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499002022ATP02930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山西农业大学作物学一流学科提质增效建设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1499002022ATP02930
采 购 人:山西农业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二年十月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七、 签订合同
十、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
山西农业大学作物学一流学科提质增效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线上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99002022ATP02930
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2-3-021411-001、ZFCG-149900-2022-3-021411-002
3、项目名称:山西农业大学作物学一流学科提质增效建设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第一包人民币200万元;第二包人民币100万元;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
本次谈判项目共2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是否进口 |
1 |
1 |
化学发光成像分析系统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是 |
2 |
灭菌锅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是 |
|
3 |
荧光定量PCR仪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是 |
|
4 |
TGear Plate微孔板离心机套装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5 |
植物根系扫描分析仪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6 |
置顶LED人工气候箱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7 |
超声波细胞粉碎机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8 |
琼脂糖水平电泳槽(小号) |
台 |
2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9 |
高通量双垂直电泳槽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10 |
全自动化学发光图像分析系统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11 |
-86°C低温冷冻存储冰箱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12 |
冰柜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13 |
种子精选机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14 |
小麦茎秆强度测定仪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15 |
Mini-PROTEAN Tetra垂直电泳槽 |
台 |
2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16 |
Trans-SD半干转印电泳槽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是 |
|
17 |
小型微耕机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18 |
多功能微孔板读数仪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是 |
|
19 |
叶绿素荧光仪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是 |
|
20 |
恒温培养箱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21 |
移液器 |
套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是 |
|
22 |
Finnpipette 数字多通道移液器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是 |
|
23 |
全自动样品快速研磨仪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24 |
光照培养箱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25 |
低温摇床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26 |
伯乐垂直电泳系统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是 |
|
27 |
高压灭菌锅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28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2 |
1 |
调制叶绿素荧光成像测量系统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是 |
2 |
显微洁净室 |
套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否 |
|
3 |
手持式光合作用测定系统 |
台 |
1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是 |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
|
采购项目所需的 特殊要求 |
无 |
||||
|
交货地点 |
山西农业大学指定地点 |
||||
|
款项支付方式 |
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 |
||||
|
履约保证金 |
1.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5 %的履约保证金。 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 |
||||
|
执行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
验收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
服务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2022年10月3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2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地点:
山西政府采购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线上获取
3、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2、地点:xxxxxxxxxxx00x山西安泰信科技产业园北门往东50米A301栋二层会议室现场开启;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xxxxxxxxxxxx00x山西安泰信科技产业园北门往东50米A301栋二层会议室现场开启;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对谈判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农业大学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
联 系 人:x老师
联系方式:0354-6285373
2.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00xxxxxxxxxxxX000x(山西安泰信科技产业园北门往东50米)
项目联系人:xx、xxx
联系方式:0351-821217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本项目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第一包:贰佰万元整; ¥:200万元; 第二包:壹佰万元整; ¥:100万元。 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
2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3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
否 |
4 |
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 |
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 6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供应商携带的个人电脑出现故障或因特殊原因未携带个人电脑的,可使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备用电脑,但出现不利于供应商的任何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5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有效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开业不满一年的可出具银行资信证明替代;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内容中不得有仅供招投标使用等字样);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 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 4.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缴纳所属日期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供应商纳税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依法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缴纳所属日期在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6.供应商xx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7.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谈判开始前提交谈判保证金,须提供谈判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谈判保证金金额及要求:
第二包: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2)保证金形式:该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须从报价人基本帐户汇出。请在汇款单备注里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后四位。 (3)账户信息(电汇账户): 税号:91140106779560684E 地址: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xxxxxxxxxx00xA301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人民南路支行 账号:14050182553800000396 行号105161005243 (4)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后,在谈判开启前持交款凭单和账户信息函(格式见附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收据”。 (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供应商持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 (6)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联系人:王会计 0351-8212611 注: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8.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 (1)查询地址: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 (2)查询截止时间: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 (3)查询内容: “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 注: (1)第1-7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 (2)第8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 |
6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谈判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谈判文件格式’) 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报价函(见‘谈判文件格式’); ★4.报价一览表 (见‘谈判文件格式’); ★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谈判文件格式’); ★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谈判文件格式’); 7.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日前三年内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见‘谈判文件格式’); 8.企业信誉证明(格式自拟); 9.技术方案描述(格式自拟); 10.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格式自拟) 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采购货物中如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加★产品,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5. 供应商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如涉及上述1-5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 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不应低于10%。 7.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 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 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 注: 1.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本项第6-9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6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格式见第七部分 |
8 |
谈判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9 |
谈判小组成员构成 |
本采购项目的谈判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 |
10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11 |
现场勘查 |
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12 |
标前答疑 |
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13 |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谈判文件第五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
14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 工业 行业 |
响应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响应文件编制 |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 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2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2.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60分钟 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 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谈判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 (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3 |
其他 |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文件只作为存档备案使用。 3.2供应商应在开标仪式前半个小时内(即2022年10月日8点30分至2022年10月日9点00分),递交打印胶装密封的纸质文件一正两副,在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名或加盖本人名章。响应文件侧面加盖骑缝章。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应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 3.3供应商须将纸质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密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3.4供应商应保证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一致,纸质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 3.5纸质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xxxxxx00xxxxxxxxxxxX000xxxxx。 |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采购人:指进行本次谈判活动的单位。
2.2 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谈判活动,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执行机构。
2.3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谈判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
2.5货物: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服务: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如按要求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履行售后服务、提供信息资料、组织相关培训及本谈判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
2.7谈判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谈判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谈判活动的主要依据,对谈判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谈判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
3. 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的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标。
3.3关于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谈判(见前附表第2项)。
3.4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谈判(见前附表第3项)。
若《谈判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加的:
(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谈判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1-6条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谈判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谈判。联合谈判协议格式见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5)下载谈判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谈判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5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谈判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其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7关于分公司参加谈判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格的货物
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5. 谈判费用
5.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谈判要求
6.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所需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将采购人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免费进行安装、调试、培训,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
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1、12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谈判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7. 通知
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谈判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8.解释权
8.1本次谈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二、谈判文件
9.谈判文件的内容
9.1谈判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
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六部分 合同范本;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9.3 除非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本谈判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
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国法定计量单位。
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2.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
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
12.2.1编排要求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12.2.2格式要求
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
如供应商参加多包谈判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
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
本次谈判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3.2响应文件加密
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
12.3谈判保证金
12.3.1供应商应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5项第7条。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2.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2.3.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3.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2.3.4.4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12.3.4.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2.4谈判报价
12.4.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货物价格、将成交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保险、售后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事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
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
12.4.4本次谈判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12.4.5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所有供应商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13.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谈判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谈判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
14.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
14.2谈判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
15.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章)。
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退回
16.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解密
17.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后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17.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
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谈判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
18.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
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18.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
开启
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
19.1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文件开启会议。谈判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9.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9.3谈判小组成员和参与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谈判会议开启活动。
19.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
19.5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
19.6开启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9.7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五、谈判程序和要求
20.组建谈判小组
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0.4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0.6谈判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谈判。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谈判意见无效。
20.7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谈判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原谈判小组所做出的谈判意见无效。
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
21.评审
21.1谈判小组成员首先对谈判文件进行合理性审查,并签字确认。
21.2依据谈判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谈判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
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6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谈判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谈判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
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谈判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中带“★”商务技术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
B.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D.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E.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F. 获取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
G. 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H. 报价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I.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文件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或者已提交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
J. 谈判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且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K. 响应文件未对标注关键性技术指标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L. 采购货物未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
M. 采购货物中含有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所报价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N. 采购货物中含有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
O. 报价产品中所包括的软件类产品未承诺为正版软件的;
P. 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证明其符合国家强制认证标准的;
Q. 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R. 响应文件未对交付时间、实施地点、付款方式及其他商务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S. 谈判小组要求澄清的事项,报价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T. 报价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谈判规定的活动;
U.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V.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报价情形。
21.9谈判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核。
21.10如果未对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谈判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21.1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
21.12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询标)。
21.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2.谈判(询标)
22.1谈判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谈判(询标)。
22.2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22.3在谈判(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
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
(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
(3)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4)谈判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谈判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内容等情形。
23.最终报价
23.1报价原则
23.1.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3.1.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
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
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
23.2报价审核
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
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谈判活动或终止谈判活动。
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谈判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
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
(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
(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
(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空项、漏项、缺项的;
(4)谈判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需遵循下列原则
24.2.1谈判小组依据23.2.4确定的最终评审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
24.2.2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名。
24.2.3谈判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活动继续进行。
25.确定成交供应商
25.1本次谈判项目,授权谈判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编写评审报告
26.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记录和谈判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26.2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7.评审复核
27.1谈判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
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27.3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谈判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28.谈判过程保密
28.1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
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8.3谈判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谈判无关的人员透露。
28.4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谈判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8.5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
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30.谈判项目终止
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谈判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谈判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谈判公正、公平行为的;
(三)在谈判过程中符合谈判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30.2在谈判活动中因重大变故,谈判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谈判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谈判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
六、签订合同
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
31.1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谈判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谈判活动。
32.成交服务费
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80%收费标准收取。
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
33.签订合同
3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谈判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3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谈判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3.3除谈判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33.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
七、保密和披露
34.1供应商自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谈判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34.2参加谈判过程的有关人员对谈判情况以及在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
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谈判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5.1谈判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5.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5.3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谈判程序环节的质疑。
35.4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
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5.7.4事实依据;
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
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
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谈判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35.9.8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5.11供应商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组织原谈判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5.13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谈判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5.13.1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谈判活动;否则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
35.13.2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谈判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6. 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36.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6.5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37.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谈判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40.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40.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40.2国家强制节能产品
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0.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40.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40.5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41.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41.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其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
41.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
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1.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谈判: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1.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
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谈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
一、资格性审查要求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以上证明材料须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财务报告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有效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开业不满一年的可出具银行资信证明替代;审计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内容中不得有仅供招投标使用等字样); 注: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3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 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缴纳所属日期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次供应商纳税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依法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缴纳所属日期在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次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5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1)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
6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注: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7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谈判开始前提交谈判保证金,须提供谈判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谈判保证金须按照谈判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
二、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注: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 注: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谈判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3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提供报价函; 注:报价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谈判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提供报价一览表; 注:(1)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2)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预算金额等情形的,响应无效; (3)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5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 注: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6 |
技术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注:(1)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2)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技术需求”中标“★”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或谈判小组共同认定属于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的情况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7 |
其他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进行完整性、符合性审查 |
供应商提供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对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审查供应商是否不符合谈判文件其他的规定,对属于必须满足要求的内容,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说明: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谈判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价审核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报价 |
响应文件报价审核 |
审查供应商报价存在有超出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 |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给与优先考虑。
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
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6. 供应商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否则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7.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15%(工程3%)的价格折扣。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谈判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无效报价的情形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不得参加谈判。
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交货地点:山西农业大学
(二)付款条件: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
(三)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5%的履约保证金。
3.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成交供应商合同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
(四)运输要求:保证货物及时无误运输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确认无误后,运输结束。
(五)保险要求:报价中包含所有货物的保险费用,不再另外收费。
(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
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
三、服务要求
(一)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具备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提供技术团队人员配置情况的清单。
(三)提供售后保障措施。需为项目提供交货、验货、调试、培训、答疑支持一条龙服务。
(四)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需免费提供系统升级和功能性日常维护的服务。
(五)在使用产品过程中遇到任何与产品相关的问题,需能提供专业的售后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六)提供7*24小时的问题答疑服务受理。对重大问题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问题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接采购人电话后技术人员能提供 1 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8 小时内解决问题。
(七)做到每年定期回访,听取使用方的反馈意见与建议,指导教师使用。
四、验收标准
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的承诺、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中涉及相关费用的,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五、其他要求
(一)谈判供应商应按照技术要求中的序号顺序编制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二)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的作用: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内容是谈判小组及其成员评定投报标的物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依据。
(三)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的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有的话,谈判供应商按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自行列表响应);
2.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四)单项货物有具体的商务、服务要求的,按所提的要求响应。
六、技术要求
注:1、技术参数要求中加“*”项参数为关键指标,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如供应商报价货物与以下的技术参数无法对应,可选择相近参数的产品,但不能改变其技术性能。若以下要求中个别参数为独家所有,则自动变为参考参数。以下技术描述中涉及品牌型号的,仅供参考,供应商可选择不低于此型号技术性能要求的其它产品报价。
为保证设备合法渠道来源,所投产品中属于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原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第一包:
序号 |
物品名称 |
主要技术参 |
商务、服务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1 |
化学发光成像分析系统 |
1. 工作环境 1.1 工作温度 0-40°C 1.2 工作和存储湿度 0-95% 1.3 工作电源 100-240V 2. 用途 采集单色或双色荧光(fluorescence)、化学发光(chemiluminescence)、及比色(colorimetric)等核酸凝胶、蛋白凝胶、印迹膜等的数字图像,并对获得的图像进行数据分析。 3 性能与技术要求 3.1 仪器性能 3.1.1.功能涵盖:单色或双色荧光成像,化学发光,光密度成像等,具体表现为: 核酸凝胶:Ethidium bromide、SYBR® Green、SYBR® Safe、SYBR® Gold、GelGreen™、GelRed™、Fast Blast™; 蛋白凝胶:Coomassie Blue、Copper stain、Zinc stain、Flamingo、Oriole、Silver stain、Coomassie Fluor Orange、SYPRO Ruby、Krypton; 印迹膜:Chemiluminescent、Colorimetric、Qdots 525、Qdots 565、Qdots 625、CY2、Alexa 488、DyLight 488、Fluorescein。 3.1.2.CCD检测器:蓝光增强型CCD检测器,图像分辨率4megapixels 3.1.3.425nm处绝对Q/E值:55%,绝对Q/E峰值:63% 3.1.4.CCD暗电流:0.001 e/p/s;CCD读出噪音:4.5 e-rms 3.1.5.最大成像面积 25×26 cm,最大样品面积28×36 cm 3.1.6.动力学范围>4个数量级,真16 bit数据输出(65536灰度级),非插值 3.1.7.光源:自发透射白光,反射白光,透射紫外,透射蓝光(可选) 3.1.8.紫外光源:302nm,可选254nm/365nm 3.1.9.全自动反馈变焦镜头: 马达自动控制镜头12-75mm,f/1.2 3.1.10.配有叠放式的白光转换屏 3.1.11*.安全模式:UV灯延时自动关闭功能,延长使用寿命。UV灯预热时间内,为低强度灯光设置,能够尽可能减少对DNA的损伤,此方式被推荐使用于需长时间UV曝光的应用中。 3.1.12*.UV防护板:方便直接用紫外平台进行样品肉眼观察或切胶 3.1.13.滤光片:标配1个,3个可选 3.1.14.配备有校正镜头曲面度的专用滤光片 3.1.15.灵敏度:EB 100pg DNA;SYPRO Ruby 0.5ng Protein;Chemiluminescence (WesternC) : 10-14g Protein 3.1.16*.图像平整,保证精确定量,选配动态平场扫描技术, 均一性CV≤ 5% 3.1.17.三块自动对焦校正板,确保成像过程无需再次调节 3.1.18.累积曝光多次成像:可以在很长曝光时间(0.001s-7200s)内多次成像,且每次成像的曝光时间可以累积,从而避免反复曝光,而且用户可以挑选最中意的图像保存。 3.1.19*.曝光时间:最短0.001s,每0.001s步进 3.2 软件功能 3.2.1 全自动ImageLab专业成像及分析软件对系统进行自动控制,包括采集、优化、定量、分析图像及报告输出。 3.2.2 软件可编程,所编程序可重复调用或再编辑 3.2.3* 软件可自由安装于多台电脑,同时分析 3.2.4 软件可控制曝光时间以看到微弱信号 3.2.5 显示过饱和像素保证精确定量 3.2.6所有成像过程均保持自动对焦 3.2.7 添加各种格式的文字注释 3.2.8* 自动条带检测,自动分子量测算,自动条带浓度测算 3.2.9 相对含量百分数分析 3.2.10 绝对浓度、密度计算 3.2.11 微卫星DNA分析 3.2.12 RFLP和DNA指纹分析 3.2.13 3D图像观察及输出 3.2.14 12种预设染料颜色标记显示及输出 3.2.15 多幅图像合并显示并分析功能 3.2.16 报告输出:包括图像仪名称、仪器序列号、使用者姓名、成像时间、光源名称、滤光片名称、泳道图示、条带标注等 3.2.17 图像输出格式:.tif、.bmp、.png、.jpg 3.2.18 数据输出方式:剪贴板输出、数据库输出、Excel表格式输出、PDF输出 3.2.19 配有软件操作指南flash 3.2.20 软件免费升级 3.2.21 中文版、英文版软件自由切换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是 |
2 |
灭菌锅 |
1.
设计容积≥63L,有效容积≥55L。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是 |
3 |
荧光定量PCR仪 |
1仪器规格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是 |
4 |
TGear Plate微孔板离心机套装 |
1.
适用范围:专为八联排管/96孔板/384孔微孔板离心而设计的迷你瞬时离心机,能够瞬间离下挂在微孔板侧壁上的液滴并对液体进行混匀。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5 |
植物根系扫描分析仪 |
1.
图像扑捉系统:经过厂家调试的标准根系扫描设备,匹配专门的光源、具有自动校正特点、根系固定装置等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6 |
置顶LED人工气候箱 |
1.
控温范围:-10~50℃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7 |
超声波细胞粉碎机 |
1.
频率:
20-25
KHz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8 |
琼脂糖水平电泳槽(小号) |
1.外型尺寸(L×W×H):不小于310×150×90mm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2 |
否 |
9 |
高通量双垂直电泳槽 |
本产品广泛用于非变性聚丙烯酰胺凝胶的高通量SSR实验。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10 |
全自动化学发光图像分析系统 |
1.机箱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11 |
-86°C低温冷冻存储冰箱 |
1、箱内温度
-40℃
~-86℃可调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12 |
冰柜 |
1.功能:冷冻、冷藏;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13 |
种子精选机 |
1.整机框架采用钢板,防锈处理,结实,延长使用年限;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14 |
小麦茎秆强度测定仪 |
一、功能特点: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15 |
Mini-PROTEAN Tetra垂直电泳槽 |
产品用途:适用于生物学研究中,对核酸、蛋白样品的分离、纯化、制备等,分析型蛋白电泳满足纯度鉴定、复杂蛋白样品的分析,同时也适用于核酸电泳。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2 |
否 |
16 |
Trans-SD半干转印电泳槽 |
1.
工作环境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是 |
17 |
小型微耕机 |
1.起动性好,超轻便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18 |
多功能微孔板读数仪 |
1.常规指标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是 |
19 |
叶绿素荧光仪 |
1.
调制光:光源类型LED;594nm(琥珀色)或470nm(蓝色)调制光束可选,四种频率可选择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是 |
20 |
恒温培养箱 |
1.恒温分辨率:0.1℃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21 |
移液器 |
1.采用Perfect
Piston™系统的高科技材质,重量轻,操作力小,坚固耐用,耐高温抗腐蚀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套 |
1 |
是 |
22 |
Finnpipette 数字多通道移液器 |
1.连续可调0.2-2ul,0.5-10ul,2-20ul,10-100ul,20-200ul,100-1000ul。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是 |
23 |
全自动样品快速研磨仪 |
1、主要用途:
用于生物样品的样品前处理,大批量自动化的快速抽提基因组。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24 |
光照培养箱 |
1.
温控范围:
0~50℃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25 |
低温摇床 |
1.电源:AC220V
50HZ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26 |
伯乐垂直电泳系统 |
1.
小型垂直电泳槽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是 |
27 |
高压灭菌锅 |
1.手轮式开门结构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28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微电脑控制、LCD液晶显示,触摸键设定工作参数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否 |
第二包
序号 |
物品名称 |
主要技术参 |
商务、服务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1 |
调制叶绿素荧光成像测量系统 |
1.用途:利用调制叶绿素荧光技术,以数码相机CCD为检测器,测量叶片叶绿素荧光成像,其突出优点在于反映样品光合作用的横向异质性。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是 |
2 |
显微洁净室 |
1、
干净度等级: 10000
级;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套 |
1 |
否 |
3 |
手持式光合作用测定系统 |
1.用途:主要用于研究植物光合作用,同时包括独特的闭路方式测量非常微弱的光合作用以及呼吸(植物、种子、微生物、昆虫和土壤等呼吸)、蒸腾等研究。 |
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
台 |
1 |
是 |
第六部分 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乙方在 采购代理机构 年 月 日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第 包中 (设备名称) 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采购项目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 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中标(成交)货物:
(详见供货明细表,附后)
2. 货物的执行标准和技术指标等要求详见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响应内容与性能描述。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本合同总金额包含了中标(成交)货物价格和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及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及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等费用。
该合同总金额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收取和退还方式与采购需求保持一致
履约保证金汇款信息:
汇款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行号:
四、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必须与采购需求一致
五、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应与乙方投标(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保持严格一致
2.交货地点:
六、售后服务与承诺
所供货物的售后服务除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外,还享受如下服务:(可另附页)
货物自技术验收合格之日起,除享受生产厂家对所供货物 年/月免费质保服务承诺外,还享受乙方对所供货物承诺的 年/月免费质保服务,免费质保期共计 年(月)。其他服务承诺详见生产厂家出具的保修承诺书与乙方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七、货物验收
1.点验:货物到货后,甲方使用部门负责人依据发货清单对所到货物的数量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下相同)通知乙方。
2. 初验:甲方使用部门负责人与乙方授权代表,依据货物装箱单与合同内货物清单,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货物外观与随箱所带必备附件、工具资料等进行初步验收,并作详细记录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如初验无异议,书面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与调试;如有损坏、不符或质量缺陷等情形,应出具书面材料,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解决。
3.技术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试运行一周后,甲方组成验收组(必要时邀请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依据采购需求中货物的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详细验收,并作详细记录。
4. 验收结果:若验收结果完全符合投标(响应)文件中技术指标或相关执行标准且运行正常,经验收组成员签字后,验收结束,并将验收结果通知乙方。否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项目负责人对乙方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最终确认。
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督促的权利。
3.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如发现问题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需索赔,协助办理索赔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4.承担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依法或因乙方违约而终止的除外。
5. 负责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款项。
6. 负责提供货物安装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7.在货物免费售后服务期间,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履约保证金对所供货物进行维修与维护。维修费用不足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差额。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在签订合同时,负责与甲方确认所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中标(成交)价格、技术指标、售后服务承诺、供货时间等商务技术文件。
2.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最终确认的商务技术要求的货物,且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合格标志等合格产品所应具备的全部要件。
3.保证按期交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供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和技术培训。如有违约,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执行。否则,愿承担一切相关经济责任。
4.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技术指标等与本合同相符,如因货物名称、数量、金额与生产制造商提供的装箱单证不符,应及时通知生产商,并做详细记录。
5. 承担货物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所需耗材的所有费用,配合甲方依据最终确认的商务技术文件完成所供货物的验收工作。
6. 保证严格依据投标(响应)文件与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承诺,对所供货物及系统进行维修、维护、更新等服务。
7.在免费质保期间,保证严格依据投标(响应)文件与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承诺,对所供货物及系统进行维修、维护与更新。如有违约,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否则,愿承担一切相关经济责任。
8.货物在安装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事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解除合同的,承担未履行部分货物金额5%的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合同内所有货物的,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变更到货地点,未及时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预付款项(若有)而造成到货延期,不追究乙方延期交货违约责任,供货期相应顺延。
十一、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无正当理由中途解除合同的,甲方扣除100%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若有),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外,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2.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时,每逾1日,甲方扣除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时,甲方将扣除100%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若有),承担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外,赔偿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3. 乙方所供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指标不符合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中时,甲方有权拒收。从拒收之日起,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更换期限内交付合格货物,按本条第二款执行。
4.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不能交付合同内合格货物时,甲方将扣除100%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若有)外,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外,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5.在免费质保期间,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约定进行售后服务,货物的维修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履约保证金不足货物维修、维护等费用时,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补足相应款项。
十二、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火灾、洪水、地震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协议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完成之日起自动失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招标代理公司备案 壹 份。
3. 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任何一方无故提出取消合同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 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否则,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除争议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5. 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本次中标(成交)货物的货款,同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今后的投标资格。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1. 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响应文件)
3. 投标人(报价人)所作的其他承诺
4. 合同附件
甲方(章): 乙方(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行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
货物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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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并按“政采云系统”中规定的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判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要求提交。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目录格式
目 录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7.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证明文件……………………………………………
8. 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
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授权委托文件…………………………………
3.报价函……………………………………………………………………
4.报价一览表………………………………………………………………
5.商务条款响应表…………………………………………………………
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7.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日前三年内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
8.企业信誉证明……………………………………………………………
9.技术方案描述……………………………………………………………
10.服务方案 ………………………………………………………………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
12.政策性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章)
日 期: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活动,在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谈判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章)
日 期:
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为维护本次谈判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谈判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谈判采购工作中做到:
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谈判采购、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谈判采购,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谈判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
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谈判采购工作;
6.保证严格遵守谈判采购会议纪律。
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章)
日 期:
7.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证明文件(详见各包商务、技术要求,若无要求可不提供):
8. 谈判保证金汇款或转账凭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 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
|
|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章)
授权代表: (签字)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
|
|
注:
1. 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
2. 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报价函格式
报 价 函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谈判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
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相关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6)在谈判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
(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8)成交后未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9)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所有有关本谈判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
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
4.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制造商全称 |
单价 |
合价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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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可自行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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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价:(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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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
响应情况表(格式)
序号 |
服务项目 |
响应情况 |
1 |
交货及运输 |
|
2 |
投标有效期 |
|
3 |
人员培训 |
|
4 |
质量保证 |
|
5 |
备用设备 |
|
6 |
备品备件 |
|
7 |
技术支持 |
|
8 |
交货时间 |
|
9 |
交货地点 |
|
10 |
付款条件 |
|
11 |
正版软件承诺 |
|
12 |
其它 |
|
授权代表(签字):
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谈判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 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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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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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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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不足可自行拓展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7.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日前三年内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
前三年内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列表
使用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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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要求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必须提供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
8.企业信誉证明(格式自拟)
9.技术方案描述(格式自拟)
10.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12.政策性要求
(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
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认证机构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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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注:
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
2. 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
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
(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正版软件承诺
(代理机构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三)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
商 品 包 装 和 快 递 包 装 承 诺
本供应商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四)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相关附件
附件1: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
质疑投标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 期:
附件2:
账户信息函
山西中兴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 (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编号为 ,交付投标(报价)保证金 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账 号:
行 号: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投标(报价)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1、为了能及时退付报价保证金,请参加投标(谈判)的供应商来我公司换取“投标(报价)保证金交纳凭单”时,同时提交此函。我公司将依据此信息退付投标(报价)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
2、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成交)的投标(报价)人持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报价)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
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政府采购合同原件或加盖投标(报价)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同时持保证金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投标(报价)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