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5 阆中千佛至仪陇观紫公路(仪陇段)改扩建路面零星工程及边坡防护工程采购项目
S205 阆中千佛至仪陇观紫公路(仪陇段)改扩建路面零星工程及边坡防护工程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川德憬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共同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 评审方法第九章 采购合同
第十章 采购履约验收方案
第一章 磋商邀请
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川德憬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 S205 阆 中千佛至仪陇观紫公路(仪陇段)改扩建路面零星工程及边坡防护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S205 阆中千佛至仪陇观紫公路(仪陇段)改扩建路面零星工程及 边坡防护工程采购项目
2.采购人:四川德憬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资金来源:3989000.00 元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的要求,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6.1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3 年 1 月 5 日 09:00 到 2023 年 1 月 9 日 17:00 时 ( 北 京 时 间 ) , 通 过 南 充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仪 陇 分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可下载领取磋商文件。
6.2 报名渠道: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十条相关账户以对公账户缴纳费用 500 元,并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缴纳报名费视为有效报名。
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见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加盖单位公章。(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后其报名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资料必需加盖供应商鲜章。)4.参加开标的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当日 48 小时内有效的核酸证明材料。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磋商地点: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 年 1 月 10 日 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公告发布媒体
x 磋 商 邀 请 在 南 充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仪 陇 分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若有更正公告,将以信函、电子邮件、短信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部领 取 ) , 并 同 时 在 南 充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仪 陇 分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该更正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时留存准确畅通的手机号码,并随时关注网站,自
行下载更正公告内容。若因供应商报名信息不准或未及时查看网上更正信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德憬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仪陇县春晖路五段 34 号
磋商文件咨询:贺先生、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附件一
单位介绍信
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前往贵公司办理“ ”项目(采购编号/包号 )的报名等相关事宜,请予接洽。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附件二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以下内容请用正楷完整填写或打印)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 标 人 (单位名称) | ||||
投标单位联系人 | 电 话 | |||
投标单位传真号 | QQ 或邮箱 | |||
地 址 ( 寄 快 递 用) | ||||
保证金退款信息 | ||||
以下内容由公司工作人员填写 | ||||
报名时提交查验的文件 (在□内划✓) | 1、身份证复印件 □ 2、单位介绍信 □ 3、其它 | |||
报名金额 | 是否已交报名费 |
说明:供应商须保证填写内容的准确与完整,投标信息均以填写内容为准,因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同时要保证通讯畅通,如有补遗或变更便于与你联系,并请及时关注采招网。所有采购文件一经出售,供应商不得要求退回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
购买人签字:
购买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x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3989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3989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4 | 项目类型 |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 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
5 | 联合体 | 不允许 |
6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失信企业 | ||
1、严格按照《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 | ||
7 |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 | 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 川发改信用规 〔2019〕40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 | ||
件中进行承诺。 | ||
8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 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的,给予 5%的价格扣除;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2.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5%作为其价格分。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微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 依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以可享受的最高等级价格扣除计算,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还应当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工程项目为 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 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9 |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详情截图,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查询详情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属于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响应产品所在清单页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 |
1、缴纳报名费截止时间:2023 年 1 月 9 日 17:00 时。 | ||
2、金额:500 元。 | ||
3、交款方式:通过供应商的账户转账方式缴纳(需注明项目 | ||
名称及项目编号、用途) | ||
4、收款单位: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仪陇支行 | ||
银行账号:1185 7057 9867 | ||
10 | 供应商报名费缴纳时间 及金额 | 注:1、获取文件后须缴纳报名费才能成为有效申请人并参加 |
开标活动。 | ||
2、参加申请者因自己的原因打错账号或未在规定时间到账 | ||
的,一律不认可和退还。报名费不换取收据,报名费的转账单 | ||
上必须要注明公司及项目名称、用途。 | ||
3、需开报名费发票的单位,请于开标后一个月以内向本公司 | ||
财务部申请,发送报名费回单截图、项目名称、公司开票信息 | ||
和 邮 寄 信 息 ( 不 需 邮 寄 可 不 填 ) 至 邮 箱 | ||
(000000000@xx.xxx),逾期则视为放弃开具发票。 | ||
11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仪陇分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12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根据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3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 5% 。 交款方式: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转款时备注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四川德憬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xxxxxxxxxxxxxxx 00 x(xxx xxxxx)13219106882 开户行:仪陇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88130120034227241 |
14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贺先生 、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15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16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仪陇分网上发布 后,请成交供应商持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仪陇县春晖路五段34号领取中标通知书 (外地企业如不能及时到现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代理费后可由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将中标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17 | 供应商询问 | (1)供应商发现磋商文件中存在某些错误(例如:关键性字句错、乱,标书意思表示前后不一致等),应及时向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反映),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将给予以解答,并纠正磋商文件中的错误。但是,供应商不得就属于采购保密范围内(比如:供应商报名情况、如何制作响应文件才不至于废标、如何评标等)的事项向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 (2)如果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明知或者应当发现磋商文件中存在错误内容的,并且这些错误内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可能损害政府采购当事人利益而又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向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询(或反映)的,由此而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未向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质询(或反映)自己应当发现的磋商文件错误内容,但是却在成交结果(或评标结果)公布后针对磋商文件中的错误内容提出质疑、投诉的,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恶意质疑、投诉,并有权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8 | 供应商质疑 | 1、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项目技术要求(含参数)、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均由采购人进行论证后拟定的并承担责任,特委托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写入本次磋商文件中。根据委托协议,供应商如果对这些内容质疑的,应直接向采购人依法提出,并由采购人依法受理和回复 2、参加了开评标会并且按本磋商文件之规定正确地递交了响应文件和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对采购程序、开评标过程和成交结果质疑的,可向采购人或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提出质疑,采购人或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受理和回复(但是如果质疑内容涉及上述第1条事项的,应直接向采购人提出。 3、供应商如果对本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按此规定提出质疑 的,采购人或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受理。 4、质疑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本次采购单位及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只接受供应商现场递交质疑文件,否则,采购单位及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 理。质疑文件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➁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➂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招标采购单位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
19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德憬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20 | 磋商文件编制说明 | x磋商文件由格式文本和实体(采购项目内容、技术要求、特定资格条件和评标办法内容等)组成,由采购人和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并经采购人审定签署发布意见后交由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挂网执行。本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项目技术要求(含参数)、售后服务、付款方式、评分办法(如涉及)等均由采购人设置和拟定,并委托本公司写入磋商文件格式文本中。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21 | 磋商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1)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作为评标的依据。 (2)磋商文件中招标采购单位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如前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有利于供应商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 暂停本次采购活动,待修改完善后再继续实施。 |
22 |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 1、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保证其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以及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均是合法有效、真实可信的,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情况。 2、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一经查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发现存在虚假情况并经查实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报仪陇县采购监督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依法取消其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资格。 |
23 | 民营经济扶持政策 | x项目支持“采购贷”信用融资贷款。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当地 银行等金融机构。 |
24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根据与采购人双方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参照计价格〔2002〕 1980 号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计算后收取。 3.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四川仪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5234 0120 0000 1689 4 注:供应商误打、错打概不退还。 |
25 | 行业类型 | 建筑业 |
26 | 备注 | 无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工程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四川德憬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 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本项目为工程采购,不适用本条)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磋商,报价相同的,由业主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磋商,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保证金(本项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1 供应商必需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
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需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需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采招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开标前 2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表三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需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实质性要求)
16.1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16.2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技术、服务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
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报价表 1 份(第一轮),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8.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5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8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9(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10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表应分别独立密封封装。
19.2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表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表(第一轮)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
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2.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23.1 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业主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24.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4.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
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需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需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需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采招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34.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34.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到业主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人
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采招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需符合其要求。
42.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00 万元。
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见格式)
2、法人单位: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机关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
3、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供应商为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20 或 2021 年度的财
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 2021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三表),③也可提供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
印件)。}
5、提供供应商近三个季度任意一个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票据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三月的根据实际成立月份提供票据复印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单独提供承诺函);
7、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单独提供承诺函)。
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单独提供)。
9、前期未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单独提供承诺函)
10、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11、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项目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鲜章)。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仪陇县。
3.建设规模: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完成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的全部内容
(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1)施工及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符合验收标准。
(2)供应商如有需要自行考察现场,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出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
(3)安全责任:本项目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xx施工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并合理的接受相关单位提出的科学、规范的整改意见。
(4)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控制单价(元) | 招标控制总价 (元) | 备注 |
1 | 现浇C20 砼衡重式路肩墙 | m3 | 300 | 600 | 180000 | |
2 | 现浇C20 砼护肩墙 | m3 | 100 | 600 | 60000 | |
3 | 现浇C20 路堑墙 | m3 | 160 | 600 | 96000 | |
4 | 墙背回填碎石 | m3 | 80 | 120 | 9600 | |
5 | 砂砾石垫层 | m3 | 10 | 100 | 1000 | |
6 | 20cmC30 砼村道接口恢复 | m2 | 7600 | 130 | 988000 | |
7 | 10cm 碎石垫层 | m2 | 7600 | 13 | 98800 | |
8 | 线外砖砌排水沟 | m3 | 400 | 630 | 252000 | |
9 | 线外砖砌排水沟沟底 C20 砼垫 层 | m3 | 300 | 750 | 225000 | |
10 | 线外C20 砼排水沟 | m3 | 60 | 760 | 45600 |
11 | C30 砼预制盖板 | m | 50 | 350 | 17500 | |
12 | 土钉墙 | m2 | 2900 | 695 | 2015500 | 暂按此单价作为控制 价,最终以财政评审单价按中标人投标总价下浮比例同比 例下浮。 |
注:本项目采用的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上述单项工程均须报价。存在单价报价超过招标控制单价或漏项、错项的,为无效报价。
二、商务及其他要求:
1、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
2、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组织验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
4、资金支付:工程竣工并经县级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 80%的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审计认定后拨付审计认定金额的 97%;预留工程款的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从县级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保修期满后,工程质量无缺陷
30 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注: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合同协议书。三、采购政策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小微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
针对第五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可能有些内容并未提供相关格式,供应商人须自行添加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三、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xxxx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发改财金〔2018〕1614 号)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四、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
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及其他商务要求响应文件格式
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报价函
1.我方完全同意本磋商文件的规定。
2.我单位全面研究了贵单位“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本项目报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报价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 号)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 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贵公司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7.本次竞争性磋商,我方报价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 90
天。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 真:开户银行:帐 号:收款单位:日 期:
二、技术要求应答表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应答情况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注:供应商必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作出具体明确的响应,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应答情况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注:供应商必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作出具体明确的响应,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四、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日期: XXXX
五、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日 期: XXX
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
兹证明采购项目 采购履行完毕,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经 (使用单位名称)使用(运行),质量良好,请将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x x x 拾 元角 分)支付给: 。
收款单位:开 户 行:帐 号:
购货单位(签字、盖章)供应商(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供应商退履约保证金时提供。
七、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提供相关资料
(格式自拟)
第三部分 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项目名称 | 项目完成时 间 | 投标有效期 | |||
采购编号 | |||||
- | |||||
序号 | 工程内容 | 数量 | 响应总价 | ||
1 | 1 | ||||
总价金额(大写) | |||||
总价金额(小写) |
注:
1:本项目采用的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工程均须报价。存在单价报价超过招标控制单价或漏项、错项的,为无效报价。
2、所报价格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3、单独密封,供应商应自备多张报价表和信封。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xxxx: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
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 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
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不提供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日期:XXXX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x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3.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3.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3.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3.2.5.通知参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到达磋商现场了解专家审查情况。供应商若 30 分钟内未到达磋商现场,视为知晓并认同磋商小组意见。
3.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3.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
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3.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3.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3.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3.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3.5 最后报价。
3.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3.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3.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3.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3.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3.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3.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3.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3.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3.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4.综合评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企业业绩、施工组织方案、人员配置、支持不发达地区等;
4.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标办法 | 说明 | 评分因 素类别 |
1 | 报价 | 15 分 | 以本次符合要求的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其余磋商报价得分= (基准价/磋商报价)×100×15%(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 | ||
2 | 企业业绩 | 12 分 | 供应商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每完成一个 类似业绩得 4 分。最多得 12 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加盖投标人鲜章。(不提供不得分)。 | ||
3 | 施工组织方案 | 55 分 |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 ①组织机构体系、②技术保证措施、③施工技术方案、④施工资源分配、⑤施工安排,以上内容完整、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方案不完善或未满足要求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分) ①施工技术规范、②施工技术标准、③质量保证体系、④质量保修方案,⑤质量保修承诺。以上内容完整、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方案不完善或未满足要求的得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 |
①安全制度、②安全管理目标、③安全设备投入、④安全技术措施,⑤安全应急预案。以上内容完整、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方案不完善或未满足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0分) ①进度计划、②工期调整措施、③工期追赶措施、④工程施工计划,⑤物资及设备投入计划。以上内容完整、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方案不完善或未满足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 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②噪音控制措施、 ③工地环境卫生措施、④扬尘控制措施、 ⑤水质污染控制措施。以上内容完整、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或方案不完善或未满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 |||||
4 | 人员配置 | 16 分 | 1、项目经理(6 分) 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6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成交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本项均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 2.技术负责人(4分) 具备水利水电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 分;具备水利水电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 3、项目其他人员(6分) 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材料员 1 人, |
资料员 1 人,造价员 1 人,均提供岗位及相关 证书,每提供一类人员每人得 1 分,本项满分 6 分,每少配备 1 名扣 1 分,扣完为止。 1.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注册单位必须是在投标供应商本单位。 | |||||
5 |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 2 分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 得 2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细微偏差是指在不影响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出现错别字,漏盖章,编制的规范性等方面。 |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5.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需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5.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5.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5.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5.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xx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施工单位(全称):(甲方)业 主(全称):(乙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项目编号:
4.工程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人民币(大写)(¥元);其中:
(1)安全xx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
x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评审报告;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
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业主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施工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业主和施工单位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x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x合同于 XX 年 XX 月 XX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
x合同在 XXX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x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
x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执份,施工单位执份。
业主: (公章) 施工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1、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
0201)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1.1 合同
1.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2.1 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2.2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3 工程和设备
1.3.1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3.2 永久占地包括:
1.3.3 临时占地包括:
1.4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5 标准和规范
1.5.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5.2 业主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业主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业主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5.3 业主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评审报告;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1.7.1 图纸的提供
业主向施工单位提供图纸的期限:;业主向施工单位提供图纸的数量:;业主向施工单位提供图纸的内容:。
1.7.2 施工单位文件
需要由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业主审批施工单位文件的期限:。
1.7.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8.1 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8.2 业主接收文件的地点:;业主指定的接收人为:。
施工单位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单位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业主向施工单位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1.9.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
担。
1.10.1 关于业主提供给施工单位的图纸、业主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业主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业主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0.2 关于施工单位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施工单位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0.3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11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业主代表: 姓 名:;身份证号:;职 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业主对业主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业主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业主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业主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业主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业主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1 施工单位的一般义务
(1)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施工单位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2)施工单位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 完成深化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b.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c.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d. 向业主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
e. 需施工单位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
f.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g.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h.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i. 消防相关工程、资料完善并确保通过消防验收。
j. 按合同约定支付竣工结算效益审计费用。
k.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l. 双方约定施工单位应做的其他工作:。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施工单位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业主须在施工单位提供响应文件承诺的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2.2 施工单位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3.2.3 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3 施工单位人员
3.3.1 施工单位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2 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3.3 施工单位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4 施工单位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3.5 施工单位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本工程无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4.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无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4.3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施工单位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6 履约担保
施工单位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施工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3 商定或确定
在业主和施工单位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业主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2.1 施工单位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X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 小时。
6.1 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3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
6.1.4 关于安全xx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施工单位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业主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业主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施工单位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 开工通知
因业主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X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施工单位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业主通过监理人向施工单位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业主和施工单位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8.1 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1 施工单位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8.2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2.1 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施工单位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4.1 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4.2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1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2.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3 施工单位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施工单位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业主审批施工单位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X 种方式确定。第 3 种方式:施工单位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施工单位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5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 。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1.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1.2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1.3 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1.1 总价措施项目的计量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除环境保护、安全施工、xx施工、临时设施等以费率计价的项目以外),包干计取,结算不作调整;进度支付时按业主确认后的工程形象进度比例按月计量。
安全xx施工费的计量、支付与结算按川建发〔2017〕5 号执行。
12.3.1.2 规费的计量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施工单位规费费率计量和结算。
12.3.1.3 税金
税金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业主的期限:。
业主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业主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业主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1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X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X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业主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2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施工单位向业主移交工程的期限:。
业主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施工单位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4.1 竣工退场
施工单位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施工单位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业主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业主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4.3 最终结x
14.3.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施工单位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施工单位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3.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业主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业主完成支付的期限:。
15.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 个月。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施工单位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业主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2.1 施工单位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3 保修
15.3.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
15.3.2 修复通知
施工单位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1.1 业主违约的情形业主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业主违约的责任
业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业主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业主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业主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业主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业主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业主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业主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施工单位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7)其他:。
16.1.3 因业主违约解除合同
施工单位按16.1.1项〔业主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业主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施工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16.2.1 施工单位违约的情形施工单位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 施工单位违约的责任
施工单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施工单位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施工单位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业主继续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施工单位文件和由施工单位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合同解除后,业主应在商定或确定业主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施工单位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应当 。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9.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业主(全称):
施工单位(全称):
业主、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公路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保期:详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 39—42 条。
2、质量保修期
2.1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 2 年。
2.2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
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业主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施工单位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公路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业主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竣工结算价的 3%计算,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不计利息。承包方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方可请人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
5.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业主、施工单位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另册。
工程建设xx合同
发包方:承包方: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进一步规范各方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行为,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中腐败现象的滋生,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经共同协商,特订立以下工程建设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双方必须恪守“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把保质保量和及时完成合同要求项目作为各自最终的权利和义务。严禁损害国家和各方的合法利益。
合同各方必须经常教育各自的业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防止一切违纪违法的行为发生,使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同时成为党风气廉政建设的过程。
涉及发生合同各方的不洁行为,合同各方有查处和支持、配合查处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发包方廉政建设义务。
发包方业务人员不准向承包方索请、索礼、索贿;不准收受承包方赠送的礼物、礼金和礼券;不准向承包方报销应自理的各种费用;不准向承包方购买廉价商品和物资;不准参加由承包方
提供的公费旅游;不准接受承包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准为亲属、子女向承包方分包工程项目;不准为亲属、子女向承包方介绍或推销物资和商品;不准把亲属、子女安排到承包方工作;不准接受承包方提供的住房装修等劳务。
第三条:承包方廉政建设义务。
承包方不准向发包方工作人员送礼、行贿和给予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各类费用;不准用公款宴请发包方工作人员或提供公费娱乐活动;不准向发包方工作人员提供廉价的物资和商品;不准安排发包方工作人员的子女或亲属到本单位工作;不准提供资金邀请发包方工作人员及其子女、亲属进行旅游;不准为发包方工作人员的子女或亲属购买或推销商品;不准向发包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等劳务。
第四条 合同各方的权利。
发包方、承包方单位发现有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所规定的情况时,有权予以拒绝,并有权向有关各方党组织及其上级机关反映和举报。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发包方单位如发现承包方单位有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行为的,视情作出必要处理,直至解除“工程建设合同”,为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承包方如发现发包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第二条规定行为的,并由此而造成承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x合同与工程建设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双方必须认真履行、相互监督。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发包方 与承包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发包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既: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承包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置专职及兼
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 1%——3%配置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工作业无证操作的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方或承包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及加盖
公章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失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地 址: | 地 址: | |
年 月 | 日 | 年 月 日 |
第十章 采购履约验收方案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
(二)、中标供应商:
(三)、采购项目名称:
(四)、包号:
(五)、项目主要内容:
(六)、项目实施时间(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履约期限):
(七)、项目完成时间等:
二、成立验收小组及成员情况;
三、验收时间(预计)及验收地点:
四、验收程序:(实施验收准备、正式实施验收过程到出具报告),如听取采购人、供应商对项目实施的情况汇报;现场查看和听取使用人使用情况汇报;察看运行情况安全、技术保障等情况;审阅项目相关资料;验收小组成员发表评价意见、形成验收报告等过程进行详细描述和提出要求;
五、验收内容:包括该项目采购的内容(如设备、器材、数量、型号是否一致,合格证、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措施、安装调试情况、人员培训措施及实施情况、使用运行情况、合同履约情况等)
六、出具验收报告:
七、验收资料整理完善归档:
编号:
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 |||
采购内容 | 合同金额 | ||
采购项目人 | 验收项目人 | ||
合同签订日期 | 验收日期 | ||
服务日期 | 完成日期 | ||
采购人 | 供应商 | ||
用户意见 | |||
供应商意见 | |||
监督意见 | |||
专家意见 | |||
验收概述 |
注:验收项目人不填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