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HY-20230821-F
2023 年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JHY-20230821-F
项目名称:2023 年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
招标人: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08 月
目 录
注:本招标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为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做投标无效处理,加粗部分为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2015]8号)、《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4 号)等规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托,决定开展 2023 年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3 年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二、项目编号: ZJHY-20230821-F
三、招标项目内容: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 年 公款定期存款,存款金额约 950 万元,通过
公开招标方式选择 1 家银行做为公款定期存放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 4 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一)在温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3 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 B 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市级分行或市级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温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加投标必须获得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唯一授权)。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2:00,下午:
14:00-17:30),双休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 158 号圣特立集团 B 幢 4 楼,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获取招标文件提供材料: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 B 级及以上评价证明文件复印件;(3)如为温州市分支机构需提供总行或温州市分行唯一授权(温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提供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唯一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在唯一授权中体现项目名称、编号和唯一授权等相关信息)。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05 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 158 号圣特立集团 B 幢(浙江智源)4 楼。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05 日 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 158 号圣特立集团 B 幢(浙江智源)4 楼。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联系人:施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7-88966690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500 号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5988721747、13858856968
地址: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 158 号圣特立集团 B 幢(浙江智源)4 楼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1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2023 年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 |
2 | 招标人 | 招标人: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联系人:施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7-88966690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500 号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5988721747、13858856968 地址: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 158 号圣特立集团 B 幢(浙江智源)4 楼 |
4 | 招标范围 |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 年 公款定期存款,存款金额约 950 万元,通 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 1 家银行做为公款定期存放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符合《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4 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
6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7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 允许 |
8 | 投标文件份数 | 全套纸质投标文件一正四副。 |
9 | 封装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于包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10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内 |
1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 (1)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单位章不得以分公司章、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印章。 |
12 | 投标人疑问递交(如有)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 2023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7:00 前以书面形 式送达至: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 158 号圣特立集团 B 幢浙江智源 4 楼)罗先生 13858856968,或将电子版的文件发送至 406216823@.qq.com。逾期未送达,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无质疑。 |
1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
14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15 |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
16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 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的顺序或逆序;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7.宣布开标结束。 8.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9.将开启的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
17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按规定 5 人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由单位内部成员和外部专家共同组成,外部专家比例不低于 60%。 |
18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
19 | 其他事项 | 一、每期财政资金竞存工作启动后,若有关数据提供单位尚未提供最新一期数据的,以该单位前一期提供的数据为计分依据。 二、当年财政资金竞存工作启动后,若有银行总行尚未公布上年度年报数据的,以上年度该行总行公布的年报数据为评价依据。当年 5 月 1 日后,若有银行仍无法提供该行总行上年度年报数据的,暂停该行参与财政资金竞标资格,直至该行提供相应数据为止。 |
20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 ①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 10000 元收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无需单独列报,包含在总报价中即可,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②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③单位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分公司开户银行:温州龙湾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科技城分理处 银行账户:201000307263851 |
一、总 则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协议履约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招标人”系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本次项目的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存款业务咨询、办理、技术协助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义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
全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当包括: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以及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响应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逾期提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疑书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逾期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 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说明 |
1 | 投标函 | 附件一 |
2 | 开标一览表 | 附件二 |
3 | 投标声明书 | 附件三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附件四 |
5 |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 附件五 |
5.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
5.2 | 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5.3 | 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5.4 | 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总行或温州市分行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 |
5.5 |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承诺函 | |
5.6 | 廉政承诺 | |
5.7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 |
6 | 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 附件六 |
7 | 投标响应情况 | 附件七 |
8 | 服务承诺 | |
9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
说明: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
注: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存款资金综合收益指标,以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基点形式报价。
2.投标人按附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填写价格,并由投标人代表签署。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协议的权利。
5.投标报价报出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最高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3.中标银行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协议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的项目发生实质性偏 离的;
5.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的;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须加盖单位公章)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至收标地点交于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1.制订开标、评审工作的组织方案,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
2.通知或邀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出席开标、评审活动。
3.准备招标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如项目专家抽取有关凭证、项目书面说明、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质疑答复情况、现场工作所需的相关登记表单、评审工作底稿等。
4.其他应准备的事项。
(二)开标、评标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评标会由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工作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的有关事项;告知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评选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5.评选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银行;
6.评审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和推荐的中标银行;
7.评选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
五、评标
(一)组建评选委员会
本项目评选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建,成员人数为 5 人(含)以上单数。
(二)评标程序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活动一般应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
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选委员会各成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
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选委员会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选委员会组长。
4.宣布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名单,组织评选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招标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招标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选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选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6.评选委员会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评选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确认承诺、现场查询等方式进行。
7.评选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选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评选委员会组长组织评选委员会独立评审。评选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全权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代理机构可协助评选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评选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8.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选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选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9.若无法联系或拒绝澄清的,评选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10.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期间,评选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授权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选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2.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选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评标中因评选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选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选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3.评选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项目参与投标人或经过评标剩余的有效投标人数量<3 家,该项目废标。
(五)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定期存款年利率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定期存款年利率投标报价相同的,依次按服务水平、经济贡献度、经营状况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依然相同,中标候选人由评选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
评选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则推荐中标银行,招标结果由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二)招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于 5 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银行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中标银行自行与招标人联系协议签订事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银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评审期间、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在履行合同期间,抽查经济发展贡献指标各项时若发现伪造或不实数据时,投标不予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签订协议
1.中标银行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协议。
2.招标文件、中标银行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协议附件。
(二)中标银行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协议的,以违约处理,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赔偿定期存款存放利息损失和其他损失。
(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协议;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的;或者经质疑,招标人审查后,确因中标候选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招标人可视情况确定是否由后续有效竞标银行替补。
(四)定期存款存放银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收回定期存款,并有权拒绝其在以后 2 年内参与本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
1.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或财务状况恶化的;
2.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等级降低后低于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标准,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
3.进行不正当投标的;
4.没有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
5.不能按规定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缴入单位账户的;
6.存在其他妨害资金安全行为的。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总则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最终得分,评分
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二、分值的计算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按照评选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综合法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细则 |
1 | 经营状况指标(30 分) | |
1.1 | 2022 年度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排名(15 分) | 以投标银行 2022 年末各项本外币存、贷款余额两者之和为计分依据。按 余额高低排序打分,最高得 15 分,每降 1 名减 1 分,以此类推,最低得 5 分。(投标银行须提供温州银行保险监管统计手册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 人公章。) |
1.2 | 2022 年度不良贷款率(15 分) | 以各投标银行截止 2022 年末贷款不良率为计分依据。以温州地区平均不良率 0.63%为基准分 10 分: 不良率≤0.23% 加 5 分,最多加 5 分; 不良率在 0.23%(不含)-0.33%(含)加 4 分;不良率在 0.33%(不含)-0.43%(含)加 3 分;不良率在 0.43%(不含)-0.53%(含)加 2 分;不良率在 0.53%(不含)-0.63%(含)加 1 分;不良率在 0.63%(不含)-0.73%(含)扣 1 分;不良率在 0.73%(不含)-0.83%(含)扣 2 分;不良率在 0.93%(不含)-1.03%(含)扣 3 分;不良率在 1.03%(不含)-1.13%(含)扣 4 分;不良率>1.13% 扣 5 分,最多扣 5 分; 最高得分 15 分;最低 5 分。 (投标银行需提供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温州监管分局《2022 年 12 月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月报表》相关界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 经济贡献度指标(30 分) | |
2.1 | 金融业绩考核指标(10 分) | 以温州市人民政府对 2022 年度温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业绩考核结果排名 为依据。第 1 名得 10 分,每降 1 名扣 1 分,扣完为止。(以《温州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2 年度温州市金融机构业绩考核结果的通知》为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2 | 2022 年度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排名(10 分) | 以投标银行 2022 年末对本地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计分依据。按余额高低 排序打分,最高得 10 分,每降 1 名扣 1 分,以此类推,最低得 5 分。注: 投标人需提供人民银行 2022 年 12 月末《温州市金融数据综合月报》相关页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3 | 2022 年度市级税收入库额排名 (10 分) | 据各竞标银行 2022 年度市级税收入库额进行排名。竞标银行中排名第 1 的为 10 分,排名每降 1 名扣 1 分,以此类推,最低为 5 分。 注:由投标人提供温州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评 分依据。 |
3 | 服务水平指标(10 分) | |
3.1 | 服务承诺(5 分) | 1)承诺每月 5 日前及时送达对账单得 1 分;不承诺不得分。 2)承诺提供网上、短信对账得 1 分;不承诺不得分。 3)承诺提供贵宾室服务或专用窗口得 1 分;不承诺不得分。 4)承诺投标银行自收的各项服务费用全免得 1 分,每收取一项费用扣 0.5 |
分,扣完为止。 5)设专职客户经理,客户经理有三年及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服务经验及以往服务情况优良的得 1 分(需提供在本单位社保证明、客户对以往服 务情况的证明),未提供或提供的客户经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
3.2 | 其他服务(5 分) | 除以上服务外,根据投标银行对采购人发展的支持度及提供的其他额外服 务承诺(以评委认为是实质性意义)由评选委员会综合打分。 |
4 | 存款利率水平指标得分(30 分) | (1)以各投标银行投标时提交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相比同期限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的上浮基点为计分依据,定期存款利率上浮基点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其得满分 30 分,上浮基点每下降一个基点扣 0.1 分,扣至 0分为止。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在评标基准价(定期存款利 率上浮基点最高值)每下降一个基点扣 0.1 分。 |
备注:1、以上最终得分保留小数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2、以上所有比较排名的数据均以投标银行进行排序。3、综合得分=存款利率水平指标得分+经营状况指标得分+经济贡献度指标得分+服务 水平指标得分。 |
1、以上所有排名的数据均以现场参加投标银行进行排序,并采取不跳跃排名方式。
2、投标银行系指投标人所在市级银行;温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已获取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温州办事处唯一授权的以上数据统计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原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温州办事处)总计为准。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对应项不得分。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数据的,若事后发现数据中有虚假或者隐瞒,取消中标资格,暂停相关银行之后的各期竞争性存放竞标资格,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为加强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其附属单位公款的存款管理,提高资金收益,就竞争性存放资金事项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此次招标
一、项目概况介绍:
序号 | 存入金额(万元) | 存放期限 | 存入时间 | 备注 |
1 | 约 950 | 1 年 | 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
二、定期存款年利率
▲定期存款利率及其基点(BP):指投标人在国家利率政策规定或行业自律机制范围内提供 的相应期限的存款利率和及其基点(BP),不得违反国家及行业利率政策,否则视为无效。
招标人在存款服务期内存放的资金定期存款利率原则上与本次中标定期存款利率一致,如因国家行业政策变化导致届时的定期存款利率最高值低于本次中标定期存款利率的,则按届时国家利率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最高定期存款利率执行。
三、服务要求:
(一)严格按照《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2015]8 号)、《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 4 号)等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制度规定,办理各项业务,保证资金的安全。遇到有被银监会降级等
特殊情况,会危及资金安全的需要在情况发生 3 天内及时通知定存单位。存续期间如有新规定的在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按承诺优惠利率对资金进行计息,及时将利息打入存款人账户。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或部分办理。
(三)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四)跨行代发、转账,本行代发、转账,无手续费,即时到账。
(五)依法为招标人的信息保密。
(六)遇到需要提前支取的情况,应该在核对相应的材料后给予绿色通道快速处理,不得拖延。且没有义务补足存款额,不承担因此给中标银行造成的损失。
(七)招标人单位公款存放账户对账服务、年检服务、网银操作、安全保障等在内的一切配套基本服务。
(八)银行故障或招标人工作遇到疑问时,投标人应该能够 30 分钟内及时响应招标人疑问或维修要求,并在 2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4 小时内解决问题。
(九)本次所有投标人需要签订廉政承诺。
(十)▲如因相关政策法规调整,招标人尚在合同期内的单位户头可能注销,由此存在的风 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投标人应至少指定 1 名熟悉相关业务的专人负责联系、经办本项目业务,招标人对该人员具有否决权和更换权,如投标人在中标后违反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二)市域内任一网点均可办理非税收入缴款业务
(十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服务内容明确承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章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四、其他要求:
如遇到国家政策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调整,导致资金不适合采用竞争性存放方式,招标人可以提前终止本项目或正在履行的合同,不承担因此给中标银行造成的损失。
提示:带“▲且加下划线”的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第五章 定期存款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 乙方:
(甲方名称)的 项目(项目编号: )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经评选委员会评定 (乙方名称)为中标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4 号)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协议。
一、本协议文件的优先次序
协议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如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以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协议书及协议补充条款或说明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现场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款)
4.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二、总则
1.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单位资金存放的定期存款银行,其定期存款有关的资金管理、本息收回等活动适用本协议。
2.经招标确定,甲方在乙方开立定期存款账户,甲方在乙方开立定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万元,定期存款利率 % ,定期存款年限: 。乙方指定办理定期存款的分支机构为: 。
3.市级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有效期不超过 2 年,其他单位有效期不超过 5 年。有效期内定期存款到期后可续存原中标银行,但需经原招标组织实施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下属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应报主管部门备案),利率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且续存利率不低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同类银行最近同期限中标利率。
(一)甲方权利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甲方资金存放工作;
2.要求乙方提供存款证明;
3.对甲方存放在乙方的定期存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4.在乙方不按约定提供设备、人员及资金的,甲方有权撤回存放的资金;
5.甲方因工作需要,其存款尚未到期前,可要求全部或部分支取存款;
6.其它 。
(二)甲方义务主要包括:
1.按协议约定存放定期存款资金;
2.督促乙方提供设备、人员及资金;
3.其它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主要包括:
1.参与甲方组织的竞争性存放工作;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乙方的中标金额进行约定存放;
3.其它 。
(二)乙方义务主要包括:
1.按规定向甲方预留印鉴、办理账户信息备案手续;
2.向甲方提供存款证明;
3.存款到期及时足额缴清甲方存款本息;
4.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将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
5.确保甲方资金定期存款在乙方存续期间的资金安全;
6.接受甲方对资金定期存款业务的监督管理;
7.提供甲方资金存放期存款相关单据及报表;
8.监测存款有关情况,并及时通报甲方;
9.配合甲方对在乙方资金定期存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10.如遇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以及为保证正常支付需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定期存款的,中标银行应积极予以办理。提前支取部分,银行按支取时国家有关利率政策规定计付利息,未支取部分仍需按原存款协议规定的起息日、期限、存款利率、到期日还本付息。
11.其它 。五、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外,违约责任按以下条款执行:
1.乙方正常履约,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存款,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未划款部分甲方以当期存款协议中定期存款利率的两倍折成日利率,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正常履约,乙方不按约定提供设备、人员和资金,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将中止定期存款业务,乙方应以当期存款利率的两倍折成日利率,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定期存款,并有权拒绝其在以后 2 年内参与甲方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
1) 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或财务状况恶化的;
2) 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等级降低后低于《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4 号)第十五条规定标准,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
3) 进行不正当投标的;
4) 没有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
5) 不能按规定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缴入单位账户的;
6) 存在其他妨害资金安全行为的。六、提前支取
根据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情况补充。七、争议及未尽事宜:
1.有关本协议和签署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该争议应按照以下
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结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2)提交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他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一份送招标公司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法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评分索引表
为了方便专家评审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要求,投标人应制作标书索引,置于投标文件首页,格式如下:
序号 | 评分内容 | 页码 |
备注:一、“评分内容”对应“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二、评标内容自行添加。本表可扩展。
三、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最前页根据本评标细则制作评分索引表,清楚标注响应内容及证明材料的所在页码。
致: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并已分别单独密封装袋:
(—)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协议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按规定对我方进行处罚;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我方投标文件中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六)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报价。
(七)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协议书》中的全部任务。
(八)我方理解并接受投标文件中提供数据真实有效,若事后发现数据中有虚假或者隐瞒,取消中标资格,暂停相关银行之后的各期竞争性存放竞标资格,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
(九)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全称(公章):
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二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ZJHY-20230821-F
项目名称 | 存款期限 | 投标利率 | 办理存款的分支机构 |
2023 年温州市机关 事务管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 | 1 年 | 定期存款 1 年较基准利率上浮 BP(如无上调则填写 0), |
注:1、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详细此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活期存款的上调 BP 及协定存款的上调 BP 填报必须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规定。
3、基准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基准利率为准;
投标人全称(公章):
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三
投标声明书
致: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人名称 )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 招标项目名称) ( 编号为 ZJHY-20230821-F)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协议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全称(公章):
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五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单位任 (职务 名称)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附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
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身份证号: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2023 年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2)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 B 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主体是支行的,总行或温州市分行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5)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承诺函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行自愿参与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并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本行自愿接受相关部门通报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廉政承诺书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 76 号)、《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温财预执〔2021〕4 号)
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 2023 年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款竞争性存放作出如下承诺:
1.不向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
2.不将公款存放与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
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公款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银行(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投标人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名:
注:本表格如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小组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提供复印件。
附件七
投标响应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 | 数值 | 备注 |
1.1 | 2022 年度本外币存、贷款余额排名(附后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1.2 | 2022 年度不良贷款率(附后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2.1 | 金融业绩考核指标(附后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2.2 | 2022 年度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排名(附后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2.3 | 2022 年度市级税收入库额排名(附后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3.1 | 服务承诺 | ||
1) | 承诺每月 5 日前及时送达对账单 | 填“是”或者“否” | |
2) | 承诺提供网上、短信对账 | 填“是”或者“否” | |
3) | 承诺提供贵宾室服务或专用窗口 | 填“是”或者“否” | |
4) | 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 我行自收的各项服务费用 (填“全免”或者“不全免”)。如不全免的,我行提供项收费服务。 | |
5) | 设专职客户经理,客户经理有三年及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服务经验及以往服务情况优良 | 填“是”或者“否” | |
3.2 | 其他服务 | ||
4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响应内容 |
说明:证明材料附后
投标人全称(公章):
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