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GP371300201902000326
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xx超声波诊断仪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1300201902000326
交易登记号:19CGXMSZ0392
采 购 单 位: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
目录
一、项目名称: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xx超声波诊断仪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1300201902000326
交易登记号:19CGXMSZ0392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包 | 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xx超声波诊断仪 | 1 套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医疗器械销售等相应内 容;6、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产品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00 万 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 年 06 月 03 日 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06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北京路 8 号)代理服务 31
号窗口。
3、方式:
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并网上报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办理诚信入库、CA 认证并网上报名后,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4)供应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诚信入库、CA 实名认证并提供网上报名回执以及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报名截图;(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的无重大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证明 (网页截图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一式 2 份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留存。供应商应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售价:200 元/包,售后不退。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06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开标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06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开标室(临沂市xxxxxxx 0 x)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
地址:xxxxxxxxxx 0 x(xxxxxxxxx)
联系人:王主任(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 址:济南市阳光新路 73 号欧亚大观 C 座 13 楼 12A09 室联系人:杨阵国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1865315828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xx超声波诊断仪采购 项目编号:SDGP371300201902000326 |
2 | 招标人: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 代理招标人:青岛市招标中心 |
3 | 建议书编号:211013201900007 |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 |
4 | 提交疑问时间(如有疑问):在公开报价截至时间 15 天前; 提交疑问方式:发电子邮件至 xxxx000@000.xxx (word 文档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各一份)。 |
5 | 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间(如有):收到答疑问题后 24 小时; 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发送方式:发送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预留的邮箱。 |
投标文件 | |
6 |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 USB 接口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开标一览表一式三份。 |
7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及开标一览表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2、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或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4、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注明“于 2019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注: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即可 |
8 | 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 顺序按包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有效期 | |
9 |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37000元。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用公司基本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并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递交时间延误,责任自负。各潜在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交易登记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凡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保证金账号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友情提示:投标单位报名完成后保证金账号等信息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里自行查询)。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信息:账户名称:供应商自行查询; 开户银行:供应商自行查询。 |
10 | 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1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
1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开标 | |
13 |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评标 | |
14 | 评标委员会组成: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有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等五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 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15 |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 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技术条款响应情况得分高者中标。 |
授予合同 | |
16 |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
相关费用 | |
17 | 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执行“计价格[2002]1980 号(货物类)”收取。 |
18 | 公证/见证费:中标人向公证/见证机构交纳。 |
其他 | |
19 | 交付期:各投标人提交最快交付时间。 |
20 | 质保期:≥3 年。 |
21 | 付款方式:设备到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 90%,余 款待使用 1 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
22 | 报价货币:人民币 |
23 | 出席公开报价会议的投标人应派熟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以便在评审过程中可 能进行答疑和澄清。 |
24 |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
2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定义
1) 采购人系指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
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青岛市招标中心。
3) “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临时组织。
5) “中标供应商”系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6) “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采购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7)招标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8)“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2.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 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应当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4)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3.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合格的供应商
1)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供应商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3)供应商应当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信用山东(xxx.xxxxxxxx.xxx.xx), 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网页页面留存。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下午 17 时。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2)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
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5)本须知第 6 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37000 元。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用公司基本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并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递交时间延误,责任自负。各潜在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交易登记号及所投包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凡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保证金账号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友情提示:投标单位报名完成后保证金账号等信息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系统里自行查询)。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信息:账户名称:供应商自行查询;
开户银行:供应商自行查询。交易登记号:19CGXMSZ0392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中标单位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保证金退款申请书,携带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其复印件。若有变更须出具相关变更证明。联系电话:0000-0000000,具体要求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退还保证金的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投标。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
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未按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①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由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③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由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7.基础资料提供
1)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2)如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等条款的,请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
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至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至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8.招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第四章 合同范本
第五章 附件
2) 除本须知第 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省及临沂政府采购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变更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3)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 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网上的通知为准(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0、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11、解释权
1) 本次招标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2) 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处理。
12、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货物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应当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 投标货物中所用软件需为正版软件,不得使用盗版软件。
13、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规定。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
3.1 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2018 年度财务状况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 2018 年度财务状况报表;
②供应商提供 2019 年 1 月-3 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③供应商提供 2019 年 1 月-3 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3.3 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公开报价一览表;
(5)明细报价表;
(6)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如有)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9)从业人员声明函;(如有)
(10)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
(11)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
(1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3)商务条款偏离表;
(14)技术条款偏离表;
(15)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16)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17)售后服务方案;
(18)原件目录;
(1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0)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1)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22)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23)代理授权证书(仅限进口产品)。
(4)技术支持资料,包含:产品彩页、检测报告、技术包皮书等
3) 唱标密封袋
为方便唱标,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一式三份《公开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公开报价一览表》用密封袋单独密封,须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单独提交的《公开报价一览表》未加盖公章的,作无效报价处理。未单独提供《公开报价一览表》的,以投标文件正本报价为准。
15、投标报价说明
1) 超过采购预算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投标报价为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正常使用前质保期在内的所有费用,应包括产品、货物的包装、装卸、运输、安装、调试、人工、材料、售后服务、税费、质保期内维修维护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投标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特点以符合采购需求;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以上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供货期延长申请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4)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除投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每位供应商只能投报一个方案。
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要求,准备一式六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应分别胶装成册,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等资料,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页码应连续,不可插页、抽页,不可活页装订,牢固胶装成册。
3) 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招标文件要求
x章的地方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4)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当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格式见附件 20)
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2) 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2019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的字样。
3) 密封袋上除写明本须知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中描述的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供应商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4)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5) 由公证处公证人员或投标供应商代表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
18、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3) 法人亲自提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4) 以上资料须单独递交。
5) 不接受电子邮件、快递等形式的报价。
19、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
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有特殊情况的,根据国家、山东省、临沂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等,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活动可继续进行。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开标一般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投标 人的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参加会议的供应商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同时必须在开标前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材料,否则,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料的无效。
1) 按照本须知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2)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拆封并宣读每个供应商的《公开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4)投标文件报价前后不一致的,除投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专人负责记录。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a)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c)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 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比较。
23、评标委员会
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 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确保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委员会名单负有保密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与招标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4)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5)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6)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7.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9.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0.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政策性功能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6%;小微企业产品评审价格=总报价—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注:1、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和声明函(如提
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则同时提供其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和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供应商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狱企业产品报价×6%;
监狱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注:○1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4]33 号)文件,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 8%的价格扣除。○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总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和《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19 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5)根据《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17 号)
文件规定,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6)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 号)文件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评审时加分:
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4%×技术分(40 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4%×报价分(30 分)。
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4%×技术分(40 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4%×报价分(30 分)。
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得分=评委综合打分+对节能和环保产品加分。
注: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附该清单截图,且取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最新一期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附该清单截图,且取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产品是否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上述类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书以原件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3、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环保清单。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期或本期环保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4、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节能清单。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期或本期节能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
(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相关问题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规定: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宣布结果,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综合评分
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地对每个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的供应商为中标侯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方不承诺低价中标,为防止恶性竞争,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是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需求,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方法依次对各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确定中标供应商。
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机会或被提出违法违规异议并得到落实,则可以确定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如果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发生以上情况,则可以确定第三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如果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发生以上情况,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具体评标细则: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 | 30 |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100 备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技术、性能 | 30 | 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配置、技术参数需求进行评审:产品整体配置优良,技术性能、指标、功能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性能稳定,故障率低,得 21~30 分;产品整体配备较好,技术性能、指标、功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性能较稳定,故障率较低,得 11~20 分;产品整体配备一般,技术性能、指标、功能部分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多项负偏离,性能稳定性一般,得 0~10 分。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彩页及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全本清晰影印件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佐证材料(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不 响应招标要求 |
6 | 对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市场占有率、使用寿命等进行评定,符合或优于相关技术规范、产品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高,得 6-7 分;符合相关技术 规范、产品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较高得 3-5 分;产品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 低得 0-2 分。 | |
6 | 根据所投产品机型新技术、新工艺的说明、货物运行和维护费用的说明进行评定,技术先进、运行稳定、维护费用低,得 5-6 分;供应商所投设备 为当前国内或者国际一般技术水平,得 3-4 分;供应商所投设备技术较为 落后,且市场认知度较低的,得 0-2 分 | |
4 | 制造商在国内有配件库(提供详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得 1 分。 供应商或制造商承诺设备停产后 5-10 年内能够供应配件的得 1 分。 配件、耗材供应能够保证充足、及时,且价格有优惠的,得 1-2 分。 | |
售后、培训 | 1 | 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情况外)免费退换、上门维修、更换备用件、技术支 持等,得 1 分,没有说明的不得分。 |
1 | 出现问题响应时间(电话沟通、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时间)及时。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的配备、响应时间、响应程度、解决问 题的能力,得 1 分,没有说明的不得分。 | |
1 |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护措施、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备品备件,得 1 分,没有说明的不得分。 |
3 | 满质保期后的保修费用、 配件费用,在 0-3 分范围内由评委酌情打分。 没有说明的不得分。 | |
2 | 质量保证承诺: 供应商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情况下,承诺的质保 期每增加一年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 |
3 | 对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价:有详细的培训方案,免费提供专业技术培训,为业主培养合格的操作人员,服务工程师免费上门进行培训,培训方案具体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能够保证操作人员熟练使用的得 3 分;培训方案不够具体或针对性不强的得 1 分;未提供培训方案的得 0 分。 | |
商务部分 | 10 | 供应商自身近三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期,合同签字日期为 准)具有同型号设备与医院供货的业绩,每有 1 项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采购合同原件,复印件(至少含首页、设备明细页、签字页)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3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制作规范等为依据;字迹清晰、制作规范、 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检测报告、彩页等资料提交完整、齐全,得 3 分;字 迹不清晰、制作不规范者,存在上述任一种情况得 1 分;技术偏离表如未列明技术支持资料页码,本项不得分。 |
注:除特殊标注外,以上评分所需的业绩,以原件为准,须单独提交。提供原件目录,开标前与投标文件一起单独递交,在评审完毕后退还。
31、质疑与投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章第七十三条规定,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章第七十三条规定,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①捏造事实;②提供虚假材料;③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的质疑函,具体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6)、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 址:济南市阳光新路 73 号欧亚大观 C 座 13 楼 12A09 室联系人:杨阵国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32.中标通知书
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
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34.中标服务费、公证费
1)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临沂市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公证费由中标供应商缴纳。
33.合同授予
x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规定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根据实际需求有权在法定范围内对货物进行适当调整并按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34.合同签订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九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中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案。
项目说明
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自身情况等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包装、保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2.招标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只要主要性能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3.售后服务要求:
1)在质保期内发现的由于货物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质保期内,维修、更换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旅费等支出)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质保期后应保证有充足的备件供应,中标供应商应对其产品提供终身技术服务、维修,更换只向采购人收取维修服务中所用的材料成本费,不收取人工费。
2)在质保期内除采购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破坏、损坏外,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立即响应,对于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出现突发及应急情况,维修响应时间≤2 小时。
因设备损坏造成 24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维修期间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备用件;因中标供应商技术原因无法修复的,设备损坏期间,采购人有向中标供应商追究损坏期间造成任何事件承担责任及赔偿损失的权利。根据上述内容,供应商须提供其技术服务队伍情况,方案中至少包含售后机构地址、售后响应时间、培训计划、技术支持、应急预案及专业资格等。
3)中标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支出等一切费用(含律师费)。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技术要求:
一、 设备名称:高档实时四维彩色xxxxxx诊断仪二、 数 量:壹套
三、 设备使用单位:四、 设备用途说明:
妇产科、腹部、心脏、新生儿、泌尿科、浅表组织与小器官、外周血管及科研的高档次实时三维彩色多xx超声诊断仪,尤其在妇产科、新生儿、腹部、乳腺、泌尿领域具有突出优势,满足产科超声诊断,妇科疑难病例超声诊断,胎儿畸形产前诊断及科研。投标设备必须为各厂家最高档的专业机型。
五、主要规格及系统概述:
5.1 彩色多xx超声波诊断仪包括:
高分辨率彩色逐行 LED 显示器 ≥22 英寸全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主机
连续波多xx
超高细微分辨血流技术,双向编码显示血流方向和密度信息, 对微小血管显示的高度灵敏度, 减少彩色过溢, 支持所有探头全数字波束形成器
实时二维扫描成像组件实时三维扫描成像组件电子矩阵容积成像技术编码激励技术
组织二次谐波成像支持所有探头
凸型扩展技术,用于二维和彩色血流组织多xx成像技术
频率复合成像技术 FFC,屏幕可显示实时三同步能力
可偏转连续波多xx,支持凸阵探头,获得更准确的胎儿心脏血流速度(附图)实时空间复合成像用于除相控阵外的所有探头,8 级别可调 (附图证明)
智能化斑点噪声抑制技术,可调级别 6 级,应用于所有成像模式,可实时或后处理实现。
容积智能斑点噪声抑制技术,可在腹部及腔内容积探头上实现,通过特殊算法对体素进行实时优化,可优化重建容积图像以及各个平面特别是冠状面上的图像品质。
弹性成像及定量分析:色棒指导医生操作,可以在单平面及多切面下进行成像,通过彩色编码反映组织软硬度。通过数值或曲线形式快速获取相应区域之间的应变及软硬度比值,曲线上的虚线及指示标可直观地进行弹性定量分析数据有效性的评估
二维、胎儿面部三维成像,频谱多xx模式自动图像优化调整一体化实时立体成像技术
容积探头扫查角度自动偏转技术,支持腹部,腔内,高频容积探头,无需移动探头,单键可拓展扫查视野,角度最大左右 60 度(附图)
自动颈后透明层厚度测量,在获取合适切面的前提下,可自动识别早孕期胎儿颈后透明层的边界,并自动测量颈后透明层厚度,帮助使用者通过超声检查结果有效地评估 21 三体, 18 三体和 13 三体综合症等染色体异常的风险率
胎儿自动识别技术,可实时跟踪自动识别胎儿及周围组织结构并自动调整容积取样框位置及大小。
颅内透明层自动测量功能:在孕期 11-13 周+6 天内,获取合适切面的前提下,系统可识别胎儿颅内透明层边界(即第四脑室宽度),并获得自动测量颅内透明层的厚度。
胎儿生长指标自动测量功能:在获取合适切面的前提下,系统可自动识别测量临床所需的胎儿双顶径,头围,腹围及股骨长度等多个参数
不规则体积测量技术,通过阈值调节,可测量多个低回声的不规则体的体积,快速测量一个或多个低回声区的容积,并计算低回声区占正常组织的百分比。可以和反转成像模式结合使用。
写实表面成像功能通过全新的容积处理方式,增强容积图像的细节显示,提高图像真实感,加强临床诊断信心。
轮廓剪影显示模式:全新的容积显示模式,三维突出显示不同组织的边界,可于三维模式中根据不同阈值显示液性区形态及骨骼、内脏等的轮廓。
写实显示模式,全新的容积血流显示模式,可静态或实时显示彩色血流空间立体结构,
真实显示区域血流动力学特点,提供更多临床诊断信息。
智能可变光源系统通过虚拟光源位置的改变可得到常规容积成像难以获得的多方位容积增强显示,提供更多临床信息
反转成像模式,显示低回声或液性暗区的立体结构,结合 VOCAL 可对低回声区域的不规则体积进行测量
2D/3D 直方图技术,作用于 2D/CFM/PD 模式,可计算灰度直方图和彩色直方图容积能量模式直方图技术,结合 VOCAL 可计算血管指数 VI,FI 和 VFI
3D/4D 曲线取样成像技术,任意曲线或直线切割 3D 平面
宽景成像技术,支持所有凸阵和线阵探头及容积探头,可自由进退和测量,显示较大范围组织结构
对 3D/4D 图像具有 MagiCut“魔术剪”功能,可随意切除 3D 组织或伪像:可分别切除
2D 或 CFM 或者 2D+CFM 一起切除
STIC 空间时间成像相关技术,可应用于 4D 胎儿心脏成像技术,可以适用于 B/CFM
/M/Color M/B Flow/PDI / HD Flow / CRI /SRI 等多种模式或技术,无需心电导联线可计算心率;可应用于容积腹部、容积腔内。
容积对比成像技术,对容积数据进行多切面采集和处理,有效地的抑制噪音, 显示具有厚度信息的平面,极大提高 A、C 平面的对比分辨率。所有容积探头均支持此技术。支持 3D/4D 两种模式。
自由解剖切面, 用于 3D/4D 数据或存储的容积数据,对于不规则结构, 可结合厚度信息提高对比分辨率,此基础上可以获取任意切面,提供两 种 成像模式,用直线,弧线,曲线,轨迹四种切割方法可显示子宫内膜、胎儿四肢、脊柱、心脏,血管等任意形状的结构和狭窄程度。
断层超声显像技术,通过对于一个容积图像采用同屏的平行多切面显示方法,可以在立体空间 X/Y/Z 三个垂直切面进行平行的多切面同屏显示 ,并支持测量,使得分析和动态纪录更加简单,切面间的间隔可以调节厚度为(0.5-10mm),支持 3D/4D,Volume Cine,
STIC 和静态 VCI 模式
二维灰阶血流成像,采用非多xx原理,无角度依赖,抑制组织背景信号,以灰阶模式凸显血流信号,可直接观察血流动力学特性和血管壁结构,彻底消除在彩色血流图方式下观察血管时彩色图叠加造成的图像遮盖和彩色混叠伪影
实时 4D 穿刺引导功能:实时 4D 穿刺功能能进行准确的空间定位(左右/上下/前后)。
扫描助手,遵循主要超声协会(SMFM, AIUM, ACR, ACOG)的指南,防止操作者漏掉重要的检查内容,并可完全按照客户定制,每项检查都有子菜单,允许进行测量和标注,可以传输到 DICOM 用于进行扫查质量控制,保证扫查的内容的一致性
计算机辅助自动同步计算多个不规则液性区的体积,并进行体积大小顺序进行排列。可用于生殖医学卵泡生长监测及脑室等液性区域的体积测量。
对比谐波造影功能,支持常规腹部、经腹部容积、经阴道容积.实时 4D 支持腹部,小器官,腔内等类型容积探头。
系统支持多语言操作界面(包括中文)凸阵腹部探头一个
电子矩阵 4D 探头一个浅表探头一个
心脏探头一个
设备到货时,须为中标产品的最新硬件和软件版本;
5.2 测量和分析:(B 型、M 型、频谱多xx、彩色模式)
5.2.1 一般测量
5.2.2 妇、产科测量
5.2.3 心脏功能测量
5.2.4 多xx血流测量与分析
5.2.5 外周血管测量与分析
5.3 图像存储与(电影)回放重现单元
5.3.1 超声图像静态、动态存储,以剪贴板形式显示在荧屏上,能以鼠标调用
5.3.2 可对回放的图像调节增益、基线、彩色图类型、扫描速度
5.3.3 一体化病案管理单元包括病人资料、报告、图像等的存储、修改、检索和打印等。
5.4 输入/输出信号:
5.4.1 输入:USB
5.4.2 输出:S-Video、USB、VGA、HDMI
5.4.3 DICOM 3.0 接口
5.5 图像管理与记录装置:
5.5.1 超声图像存档与病案管理系统(动态图像、静态图像以 PC 通用格式直接存储,
无需特殊软件即能在普通 PC 机上直接观看图像)
5.5.2 4D-View 脱机原始数据分析和处理功能,实现与主机相同的 3D 分析功能,包括 TUI/VCI/VOCAL/SRI/MagiCut/SonoVCAD/SonoAVC 等。数据可通过 DICOM 接口或者 DVD 光盘传输。
5.5.3 硬盘≥500GB , 动静态图像图像储存≥400GB
5.5.4 CD-RW/DVD -RW 刻录机
5.5.5 USB 接口≥6 个,支持 USB 移动存储设备六、技术参数及要求:
6.1 系统通用功能:
6.1.1 监视器:≥22″ 高分辨率彩色 LED 显示器
6.1.2 扫描方式:逐行扫描,高分辨率,全方位关节臂旋转
6.1.3 探头接口:≥3 个,可随意互换使用
6.1.4 探头接口为无针式接口,可支持电子矩阵探头。
6.1.5 ≥12.0 英寸 LCD 操作电容触摸屏,可通过手指滑动触摸屏进行翻页,直接点击触摸屏即可选择需要调节的参数
6.1.6 操作控制台实现单键电动调节高度,并可左右转动
6.1.7 电缆防缠绕管理系统
6.2 探头规格
6.2.1 频率:超宽频、变频探头, 工作频率明确显示,变频探头中心频率可选择 ≥3种,多xx可选不同频率
6.2.2 类型:高频探头中心频率≥10MHz
6.2.3 振子:腔内容积探头阵元数≥256 振子,电子矩阵探头阵元数≥8000 振子
6.2.4 B/D 兼用:线 阵:B/PWD
凸 阵:B/PWD/CWD
6.2.5 穿刺导向:可配穿刺导向装置
6.2.6 具有实时立体成像探头
6.3 二维灰阶显像主要参数:
6.3.1 扫描:
电子线阵:超声频率 4.0— 10.0MHz,该探头支持空间复合成像、编码激励;
电子凸阵:超声频率 2.0 — 5.0MHz,该探头支持空间复合成像、频率复合成像
等功能;
电子矩阵凸阵探头:超声频率 1.0 —6.0MHz,该探头支持空间复合成像、频率复合成像、编码激励等功能,扫描角度达到 85°(2D)×90°(3D)。(附图证明)
6.3.2 扫描速率:凸型探头,全视野,18cm 深度时,帧速率≥45 帧/秒容积探头实时扫描速率达 46 容积/秒
6.3.3 扫 描 线:每帧线密度≥230 超声线
6.3.4 发射声束聚焦:发射≥5 段
6.3.5 接收方式:发射、接收通道≥1024,多倍信号并行处理,接收超声信号动 态范围≥270dB
6.3.6 数字式声束形成器:数字式全程动态聚焦,数字式可变孔径及动态变迹,A/D≥
12 Bits
6.3.7 谐波成像基波频率个数≥3
6.3.8 回放重现:灰阶图像回放≥6000 幅、回放时间≥180 秒;4D 图像回放 400 容积
6.3.9 预设条件: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减少操作时的调节,及常用所需的外部调节及组合调节
6.3.10增益调节:B/M 可独立调节
STC 分段≥8
6.3.11放大功能:实时任意区域局部放大功能
6.3.12空间分辨率:符合 GB10152-2009 国家标准
6.4 频谱多xx:
6.4.1 方式:脉冲波多xx:PWD,高脉冲重复频率,连续波多xx
6.4.2 多xx发射频率:高,中,低档可选
6.4.3 最大测量速度:
PWD:血流速度最大 16m/s, CWD, 血流速度最大为 23m/s
6.4.4 最低测量速度:≤5mm/s(非噪声信号)
6.4.5 显示方式:B、B/D、B/M、B+B、D
6.4.6 电影回放:≥600 秒
6.4.7 零位移动:≥6 级
6.4.8 取样宽度及位置范围:宽度≥0.7mm 至 15mm;分级
6.4.9 显示控制:反转显示(左/右;上/下)零移位、
B—刷新(手控、时间)、D 扩展、B/D 扩展,局放及移位
6.5 彩色多xx
6.5.1 显示方式:速度分散显示、能量显示,速度显示、分散显示
6.5.2 凸形扫描角度:≥10°— 110°选择
6.5.3 彩色显示帧频:
凸阵探头、最大角度,18cm 深时,彩色显示帧频≥20 帧/ S
6.5.4 显示位置调整:线阵扫描感兴趣的图像范围:-20°~+20°
6.5.5 显示控制:零位移动分±15 级、黑/白与彩色比较、彩色对比
6.5.6 彩色增强功能:彩色多xx能量图(CDE)
6.5.7 彩色显示速度:最低平均血流测量速度≤3mm/s(非噪声信号)
6.6 超声功率输出调节:
B/M、PWD、Color Doppler 输出功率可调七、备件、专用工具、资料及其它
7.1 备件
7.1.1 如有备件,卖方应随机向买方提供一套标准备件包,并列出清单及单价。
7.1.2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 10 年以上的供应期。
7.2 专用工具
如有专用工具,应向买方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
7.3 资料
7.3.1 须提供操作手册一套。
7.3.2 须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
7.4 技术服务
7.4.1 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 7 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7.4.2 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买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7.4.3 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零配件保税库,并出具证明文件。
7.4.4 中国境内有相应的维修机构,并出具证明文件。八、技术培训要求
8.1 现场培训:
卖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8.2 集中培训:
根据设备技术要求,提供使用和维修技术人员培训。
8.3 网络教育:
具有产品俱乐部网站,提供与世界各地用户和专家进行网上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并能随时了解最新的技术进展和各种教育课程、会议信息
九、其他要求:原厂质保服务期≥3 年
政府采购合同书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 (甲方)所需 (货物名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货物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和标准
(详细清单见附件)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小写)
四、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五、交货
1、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于 日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
3、风险负担: 。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
货物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
七、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
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八、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验收
1、设备到货后,甲方和乙方 个工作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质量状况和数量,视为初验,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设备运行 日后进行终验,并制作验收单共同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乙方按投标承诺、国家和行业规定及双方其他约定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十二、合同生效
x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本合同乙方应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及公证费。
十三、违约条款
1、甲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 1 日,按应付金额 0.3‰支付违约金。
2、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1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0.3‰支付违约金。
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 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30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给乙方。
6、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
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7、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8、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四、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临沂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 种方式予以解决。
十六、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兰山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十七、其他
1、甲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对采招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乙方不改变报价单价。
2、合同生效后,甲方如因实际使用需要增加已供设备数量时,乙方提供应不高于中标时的单价。
十八、合同保存
x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1
份,采购代理机构 1 份。
甲 | 方: | 乙 | 方: |
盖 | 章 | x | 章 |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x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时间:
验 收 书
采购人: | ||||
供应商: | ||||
项目名称 | 合同号 | |||
合同供货日期 | 交货验收日期 | |||
质量保证期 | 采购方式 | |||
货物质量: | ||||
采购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验收书》一式肆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贰份,中标供应商壹份。
附件 1 投标函
投 标 函
青岛市招标中心: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公开招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xxxx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数量。
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6.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工作日。
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我方与本此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 址:
邮政编号:电 话:
传 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 号:
投标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全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组织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在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贴全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全权代表姓名: | 性 别: | 年 龄: |
单 位: | 部 门: | 职 务: |
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联系地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3 公开报价一览表
公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公司名称 | |
包号 | |
设备名称 | |
产地 | |
品牌 | |
型号 | |
报价(金额) | 小写: |
大写: | |
交货期 | 签订合同后 工作日 |
质 保 期 | 设备验收合格后 年 |
售后服务响应 时间 | |
其 他 |
注:
1、投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2、报价应含产品、运费、装卸、安装、税金等其他通过验收并交付货物前的各项费用。
3、本表除投标文件内包含外,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单独密封、递交;
4、本表不够可按相同格式扩展。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附件 4:
明 细 报 价 表
价格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 技术指标 | 价格 |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
1 | |||||
2 | |||||
3 | … | ||||
4 | 合计 |
说明:1、供应商应当填写明细报价表;
2、本表不够可按相同格式加以扩展。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5: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价格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小型、微型企业 |
合计 | ||||||
1 | ||||||
2 | ||||||
3 | ||||||
.... |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总计 |
说明:1、填入的产品应当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其他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须同时提供该企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证明原件。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如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应当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如所投产品不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采购人)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后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及其原件。如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则同时提供其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第四条第 项 行业,本公司
(此处填写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的具体数据) ,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及其原件。如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商的货物,则同时提供其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
附件 7:
从业人员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注: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本项可不填。
附件 8:
节能产品明细表
价格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型号 |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
1 | ||||||||||
2 | ||||||||||
.... | ||||||||||
强制节能产品总价 | ||||||||||
1 | ||||||||||
2 | ||||||||||
.... | ||||||||||
不含强制节能产品外的节能货物总价 |
说明:1、节能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并附所投产品在该清单截图,截图需体现目录页码。
2、表中内容为本次采购中涉及的证书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
3、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应当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写明不含强制节能产品外的节能货物总价,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如所投产品不是节能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9: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价格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 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
1 | |||||||||
2 | |||||||||
3 | |||||||||
4 | |||||||||
.... | |||||||||
合计 |
说明:1、环保产品是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并附所投产品在该清单截图,截图需体现目录页码
2、表中内容为本次采购中涉及的证书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
3、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应当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写明环境标志产品的金额,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如所投产品不是环保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0:
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
包号: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 证书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有效截止日期 |
1 | ||||||
2 | ||||||
3 | ||||||
… |
说明: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2、如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年月日
附件 1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主要业务 | ||
注册资金 | 现有职工人数 | ||
行政管理人数 | 技术人员人数 | ||
营业执照 | |||
开户许可证 | |||
单位注册地址 | 单位联络方式 | (电话、传真、邮址) | |
单位成立时间 | |||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 年平均产值 (万元) | ||
行政负责人 | 董事长姓名 | ||
总经理姓名 | |||
技术总监姓名 | |||
财务总监姓名 | |||
开户行及行号 |
说明: 1、该表填写应当清楚,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2、对本表中任何内容的修改,应当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2: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备注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备注:如若无偏离须在本表中注明“无”。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3: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佐证证明材料页码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说明:①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请分别填写,投标文件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差,请在该表中用具体的文字和数字注明,不能仅填写‘偏离’和‘不偏离’。
②请投标人在填写技术偏离表时,对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并必须用具体数字或文字来表述,不能复制招标文件要求或仅填写“(不)偏离”或虚假应标。对招标要求虚假响应者,将视为未做实质性响应,一经查实按无效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严禁复制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4: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采购 内容 | 合同 总价 | 签订合同 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说明:投标人近三年同品牌同型号设备医院的销售业绩(厂家或者投标人均可),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正文部分不得覆盖设备品牌、型号及金额,合同与中标通知书一并使用,缺一不可。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5: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
注:请各投标人自行描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6:
售后服务方案
注:请各投标人自行描述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7:
原件目录
序号 | 证件名称 | 类别 | 数量 | 备注 |
注:本表不够可按相同格式加以扩展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8: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9: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我方在参加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附件 20:
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同营造和维护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我们作为参加市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就反商业贿赂向社会xxxx:
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树立质量为本的理念,诚实守信,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搞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遵守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公平交易,建立投标诚信、价格诚信、合同诚信、履约诚信、服务诚信等诚信体系。
三、不弄虚作假,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谋取中标或成交;不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不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或承揽政府采购业务。
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合法利益,具体包括:不得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
七、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履约,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销售冒牌、走私货物;不擅自变更或终止、转让、转包政府采购合同;主动配合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八、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检查和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材料。
我们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自愿接受主管(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如有违反的,自愿接受执法执纪机关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21: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投标文件(正本)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 电话: | 投标文件(副本)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 电话: |
公开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 电话: | 资质证明文件(提交原件使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 电话: |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
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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