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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 年度第 3 号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与泰康人寿签署了《北京国际金融大厦办公楼租赁合同》(以下简称“《金融大厦租赁合同》”)、《泰康中关村创新中心办公楼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租赁合同》”)以及《武汉金融港 A1 栋泰康人寿办公楼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武汉金融港租赁合同》”)。本公司为出租方,泰康人寿为承租方,出租职场总面积为 26,528.92 平方米,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247,708,842.90元。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金融大厦租赁合同》所涉交易标的为北京国际金融大厦 B 座四、五、六 层,建筑面积为 5,199 平方米。
2、《创新中心租赁合同》所涉交易标的为泰康中关村创新中心三层和四层部分,建筑面积为 3,195.98 平方米。
3、《武汉金融港租赁合同》所涉交易标的为xxxxx X0 xxxxxxx、xx X x、xxxxxx,xx面积为 18,169.94 平方米。
二、交易对手情况
名称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4MA009UEL9Q |
住所 | xxxxxxxxxxxxxx 00-0 x (xxx xxxx xx)0 x |
xx代表人 | xxx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资本 | 300000 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开展各类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不包括团体长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开展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及共保业务;开展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 险、检验、理赔等业务;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代理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业务;开展保险咨询业务; 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开展经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
成立日期 | 2016 年 11 月 28 日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
泰康人寿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根据监管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截至目前,泰康人寿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1、上述 3 个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均为本公司,承租方均为泰康人
寿
2、《金融大厦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租赁办公楼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xxxxxxxx X xx、x、xx;
(0)xxxx:0,000 平方米;
(3)租赁期限:共计 60 个月,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4)租金标准:人民币 500 元/月/平方米。 3、《创新中心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租赁办公楼地址:xxxxxxxxxxxxxx 00-0 x三层部分和四层部分;
(2)租赁面积:3,195.98 平方米;
(3)租赁期限:共计 60 个月,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4)租金标准:人民币 120 元/月/平方米。 4、《武汉金融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租赁办公楼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 77 号光谷金融港 A1 栋泰康大厦;
(2)租赁面积:18,169.94 平方米;
(3)租赁期限:
十层至十六层租赁面积 14,963.48 平方米,租赁期限共计 60
个月,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八层和九层 B 区租赁面积 3,206.46 平方米,租赁期限共计
51 个月,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4)租金标准:人民币 65 元/月/平方米。
(二)定价政策
x次租赁参考租赁标的所在地区xx的同等办公楼或本楼其他楼层的租金报价确定其租金标准,价格合理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x次交易系为满足泰康人寿的职场办公需要,为职场租约到期续租,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对偿付能力无影响。
五、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除本交易外,2017 年度截至目前,本公司与泰康人寿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审议情况
x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内部审查程序以及对本公司、全体股东和被保险人权益的影响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7 年 10 月 1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批准了本次重大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