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人民医院排水许可证项目 合同
编号: 11N458084293202112801
采购单位(甲方): xxxxxxxxxxxxxx
xxxx(xx): 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喀什市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检测服务”项目-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检测服务”项目-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检测服务”项目-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医院水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土壤、固体废物、辐射、污染源、公共卫生、 “千吨万人”、农田灌溉水等委托类项目监测服务 | - | - | - | 1 | 21000.00 | 21000.00 |
合同总价(元) | 210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贰万壹仟元整 |
二、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三、服务条款
1、项目名称及技术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对 英吉沙人民医院 排水许可证(申
请☑、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等)水质化验检测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及管线管网测绘
图相关资料进行报批审核办理;
2、完成期限:合同签定后乙方提供所需基础资料、预付款到账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单位相关资料核 实、整理和统计,乙方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及管线管网测绘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确认;待审批确认后,甲方支付尾款 15个工作日内于国家排水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上传提交,并进行电子存档供单
位调取;若甲方不能按时提供乙方所需基础资料及相关支持性文件,乙方履行合同日期相应顺延。
3、甲方责任:①合同签定后 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并全程配合乙方开展工作,负责协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水质取样化验检测和排水管网管线测绘资料的完善与政 府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接洽;②甲方依照合同按时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服务费;③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一切所必需的资料和技术文件,并保证提供的一切资料应当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以便乙方有效
地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应服务;④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人员厂区内有关的规章制度,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人员在进行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时,甲方应承担相应
责任。
4、乙方责任:①由公司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合同签订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并配合单位负责人沟通解决相关技术问题;②调查区域环保相关要求,按国家和地方政策进行(排水许可证申 报、台账制度编制等)合同约定的工作,并提供后续的技术咨询服务;③对现有排污水量不符合区域环保政策,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关的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后重新进行核算;④协助甲方完成信息受理、审
核和公示等工作;⑤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妥然保管,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可泄露给第三方,视情况可与甲方签署保密协议,在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后归还甲方。
5、免责条款:后续服务的顺利进行,依靠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和彼此配合,为确保乙方能够为甲方提供有效的服务,保持双方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乙方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协议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①发生不可抗力时;②甲方人员不按照本合约条款履行责任时,如资料不能按照乙方要求提供;③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后续服务未能按协议规定完成而造成甲方蒙受任何损失或损害时;④甲方单方面更改相应的报告和制度,对其进行取舍所造成损失或纠纷时;
⑤甲方由于其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存在知识产权问题,由此造成损失或纠纷时。
6、经费及支付办法:本次签订合同总款项为(大写) 贰万壹仟 元整(¥ 21000 元)(含税☑ 不含税□),包括现场踏勘☑、资料统计☑、排水许可证申报☑;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商定待排水许可证工作全部完善后一次性结清合同款,并向甲方一次性开具发票。
7、备注: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报价单和经双方确认的其它规定、实施记录及有关备忘录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在合作的过程中,双方如存在未尽事宜,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修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订立并执行。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则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xx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英吉沙县人民医院 乙方(公章):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英吉沙县克孜勒路26号 地址:xxxxxxxxxxxxx000x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吉沙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3012345009024900439 账号: 65001740100052518847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15日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