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ZJSW(2023)61-磋36 项目名称: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非政府采购) 采 购 人: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采购编号: | ZJSW(2023)61-磋36 |
项目名称: |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非政府采购) |
采 购 人: |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二〇二三年九月 |
目 录
第一章 综合说明
项目概况: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
//xxxx.xxx.xx.xxx.xx、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xxxxxxx.xxxxxx.xxx.xx/或自行到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SW(2023)61-磋 36
项目名称: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26 x
▲最高限价:26 万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备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四、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08:30-12:00;下
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xxxxxxx.xxxxxx.xxx.xx/)或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地址:xxxxxx 0 x 0 x】;
3、磋商文件售价:0 元;
4、供应商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0000000000@xx.xxx。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原件(原件扫描件)在磋商前发送至以上邮箱,磋商时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资料不一致的,拒绝其参加磋商。
5、招标文件补充(答疑、xx)、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6、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
1、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9 日 16: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x 0 x 0 x)。
4、竞争性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竞争性磋商地点: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xxxxxxxxx 0 x 0 x)。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xxxx.xxx.xx.xxx.xx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https://xxxxxxx.xxxxxx.xxx.xx/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678909)地址:xxxxxxxx 0 x
(2) 采购人: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xxx xx电话:0000-0000000地址:xxxxxxxxx 000 x
(3)监督管理部门: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
联系人:xxx 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地址:xxxxxxxxx 000 x
采购人: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6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 须知项目 | 内容、要求和时间 | ||
1 | 项目名称 |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设备采购 | ||
2 | 采购人 |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组织方式 |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
5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
6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 | ||
7 | 响应文件份数 | 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叁份,三部分应独立密封包装。 | ||
8 | 磋商文件质疑 |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五天前,以书面方式将质疑传真或邮寄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联合采购人进行统一答疑。 | ||
9 | 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 | ||
10 | 对公账户 | 1.户名: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账号:0000 0000 0000 5000 5597 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遂昌县支行 | ||
11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同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 ||
12 | 磋商时间及地点 | 磋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xxxxxxxxx 0 x 0x) | ||
13 |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 评审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 2 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xxxxxxx.xxxxxx.xxx.xx/发布,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 ||
14 | 评审办法和细则 |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 | ||
15 | 签订合同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
16 | 发布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xxxx.xxx.xx.xxx.xx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xxxxxxx.xxxxxx.xxx.xx/ | ||
17 | 采购文件解释 |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 适用范围
1.1 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1 “采购人”系指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3 “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的供应商。
2.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1.5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供应商基本要求
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5.特别说明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 竞争性磋商邀请
6.1.2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
6.1.3 采购需求
6.1.4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
6.1.5 相关响应文件格式
6.1.6 磋商办法和细则
6.1.7 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更正、补充的内容 7.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风险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8.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报名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应于磋商截止日期 5 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5 日前, 以网站公布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8.3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适当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9.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 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承担。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响应文件应全部单独密封。
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11.1 资格审查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格式
11.2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2.1 按磋商文件“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
11.2.2 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产品、服务、技术指标等。
11.2.3 项目承诺: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仅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以作出优于或高于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承诺。
11.2.4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证明资料。
11.3 报价文件的编制内容和要求
11.3.1 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3.2 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所列的相关内容编制。
11.3.3 磋商报价
▲11.3.3.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产品、服务的单价和磋商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3.3.2 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视报价分为零分,且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1.3.3.3 供应商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或供应商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1.3.3.4 最后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磋商文件特殊说明外,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产品标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1.4 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建议纸质文件纸张采用白色标准 A4 纸。
11.5 封面: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第五章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其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2.响应文件格式
12.1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13.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3.1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3.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电子文本、图纸和数据。 14.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的标明 “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由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相关位置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16.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标记
16.1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单独密封封装成响应文件。
16.2 响应文件封面及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制作要求:详见第五章提供的格式。
16.3 响应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不可拆卸方式装订。
16.4 超过截止时间送达或未按规定签字、盖章、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供应商标记错误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6.5 对以下不符合密封、装订、包装要求的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
16.5.1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16.5.2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的;
16.5.3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份数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
16.5.4 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包装混装。 17.响应文件的提交
▲17.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响应文件签收手续,明确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人等信息。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8.2 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18.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18.4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9.磋商会议
19.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磋商时所有供应商应到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19.2 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项目前期基本情况、供应商名单,宣读日程安排,宣布评审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布磋商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人员名单,应要求供应商代表书面提出其中是否有应当回避的人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9.3 拆封响应文件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代表可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及监督人提出。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质疑。
19.3.1 响应文件正、副份数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供应商;
19.3.2 因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造成供应商不足三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19.4 唱标
19.4.1 采购代理机构按递交的响应文件顺序宣布供应商名称、磋商初始报价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9.4.2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验核对,并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审过程,但有可能影响供应商诚信。
19.5 磋商会议结束。
20. 资格审查
20.1 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
录,并当场告知审查结果。
20.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21. 磋商流程:详见第六章。 22.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磋商过程中,实行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响应内容须加盖公章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2.3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修正错误的磋商最终报价,经供应商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同意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3.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3.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3.2 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评审结果编写磋商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
24.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
24.1 自磋商时间起至成交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 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5.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
25.1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
25.2 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的;
25.3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5.4 响应文件无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5.5 开启响应文件后,响应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25.6 开启响应文件后,响应文件分数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5.7 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5.8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25.9 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上 “▲”条款的负偏离的;
25.10 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
25.11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5.12 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5.13 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但供应商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25.14 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5.15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25.16 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5.17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5.18 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
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5.19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2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7.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7.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7.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5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27.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 27.1 至 27.6 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28.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8.1 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8.2 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3 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8.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8.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 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
29.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0.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30.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0.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30.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30.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0.8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9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0.10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0.1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1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31. 供应商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
3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2 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1.2.1 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1.2.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对供应商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予以公布,请供应商在报名时正确填写传真号码及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2 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32.3 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32.3.1 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2.3.2 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2.3.3 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32.4 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2.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
32.6 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34.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34.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5.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5.1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同意,补充合同交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6.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3 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6.4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36.5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7.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7.1 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
37.2 其他供应商如要参与验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7.3 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8.解释权
38.1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39.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39.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单位按下表收费标准累进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低于肆仟元按肆仟元计)。支付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0-500 | 1.1% | 0.8% |
500-1000 | 0.8% | 0.45% |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名: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300 1697 5350 5000 559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遂昌县支行
第三章 采购需求
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
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4、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和型号均相当的产品参加。
5、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期后维保等各项工作,并保证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成交,成交供应商及制造企业对成交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响应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二、采购内容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本局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积极落实 2023 年度网络安全防护要求。需补充部分专业网络安全设备,以完善网络安全,加强安全防护。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信创综合日志审计 | 1 | 台 |
2 | 信创防火墙 | 1 | 台 |
3 | 上网行为管理 | 1 | 台 |
三、技术规格要求
1、 信创综合日志审计
指标项 | 技术参数 |
性能要求 | ▲支持≥40 个日志源;日志处理能力 EPS≥1500/秒(峰值:2000/秒) |
硬件要求 | ▲标准 1U 硬件 芯片+操作系统:国产化处理器和国产化操作系统;网口:千兆电口 ≥6(包含管理口≥1,HA 口≥1,业务口≥4)千兆光口≥4(含 2 个千兆 SFP 多模光模块);内存≥16G(8G*2);磁盘≥4T;电源:双电源 。 |
资质要求 | 产品获得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以及公安部信息安全产品检测 中心出具产品检验报告。所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须符合《信息安全技术 日志分析产品安全技术要求 GA/T 911-2010》(第三级),并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
产品获得全球 IPv6 论坛IPv6 Ready Logo 委员会颁发的《IPv6 Ready Logo 认证》证 书 | |
扩展要求 | ★采用解决方案包上传对产品进行功能扩展,无需代码开发。(投标时提供功能截图 证明) |
★支持 kafka 日志接收转发、大数据安全域同步、APT 沙箱报告转发等大数据联调功 能。Kafka 收发支持 SSL 加密。(投标时提供功能截图证明) | |
日志转发与存储支持数字签名与加密,数字签名支持 SM3 和 SHA256,加密模式支持 AES 和 SM4,日志接收支持解密 | |
功能要求 | 支持 Syslog、SNMP Trap、HTTP、ODBC/JDBC、WMI、FTP、SFTP 协议日志收集;支持阿里云 SLS 日志的采集。 支持使用代理(Agent)方式提取日志并收集,安装包支持界面下载,且安装支持可视化向导。 ★支持对 Agent 进行统一管控,包括卸载、升级、启动及停止操作,支持将日志收集策略统一分发。(提供功能截图证明) 支持目前主流的网络安全设备、交换设备、路由设备、操作系统、应用系统等。支持的设备厂家包括但不限于:Cisco(思科)、Juniper、联想网御/网御神州、F5、华为、 H3C、微软、绿盟、飞塔(Fortinet)、Foundry、天融信、启明星辰、天网、趋势、东软、Nokia、CheckPoint、Hillstone(山石)、安恒信息、珠海伟思、BEA、中国电信、安氏、帕拉迪、APC、Arbor、Clam、戴尔(Dell)、Digium、东方电子、EMC、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Eudora、Google、冠群金辰、Linksys、McAFee、Netapp、永达、 Sonicwall、Vigor、天存、Symantec(门铁克)、Hardened-PHP、Foundertech(方正)、三零盛安、Allot、蓝盾、IBM、金诺网安、网威、Nortel(北电)、Citrix(思杰)、 Watchguard、中兴、阿帕奇、Windows 系统日志、Linux/UNIX syslog、IIS、Apache等。 支持常见的虚拟机环境日志收集,包括 Xen、VMWare、Hyper-V 等。 |
可以基于日志等级进行过滤;可以通过自定义配置过滤掉用户不关心的日志;支持对收集到的重复日志进行自动聚合归并,减少日志量;支持可由用户定义和修改的日志聚合归并逻辑规则;支持将收集到的日志转发,当原始日志设备无法设置多个日志服务器时,可以通过本系统的日志转发功能将日志转发到其他日志存储设备;日志支持 文本方式输出给第三方平台,进行数据共享。 | |
内置 5000+解析规则,支持对收集的 5000+设备类型日志进行解析(标准化、归一化), 解析维度多达 200+,解析规则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定制扩展 | |
★具备安全评估模型,评估模型基于设备故障、认证登录、攻击威胁、可用性、系统脆弱性等纬度加权平均计算总体安全指数。安全评估模型可以显示总体评分、历史评分趋势。安全评估模型各项指标可钻取具体的评分扣分事件(投标时提供功能截图证 明) | |
内置设备异常、漏洞利用、横向渗透、权限提升、命令执行、可疑行为 6 大类 50+子 类的安全分析场景 | |
★三维关联分析;支持通过资产、安全知识库、弱点库三个维度分析事件是否存在威 |
胁,并形成关联事件(投标时提供权威机构证明) | |
可设置日志存储备份策略。包括系统日志保存期(天)、磁盘使用率百分比等策略; 支持日志本地备份及恢复;支持日志备份自动传送到远程服务器;支持从远程仓库恢复数据;支持 FTP、SAMBA、NFS 和 FILE,4 种方式的远程服务器。 | |
支持 B/S 模式管理,支持 SSL 加密模式访问;支持按日期、时间、设备类型、日志类型、日志来源、威胁值、源地址、目的地址、事件类型、时间范围、操作对象、技术方式、技术动作、技术效果、攻击类型、地理城市等参数进行过滤查询;支持用任意 关键字对所有事件进行高性能全文检索; | |
★通过在目标主机上安装 Agent 程序,支持监测目标主机的 CPU 利用率、内存使用率、磁盘使用率、磁盘使用情况、流量等信息(投标时提供权威机构证明); 支持以下对象的性能监控: 操作系统 - Windows、Linux、Aix、FeeBSD、HP-UX/Tru64、Max OS、Sun Solaris数据库 - MySQL、Oracle 应用服务器 - Weblogic、Tomcat Web 服务器 - Apache | |
注册用户资产时,提供自动发现识别能力; 资产拓扑支持按照实际的用户环境进行编辑发布并可以和资产进行绑定,拓扑可以显 示资产采集的事件数量被采集资产的状态等信息。 |
2、信创防火墙
指标项 | 技术参数 |
性能要求 | ▲网络吞吐量≥15791.927Mbps;新建连接≥17 万/秒;并发连接≥800 万;提供 3 年的维保服务,包含 IPS 和 AV 功能模块及规则库升级许可。 |
硬件要求 | ▲机箱高度 1U 标配网口:管理口≥2、千兆电口≥8 、千兆光口≥8(千兆光口模 块≥4),内存≥16G,硬盘容量≥1TB+8GB,单电源。 |
资质要求 | 具备公安部颁发的防火墙《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增强级)》, 提供证书复印件 |
产品与龙芯、飞腾、兆芯、鲲鹏、海光芯片厂商通过兼容性适配的互认证书至少 1 份,与麒麟软件、统信软件操作系统厂商通过兼容性适配的互认证书至少 1 份保证 信创环境可用、易用。(投标时须提供互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 |
功能要求 | ★支持路由、透明接入、虚拟线、混合 4 种工作模式。(投标时提供截图证明) |
支持 IP/MAC 检查; 支持手动添加和自动探测 IP/MAC 对应关系; 具备 IPv6 协议栈的 IP/MAC 绑定及检查功能; | |
支持 IPSEC、GRE、SSL VPN 多种连接方式,即可以让用户通过七层 Web 链接进行内网资源的快速访问,又可以让用户通过三层隧道实现任意内网应用资源的便捷使用,支持 3DES、DES、AES128、AES192、AES256 等加密算法,通过 AH(Authentication Header)和 ESP(Encapsulating Security Payload)这两个安全协议来实现对 IP 数据报或上层协议的保护。 | |
支持基于 IPv4 的 ACL 访问控制功能,可通过五元组、时间调度、用户、网络服务、流入接口、应用对象、源域、目的域等基本配置条件来匹配数据流,支持源目的地址的取反操作; 同时也支持通过源、目的 MAC 地址、报文头部信息(SYN 标志、分片标志、TTL、 DSCP、Precedence、TOS)、内网域地址、外网域地址、记录日志、长连接超时时间等高级配置条件来匹配数据流。。 | |
★支持威胁情报功能,支持僵尸网络、钓鱼网站、恶意网站等 10 大类超 10 万条的 威胁情报库,可通过配置威胁情报策略对象对威胁情报进行检查,根据信誉值进行 |
威胁情报,对威胁的事件可进行阻断、记录日志、声音告警、邮件外发。(投标时 提供截图证明) | |
★支持一体化安全策略,可在一条策略中完成以下安全检测配置,做到配置策略统一、简易运维:配置基于源目的地址、国家地区、源目的域、源目的 MAC、时间对象、用户、虚拟身份、服务对象、URL 分类等对象,同时可在同一策略下,调用入侵检测、防病毒、文件控制、URL 检测、数据检测、口令检测、挂马检测、僵尸网络等应用安全策略进行安全防护。(投标时提供截图证明材料) 安全策略支持命中数统计、会话追踪; | |
★支持对 web 站点安全防护,可实现 HTTPS 单双向代理以及证书认证,支持 CSRF、盗链防护、URL 访问控制,可实现 CSRF、盗链配置 Target、Referer 字段,盗链防护 URL 重定向、防护算法,支持 URL 访问控制,提供 15 类 URL 请求方法的配置。(投 标时提供截图证明材料) | |
★支持通用规则及深度规则防护,涵盖了移动代码、内容防护、爬虫行为、WEB扫描攻击、目录遍历、自定义策略等 6 大类 100 余种 WAF 通用规则库和 SQL 注入、跨站攻击、等 12 类 300 余种深度规则特征,对 WEB 站点进行安全防护,可实现对非法访问的放行、拒绝、记录日志以及声音报警等处理动作。(投标时提供截图证 明材料) | |
支持访问网站时错误信息、响应码的替换功能,可对 Server、X-Powered-By 字段的隐藏,实现 WEB 重定向的过滤,并记录日志及告警; 支持对网站上传、下载文件的类型和大小的控制,提供 Cookie 加密和签名防护, 支持 HTTP 协议 1.0 和 1.1 版本包括 URL 最大长度、Accapt 最大长度等字段的验证, 可支持 16 种 HTTP 请求方法的检测,符合合法策略的放行。 | |
支持 WAF 事件监控,可按照事件时间、名称、级别、攻击类型、IP 地址对 WAF 事件进行检索。支持生成 WAF 事件日报/ 月报/ 周报/ 自定义事件报表,以及 PDF/TXT/HTML/CSV/DOCX5 种报表文件类型,支持 WAF 报表预览、下载、邮件发送。 | |
支持自研防病毒引擎和第三方防病毒引擎双引擎,可提供 16 大类 500 余万病毒特 征库用于对用户流量的病毒检查,确保用户安全的网络安全。 | |
支持配置防病毒策略,支持快速模式、深度模式两种扫描模式,最多可支持 16 层的压缩文件检测。支持基于 http、ftp、imap、pop3、smtp 协议 50 多种文件类型的病毒检测功能。支持基于MD5 值自定义黑白名单设置,通过检测文件 MD5 值,判 断文件安全性。 | |
支持病毒特征库的在线、离线升级,支持每天、每周特定时间升级,间隔特定时间 升级。 | |
支持全屏展示中国地图、世界地图攻击效果展示。可显示攻击事件的源域、目的域,并形成完整攻击路线,根据攻击事件等级,攻击路线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 支持显示 IPS 告警数、AV 病毒告警数、资源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威胁趋势、风险主机TOP10、用户流量 TOP5、业务TOP5 支持实时显示系统 CPU 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系统内存使用率、硬件存储使用率、接口启用状态、流量状态。 从全局视角提升对安全威胁的发现识别、理解分析。便于管理层对安全态势进行宏 观分析,为做出下一步决策提供方数据支撑。 | |
支持对单个攻击事件保存其原始报文以供取证分析,报文文件可通过接口进行传输 保存,还可以保存到本地。可对取证文件进行查找、导出和删除。 | |
支持NTP 同步功能,配置参数包括 NTP/SNTP 服务的 IP/域名、密钥 ID、认证密码等。 | |
支持 SNMP 协议(V1,V2,V3),能够基于 SNMP 接收网络节点通知消息及告警事 件报告获知设备运作状态等信息。 | |
支持用户账号增加、删除、修改、查看等管理功能,具有登录失败处理功能,提供最大连接失败次数、自动解锁时间、账号并发登录限制等控制措施;支持用户口令 密码复杂度配置,可设置密码最小长度、包含大写字母、包含小写字母、包含特殊 |
字符等强制性要求。 |
3、上网行为管理
指标项 | 技术参数 |
硬件配置 | ▲1、硬件参数:内存≥8GB,硬盘容量≥128GB MSATA,接口≥6 个千兆电口,接 口≥2 个千兆光口。 |
性能要求 | ▲2、网络层吞吐量≥5.8Gbps,应用层吞吐量≥750Mbps,带宽性能≥500Mb,支持 用户数≥1000,每秒新建连接数≥10000,最大并发连接数≥500000。 |
产品功能要求 | 3、支持以图表方式显示移动终端接入趋势 |
4、★支持对网络接入的终端进行可视化管理,支持查看终端类型分布,以及终端 详细信息(IP、MAC、厂商、操作系统、开放端口等)(投标时提供功能截图或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证明) | |
5、支持图形化查看当前内网 IP 使用情况,帮助管理员减少人工维护 IP 表的工作量,(提供功能截图证明)6、支持对网络接入的终端进行可视化管理,展示终端详细信息、异常状态等,支持查看终端类型,以及终端详细信息(厂商,系统,端 口等),支持查看终端类型分布,(投标时需提供功能截图证明) | |
6、★支持 Teamviewer、向日葵、Anydesk、RDP 的远程应用的外发文件审计(投标 时需提供功能截图证明) | |
7、支持 QQ 白名单功能,仅允许使用列表中的 QQ 号,支持 PC 和移动 QQ 应用(投 标时需提供功能截图证明) | |
8、★针对单用户的行为分析(包括:应用流速趋势、应用流量排行、域名流量排行、应用时长排行、域名时长排行、行为汇总排行等)(投标时需提供功能截图证 明) | |
9、URL 数量在 3000 万以上,包含分类数量 150 个以上 | |
10、★针对内网用户的 web 访问质量进行检测,对整体网络提供清晰的整体网络质量评级,同时支持以列表形式展示访问质量差的用户名单(投标时需提供功能截图 证明) | |
11、识别并过滤 SSL 加密的钓鱼网站、非法网站等,支持将违规 https 访问重定向 到告警页面 | |
12、★对 SaaS 应用有默认分类标签,帮助客户统一配置策略,支持超过 200 种主流网络会议/办公 OA/教育学习应用(投标时提供功能截图和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 报告证明) | |
13、支持终端用户账号绑定手机号码和微信号,绑定后可以通过手机验证码和微信 扫码实现上网快捷登录认证(投标时需提供功能截图证明) | |
14、★支持客户端 SSL 解密,客户端会自动推送根证书安装(投标时需提供功能截 图证明) | |
15、支持允许用户登录 Webmail 收邮件,而禁止发送 Webmail 邮件的功能 | |
其他要求 | 16、★为保证产品成熟度,产品厂商需为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审 计产品 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的主要起草单位(投标时需提供证明材料) |
17、★产品应具备相当的技术认可度,产品曾连续两年入围 Gartner SWG 魔力象限 (投标时需提供证明材料) |
四、商务要求
1、维护期
上述设备需免费维护服务至少三年,服务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算,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规则库升级、安全策略更新等。
2、质保期
本项目产品要求提供原厂商的三年质保服务,自终验合格之日起算); 3、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在整个保修期内,中标人应确保中标产品的正常使用。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后 1
小时内作出回应,并在 12 小时内派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维修。维修过程中所需更换零配件的中标
人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修复完毕。。
(2)本次采购所提供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一个月内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提供相应备品备件)。
(3)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 7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设备调试完毕,并组织验收合格后,在收到发票 7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70%。
5、培训要求
中标人提供培训,包括培训讲师和资料,培训总人数不低于 5 人,培训时长与业务协商。投标方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本项目中的网络安全设备系统使用操作培训,须详细说明培训的方式、地点、人数、时间等实质性内容。注:培训地点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科。
6、工期及供货地点要求
(1)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并整体验收合格。
(2)供货(安装)地点要求: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验收要求
(1)中标人所供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设备运行期间的技术指标是否符合稳定,符合验收标准。
(3)由采购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4)中标人提交的验收资料,应符合政府类项目管理规范。
(5)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成后,7 天内组织验收。
(6)在采购需求的技术需求中明确提出,在验收时有截图要求提供的,需在验收时提供,如不能提供的,业主方将按虚假应标处理,同时保留向中标方进行追责的权利并上报监管部门。
第四章 合同格式
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所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
采 购 合 同 |
合同编号: |
项 目 名 称: |
甲方(采购人): |
乙方(中标人): |
签 署 地 点: |
签 署 日 期: |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 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中标人名称) 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 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标的名称: ;
1.2.2 标的数量: ;
1.2.3 标的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履行期限: ;
1.5.2 履行地点: ;
1.5.3 履行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遂昌县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签字): | (签字): | |||||||||
或被委托人 | 或被委托人 | |||||||||
地 | 址: | 地 | 址: | |||||||
联 | 系 人: | 联 | 系 | 人: | ||||||
电 | 话: | 电 | 话: | |||||||
传 | 真: | 传 | 真: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 号: | 账 | 号: | |||||||
签约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约日期: | 年 | 月 | 日 |
(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文件封面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目 录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资格承诺函
4、资格声明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就贵方组织的有关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签署并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正面: 反面:
2.2 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 :
我 (负责人姓名)系 (供应商全称)的负责人,
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招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身份证号码: 性别:
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
▲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负责人参加招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正面: 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正面: 反面:
▲3、资格承诺函
我单位—— (供应商全称)参与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磋商,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
6. 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以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为准)。
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1)参加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时间(具体以磋商截止时间为准)。
(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
▲4、资格声明
(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投标人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 : 银行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企业详细地址: 传 真:
电 话: 2.负责人姓名:
3.项目联系人: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4.注册地址:
5.注册资金: 自有资金: 企业人数: 人
6.企业性质:
7.主要经营地点: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8.必需的设备:
9.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注:
1.上表 8、9 项内容可自行添加(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目 录
1. 投标声明书
2. 投标人参标申请表
3. 综合实力
4. 类似业绩
5.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
6. 技术参数
7. 演示
8. 项目技术方案
9. 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10.质量保证措施
11.进度计划
12.人员配置
13.培训计划
14.售后服务
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得出现报价)
1、磋商声明书
(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供应商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报价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供应商须知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详见报价表。
4、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5、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6、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0、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供应商磋商申请表
机构代码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
营业执照编号 | 供应商地址 | ||
注册日期 | 注册资金 | ||
供应商网址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主 营 项 目 | |||
兼 营 项 目 | |||
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磋商: |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磋商品牌(如磋商文件有品 牌可选) | |
1 | |||
2 | |||
3 | |||
4 | |||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3、综合实力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4、类似业绩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6、技术参数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7、演示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8、项目技术方案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9、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0、质量保证措施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1、进度计划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2、人员配置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3、培训计划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4、售后服务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得出现报价)
报价文件封面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目 录
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人民币( 元)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总报价 |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安全设备采购 | 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小写:¥260000 元 | 大写:小写: |
注:报价应包括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 含入报价。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2、分项报价表
(格式仅供参考)
序号 | 报价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人民币 元 | ¥: 元 |
要求:
1、本表格式仅供参考,按投标服务(货物)和报价内容扩展使用,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本表投标总价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报价不得为零或免费。
3、投标总价包含所有的规费、措施费、税金等。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四 投标文件外包装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
1.1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资信、商务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
1.2 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磋商小组按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1 磋商小组
2.1.1 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 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 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磋商小组成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
3.1 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或特殊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3.2 磋商
3.2.1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
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
(1)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提交的顺序分别进行磋商(若有演示内容,演示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特殊情况除外。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2.2 磋商注意事项
(1)磋商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派代表在指定的地点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人员应及时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以书面的形式重新做出承诺并签署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
(2)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小组负责现场监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截至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磋商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人、填写评审报告等。
3.3 评审
3.3.1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响应文件递交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
各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3.3.2 报价文件评审
(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报价修正;
(3)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3.4 评标结果
3.4.1 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供应商的确定,供应商结果排序;
3.4.2 起草评标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
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
4.1 资信商务及技术权重为 70%,分值为 70 分,资信部份由评委在规定的分值内统一打分,磋商文件的技术部分经评委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各磋商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4.2 磋商报价权重为 30%,分值为 30 分,磋商小组按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统一计算。
4.3 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时保留小数 1 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 2 位,保留小数位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5. 评标内容和标准
5.1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为 70 分,权重为 70%: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范围 |
1 | 综合实力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需提供上述有效期限内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2 分 |
投标人具有 CCRC 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证书、 CCRC 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证书、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资质三级及以上证书,每个证书得 1 分,最高可得 3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效期限内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3 分 | ||
2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可得 3 分。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评委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等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 【须同时提供合同、验收报告(验收证明材料或用户反馈材料) 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0~3 分 |
3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 | 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得 2 分。 【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0~2 分 |
4 | 技术参数 | 所投产品参数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 18 分。其中带“▲”为实质性条款,若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产品性能及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负偏离的,标“★”指标每项扣 2 分,其 他指标每项扣 1 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与要求不符合的,作负偏离处理。 【有无偏离,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 0~18 分 |
5 | 演示 | 为保证产品的有效性,需要提供产品演示,演示要求如下:一、信创综合日志审计演示要求: ① 采用解决方案包上传对产品进行功能扩展,无需代码开发。(0-1 分) ② 内置 5000+解析规则,支持对收集的 5000+设备类型日志进行解析(标准化、归一化),解析维度多达 200+,解析规则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定制扩展。(0-1 分) ③ 具备安全评估模型,评估模型基于设备故障、认证登录、攻击威胁、可用性、系统脆弱性等纬度加权平均计算总体安全指数。安全评估模型可以显示总体评分、历史评分趋势。安全评估模型各项指标可钻取具体的评分扣分事件。(0-1 分) ④ 内置设备异常、漏洞利用、横向渗透、权限提升、命令执行、可疑行为 6 大类 50+子类的安全分析场景。(0-1分) 二、信创防火墙演示要求: ① 支持对 web 站点安全防护,可实现 HTTPS 单双向代理以及证书认证,支持 CSRF、盗链防护、URL 访问控制,可实现 CSRF、盗链配置 Target、Referer 字段,盗链防护 URL 重定向、防护算法,支持 URL 访问控制,提供 15 类 URL 请求方法的配置。(0-1 分) | 0~8 分 |
② 支持通用规则及深度规则防护,涵盖了移动代码、内容防护、爬虫行为、WEB 扫描攻击、目录遍历、自定义策略等 6 大类 100 余种 WAF 通用规则库和 SQL 注入、跨站攻击、等 12 类 300 余种深度规则特征,对 WEB 站点进行安全防护,可实现对非法访问的放行、拒绝、记录日志以及声音报警等处理动作。(0-1 分) ③ 支持配置防病毒策略,支持快速模式、深度模式两种扫描模式,最多可支持 16 层的压缩文件检测。支持基于 http、ftp、imap、pop3、smtp 协议 50 多种文件类型的病毒检测功能。支持基于 MD5 值自定义黑白名单设置,通过检测文件 MD5 值,判断文件安全性。(0-1 分) ④ 支持威胁情报功能,支持僵尸网络、钓鱼网站、恶意网站等 10 大类超 10 万条的威胁情报库,可通过配置威胁情报策略对象对威胁情报进行检查,根据信誉值进行威胁情报,对威胁的事件可进行阻断、记录日志、声音告警、邮件外发。(0-1 分) 【以上演示内容采用 U 盘录屏方式进行(不接受图片、PPT、 Axure 等高保真演示,),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 U 盘寄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收件信息见公告。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评委根据演示内容的完整性在分值范围内进行打分。】 | |||
6 | 项目技术方案 | ①投标方案总体设计、项目建设思路、原则、特点、技术要求的理解情况,投标方案对网络体系的了解情况;②投标技术方案内容对点应答是否详尽、明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以上两项内容进行打分。 以上每项内容全面、合理且切实可行的得 4 分; 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内容全面但存在不足之处的得 3-2分; 阐述粗略、缺陷较多、与采购需求有出入的得 1 分; 未提供相关阐述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 0~8 分 |
7 | 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 实施计划较为全面,包括:①供货及安装调试、②验收方案,根据两项内容的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项目需求,由评委进行打分。 每项内容科学完整且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 2 分; 内容大部分描述完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 1 分; 阐述粗略、缺陷较多、与采购需求有出入的得 0.5 分;未提供相关阐述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 0~4 分 |
8 | 质量保证措施 | 投标人结合项目要求,提供的具有针对性的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措施内容的的齐全程度及措施的针对性,由评委进行打分。措施齐全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4 分; 措施较齐全,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 3-2 分; 内容粗略、缺陷较多,与采购需求有出入的得 1 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不可行的不得分。 | 0~4 分 |
9 | 进度计划 |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期承诺和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具体、详细、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情况,由专家进行打分。以上内容工作思路和要点内容阐述完整且完全符合项目需求的 | 0~4 分 |
得 4 分; 内容较完整、基本符合项目需求的得 3-2 分; 阐述粗略、缺陷较多、与采购需求有出入的得 1 分;未提供相关阐述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 |||
10 | 人员配置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 2 分,具备 IT 服务项目经理(ITSS)得 1 分,最高可得 3 分; 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的安全保障人员(CCRC),提供专业的安全保障能力,每提供 1 人得 1 分,最高可得 2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 品的厂商)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5 分 |
11 | 培训计划 | 根据投标人培训内容明确、方案条理清晰、培训内容阐述情况是否有利项目技术提升方面进行评价等情况进行打分。 计划思路清晰、培训计划可行的得 3 分; 计划思路较清晰、计划较可行的得 2 分; 阐述粗略、内容缺陷较多,部分合理可行的得 1 分;未提供相关阐述或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 0~3 分 |
12 | 售后服务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网点情况、②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售后服务方案、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根据以上三项内容的全面合理性,以及措施的针对性,由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每项内容阐述全面合理,措施具有针对性的得 2 分; 阐述基本全面合理、针对性较差的得 1 分; 阐述粗略、缺陷较多、针对性不强的得 0.5 分;未提供相关阐述或没有针对性的不得分。 | 0~6 分 |
5.3 磋商报价得分为 30 分,权重为 30%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
5.3.1 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磋商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
5.3.2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3.3 报价得分计算:
5.3.4 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1)确定评标价:各供应商的评标价=各供应商最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各供应商的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价;
(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评审价)×报价权重×100。
5.4 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及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5.5 评分时保留小数 1 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 2 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6.1 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6.2 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6.3 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6.4 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6.5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
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6.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6.7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如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6.8 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9 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合法依据,磋商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成交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6.10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6.1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
说明情况。
6.1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6.14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15 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6.15.1 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6.15.2 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
6.15.3 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15.4 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6.15.5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6.15.6 上述 6.15.1 至 6.15.5 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
6.16 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
6.17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