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ZXYGKZ-2021-2号
(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TZXYGKZ-2021-2号
项目名称: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录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邮寄地址):xxxxxxxxxxx0xxxx0xxxx 3
八、开标时间:2022年 1月 11日09:00(北京时间) 3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帐号:33010170201000004299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48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49
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2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ZXYGKZ-2021-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元) |
备注 |
一 |
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 |
3 |
年 |
3800304 |
详见采购需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或其他可查询的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无;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1-12-21 至 2021-12-28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地点:xxxxxxxxxxx0x办公楼6楼,现场报名获取,或者报名后在网站自行下载(注:自行下载的也需要报名)。
3、售价(元):0元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前。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1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邮寄地址):xxxxxxxxxxx0xxxx0xxxx
八、开标时间:2022年 1月 11日0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xxxxxxxxxxx0x办公楼6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0000 元。交付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其账户汇入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帐号:33010170201000004299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继续报名。供应商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后报名的,请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通知。
3、本项目投标人员可以不到达现场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软件,通过“钉钉群直播”对开标过程进行在线直播观看,钉钉直播群二维码见附件。各投标人代表可提前注册钉钉账号,加入本项目钉钉直播群,采购代理在开标前一个小时将申请加入的供应商拉入钉钉群,如有疑问联系采购代理:89325635。
4、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填写完整之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通过图片形式发送至本项目钉钉群或提前填写好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
5、报名方式及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采购项目报名表。
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xxx.xxxxxx.xxx.xx)和“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xxxxx.xxxx)。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00-0x
0、采购代理单位: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0xxxx0x
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 真:0576-89325636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00-0x
2021年12月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其中创新园区保洁面积约94329平方米,黄梁陈区块保洁面积约69493平方米,横溪科技园区保洁面积约23908平方米,上述面积为暂估,具体准确面积按实际情况执行,合同期内,如保洁区域及保洁范围有所变更,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对下各黄梁陈区块、创新园区块、横溪科技园区道路路面(市政设施保洁及小广告清理清运)、绿化带(残花落叶杂草、绿地垃圾清理清运)及人行道(含服务期内新增的道路)、背街里弄(包括各企业、店铺所有门口)的清扫清运保洁,垃圾分类收集与清运(包含陈年垃圾、大件废弃物品等)至合法消纳场所及运维管理服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800304 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及内容:
1.1提供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创新园区保洁区域、横溪科技园区的保洁服务(含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和垃圾运输服务,供应商必须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现状遗留垃圾进行清扫清运,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
1.2中标人在项目驻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1.3每天将服务范围内所有垃圾(含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陈年垃圾、卫生死角及破沙发、木柜、废旧家电等大件废弃物等临时堆放杂物)运至合法垃圾消纳场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出现垃圾桶溢满现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垃圾分类的管理,中标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作调整。
1.4服务范围内洒水作业,主次道路机扫与人行道的清洗作业。
1.5道路两侧建筑物之间的范围,包括行车道、人行道、绿化带、沟河;两侧无绿化带、建筑物的路段:指路肩外5米内。
1.6服务范围内所需的分类果壳箱、分类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的日常保洁、消杀、维护与清洗。
1.7采购人首次投放公共区域内的分类果壳箱、分类垃圾桶后,中标人应及时添置与更换公共区域内的分类果壳箱、分类垃圾桶,其样式、品质、分类标识应符合采购人首次投放公共区域内的分类果壳箱、分类垃圾桶标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具体设置标准参照《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指导标准》。
1.8保洁范围的小广告、牛皮癣要及时清理干净,发现违法张贴的要求及时劝阻警告。
1.9中标人负责清扫保洁区域辐射范围内卫生宣传、企业垃圾堆放、垃圾桶摆放等监督工作。
1.10爱国卫生、多城同创、12345市长热线、110应急事项、垃圾分类督査、各级督查通报、日常督x等相关清扫保洁工作的落实。
1.11成立应急小组,明确一名联络员,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响应与处置工作。
1.12服务期间所需一切打扫工具、人员均由中标人负责。
2、清扫保洁标准:
2.1清扫保洁时间:全年原则上实行365天清扫保洁作业,主道路及人行道(绿化带)每天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次路及人行道(绿化带)每天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主次道路及人行道巡回保洁,上午要在8点前普扫完毕,各类创文创卫、垃圾分类督检查时要延长保洁时间。具体延长时间由采购人根据检査要求另行通知。
2.2保洁质量:执行《浙江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2005城建发248号)一、二级标准、《台州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考核标准》、《台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和《环卫作业考核要求和扣分标准》等。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上级部门考核要求。地面达到基本见本色,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气温低于3℃时应停止清洗和洒水,主道路及人行道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次道路及人行道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园区主次道路的人行道每15天额外清洗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无偿、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安排)
2.3垃圾清运要求:垃圾要日产日清,做到垃圾桶不满溢,如满溢要增加清运次数,确保垃圾桶四周干净。所有分类运输车辆做到密闭运输无散落,车容清洁,车体完好。垃圾收运时间每天早上8:00前,有害垃圾由有害垃圾运输车运至合法消纳场所。
2.4环卫设施清洗:根据服务范围内的果壳箱、垃圾桶,做好定期不定期清洗、修缮和破损更换等,确保果壳箱、垃圾桶无残缺、破损、外体干净,xx地面整洁。
2.5成交供应商制定园区保洁服务设备与人员配置方案,园区保洁人员总人数 28 人(详见附件),同时应制定主次道路定时定点分类收运人员及车辆配置方案。
2.6成交供应商作业时应保证安全,如若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一切责任、赔偿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服务费用的增减:
3.1服务期间,服务内容发生增加或减少的,价格不作调整。
4、服务验收标准:
4.1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2005城建发248号)一、二级标准、《台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台州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考核标准》、《2020年城市精细化管理现场管控标准及评价评分细则》和《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环卫作业考核要求和扣分标准》等标准要求执行。
三、人员、设备等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
保洁人员配置
黄粱陈区块、创新区块、横溪科技园区保洁人员配置
主路 |
保洁范围 |
保洁时间 |
时间 |
最少人数 |
|
黄梁陈规划一路 |
台金高速引线--中车产业园 |
12 |
6:00-18:00 |
6 |
|
黄梁陈规划三路 |
台金高速引线--规划六路 |
12 |
6:00-18:00 |
2 |
|
黄梁陈规划四路 |
台金高速引线--工艺小微园职工宿舍 |
12 |
6:00-18:00 |
2 |
|
创新园区曙光大道 |
世纪大道--西陆坑 |
12 |
6:00-18:00 |
3 |
|
创新园区世纪大道 |
管铁线--杏村村 |
12 |
6:00-18:00 |
5 |
|
创新园区纬四路 |
管铁线-曙光大道 |
12 |
6:00-18:00 |
2 |
|
小计 |
|
|
|
20 |
|
次路 |
保洁范围 |
保洁时间 |
时间 |
最少人数 |
|
黄梁陈规划六路 |
规划一路--规划四路 |
8 |
6:00-10:00 13:00-17:00 |
1 |
|
黄梁陈大坝脚下 |
高速引线-规划六路绿化面积 |
8 |
6:00-10:00 13:00-17:00 |
1 |
|
创新园区 |
除曙光大道、世纪大道外所有道路 |
8 |
6:00-10:00 13:00-17:00 |
4 |
|
xxxxxx |
xxxxxxxxxx |
0 |
0:00-10:00 13:00-17:00 |
2 |
|
小计 |
|
|
|
8 |
▲注:本项目要求保洁人员总数不少于28人,不同路段、片区保洁人员中标后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派,但人员不得减少;
2、至少配置项目经理1人,并保证在项目实施期间每个月在仙居管理项目时间不少于20天,巡查发现每少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2万元;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
(二)设备配置要求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按投标文件承诺配置设备、车辆,车辆最低配置要求如下:
车辆最低配置要求
序号 |
总质量8000kg(含)以上的机扫车 (辆) |
总质量15800kg(含)以上的洒水车 (辆) |
总质量15800kg(含)以上的燃油垃圾压缩车 (辆) |
电动分类垃圾压缩车 (辆) |
1 |
1 |
1 |
1 |
1 |
注:(1)上述车辆均须为自购(车辆登记证第一次登记日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其中电动分类垃圾压缩车(辆)新车购买发票的日期须在2020年1月1日之后,具体以投标单位承诺的为准),不得租赁,且必须仅在本项目使用;
(2)投标车辆同年份同类型车辆在投运前允许调换;
(3)拟在中标后购买的车辆需在承诺中明确所购买车辆的起始年份(作为评分项的依据);
(4)有自有车辆但数量不足的需提供承诺书(格式附后),但合同签订前应向采购人提供对应的车辆购买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采用现金或转账),未向采购人提供对应的车辆购买保证金的,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自愿不退还,归采购人所有。如递交了车辆购买保证金但未及时购买相关车辆的,采购人可使用车辆购买保证金先行购买相关车辆。
四、商务要求表
服务期 |
服务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通过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如供应商存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不予续签);如续签的,则每年的合同价格均相同。 |
服务时间及地点 |
由采购人指定(详见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
付款方式 |
成交价的季平均价的100%为当季服务费用,保洁服务费每季支付一次,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保洁费,在同一支付周期内双方因违约等产生的违约金、扣款及考核奖惩金,在次月结算时扣减或奖惩。 |
五、考核管理
1.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立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保洁服务项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若干考核小组,建立月考评、季考评的督查考核机制,对成交供应商环卫作业进行考核,《环卫作业考核要求和扣分标准》及各类各项目考核办法执行。
2.考核由月考核和季考核组成,考核分项目计分或扣分,扣分直至单项扣完为止。月考核和季考核按比例进行计分,月考核(按服务内容分项考核累计扣分)占60%,季考核占40%,综合折算季度考核分。
3.当季考评分值 90 分(含 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当季服务费用;得分在80—90(含 80分),每扣减1分即扣减当季服务费用4000元,得分在 80 分以下,每扣减 1分即扣减当季服务费用的 1%,以此类推。
4.爱国卫生、多城同创、12345市长热线、110应急事项、垃圾分类督査、各级督查通报、日常督x等相关清扫保洁工作未及时处理、整改和回复的给予考核扣分。
5.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以下现象之一,采购人可以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及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
(1)若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的任何一年里累计出现2次月考核评分低于80分或出现1次月考评分低于 60 分的。
(2)在创文创卫等重大创建活动的迎检过程中,因保障不力、责任失分,造成检查未通过的。
(3)因管理不善、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存在违反廉政合同或威胁、侮辱、诽谤管理人员等行为的。
(5)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为或其它犯罪活动的。
(6)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因管理不善导致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被新闻媒体曝光,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
(7)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作业项目分包或转包。
(8)对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等单位和领导合理的工作建议经反复沟通不予以落实的。
(9)不能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形。
5.考核办法见附件
附件
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环卫作业考核要求和扣分标准
序号 |
检查项目 |
管理作业标准 |
评分 |
|
1 |
园区保洁服务评分标准(40分) |
1.1清扫保洁时间 |
1.1.1每天早上日检由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自行日检,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巡查方式进行考核,如发现漏扫及大扫未到位,每处扣0.1分,100平方米为一处,并由保洁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扫干净,如拒绝补扫的,每次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第一次普扫的扣0.2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1.2 在规定保洁时间内,未巡回保洁的道路、树池等,每 10 米内为一处,每处扣 0.1 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1.3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十分钟以内每次各扣0.1分,迟到或早退及中途脱岗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0.2分。旷工一天,每次扣0.5分。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到按核定人员到岗,绝不允许脱岗回家就餐,确保保洁员在岗率100%,违反者发现一次扣0.2分。 |
|
1.2清扫保洁配员 |
1.2.1成交供应商的管理人员不得代班,如发现代班一次扣0.2分。成交供应商必须为上岗保洁员缴纳社保或办理相关人身意外保险,发现未缴纳社保或未保险人员上岗每人每天扣5分。 1.2.2 点状垃圾(纸张、烟蒂、饮料瓶、塑料袋、动物排泄物、砖头、果皮、窨井沟眼、格筛不畅通等)每处扣0.1分。袋装垃圾每处扣0.2分。堆状垃圾每处扣0.3分。面状垃圾(三个及以上点状垃圾组成的、积泥、积沙、积水、油污、杂草等)1平方米以内每处扣0.5分;1~3平方米的每处扣1分;3平方米以上的每处扣1.5分。 1.2.3未按作业定额(招标文件)配足保洁人员,每缺一人扣1分。 |
|
||
1.3道路机扫、洒水作业 |
1.3.1 道路机扫、洒水每天不少于3次,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次扣0.1分。机扫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100 平方米内为一处,每处扣 0.2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3.2 机扫车作业时未喷水压尘、作业扬尘的、漏扫的,每 100 平方米内为一处,每处扣 0.2 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3.3 机扫作业时未开启警示灯的,每车次扣 0.1 分。 1.3.4 机扫作业时车速超过规定要求的,每车次扣0.1分。 1.3.5 随意倾倒垃圾的,每车次扣1分。
|
|
||
|
1.4环卫作业车辆 |
1.4.1环卫专用车辆要保持干净,外观不整洁的,每车扣 0.1 分。不得悬挂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发现一次扣0.1分。如发现车辆不清洁,每次扣0.1分。车身破损锈迹面积超过 20 平方厘米的,每辆扣 0.1分。 1.4.2 未按规定统一喷印分类运输车辆名称、分类标识及监督举报电话的,每辆扣 0.2 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未发生事故的,每次扣0.1分,发生交通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0.5-2分。 1.4.3未按照投标时承诺参数配置作业车辆的,每发现一辆不符合规定,扣0.5分。 1.4.4车辆驾驶员未按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穿着不规范不整洁(未全套穿着),每项每人次扣0.1分。 1.4.5环卫电动车辆驾驶员未参加年度电动车专项培训的,每人次扣0.1分。 1.4.6车辆不规范(无密闭设施等),或使用农用车辆、报废车辆的,每车次扣0.1分。 1.4.7车牌(编号)字迹不清、故意不清洗车牌的,每车次扣0.2分;车辆(包括电动作业车辆)部件损坏未及时修复,每车次扣0.1分;车身破旧、破损严重的,每车次扣0.5分;车牌缺失损坏的,每车次扣0.5分;无牌照、套牌或故意遮挡车牌的,每车次扣1分。 1.4.8收集运输未密闭、超载超高,垃圾裸露、抛洒滴漏的,每车次扣0.5分。 1.4.9垃圾收集车辆不得从事经营性货运、客运活动,发现运输装载其它货物的,每车次扣1分。 1.4.10垃圾收集车辆出现混装混运现象,每车次扣0.5分。 1.4.11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服从交通警察及交通协管员指挥,不得逆向行驶,发现违规每车次扣0.2分。 1.4.12环卫电动作业车辆,车箱后盖未盖,作业工具未按规范摆放,乘坐闲杂人员,每项每车次扣0.2分。环卫电动作业车辆作业时未开启警示灯的,每项每车次扣0.2分。 1.4.13环卫电动作业车辆,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通行。环卫电动车辆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发现违规每车次扣0.2分; 环卫电动车辆在道路作业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发现超速作业行驶的,每车次扣0.2分。 1.4.14垃圾运输车渗滤液槽未使用、使用不当或未及时放空、清理的,每车次扣0.2分;车辆行驶过程中存在渗滤液滴漏的,每车次扣0.2分。 |
|
|
1.5环卫工人仪表 |
1.5.1 为保障保洁员人身安全,对反光服不扣钮扣或者穿拖鞋上班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作业人员未穿反光背心工作服的,每人次扣 0.2 分。 1.5.2保洁员不得二人以上成群坐岗闲谈,发现有此现象的每次每人扣0.1分,保洁员坐岗休息或站岗而地上有零星垃圾偏多的,每次扣0.2分。保洁员上班时间不得到物业服务公司、社区、小区等场所兼职清扫保洁工作,违反者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二次责令成交供应商辞退保洁员。 |
|
||
1.6人工作业要求 |
1.6.1 人工作业时漏扫的,每次扣 0.1 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6.2将保洁垃圾扫入绿化平台、绿化带、排水渠、雨水口、窨井、河道、边沟等,每次扣 0.2分。 1.6.3归堆垃圾或淤泥渣土没及时清理的(保洁时段不超过 30 分钟),每次扣 0.2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6.4 保洁垃圾不按规定收运和处置,乱放乱倒或就地焚烧的,每次扣 0.5 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6.5作业人员出现闯红灯、翻越护栏等不安全行为,每次扣0.2分。 1.6.6作业人员禁止在交通高峰时段快车道中央区域作业,发现违规每人次扣0.5分。 1.6.7作业人员应熟知生活垃圾四分类知识,严格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四分类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未分类收集每发现一次扣0.2分,重复出现加倍扣分。 |
|
||
|
1.7xx作业 |
1.7.1保洁员作业不规范与市民相互争吵或打架的,每人每次扣0.2分。如遇上级有关部门考核、检查或重大活动期间,采购人安排工作拒不接受造成失分的,每次扣2分。被新闻单位公开曝光或被群众举报不xx作业,服务态度差,工作不到位,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2分。 1.7.2严禁保洁员拾荒,违反者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一月内发现三次责令成交供应商辞退保洁员,并加扣成交供应商考核分0.5分。 1.7.3因劳资纠纷出现保洁人员到上级相关部门上访的,每次扣2分。 1.7.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的每次扣2分。 |
|
|
1.8路面卫生质量 |
1.9.1窨井盖、沟眼有陈旧污迹或垃圾堵塞现象的,每处扣 0.1分;道边石牙有明显青苔、杂草、沙尘、污泥的,每处扣 0.1 分;树穴内外及周围有成堆垃圾、纸盒、塑料袋的,每处扣 0.1分;路面、人行道清扫保洁不干净的每处扣 0.1 分;上述情节严重的,均予以加倍扣分。 1.9.2 路面废弃物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果皮、纸屑、塑料膜及其他杂物、烟蒂、污水等每发现1处扣0.1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9.3 夜间路面废弃物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每发现 1 处扣 0.2 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9.4 保洁范围内有成堆垃圾的,每发现 1 处扣 0.2 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9.5 道路污染未及时清理和冲洗的,每发现 1 处扣 0.2 分。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9.6不及时清扫漏撒余泥的按面积每10 平方米 1 处记录,不足 10 平方米的按1 处记录,每次每处扣 0.2 分。 |
|
||
1.9垃圾收集容器管理 |
1.10.1分类果壳箱、分类垃圾桶未按照标准进行规范设置的,每发现1处扣0.1分,标识不准确的,每发现一处扣0.1分。分类果皮箱、分类垃圾桶内垃圾做到巡回分类收集,垃圾未分类收集、清扫不及时,垃圾堆放处及分类果壳箱、分类垃圾桶四周不清扫者,每次扣0.2分。每条保洁路段垃圾收集后,分类果壳箱内胆未摆放到位,门未关好或垃圾桶盖未盖摆放不整齐的,每次扣0.2分。 1.10.2 对沿路分类果壳箱、分类垃圾桶及垃圾分类投放点实行每天清洗,四周地面上的油污也要一起清洗,每日清洗两次,考核组对每一条保洁路段(500米以上),发现分类果壳箱三只或者分类垃圾桶一只达不到卫生要求的每次扣0.2分。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10.3 清扫、清运人员发现本责任区内环卫设施损坏或有严重污染环境卫生的现状不及时制止或汇报的,每次扣0.2分。分类果壳箱和分类垃圾桶有破损未在3天内更换或维修的,每个扣 0.1 分。 1.10.4 分类果壳箱、分类垃圾桶、保洁作业车等垃圾收集容器中垃圾积存过夜的,每处扣0.2 分;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10.5垃圾未及时清运,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满溢的,每处扣0.2 分;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10.6 擅自设置堆放点分捡垃圾、废品的,每处扣 0.2 分。 1.10.7除分类果壳箱、分类垃圾桶外,有其他垃圾桶摆放在保洁范围内,每处扣0.2分;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10.8主道路及人行道清洗,每月不少于2次,次道路及人行道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园区主次道路的人行道每15天额外清洗一次,并提供台账资料,每少一条街路扣0.1分。如遇上级有关部门考核检查或重大活动期间,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清洗。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组织,如不组织人员的每次扣1分,并由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道路进行清洗,一切费用在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用中扣除。 |
|
||
1.10垃圾收集清理 |
1.11.1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已实施垃圾分类的主次道路等)垃圾分类收集清理工作的,每次扣 0.2 分。没有按规定班次完成作业的,每班次扣 0.5 分。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1.11.2 没有落实流动巡回保洁,出现生活垃圾影响环境卫生质量的,每处扣 0.1分。收集车辆停放位置不当,影响交通行人的,每次扣0.1分。 1.11.3保洁员清扫作业时,雨水井排水口泥沙、淤塞、积水没及时清理的,每处扣 0.1 分。 1.11.4 保洁员不得拒绝市民将垃圾倒入环卫专用三轮车及垃圾桶内,发现有此现象或接到举报查实的每次扣0.2分。垃圾杂物没及时清理、随风飘洒的,每处扣 0.2 分。 1.11.5 发现树木、座椅、树穴、栏灯柱、照壁、廊、亭、雕塑等设施边有塑料、纸屑、瓜果皮等垃圾杂物,每处扣 0.1 分。
|
|
||
1.11大件垃圾清运评分标准 |
1.12.1装卸、运输等作业车辆必须全部符合上级及采购人制定的相关标准,每发现一辆不符合标准的扣0.5分。 1.12.2定期不定期清运清理保洁范围内的破沙发、木柜、废旧家电等大件废弃物品至指定场地进行分类无害化处置,在清运过程中,发生遗撒、泄漏现象,每发现一次扣0.1分;出现成堆建筑、装修和大件垃圾,在24小时之内仍未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 1.12.3大件垃圾未倾倒至指定地点,每发现一次扣0.5分。 1.12.4遭群众举报大件垃圾不按要求随意清运倾倒或清运不及时(24小时以内)的,经查属实确是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
|
||
1.12垃圾收集、转运的评分标准 |
1.13.1主干道(含步道)、树池、公共场所等垃圾收集实行巡回清收,漏一处扣0.1分。 1.13.2垃圾杂物要到合法消纳场所倾倒,如发现工人乱倾倒(或焚烧)垃圾的,每处扣0.5分。 1.13.3严禁保洁员翻、捡、撕袋装垃圾造成二次污染,每发现一个扣 0.2分。 1.13.4作业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大件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处置点进行处置,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因垃圾无法及时转运造成垃圾积压的,每处扣 0.5 分。有害垃圾未分类清运的,每次扣0.5分。 1.13.5没有及时对垃圾运输车进行冲洗,车身不干净或外挂垃圾的,每车次扣 0.2 分。 |
|
||
2 |
整改通知书 |
|
2.1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仙居县城市管理局)开发区中队、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每月直接扣考核分5分。 |
|
3 |
成交供应商规范执行情况
|
|
3.1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扣克员工工资和其它规定的福利,不准将采购人扣除的服务费强加于员工,如有以上情况按克扣数额的5倍处罚,每次扣5分。 3.2成交供应商要做好服务范围的管理工作,要求管理人员接到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仙居县城市管理局)开发区中队或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关于工作的电话后,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指定现场,如未按时赶到现场的扣0.2分,管理人员手机关机或无人接听的扣1分,具体时间以拨出电话时间为准。 3.3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每次扣2分,对逾期不改的扣5分。如未及时落实整改或整改不符合标准的,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仙居县城市管理局)开发区中队或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可以雇佣其他作业队伍进行整改,所需费用在服务费用中抵扣。态度恶劣有辱骂、谩骂工作人员拒不接受整改等不配合工作等行为的每次扣5分。 3.412345政府热线、110应急事件、领导督办、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的问题,经确认有责,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每件问题扣2分;重大活动保障不力的,每次扣5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及时妥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3.5按时参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仙居县城市管理局)开发区中队或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成交供应商负责人迟到每次扣1分,未请假不参加会议扣3分,并写出书面检讨。员工迟到或不参加会议者,每次扣0.2分。 |
|
4 |
公众监督处理情况 |
|
4.1媒体监督。出现重大清扫保洁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经确认有责的(以媒体最先曝光时间为扣分记录时间)每件扣 2 分;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每件扣 4 分。不及时整改的,另行扣除 2 分。同一区域同类问题被连续曝光的,另行扣除 4 分。 4.2市民监督。市民投诉事件,经确认为有责并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 0.5 分;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或处理不完善的,每件再扣 0.5 分。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额外扣 1 分;同一问题被多次投诉的,每件扣 2 分。 4.3上级监督。出现问题被省市领导督办的,每件扣 1 分;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额外扣除 2 分。同一问题被多次督办的,每件每次额外扣 2.5 分。做好省市级重要考评活动及重要活动的环卫保障工作,省市级涉及环境卫生工作的一系列考评活动、重要活动保障工作中,未能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0分,造成恶劣后果的扣20分。 4.4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仙居县城市管理局)开发区中队或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排的责任内的指令性任务和临时性突击任务要求的有关作业单位在本项目中涉及行政管理,制度、考勤、岗位责任、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的文字资料以及人员、设备、车辆要求等),否则,每次扣 2 分。拒不落实的,另行扣除 2 分。 4.5出现问题被开发区主要领导批评的,每次扣0.5分。 |
|
5 |
考核奖励加分机制 |
|
5.1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日常保洁工作过程中,为开发区建设发展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建议,为开发区建设发展做出贡献的,经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仙居县城市管理局)开发区中队或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纳认定,每条加1分,每年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5.2成交供应商做了好人好事,弘扬社会正能量的,经县级宣传媒体做了宣传报道的,加1分;经市级宣传媒体做了宣传报道的,加2分;经浙江省级新闻媒体做了宣传报道的,加3分;获得国家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加10分。 5.3成交供应商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县级新闻媒体宣传表彰的,得1分;获得市级新闻媒体宣传表彰的,得2分;获得浙江省级新闻媒体宣传表彰的,加5分;获得国家级新闻媒体宣传标准的,加10分。 5.4成交供应商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开发区主要领导表扬的,每次加0.5分。 |
注: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考核要求及标准有最终解释权,对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扣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 |
2 |
招标内容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
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服务期限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
5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6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
7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 150000元。交纳时间:2022年 1 月 11 日09:00(北京时间)前。 |
8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供应商应以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
9 |
投标文件份数 |
资格证明文件共5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商务与技术文件共5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报价文件共5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 注:一袋封装不完可用多个封装袋封装,但须在外包装注明文件名。 |
10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 1月 1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1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1月 1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12 |
答疑与澄清 |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需要质疑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13 |
实质性条款 |
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14 |
▲项目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为3800304元。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
15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招标的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五)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七)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质疑与投诉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其中,以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应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涉及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由采购人答复),质疑人在收到答复后应于1 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予以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
4、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情况属实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投诉。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招标公告
采购需求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需要质疑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并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认可。
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
3、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4、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注: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投标声明书(见附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无需提供);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最近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或提供①②两点证明材料(①依法缴纳税收: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税务部门出具的有税种的完税证明电子文档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享受免税政策的,应出具说明函或者提供依法免税证明资料);②社会保障资金: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电子文档(税务部门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政府采购诚信竞投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1)供应商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
(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根据评分办法编制的各项内容(缺项的得0分);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工具、运输车辆、车辆维修、养护、油料、水费、利润、管理费用、税金、保险、季检、年检、保洁服务范围内的现状遗留垃圾清扫清运费用、公共区域内的分类果壳箱、分类垃圾桶添置与更换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如突击工作费,防台、抗旱、抗雪、抗暴风雨等措施费,综合抗灾抢救费,抗旱设施、人工增加费,设施维护费及其它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说明:如发生不可抗力及突发性事件、尤其在台风或大雨季节,应加强抗台抗灾,成交供应商要无条件听从采购方指挥,并安排值班,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 万元。交付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其账户汇入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帐号:33010170201000004299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发生质疑(投诉),质疑人(投诉人)和被质疑(投诉)事项所涉及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不受以上时间限制,在质疑(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资格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8)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行为。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顺延至合同履行完毕,在此有效期内未经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和承诺的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的份数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字及表格应采用白色标准A4纸(如有图纸可采用A3纸)进行打印或印刷,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分别编制并分开单独装订成册:资格证明文件共5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商务与技术文件共5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报价文件共5份(一正本四副本,封装成一袋)。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③投标文件封面,可参照附件内容。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标项号(如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等字样。
④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出入,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封面和内部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3、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密封
①项目如分标项,各标项投标文件必须分别单独密封包装。
②“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外包装封面可参照附件内容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或“正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标项号(如有)”、“投标人名称”、“开标时启封”等字样。
④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
(1)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项目投标人员可以不到达现场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软件观看,同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①现场递交(递交人员的健康码必须为绿码):递交投标文件后,如参加后续开标的,应佩戴好口罩,不得随意走动;
②通过邮寄方式,接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投标人邮寄后请提供邮寄信息给采购组织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如投标人不提供邮寄信息的,则采购组织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如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含邮寄延误送达),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
邮寄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收件人: 万丛灿
联系电话:0576-89325635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3)本项目通过“钉钉群直播”对开标过程进行在线直播,钉钉直播群二维码见附件。各投标人代表可提前注册钉钉账号,加入本项目钉钉直播群,采购代理在开标前一个小时将申请加入的供应商拉入钉钉群,如有疑问联系采购代理:0576-89325635。
2、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②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③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④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投标人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线或现场参加,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质疑。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本次开标采用先拆封评审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与技术文件,后拆封评审报价文件的方式进行。
3.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并登记。
5.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6.当众拆封、清点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商务与技术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拆封后的商务与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对于正副本数量和装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确认。
7.开标结束后,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8.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情况。
9.当众拆封、清点报价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10.主持人公布投标报价得分、综合得分以及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11.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1、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二)评审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优先推选资深专家为组长。
2、评审人员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5、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
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
8、评标委员会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对投标人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三)无效标与废标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4)商务与技术标文件与报价文件混装的;
(5)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6)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即出现二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的);
(7)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8)投标有效期、项目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招标文件中明确作无效标处理或被拒绝的条款;
(10)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打“▲”条款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投标报价中有算术错误,投标人拒绝修正或确认的;
(12)投标人有串标、拢标情形的;
(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法律、法规明确作无效标情形的。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或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如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六)评标过程的监控
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评审过程中出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立即封存评审资料、中止评审活动,直至设备(或替代设备)运转正常或转移至符合条件的场所后继续进行评审工作。
六、定标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将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内容,但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因中标结果公告需要,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附件《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填写完整后,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240064408@qq.COM)。未按时提供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附中标通知书,视同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前,赴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不得开展项目实质性工作(如订货、施工等)。否则,造成的有关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3、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如合同签订方(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认为合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请在采购人将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的同时附书面说明告知,否则相关责任由合同签订方自行承担。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前附表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供应商应以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不予返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4)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供应商完成项目后无息退还(出现违约情况除外)。
(三)中标服务费
1.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2. 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见下)收取:
合同总金额P(人民币) |
服务招标(人民币) |
100以下部分 |
1.5% |
100-500万元 |
0.8% |
501-1000万元 |
0.45% |
1000-5000万元 |
0.25% |
5000万元-1亿元 |
0.1% |
注:按以上收费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收取。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标实际需求,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两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其资格无效,评标结果不作调整,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同样情形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三、评标细则
本项目总分100分(商务与技术文件为85分,报价文件为15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其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与报价文件得分之和,即综合得分=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商务资信分+技术分)+报价文件得分。所有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起四舍五入)。
(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
(四)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标标准 |
分值 |
(一)商务资信分 |
13分 |
||
1 |
标书制作 |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完整性,关联目录点明确程度、投标文件的制作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述是否清晰,投标文件内容简洁明确程度及针对性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1分。 |
1分 |
2 |
企业荣誉 |
根据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的荣誉进行评分: (1)获得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环卫类荣誉的,得1分; (2)获得由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环卫类荣誉的,得2分; 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文件或奖状(证书)复印件(中标后提供原件审查),否则不计分; ②上述荣誉只按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取分数,不重复得分。 |
2分 |
3 |
类似业绩 |
根据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 注:以合同正式签订的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附上合同复印件和相应的项目业绩收款发票复印件(中标后提供原件审查),否则不予认可。 |
4分 |
4 |
本地化服务 |
投标人在县内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在中标后承诺15日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可得3分。 (已有本地服务机构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应证照或承诺中标后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承诺书等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3分 |
根据项目服务需要能够承诺优先雇佣本地人力资源以及具有雇佣人员计划能够增加当地就业岗位等措施的,由评委酌情打分。 |
3分 |
||
(二)技术分 |
72分 |
||
5 |
人员配置情况 |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管理人员1名。 (1)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经理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得1分,拥有环卫、保洁类资格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 (2)项目管理人员:每月驻仙居不少于20天,并拥有环卫、保洁类资格证书。每本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中标后提供原件审查),否则不予认可。 |
4分 |
6 |
作业车辆配置情况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新旧情况打分(时间以机动车登记证上的第一次登记日期为准,以下简称“登记日期”): (1)总质量8000kg(含)以上的机扫车登记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之后的,每辆得0.8分;登记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的,每辆得1分;登记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的,每辆得1.5分;登记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的,每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分 |
(2)总质量15800kg(含)以上的洒水车登记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之后的,每辆得0.8分;登记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的,每辆得1分;登记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的,每辆得1.5分;登记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的,每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分 |
||
(3)总质量15800kg(含)以上的燃油垃圾压缩车登记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之后的,每辆得0.8分;登记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的,每辆得1分;登记日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的,每辆得1.5分;登记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的,每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2分 |
||
说明:①有自有车辆但数量不足的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自有车辆和承诺购买的车辆(以车辆登记证第一次登记日期为准)符合标准的按以上(1)-(3)项相应打分。 ②上述(1)-(3)项,每辆车仅按最高得分计取,不重复得分。 ③以上车辆产权属于投标人(含分公司)方予以认可;车辆产权属于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均不予认可。 ④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复印件(中标后提供原件审查),自有车辆数量不足部分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承诺书,否则不得分。 |
|
||
7 |
组织管理方案 |
(1)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情况: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项公众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考核制度及标准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合理、详细完整;人员、设施、设备管理服务、业主方反馈资料、行政文件资料等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完善的,得5.1-7分;基本完善的,得2.1-5分;整体较差的,得0-2分。 |
7分 |
(2)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的编制: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保障方案、机械设备安全运营管理方案等由评委进行打分:保障性强、可行性强的,得3.1-4分,基本可行的,得1.1-3分,可行性差的,得0-1分。 |
4分 |
||
8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
(1)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方案: 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机械化设备作业方案:机械化清扫、洒水、清洗和抑尘、机械化车辆排班、设备保养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方案可行性强的,得4.1-6分;基本可行的,得2.1-4分;可行性差的,得0-2分。 |
6分 |
(2)道路人工保洁管理方案: 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项目组成员清单、人工作业方案:道路清扫、人行道冲洗、快速保洁、立面保洁、人员配备排班表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方案可行性强的,得4.1-6分;基本可行的,得2.1-4分;可行性差的,得0-2分。 |
6分 |
||
(3)垃圾收集(含定时分类收集)、运输管理方案: 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置的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方案可行性强的,得4.1-6分;基本可行的,得2.1-4分;可行性差的,得0-2分。 |
6分 |
||
(4)保洁创新方案: 根据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提供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新型设备、创新型作业方法、或高于本项目基本要求配置机械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科学、合理的,得3.1-4分;基本科学、合理的,得1.1-3分;合理性较差的,得0-1分。 |
4分 |
||
(5)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实际情况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清运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方案可行性强的,得4.1-6分;基本可行的,得2.1-4分;可行性差的,得0-2分。 |
6分 |
||
(6)果壳箱清洗和管理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实际情况制定的果壳箱清洗和管理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打分:方案可行性强的,得3.1-4分;基本可行的,得1.1-3分;可行性差的,得0-1分。 |
4分 |
||
9 |
服务保障方案 |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服务保障能力方案,包含不限于以下4项内容: (1)项目人员接收移交方案; (2)设备设施维护维修管理方案; (3)车辆管理方案; (4)设施管理方案。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是否可行进行打分:可行性强的,得4.1-6分;基本可行的,得2.1-4分;可行性差的,得0-2分。 |
6分 |
10 |
应急处置方案 |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应急处置方案,包含不限于以下4项内容: (1)极端天气(防汛抗台、防雪抗冻)应急保障方案; (2)重大疫情期间执行方案; (3)发生恶性事故应急方案; (4)重大活动及节日应急方案。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是否覆盖全面、是否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酌情打分:方案全面、合理,具可操作性的、针对性强的,得3.1-4分;较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1.1-3分;方案不全面、不太合理、针对性差的,得0-1分。 |
4分 |
11 |
质量保障措施 |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质量目标、分期目标及上级考核,并提供保证措施以及规范用工措施等由评委进行打分:可行性强的,得4.1-6分;基本可行的,得2.1-4分;可行性差的,得0-2分。 |
6分 |
12 |
服务承诺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有针对性的、快捷服务能力、精细化服务及合理化建议等综合评价进行打分:针对性强的,得2.1-3分;基本较好的,得1.1-2分;一般及以下的,得0-1分。 |
3分 |
备注 |
1、以上需提供的证书、证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评委打分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 |
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及编号 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1.1 合同条款;
1.2 中标通知书;
1.3 更正补充文件;
1.4 招标文件;
1.5 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1.6 其他。
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
二、服务内容与范围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三、合同总价
1.合同金额(一年)为人民币¥: ,大写: ;(三年)为人民币¥: ,大写:
2.服务费用的增减:
2.1服务期间,服务内容发生增加或减少的,不作调整。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一年一签,通过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如乙方存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行为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不予续签);如续签的,则每年的合同价格均相同。
五、服务质量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六、款项支付
成交价的季平均价的100%为当季服务费用,保洁服务费每季支付一次,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保洁费,在同一支付周期内双方因违约等产生的违约金、扣款及考核奖惩金,在次月结算时扣减或奖惩。
七、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供中标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元)。
2.在服务期满后,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乙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除承担相关责任外,甲方可相应扣罚合同履约保证金。
八、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充分考虑到工资标准调整、物价上涨、垃圾或者建筑垃圾处置点调整等影响本项目服务价格因素,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在本项目需求范围内,服务期内甲方对成交价不作调整。
2.遇灾害性天气,乙方需无条件听从甲方统一指挥,及时组织人员和车辆,如夏季台风、梅雨汛期的防内涝,冬季遇雨雪冰冻进行抗雪除冰等相关工作,及时保障道路的畅通。该费用已包含在成交价中,服务期内发包人不对成交价进行调整。
3.各类创建、迎检、重大活动期间及突发性应急事件处理,乙方需无条件听从甲方统一指挥。该费用已包含在成交价中,服务期内发包人不对成交价进行调整。
4.甲方将考核等情况书面告知乙方,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所扣分值将折款在当月承包金额中直接扣除。
5.甲方现有的停车场提供给乙方使用或自建,环卫工人休息室由乙方负责管理,服务事项的服务费、税金、其他费用(包括各种人工费、管理费、水电费、各类车辆修理费、保险费、油费及其他各类设备仪器维修维护费等)、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以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九、检查考评办法
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考核办法等按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执行。
十、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出现以下现象之一,甲方可以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若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的任何一年里累计出现2次月考核评分低于80分或出现1次月考评分低于 60 分的。
2.在创文创卫等重大创建活动的迎检过程中,因保障不力、责任失分,造成检查未通过的。
3.因管理不善、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存在违反廉政合同或威胁、侮辱、诽谤管理人员等行为的。
5.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为或其它犯罪活动的。
6.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因管理不善导致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被新闻媒体曝光,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
7.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作业项目分包或转包。
8.对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等单位和开发区领导合理的工作建议经反复沟通不予以落实的。
9.不能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 台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仙居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经双方协商可另附条款,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3. 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特殊承诺、考核办法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债权纠纷等,与甲方无关。
5.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双方各执 叁 份,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壹 份,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址:仙居县 签订地址:仙居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TZXYGKZ-2021-2号
项目名称: 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投标报价 |
1 |
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 |
年 |
1 |
(小写)¥: 元/年
(大写): 元/年 |
|
总金额 |
年 |
3 |
(小写)¥: 元。
(大写): 元。 |
说明:本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通过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如供应商存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不予续签);如续签的,则每年的合同价格均相同。 |
注:
1、总报价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工具、运输车辆、车辆维修、养护、油料、水费、利润、管理费用、税金、保险、季检、年检、保洁服务范围内的现状遗留垃圾清扫清运费用、公共区域内的分类果壳箱、分类垃圾桶添置与更换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如突击工作费,防台、抗旱、抗雪、抗暴风雨等措施费,综合抗灾抢救费,抗旱设施、人工增加费,设施维护费及其它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说明:如发生不可抗力及突发性事件、尤其在台风或大雨季节,应加强抗台抗灾,成交供应商要无条件听从采购方指挥,并安排值班,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附件二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TZXYGKZ-2021-2号
项目名称: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名称 |
报价(元/年) |
1 |
人员基本工资(包括相关人员) |
|
2 |
社保保险 |
|
3 |
日常加班费 |
|
4 |
安全保障用具、服装及工具保养费 |
|
5 |
设备 |
|
6 |
... ... ... |
|
|
合计投标总报价 |
|
注:
“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人员基本工资、社保保险必须明确,其他款项明细报价自拟。如有漏报,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或作优惠处理。有重大缺项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3、此表可增行。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三
投标声明书
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 系上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明确的负责人),参加贵方组织的TZXYGKZ-2021-2号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为:
(1)资格证明文件;
(2)报价文件;
(3)商务与技术标文件。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7、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90天内有效。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9、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3、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注:▲必须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
附件四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五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的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编号:TZXYGKZ-2021-2号) 的采购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组织机构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磋商/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承诺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
致 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活动,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
我公司已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不存在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
如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附件七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致 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加 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有能力履行合同;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如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附件八
政府采购诚信竞投承诺书
本供应商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TZXYGKZ-2021-2号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的竞投;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评审人员贿赂,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
三、应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
四、中标成交后,不将采购项目非法转让他人,或未经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五、不与采购单位、其它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或恶意报价,哄抬采购价格;不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组织机构协商谈判;
六、中标成交后,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拖延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八、不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扰乱政府采购工作;
九、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拒绝或在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记入信用档案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件九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联系人/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表中业绩参照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业绩提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附件十
商务响应表
序号 |
类别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承诺 |
是否响应 |
1 |
服务期 |
|
|
|
2 |
付款方式 |
|
|
|
3 |
…… |
|
|
|
注:如有漏项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商务响应条款。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附件十一-1
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
项目编号:TZXYGKZ-2021-2号
项目名称: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拟任职务 |
劳动合同编号(如有)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附件十一-2
项目负责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TZXYGKZ-2021-2号
项目名称: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日期 |
年月日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毕业 时间 |
年月日 |
||||||
从事本专业时间 |
|
本单位工作年限 |
|
||||||
执业注册 |
|
职称 |
|
||||||
主要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及规模 |
该项目中的任职 |
|||||||
|
|
|
|||||||
|
|
|
|||||||
|
|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附件十二
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清单
项目编号:TZXYGKZ-2021-2号
项目名称: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
-
序号
车辆类型
车辆号牌
车辆登记证第一次登记日期
总质量
1
总质量8000kg(含)以上的机扫车
…
2
总质量15800kg(含)以上的洒水车
…
3
总质量15800kg(含)以上的燃油垃圾压缩车
…
说明:1、1-3项须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承诺书;
2、此表可增行。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附件十三-1
授权委托书
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TZXYGKZ-2021-2号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
传真: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法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十三-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浙江鼎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编。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十四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授权人)
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编号:TZXYGKZ-2021-2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2021年 月 日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法人)
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为(单位)负责人参加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编号:TZXYGKZ-2021-2号)政府采购活动,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2021年 月 日
附件十五:投标文件封面(仅供参考)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请选择)
正本或副本(请选择)
项目编号:TZXYGKZ-2021-2号
项目名称: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二0二一年 月 日
附件十六:外包装封面(仅供参考)
TZXYGKZ-2021-2号2022-2024年仙居县经济开发区下各黄梁陈区块、下各创新园区、横溪科技园区保洁服务项目 内容:“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或“报价文件”(请选择) 正本或副本或正副本(请选择)
投标人:
开标时启封
提交地点: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
附件十七
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及编号:标项:
中标供应商名称 |
|
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的负责人) |
|
||
供应商地址 |
|
||||
中标标的 |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标金额合计 |
|
||||
服务要求:
|
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
2、填写该表不代表供应商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
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
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附件《中标供应商公告内容》填写完整后,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240064408@qq.com)。未按时提供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供应商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