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环翠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合同编号: SDGP371002000202402000035A_001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环翠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合同编号: SDGP371002000202402000035A_001
计划编号: 37100200010800120240005
采 购 人: 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
供 应 商: 威海市城乡规划编研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坤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合 同 书
本合同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由甲(指采购人,下同)、乙(指供应商,下同)双方共同签订。
经甲方委托环翠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项目名称)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的规定,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书
3.乙方在评审过程中补充或澄清的文件
4.招标文件
5.乙方的投标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
二、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环翠区城镇区域控制性详 细规划编制。需与市级总体规划和环翠区分区规划相结合,落实规划传导要求,全面推进城镇区域详细规划编制。
1.服务标准:
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或地方及采购人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7)《山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8)《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
(9)《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
(10)《威海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1)《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12)《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TD/T1065-2021);
(13)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 年 11 月版);
(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办函 〔2021〕907 号);
(15)自然资源部《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
(16)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年版);
(17)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鲁自然资字〔2020〕 127 号);
(18)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控制性)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2023 年版)。
2.服务内容:
(1)区域概况: 1)环翠区整体概况
环翠区全区面积 831.72 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积 448.37 平方公
里,陆域面积 383.35 平方公里),辖 4 个镇、5 个街道,户籍人口
35.4 万、常住人口 48.1 万。根据《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至 2035 年环翠区规划常住人口约 57-60 万人,城镇化率约 96%-97%。
2)环翠区单元概况
按照《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环翠区各镇国土空间规划单元的划分,环翠区城镇区域共 25 个单元,其中城
区 17 个,外围镇 8 个。具体编制过程中可结合管理需求调整、整合相邻单元边界。
(2)工作范围:包括环翠区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区域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的城镇建设用地。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 87.02平方公里。
(3)技术服务内容 1)总体要求
贯彻国土空间规划改革新要求,衔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严格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和管控目标,加强与各专项规划的动态衔接。在现行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的基础上,遵循集约用地原则,深化细化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各类设施,加强社会治理、构建社区生活圈、落实城市更新需求,增强规划可操作性。积极探索和创新新时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思路和方法,实现全域全要素空间规划及管控,同步建立成果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①分层次编制。
按照单元和地块两个层级编制城镇区域详细规划,单元层级详细规划强调统筹性,科学确定单元主导功能、开发强度等分区以及人口、用地、建设用地、建筑面积等总量指标,明确城市、区、镇街和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等相应级别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市政公用和防灾减灾等设施的用地规划建设指标,合理划分街区,对 5-10 分钟社区生活圈级别的各类设施作出空间布局安排,将单元规划内容分解传导至地块。
地块层级详细规划需对具体地块作出实施性安排,满足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用地规划建设条件的要求。需确定各地块用地布局与用地性质,明确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退让、停车泊位等管控指标,注重城市设计,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并对非独立占地设施配建等内容作出规划指引。新增空间占用耕地的应按照“以补定占”原则同步编制补充耕地规划方案,明确补充耕地位置和规模。
②差异化编制
中心城区需重点落实城市更新目标、整合挖潜存量资源,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绿地和公共空间,提升城市品质、保障民生需求;外围镇需结合各镇发展实际与诉求,注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城镇功能。划定不同用地类型分类,如已建保留区,改造重建区,未用待建区,根据不同用地特点制定不同的技术路径,差异化编制详细规划。
对于滨海、沿山、沿路等重点区域,需加强城市设计指引,严格管控开敞空间体系、城市界面、天际线以及建筑高度、色彩、材质、第五立面等要素,塑造优美的城市空间形态。
2)主要内容
①现状分析
采取现场踏勘、部门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收集自然环境、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城乡建设、地籍信息、民生设施等方面的基础资料以及相关上位规划、专项规划、行政审批等规划资料,绘制工作底图,形成土地使用现状图、现状土地权属图等,夯实规划底数,总结现状存在的问题。
②规划衔接情况
对原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情况进行分析,从底线管控、综合交通、公共服务与市政设施、开敞空间、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评估原控规的符合情况,评估原控规对近远期重点建设项目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等的支撑情况,评估原控规在城市安全韧性要求和新的标准、地方规定等方面的适应情况。
③发展条件分析
与上位规划相结合,研究区域发展条件,包括发展格局、资源利用、规划分区、空间布局、各类指标体系等,掌握上位规划对详细规划的传导要求。根据发展条件,结合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际与诉求,研判本轮详细规划编制需要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
④编制内容
依据《山东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控制性)编制导则》编制,鼓励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创新规划编制内容,体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精细化管控与刚弹性管控要求。
A.单元层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 a.定位与规模
根据区位条件、建设现状、资源禀赋等特征,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明确规划功能定位,提出发展目标,合理测算单元的人口规模和建设容量。
b.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依据上位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和约束性指标,结合自然资源、建设情况、发展构想等因素,明确单元空间结构,在深入研究分析各类用地现状的基础上,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统筹供需,优化配置,对各类用途的用地和空间进行统一安排。
c.公共服务
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和用地布局要求,与相关专项规划合理衔接。依据社区生活圈的构建,合理配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及城镇社区服务设施。
d.居住用地
统筹居民对公共服务、就业、通勤、生态环境等的需求,构建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合理安排居住功能,鼓励功能复合、居住与就业空间混合布局,明确居住用地的布局与容量。
e.综合交通系统
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确定的路网结构和城市重要交通设施的控制要求,与相关专项规划合理衔接。
f.公用设施与公共安全
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对公用设施的布局和要求,与相关专项规划合理衔接。合理确定供水、排水、热力、燃气、电力、通信、环卫等各类区域和城镇公用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布局。划定公用设施类的基础
设施用地控制线,明确独立占地的公用设施的数量、界线、规模、走廊宽度及控制要求。
g.生态环境保护
落实上位规划对生态系统保护、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等的要求,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对山体、水系、绿地的控制原则,与相关专项规划合理衔接。
h.历史文化保护
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界限和保护控制 要求,与相关专项规划合理衔接,明确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明确保护措施,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i.城市设计
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中确立的空间格局和空间特色,合理划定城市风貌分区,明确风貌定位,设置人性化的公共空间,营造清晰有序的空间秩序,打造美好人居环境和宜人空间场所。
j.城市更新
坚持整体协调、系统贯通的原则,强化空间织补,充分挖潜存量土地资源,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构建均衡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调配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注重对城市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新老融合,推动城市更新地区的功能置换、产业升级,为复兴注入新的活力。
k.地下空间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开发建设需求,合理确定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和布局。一般区域应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性要求,指导具体项目的开发建设。
B.地块层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 a.确定地块指标
统筹考虑用地功能布局、建筑布局合理性要求,确定各地块的控制指标,包括地块用地性质、土地使用兼容性、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建筑后退、绿地率、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数、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等。创新土地利用布局,探索土地用途混合利用与用地兼容模式,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b.优化道路交通体系
注重微循环的营造,明确城市道路的断面、交叉口形式及转弯半径;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和公交站点位置;确定独立占地或综合设置的交通设施界线、规模、数量;明确各级道路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c.完善公共设施配套
进一步完善 5-10 分钟社区生活圈级别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标准、类型、规模、规模、位置和建设方式;确定独立占地或综合设置的各 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界线、规模、数量。
进一步完善 5-10 分钟社区生活圈级别公用设施的配套布局,并明确独立占地或综合设置的各级各类公用设施、管廊等的界线、规模、走廊宽度及控制要求。
重点区域需确定地下空间使用功能、范围、连通位置和总建筑面积。
d.保障蓝绿空间
进一步确定社区级公园绿地,确定用于城市道路、主要公用设施、水体保护、重要生态廊道和绿化隔离带等的防护绿地;确定各级各类
绿地的数量、界线,确定各级河道及需要保护的各类地表水体、地下水涵养区等区域的界线、标准。
e.推进城市更新
确定城市更新地块控制指标,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基本指标的基础上,宜补充“地块更新方式”“负面管理清单”等内容或指标,明确需更新用地的更新方式和更新路径。
f.对近期亟需开发的重点地块提出规划指引
对部分近期亟需开发的重点地段进行城市设计研究,如孙家疃街道益海路两侧地块、陈家疃水库xx地块、陶家夼北山地块、原华东艺校地块等,结合用地性质、地形地貌、xx建设情况、相关规划要求等要素,编制示意性方案,合理组织建筑群落关系,融入xx环境,为下一步规划管理和开发建设提供参考。
3.规划成果要求:
(1)成果构成
1)规划成果包括:包含法定文件、附件和数据文件。
①法定文件:文本和图则。图则包括土地使用规划图、城市重要控制线规划图、地块图则等,城市设计附加图则、地下空间附加图则等可视情况确定。
②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图纸、专题研究报告、相关意见纪要等。图纸包括土地现状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市政设施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高度控制分区图、强度控制分区图等,具体编制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图纸类型。
③数据文件:包括电子图文和数据库。电子图文包括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的电子版本,格式为 doc、dwg、pdf、jpg 等;数据库格式
需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规范》的要求。规划服务单位在成果报批后,应完成成果数据库汇交工作,满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需要。
(2)提交 A3 文件成果 6 套,提交以上电子文件光盘 6 套。
三、合同价款及形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玖佰壹拾肆万伍仟元整(¥9145000.00 元)。
四、服务要求、质量及专利权
1.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提供服务。上述文件没有要求、承诺或要求、承诺不明确、不完整的,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有权向乙方进一步提出要求,乙方应当继续做出承诺并履行。
2.乙方保证规划成果真实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 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保密要求: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充分做好涉密数据的保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涉密人员均需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义务以及责任追究等事项。同时做好各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工作素质。
5.对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归甲方所有。
五、服务地点及双方联系方式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乙方联系人:张婵媛;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六、交付期和服务期
交付期:2024 年 6 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服务期:自提交正式报批成果并完成数据汇交后服务 1 年。
七、项目团队
1.项目负责人:xxx
2.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详见乙方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及拟派主要人员情况表》
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应确保人员稳定,如果乙方拟派人员发生变化,影响到提供服务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处理方法,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
(2)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合同的行为进行整改。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服务时间内,乙方应确保人员稳定,如果乙方拟派人员发生变化,影响到提供服务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处理方法,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服务时间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九、验收
1.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且满足本项目相关需求。
2.提供服务前及服务过程中,乙方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乙方每次服务期满后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验收严格按照鲁财采〔2021〕25 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甲方应对服务的成果定期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甲方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乙方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甲方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十、《验收书》的签署
1.验收后,甲方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验收书》。
2.除涉密情形外,甲方在验收意见确认后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
十一、付款
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初步方案编制完成并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控规成果报批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完成数据汇交,且甲方出具标明“验收合格”的《验收书》后,将剩余合同款支付给乙方。甲方付款以财政资金到账为前提,以财政实际拨付为准。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
具等额的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返还。
3.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
收 款 人:威海市城乡规划编研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环翠支行
银行账号:235101108844
联 系 人:张婵媛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xxxxxxx 00 x
十二、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
1.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派技术人员现场服务,处理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
2.乙方要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其服务必须达到其承诺。
3.乙方应严格履行其在该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
十三、变更、修改及转让
乙方应严格按该项目招标文件和其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承诺内容提供服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乙方不得与甲方擅自就合同标的的内容、质量、服务或验收时间、技术要求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四、合同解除
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而应解除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将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十五、违约责任的承担
1.乙方违反第六条交付期和服务期规定或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提 供相应的服务,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下同)。
2.乙方违反第四条服务质量及专利权第一款的约定而降低标准 或者违反第十一条变更、修改及转让的约定的,由此而造成逾期的,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交纳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延期验收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延期验收部分合同价款的 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20%。
4.由于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乙方违约而可能出现其服务(产品)等被甲方使用的情形,其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需要负责或者承担。
6.上述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
十六、争议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十八、签约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十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 | 乙 方:威海市城乡规划编研中心有 限公司 |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