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5月10日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0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16年11月22日正式成立 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通过,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在本基金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8671),原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订(详见附件)。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分设A类、B类、C类三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和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A类基金份额在场内申购和赎回,B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场外申购和赎回。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相互转换。
2.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详情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管理费、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与A类、B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B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将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和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5.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基金份额与每一百份B类或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6.基金份额的上市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B类、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
7.C类基金份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603-2622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客服传真:020-34281105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仅限个人客户)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网点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销售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外,基金管理人相应修订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同时公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自 2023 年 9 月 1 日生效。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广发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 原文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内容 | 内容 | |
全文 | 指定媒介 | 规定媒介 |
全文 | 指定报刊 | 规定报刊 |
全文 | 指定网站 | 规定网站 |
全文 |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 符合《证券法》规定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 | |
依据和原则 | 依据和原则 | |
…… | …… |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 | |
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 | 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 |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 |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
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 | “《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 |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 |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 |
称“《信息披露办法》”) 、《货币 |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 |
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 | 法》”)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 | |
称“《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 |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 |
第一部分 前言 |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 | 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 |
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 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 |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 |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
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 | |
报规则第 5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 |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 | |
披露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信 | 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 | |
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 | 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特别 | |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 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 |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和 |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 | |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同的内容与格式〉》和其他有关法 | |
…… | 律法规。 | |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 | …… | |
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 ||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 | ||
后开始执行。(删除) | ||
…… | ||
第二部分 释义 | …… 9、《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 ……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 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规定》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 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 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21、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 |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4、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根据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A 类基金份额的上市。申请成功后,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买入和卖出操作。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不上市 …… 46、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A 类基金份额登 记在本系统)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B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 58、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 B 类基金份额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 6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 6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 |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4、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根据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A 类基金份额的上市。申请成功后,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买入和卖出操作。本基金 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不上市 …… 46、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A 类基金份额登 记在本系统)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 58、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 B 类/C 类基金份额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 6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 三类基金份额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 67、规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 |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 ……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折算后A 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B 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 类 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代码。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A 类基金份额在场内申购和赎回,B 类基金份额在场外申购和赎回。 …… | ……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折算后A 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B 类/C 类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 类 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 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代码。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包括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A 类基金份额在场内申购和赎回,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在场外申购和赎回。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 份额类别。(新增) …… |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 |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折算 | ……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不做折 算,面值为 1.00 元。A 类基金份额折算方法如下: …… | …… 三、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本基金 B 类/C 类基金份额不做折算,面值为 1.00 元。A 类基金份额折算方法如下: …… |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上海 | …… 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上海 |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B 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 …… 三、终止上市交易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基金上市的决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布基金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公告。 |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 …… 三、终止上市交易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基金上市的决定之日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布基金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公告。 | |
…… | …… |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 |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 | |
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A | 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A | |
类 100 元,B 类 1 元)为基准进行 | 类 100 元,B 类 1 元,C 类 1 元) | |
计算; | 为基准进行计算; | |
2、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采用 | 2、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采用 | |
“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 | “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 | |
申购以份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 | 申购以份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 | |
请。B 类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 | 请。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采用“金 | |
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 | 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 | |
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 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 |
…… | …… | |
4、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 | 4、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 | |
情况,A 类基金份额以每百份基 | 情况,A 类基金份额以每百份基 | |
金、B 类基金份额以每万份基金已 | 金、B 类或C 类基金份额以每万份 | |
第八部分 基金 | 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 | 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 |
份额的申购与 | 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记入投资人收 | 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记入投 |
赎回 | 益账户。投资人赎回 A 类基金份 | 资人收益账户。投资人赎回A 类 |
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益将立 | 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比例的累计收 | |
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人;若 | 益将立即结清,以现金支付给投资 | |
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 | 人;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 | |
基金款中按比例扣除;投资人部分 | 人赎回基金款中按比例扣除;投资 | |
赎回B 类基金份额时,对应的基金 | 人部分赎回 B 类或C 类基金份额 | |
收益不随赎回款项支付给投资人, | 时,对应的基金收益不随赎回款项 | |
投资人全部赎回 B 类基金份额时, | 支付给投资人,投资人全部赎回 B | |
基金收益将全部结算并计入投资人 | 类或C 类基金份额时,基金收益将 | |
账户; | 全部结算并计入投资人账户; | |
5、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当日 | 5、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当日 | |
的申购、赎回申请在当日基金交易 | 的申购、赎回申请在当日基金交易 | |
时间内提交后不得撤销;B 类基金 | 时间内提交后不得撤销;B 类或C | |
份额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可以在 | 类基金份额当日的申购、赎回申请 | |
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 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 | |
撤销。 | ||
…… | ……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式 为体现赎回申请占基金资产的实际比例及其影响,在认定巨额赎回的过程中,应将每份A 类基金 份额折算为 100 份B 类基金份额。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A 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A 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 A 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 收益率。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 式 为体现赎回申请占基金资产的实际比例及其影响,在认定巨额赎回的过程中,应将每份A 类基金份额折算为 100 份B 类/C 类基金份额。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A 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A 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 A 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 七日年化收益率。 |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 构。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B 类 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相互转换。 (删除) ……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B 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 | ……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 构。 ……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本基金 B 类或C 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 B类或C 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 | |
第九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宝华路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公区) ……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 务 ……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A 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8 室 ……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 务 ……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A 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和C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 |
率;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 务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 率; …… | 年化收益率; ……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 务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 | |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 A 类基金份额与每 100 份 B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为体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益,本基金合同第十部分、第十一部分及基金合同其他条款中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议召集权、召集权、计算到会或出具表决意见的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量、表决权等需要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及其占总份额比例时,每一份 A 类基金份额均与每 100 份 B 类基金份额代表同等权利。 ……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B 类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所持每份 A 类基金份额具有一百票表决权。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 类基金份额与每 100 份 B 类或C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为体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益,本基金合同第十部分、第十一部分及基金合同其他条款中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议召集权、召集权、计算到会或出具表决意见的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量、表决权等需要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及其占总份额比例时,每一份 A 类基金份额均与每 100 份 B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代表同等权利。 ……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B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所持每份A 类基金份额具有一百票 表决权。 …… |
第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 ……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B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
基金管理人应与登记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在登记结算业务中的权利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 公司。基金管理人应与登记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在登记结算业务中的权利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 |
第十六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 三、估值方法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 日结转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是 |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 日。 …… 三、估值方法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 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净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 4 位,小数点后 第 5 位四舍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 配是按日结转份额的,七日年化收 |
以最近 7 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 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 A 类基金份 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或 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 4 位或两类基金份额七日年化 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 位以内 (含第 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与面值保持一致。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 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 | 益率是以最近 7 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 0.001%,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或 B 类/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后 4 位或三类基金份额七日 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 3 位 以内(含第 3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估值错误。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与面值保持一致。该基金份额净值是计算基金申购与赎回价格的基础。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 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 |
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 | 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 以公布。 | |
…… | ||
…… | …… |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 |
标准和支付方式 | 标准和支付方式 | |
…… | …… |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 3、基金销售服务费 | |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 |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 | |
售服务费率为 0.25%,B 类基金份 | 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 |
第十七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1%,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 | 0.25%,B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 务费率为 0.01%,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
年天数 |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 | |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 | 年天数 | |
务费 | H 为对应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 | |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 |
…… | E 为对应类别基金份额前一日 | |
的基金资产净值 | ||
…… | ||
…… | …… 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4、本基金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采用“每日分配、按日结转”的原则。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投资人部分赎回B 类/C 类基金份额时,对应的基金收益不随赎回款项支付给投资人,投资人全部赎回B 类/C 类基金份额时,基金收益将全部结算并计入投资人账户; …… 9、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益账户内高于 100 元以上的整百元收益将结转为A 类基金份额转入投资人的证券账户,投资人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收益账户明细; …… | |
二、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
…… | ||
4、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采用 | ||
“每日分配、按日结转”的原则。 | ||
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 | ||
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 | ||
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 | ||
进行支付,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 | ||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利再投资方式。投资人部分赎回 B类基金份额时,对应的基金收益不随赎回款项支付给投资人,投资人 全部赎回B 类基金份额时,基金收 | |
益将全部结算并计入投资人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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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投资人收益账户内高于 | ||
100 元以上的整百元收益将结转为 | ||
A 类基金份额转入投资人的证券账 | ||
户,投资人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查 | ||
询收益账户明细; | ||
…… |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 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 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的收益分配不再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 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 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A 类基金 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A 类基金份额每 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 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的收益分配不再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 计算见本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 | |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基金净值信息、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 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 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 ……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六)基金净值信息、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 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 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 |
…… 其中,Ri 为最近第 i 个自然日 (包括计算当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或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或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4 位,七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3 位。如果基金成立不足七 日,按类似规则计算。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 | 下: …… C 类基金份额日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份额总额 ×10000(新增) …… 其中,Ri 为最近第 i 个自然日 (包括计算当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或B 类/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或B 类/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4 位,七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3 位。如果基金成立不足七日,按类似规则计算。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 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 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披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和C 类基金份额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 |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A 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B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两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 (八)临时报告 …… 27、基金份额类别发生变化; …… | 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A类基金份额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B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以及三类基金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规定媒介 上。 …… (八)临时报告 …… 27、基金份额取消分类或类别发生变化; …… | |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 A 类基金份额与每 100 份B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分配权。 …… | ……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 A 类基金份额与每 100 份B 类/C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分配权。 …… |
第二十六部分基金合同内容 摘要 | 根据以上内容对应修改。 | 根据以上内容对应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