关于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 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 ||
26 | 采用电子投标需注意 | 2、开标当天,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 CA数字证书办理,并检查自己的 CA 数字证书是否可正常使用(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
下列事项 | 电子响应文件需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或签 字。 | |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 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 ||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000-000-0000; | ||
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 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 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 ||
6、开标过程中,供应商应实时关注开标大厅留意开 |
标负责人询问、开标会议信息等,以免影响正常开 标。 |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x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 “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 “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
,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包括安装、调试、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
2.3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 “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 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4.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或药品经营许可资质;(不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不需提供)
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不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不需提供)
3.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范本;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发布公告网站山西政府采购网提出问题, 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随时关注网站平台信息。
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
,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2 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 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
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5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公告网站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出通知。
6.6 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
,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书、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或药品经营许可资质;(不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不需提供)
*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不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不需提供))
供应商企业简况;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分项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录、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
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按照供应商需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凭证放入响应文件的指定位置。
(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在成交结果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5 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 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 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 供应商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 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 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 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响应文件的投标有效期
x项目响应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
绝。
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 WIN7 操作系统及 Office2010 办公软件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报价供应商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须自行下载解密验证,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11.3 “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11.4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网系统,该响应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11.5 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 (若本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 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6 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委托代理人须将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
,必须有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11.8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加密
12.1 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山西政府采购网”)将拒绝接收。
12.1.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山西政府采购网”,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山西政府采购网”)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
还。
12.1.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12.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递交,采购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解密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
13. 报价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
1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一旦撤回不能再次投标);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14.2 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新招投标文件编写工具”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14.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五、 谈判程序
15. 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6. 第一轮公开报价
16.1 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网上进行电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6.3 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供应商先依次进行文件的解密,按解密顺序由主持人唱标,唱标完后电子签章无误。
16.4 第一轮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格、供货期、书面补充
、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6.5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7.谈判
17.1 资格性审查(未通过审核的不参与符合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审查内容 | |||
1 | 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书是否有效 | |||
2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是否有效 | |||
3 | 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是否有效是否有效 | |||
4 | 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或药品经营许可资质;(不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不需提供) 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不属于医疗器械或药品,不需提供 )是否有效 | |||
审查结果 |
17.2 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核的不参与二轮报价)
供应商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审查内容 | |||
1 | 供货期限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2 | 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3 | 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含等于)采购控制价 | |||
4 | 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5 | 响应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审查结果 |
18.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谈判的顺序,按照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签到的顺序进行。
谈判内容包括报价、质量保证以及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谈判时,谈判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谈判事项做出明确的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19.最终报价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
(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报价的澄清
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1. 推荐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2. 谈判过程保密
22.1 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4. 成交通知
24.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 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成交服务费
25.1 本次谈判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5.2 本次竞争性谈判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供应商成交后,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的服务标准计取。
26. 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 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
、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5 违反 28 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保密和披露
27. 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 披露
28.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29. 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9.4 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x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x,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 布。
29.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履约验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十一、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31.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1.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
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磋商
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31.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31.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31.4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31.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31.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
,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
31.7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
(1)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31.8 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
依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9 福利企业的评审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1.10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一、项目名称:
2022 年长治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进口诊断试剂 C(竞争性谈判)购置项目二、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1404992022ATP00671
项目名称:2022 年长治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进口诊断试剂 C(竞争性谈判)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
19656.00(超过采购预算金额视为废标)
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验收等相关内容。三、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合计/元 |
1 | 抗-M | 2ml/支 | 1 | 2082 | 2082 |
2 | 抗-N | 2ml/支 | 1 | 2082 | 2082 |
3 | 抗-Lea | 2ml/支 | 1 | 2910 | 2910 |
4 | 抗-Leb | 2ml/支 | 1 | 3968 | 3968 |
5 | 抗-Jka | 2ml/支 | 1 | 3674 | 3674 |
6 | 抗-Jkb | 2ml/支 | 1 | 3674 | 3674 |
7 | 抗-D(IgG/IgM) | 支 | 2 | 633 | 1266 |
四、质保期:12 个月五、采购清单:
抗-M:能够特异性与 M 抗原结合,凝集效价应≥64;亲和力≤15 秒。抗-N:能够特异性与 N 抗原结合,凝集效价应≥64;亲和力≤15 秒。
抗-Lea:能够特异性与 Lea 抗原结合,凝集效价应≥64;亲和力≤15 秒。抗-Leb:能够特异性与 Leb 抗原结合,凝集效价应≥64;亲和力≤15 秒。抗-Jka:能够特异性与 Jka 抗原结合,凝集效价应≥64;亲和力≤15 秒。抗-Jkb:能够特异性与 Jkb 抗原结合,凝集效价应≥64;亲和力≤15 秒。抗-D(IgG/IgM):能够特异性与 D 抗原结合,凝集效价应≥64;亲和力≤1
5 秒。
甲方: | 合同编号: | ||
乙方: 依据 | 年 | 月 | 签约地点: 日的成交通知书, 乙方在 项目中标, |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采购合同。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元) |
1 | |||||||
合计金额(人民币): | ¥ |
1.本采购合同购销装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原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金额(见下表) 。
本采购合同详细配置见附后双方盖章的配置清单作为本采购合同附件。此价格为采购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市场变化而变化。
乙方在采购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 内向甲方交付上述设备,逾期将按照本采购合同第 8 条约定执行。
3.设备运输、安装和验收
3.1 乙方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 ,并承担设备的运费、保险费和装卸费等费用。
3.2 依据设备装箱单或采购合同配置清单, 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并当场抄录设备及其所有主要部件的编号或序列号,形成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验收依据妥善保存,以备维修及产生争议时使 用。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 根据采购合同的技术标准(见标书) 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
设备验收单》 上签字确认。
3.3 设备安装后,经调试、培训、运行,甲、乙双方和临床使用科室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
4.付款期限及方式
甲方对本采购合同购进设备验收合格并装机调试成功并验收合格以后,一次性付清。
5. 甲方责任
5.1 按时为乙方办理支付货款。
5.2 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履行本采购合同事宜。
5.3 对采购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6. 乙方责任
6.1 保证所供设备符合本采购合同约定和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6.2 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二年内无偿保修,终身有偿维护和维修等服务
。
6.3 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
、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这些文件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
6.4 乙方还应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6.4.1 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
6.4.2 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6.4.3 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
,在使 用一段时间后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
6.5 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并附三份规范、标准的发票明细,且需加盖 “财务专用章”,发票印章应规范地盖在发票右下方的“销售单位(章
)”或其他空白处,否则因印章原因造成发票信息,特别是金额数字无法辨认的情况,甲方将视为不合格的发票不予受理。如提供不合法发票,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7.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 乙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不是翻新的,并符合国家对本 采购合同项目设备的专业标准。如果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采购合同不符
,或证实设备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
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 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采购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7.2 乙方对本采购合同所供设备的保修期为24个月的整机保修,12个月的人工保修,共计36个保修期的期限以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及工时费。乙方在保修期内应确保开机率为 95%以上如达不到此要求,即相应延长保修期。
7.3 报修响应时间24小时内(不可抗力情况下除外)。
7.4 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应以优惠价格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签订协议决定。
8.违约责任
8.1 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采购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乙方进行补救。
8.1.1 乙方同意甲方退货, 乙方应在三日内将已付货款退还甲方, 并负担因退货 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
8.1.2 调换有瑕疵的货物,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本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 性能,乙方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
8.2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 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采购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的:
迟交 1 周内,违约金金额为采购合同价的 0.5%;迟交 2—4 周,违约金金额为采购合同价的 1%;迟交 4 周以上,违约金金额为采购合同价的 2%;不满一周按比例计算。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款,每延期一日,按应付款金额每 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3 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
8.4 因一方违约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时,以实际损失计算,但须提供形成损失的客观、公允的依据。
9.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采购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
双方如在履行采购合同中发生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 申请长治潞州区仲裁委员会或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11.其他
11.1 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和采购合同附件是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如乙方发生兼并、重组、改制、破产清算等原因, 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附相关有效的证明文件, 否则形成的不良后果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11.3 本采购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1.4 本合同质量保修期承诺需附承诺书。 12.采购合同生效
x采购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留存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xx):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一、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说明:谈判文件中无统一格式的内容,供应商须自行编制。
(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 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的有效期 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报价一览表等。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采购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 (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 公正、 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 、 我单位( 本人) 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 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xxxx,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 (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 | |
报 价 | 小写: 元(大写: ) |
供货期限 | |
质保期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总计: |
注: 所报总价应该包括设备的运输费、 人工费、税金、税费、利润等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谈判文件的技术条款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一)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 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产品报价金额(元 ) |
合计 |
注: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注册商标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产品报价金额(元 ) |
合计 |
注: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三)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承诺。
(四)所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