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业服饰有限公司综合用房改造项目标段E3203010319005718001001
江苏省建设工程
(网络交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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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球伟业服饰有限公司综合用房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江苏环球
伟业服饰有限公司综合用房改造项目标段E3203010319005718001001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江苏环球伟业服饰有限公司(盖电子印章)
日 期:2023年02月10日
2
3
目录
目录 4
第一章 申请人须知 5
第二章 资格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11
1. 预审方法 12
2. 预审标准 12
2.1 初步预审标准 12
2.2 详细预审标准 12
2.3 评分标准 12
3. 预审程序 12
3.1 初步预审 12
3.2 详细预审 12
3.4 评分 13
4. 预审结果 13
4.1 提交预审报告 13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13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说明 16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1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19
三、联合体协议书(本表扫描后添加) 20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1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本表扫描后添加) 23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4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25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6
九、其他材料 27
4
第一章 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江苏环球伟业服饰有限公司 | |||||
地址: | xxxxxx 000 | x | |||||
联系人:x主任 电话:0000-00000000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徐州市云 龙区绿地商务 城领海 | |||||||
loft5#1905 | 室 | ||||||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 |||||||
1.1.4 | 项目名称 | 江苏环球伟业服饰有限公司综合用房改造项 | |||||
目 | |||||||
1.1.5 | 建设地点 | 环球伟业公司东北角原职工厂区域 |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环球伟业综合管理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 | |||||
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80 | |||||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03 | 月 24 | 日 日 | |||||
计划 | 竣工 | 日期:2023 年 09 月 19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1.4.1 |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壹级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
(结构补强) 财务要求: 详见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
5
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
价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如果中标通
业绩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自 2020 年 2 月 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 1600 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幕墙、仓库),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中标
信誉要求: 详见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其他要求: 详见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
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
知书和合同上造价不一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项目经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要求:详见公告
及资格预审文件
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外,还应满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在联合体牵
头人单位;(3)除联合体协议书外,资格预审
1.4.2
申请文件需盖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3.1.1
3.2.1
3.2.2
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详见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详见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详见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3.2.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详见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6
3.3.1 | 盖章要求 | 详见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 | ||||
4.1.1 | 申请截止时间 | 2023 年 02 月 21 日 | ||||
4.2.1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 徐 州 市 电 子 化 招 投 标 系 统 | ||||
(xxxx://000.0.000.000/xxxxxxx) | ||||||
4.2.2 |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否 | ||||
5.1 | 预审委员会人数 | 5 | ||||
5.2 | 资格预审方法 |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 ||||
6.1 |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 | |||||
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xxx字【2017】1 号,资格预审采用 | “有限数量制” | 。若资格预审合格 | ||||
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 9 | 家,招标人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预审结果按总得 | |||||
分由高往低排出前 9 名入围。若出现第 9 名得分相同的情况,以“装饰企业获奖”得分高者入围; | ||||||
若“ | 装饰企业获奖” | 得分仍相同,以“ | 装饰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得分高者入围;x | ||
“ | 装饰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得分仍相同时,则得分相同的并列第 | 9 | 名同时入围。经 | |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 9 | 家时,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 50%) | ||||
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1.1.2 |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
1.2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
1.3.3 |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 信用要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
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
)被责令停业的; |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8
(9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资格预审文件
2.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以及根据本章第 2.2
,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
2.3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8
电子文件为准。
3.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 ||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 |||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资格预审申请函(按规定格式填写);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填写);
(3)联合体协议书(需要扫描后将电子图片附加);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按规定格式填写);
(5)近年财务状况表(需要扫描后将电子图片附加);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需要先在信用库录入后附加);
(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需要扫描后将电子图片附加
(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需要先在信用库录入后附加
);
);
(9)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扫描后将电子图片附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1.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3.2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
,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2.7
3.2.3 项至第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
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等材料的电子信用文档。
近年财务状况表
3.2.4 “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电子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包括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 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的电子信用文档,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电子信用文档。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电子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2.8“项目经理资格”应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养老保险证 明材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中所需材料投标人应在
包括
3.2.9 上述条款
3.2.3、3.2.5、3.2.8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省 5.0
合同协议书
信用库中录入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信用管理手册、中标通知书、
,
、工程接收
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
上述条款 3.2.4 至 3.2.6、3.2.7、3.2.8 项中所需材料投标人应在省 5.0 企业库中录入后选择并编入投标文件。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签章
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 3.1 款和第 3.2 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由申请人在资 格预审申请文件首页盖单位电子印章。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预审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5
5.1 预审委员会
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
。预审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5.1.2 预审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2 资格预审
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预审办法”中规定的预审标准,对所有 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预审依据。
6. 通知和确认
6.1 通知
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数字化文档形式通过信息系统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6.2 解释
应申请人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
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 三章“资格预审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8. 纪律与监督
8.1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预审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预审委员会成员以及与预审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8.2 不得干扰资格预审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预审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3 保密
招标人、预审委员会成员,以及与预审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预审、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4 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0
第二章 资格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预审办法前附表
评审因 素 | 评审标准 |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资格预审文件 | ||
联合体协议书 | 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 |
(3)除联合体协议书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盖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 盖章。 | ||
原件扫描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材资料中上传。 | ||
招标人 | ||
约定的 其他内 | 详见公告要求 | |
容 | ||
企业营 | 有效期内。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 | |
业执照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 | |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 ||
详细审查标准 | 动态核查 | (〔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xx函建管〔2019〕233 号),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 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不合格,仍在公示期内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 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
业绩情况 | 资格预审申请人自 2020 年 2 月 1 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600 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幕墙、仓库),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 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 | |
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 准,如果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上造价不一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 ||
建造师证书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满足公告要求,有效期内,从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满足公告要求,有效期内,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 |
11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特 | ||
企业资 | 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满足公告要求,有效期内,从 | |
质证书 |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资格预审申 | |
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 | ||
徐州市 | ||
建筑业企业信 用管理 | 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扫描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材资料中上传。 | |
手册 |
1. 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预审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预审和详细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 预审标准
2.1 初步预审标准
初步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预审标准
2.3
详细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见资格预审办法前附表。
3. 预审程序
3.1 初步预审
3.1.1 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预审。有一项因素不符合预审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 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预审
3.2.1 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预审。有一项因素不符合预审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详细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预审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
12
何一种情形:
(1)不按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4
(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4.1通过详细预审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3.4.2通过详细预审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4. 预审结果
4.1 提交预审报告
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预审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数字化文档预审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详细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4
(项目名称) (标段编号
)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15
一、 表一《资格预声审申请函》由投标人填写,该函不需要投标人盖电
法定代表人身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
, 投标人应在
子印章 《 、表二《
联合体协议书》由投
,表三《
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标人将此表格式打印后使用此表规定格式进行书面签署完成后将该表
用电子图片的方式在表三位置进行添加。
二、 表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加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
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
,
《项目经理简历表》中应附加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表六《近年完成
工程接
或)合同协议书、
(
》应附加的中标通知书和
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本条所述各项资料均由投标人在省5.0
系统信用库中录入后选择添加。
三、投标文件中所附加的其它证明材料均由投标人在省5.0企业库中录
入后选择添加。
四、《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为200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
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16
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九、其他材料
17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
用于你方(招标人)预审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编号) 施
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
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方
、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4 (
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8
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系 特此证明。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是否授权:是授权内容: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码: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
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电子印章)
投标人: (x
年 月 日
19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
格预审和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施工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和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盖单位章)
成员二名称: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0
(所需证明资料在信用库录入后附加,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管理手册)
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 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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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需要先在信息系统信用库录入后附加)、身份证、职 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需要先在信息系统企业库录入后附加),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需要先在信息系统信用库录入后附加)。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 学校 专业 | ||||
主 要 业 绩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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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在信用库录入后选择项目生成,缺少内容由投标人根据合同协议书补充填写)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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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所需要材料扫描后附加)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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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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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排名评分记录表(100 分)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分值 | 备注 | |
装饰企业信誉(6分) | 管理体系证书(3 分) | 企业通过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 M=1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九、其他资料中。 |
企业通过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 M=1 | |||
企业通过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 M=1 | |||
不良行为记录(3 分) | 由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查询自2018年2月1日以来(含2018年2月1日)各投标单位信息,如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栏目中未查出存在违法失信情况得3分。 | M=3 | ||
存在违法失信情况扣 3 分 | M=-3 | |||
装饰企业类 | 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2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 | 1.装饰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如果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上造价不一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九、其他资料中上传。) 2.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不作为变更前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以变更后的项目负责 人为准。 | ||
似工程业绩 (27分) | 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600万元的 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幕墙、仓库)】,每个得9分,本项满分27分。 | M=27 | ||
装饰企业及 | ||||
拟派项目负 | ||||
责人类似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2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 | |||
绩(36分) | 拟派项目负 | 似工程且在该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指单项 | ||
责人类似工 | 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6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 | M=9 | ||
程业绩(9分) | 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幕墙、仓库)】,每 | |||
个得9分,本项满分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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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企业获奖(54 分) | 装饰企业获国家级奖项 (27分) | 装饰企业自2020年2月1日(含)以来承建过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幕墙、仓库)获得过建设工程类“国家级奖项”(指鲁班奖、中国建筑装饰奖),每个得9分,本项满分27分,同一 项目只评一项奖项。 | M=27 | 1.装饰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日期以获奖证书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证书上的下发时间为准。(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截图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九、其他资料中上传。) 2.同一项目只评一项奖项,不累计评分。 |
装饰企业获省级奖项(27分) | 装饰企业自2020年2月1日(含)以来承建过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幕墙、仓库)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标准化xx示范工地或星级工地”,每个得9分, 本项满分27分,同一项目只评一项奖项。 | M=27 | ||
装饰企业人力资源(4分) | 拟派技术负责人(4分) | 获得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满4年的(以发证时间为准) | M=4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九、其他资料中。 |
获得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满3年的(以发证时间为准) | M=3 | |||
获得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满2年(以发证时间为准) | M=2 | |||
合计 | 100 分 |
注:1、采用xxx字(2017)1 号文件有限数量制的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 9 家,招标人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预审结果按总得分由高往低排出前 9 名入围。若出现第 9 名得分相同的情况,以“装饰企业获奖”得分高者入围;若“装饰企业获奖”得分仍相同,以“装饰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得分高者入围;若“装饰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得分仍相同时,则得分相同的并列第 9 名同时入围。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9 家时,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 50%)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现场只对合格的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按照本资格预审评分法进行评分。
2、参与打分材料中,注明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为准,均采用信息库截图上传方式至预审文件中,清晰可辨认,否则均不予以认可。不注明以信息库内容为准的,企业可以扫描上传至资审文件中。为便于评委打分,企业须按每一项指标评审内容和标准填写自评表,并将对应材料排放至自评标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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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排名评分记录表附表一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分值 | 自评得分 | 评委评分 | |
装饰企业信誉(6分) | 管理体系证书 (3分) | 企业通过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 M=1 | ||
企业通过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 | M=1 | ||||
企业通过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 效期内) | M=1 | ||||
不良行为记录 (3分) | 由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 html)中查询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含2018年1月1日)各投标单位信息,如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栏目中未查出存在违法失信情况得3 分。 | M=3 | |||
存在违法失信情况扣3分 | M=-3 | ||||
本项指标合计得分(6 分) |
注:投标人将本项评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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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排名评分记录表附表二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分值 | 自评得分 | 评委评分 | |
装饰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36分) | 装饰企业类似工程业绩(27分) | 投标申请人自2020年2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6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幕墙、仓库)】,每个得9分,本项满分27分。 | M=27 | ||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9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2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且在该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16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住宅、商住 楼、公寓、幕墙、仓库)】,每个得9分,本项满分9分。 | M=9 | |||
本项指标合计得分(36分) |
注:以上所有项目信息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信息为准,本表格后附信息库中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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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排名评分记录表附表三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分值 | 自评得分 | 评委评分 | |
装饰企业获奖 (54 分) | 装饰企业获国家级奖项(27分) | 装饰企业自2020年2月1日(含)以来承建过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幕墙、仓库)获得过建设工程类“国家级奖项” (指鲁班奖、中国建筑装饰奖),每个得9分,本项满分27分,同一项目只评一项奖项。 | M=27 | ||
装饰企业获省级奖项(27分) | 装饰企业自2020年2月1日(含)以来承建过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公寓、幕墙、仓库)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标准化xx示范工地或星级工地”,每个得9分, 本项满分27分,同一项目只评一项奖项。 | M=27 | |||
本项指标合计得分(54分) |
注:以上所有项目信息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信息为准,本表格后附信息库中企业获奖证明材料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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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排名评分记录表附表四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分值 | 自评得分 | 评委评分 | |
装饰企业人力资源 (4分) | 拟派技术负责人(4分) | 获得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满4年的(以发证时间为 准) | M=4 | ||
获得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满3年的(以发证时间为 准) | M=3 | ||||
获得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满2年(以发证时间为准) | M=2 | ||||
本项指标合计得分(4分) |
注:投标人将本项评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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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排名评分记录汇总表
企业名称: 建造师姓名:日期:
评审内容 | 得分汇总 | 备 注 | |
装饰企业信誉(6 分) | |||
装饰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36 分) | |||
装饰企业获奖(54 分) | |||
装饰企业人力资源(4 分) | |||
合 计 | 满分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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