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三年X月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XXXXXXXX
战略合作协议
二〇二三年X月
甲方:
乙方: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XXXXXX(以下简称“XXX”)与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以下简称“广以学院”)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此战略合作协议。
一、合作背景
(一)XXXXXX
100字左右。
(二)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于2016年由中国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是我国第一所引进以色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也是目前两国在教育领域合作的最高级别项目。以色列理工学院是百年名校,由xxxxxx提议建设,被誉为以色列的麻省理工学院,曾3次荣获xxx奖。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于入列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 致力建设成为一所具有国际公认高水平教育、科研和创新能力的研究型大学。
二、合作目的
建立双方的合作关系,动员各相关部门开展有利于各方发展的规划、研讨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
三、合作领域
(一):科研合作
1、双方积极展开技术交流,聚焦甲方________领域,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合作;
3、双方推动技术评估和技术成果转化,关注乙方相关领域的高质量科研,开展小试、中试等产业化探索;
2、双方积极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开展战略性科研,围绕______等领域开展新理论、新技术的预研攻关。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共同申请知识产权或论文,或申报科技成果奖项;
(二):人才培养
1、双方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和交流,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探索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机制;
2、甲方积极接收乙方学生实习实训,培训行业信息和企业特色,优先接收乙方学生就业;
3、乙方组织优质教学科研资源,协助甲方员工提升人才队伍素质,赋能甲方创新思维;
双方各部门围绕上述合作领域,逐步形成各领域的实质性合作协议。
四、责任与义务
(一)此协议为意向文件,不具有法律强制约束效力,不产生各方间的法律义务。
(二)本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合作的战略性指导性文件,双方均认可本协议为确定合作关系的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双方的实质性义务。对后续合作的具体内容,双方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三)双方不可随意使用对方品牌或扩大宣传本战略合作协议。合作一方的行为对合作相关方的声誉造成损害的,被损害方有权追究损害方的法律责任。
五、合作期限
合作有效期为2年,后续续签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六、其他事项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人在协议上签字视为已经取得了授权,无需另附授权委托书。本协议文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存执备忘。
甲方: XXXX (盖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盖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