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440111-2024-00973 采购项目编号: 0877-24GZTP2ZC0031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 440111-2024-00973 采购项目编号: 0877-24GZTP2ZC0031
项目名称:白云湖街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白云湖街
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白云湖街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11-2024-00973
采购项目编号:0877-24GZTP2ZC003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采购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服务 | 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2,600,0 00.00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 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xxx/)。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地址: xxxxxxxxxx000x
联系方式: 020-89676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000xxxxxxxxx0000单元联系方式: 020-38931901-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
电话: 000-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预算金额: 260万元/年。
(二)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三)采购内容
1.供货服务对象: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机关饭堂。
饭堂信息情况
饭堂名称 | 饭堂地址 | 日平均 就餐人数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 道办事处机关饭堂 | xxxxxxxxxx000x | 约369 |
2.每日就餐人数: 总共约369人,此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特殊情况下人数会增加,成交供应商需完全满足采购人每天的实际需求量。
3.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金额(最高限额) (人民币:万元) | 供货期 | 说明 |
1 | 蔬菜类 | 260 |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具体数量,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提供。具体支付金额 ,据实结算。 |
2 | 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 | |||
3 | 粮油类 | |||
4 | 干货、副食品类 | |||
5 | 水果类 | |||
6 | 奶制品 |
注意: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二、特别条款
▲1.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2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货物进行换货。
2.供应商应承诺及时提供采购需求书所列的货物品种,供应商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
三、供货产品质量要求
(一)蔬菜类
1.质量要求
(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有蔬菜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2)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具体质量要求为: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种类 | 质量标准 |
叶菜类 | 菜心、生菜、大白菜、小白菜、空心菜、芹菜等绿叶莱类。属同一品种规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 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腐烂现象,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
茄果类 | 番茄、茄子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 烂、无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
瓜果类 | 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 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
根菜类 | 萝卜、大头菜、沙葛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 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
薯芋类 | 马铃薯。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 铃薯无发芽。 |
葱蒜类 | 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 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
豆类 | 扁豆、豌豆、豆角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 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
水生菜类 | 藕、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 |
食用菌类 | 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 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
芽苗类 | 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主菜品种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3个品种以上。
(2)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需为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3)蔬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部分无公害蔬菜的重金属及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如下:
序号 | 项目 | 最高限量mg/kg |
1 | 砷(以As计) | ≤0.2 |
2 | 汞(以Hg计) | ≤0.01 |
3 | 铅(以Pb计) | ≤0.2 |
4 | 镉(以Cd计) | ≤0.05 |
5 | 铬(以Cr计) | ≤0.5 |
6 | 氟(以F计) | ≤1.0 |
7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0 |
8 | 硝酸盐 | ≤600(瓜果类) ≤1200(根茎类) ≤3000(叶莱类) |
9 | 马拉硫磷 | 不得检出 |
10 | 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11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12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13 | 久效磷 | 不得检出 |
14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15 | 克百威 | 不得检出 |
16 | 涕灭威 | 不得检出 |
17 | 六六六 | ≤0.05 |
18 | 滴滴涕 | ≤0.05 |
19 | 敌敌畏 | ≤0.2 |
20 | 乐果 | ≤1.0 |
21 | 杀螟硫磷 | ≤0.5 |
22 | 倍硫磷 | ≤0.05 |
23 | 辛硫磷 | ≤0.05 |
24 | 乙酰甲胺磷 | ≤0.2 |
25 | 二嗪磷 | ≤0.5 |
26 | 喹硫磷 | ≤0.2 |
27 | 敌百虫 | ≤0.1 |
28 | 亚胺硫磷 | ≤0.5 |
29 | 毒死蜱 | ≤1.0 |
30 | 抗蚜威 | ≤1.0 |
31 | 甲萘威 | ≤2.0 |
32 | 二氯苯醚菊酯 | ≤1.0 |
33 | 溴氰菊酯 | 叶类菜 0.5 |
果类菜 0.2 | ||
34 | 氯氰菊酯 | 叶类菜 1.0 |
番茄 0.5 | ||
35 | 氰戊菊酯 | 块根类 0.05 |
果类菜 0.2 | ||
叶类菜 0.5 | ||
36 | 氟氰戊菊酯 | ≤0.2 |
37 | 顺式氯氰菊酯 | 黄瓜 0.2 |
叶类菜 1.0 | ||
38 | 联苯菊酯 | ≤0.5 |
39 | 三氟氯氰菊酯 | ≤0.2 |
40 | 顺式氰戊菊酯 | ≤2.0 |
41 | 甲氰菊酯 | ≤0.5 |
42 | 氟胺氰菊酯 | ≤1.0 |
43 | 三唑酮 | ≤0.2 |
44 | 多菌灵 | ≤0.5 |
45 | 百馥清 | ≤1.0 |
46 | 噻嗪酮 | ≤0.3 |
47 | 五氯硝基苯 | ≤0.2 |
48 | 除虫脲 | ≤20.0 |
49 | 灭幼脲 | ≤3.0 |
50 | 盐酸xx特罗 | 不得检出 |
51 | 莱克多巴胺 | 不得检出 |
52 | 美托洛尔 | 不得检出 |
53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
54 | 沙门氏菌 | 不得检出 |
(二) 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1.质量要求
(1)所供肉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 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2)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品类需解冰并按解冰后的实际重量计算。
(3)家禽类(鸡、鸭等)需去净毛和内脏。
(4)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5)鲜鱼类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类(如白仓、太阳鱼、红珊等)需杀净、去鳞,重量要保证每条大约在3—3.5两左右。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 资质证明 |
畜禽 冻肉类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肉制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水产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产品票证要求:
① 新鲜肉类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 产品票证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猪肉类 | 1.《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 检验检疫专用章。 |
2.《广州市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 有委托方、送往单位、屠宰场检验专用章、出厂时间和单号 | |
三鸟类 |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 检验检疫专用章。 |
牛肉、羊肉 |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 检验检疫专用章。 |
➁ 冻品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 产品票证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猪、牛、羊肉类 、家禽类 |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
2.《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
3.《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 |
肉制品 | 1.《卫生检疫报告》 |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
2. 《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
水产品 |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 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三)粮油类
( 1)食用油品质要求
①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➁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者代理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
( 2)大米质量标准: 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四)干货、副食品类
1.质量要求:
(1)干货、副食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副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
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提供的货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4)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
优。
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极品:色泽xx、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本次项目供货须达到一品标准。
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 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 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本次项目供货须达到上等品质标准。
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 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xx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本次项目供货须达到上等品质标准。
(5)几种主要副食品的质量要求:
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大豆: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食糖: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五)水果类
质量要求:果面干净新鲜,果柄鲜绿,果型完整均匀、结实,有光泽,无疤痕,不干皱,不变色,无压伤,无病虫害,无残留农药。
(六)奶制品
质量要求:提供的奶制品必须符合《GB 1964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四、货物包装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二)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SC认证等。
(三)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五、配送管理要求
(一)本次配送服务采购主要为早、午、晚餐供应,采购人膳食安排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日(含节假日),如有特殊安排(如台风、水灾等应急情况需特殊执勤),按采购人要求供应食材或提供应急送餐。
(二)成交供应商应至少安排1辆专用食物冷藏车负责送货及安排专职送货员,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必须保证所供应肉类、干货、蔬菜、主食及其它副食品等为新鲜、保质期内,且符合卫生标准;若发现所供应的食品存在腐烂变质、过期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重新供应配送。
(四)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货物详细清单并详细列明拟供货品的品牌、规格和供货价等。
(五)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将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拒收成交供应商当天送货的所有货物品类,且不支付当天的货 款,并由成交供应商赔付当天送货所有货物品类金额的100%。
(六)食品溯源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必须能追溯出产地及相关运输渠道。
(七)尽可能按季节时令供应蔬菜及水果。六、配送运输要求
(一)供应商应自有或租赁的冷藏车辆5辆,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输容器(运输篮、运输筐),并且要保持清洁和每日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二)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温度要 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三)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四)送货车辆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保证冷冻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18-5℃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提供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年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七、交货要求
(一)交货时间要求
★采购人提前一天以传真、网页下单或微信下单等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第二天需配送物品订单,订单由饭堂负责人按照预算及就餐人数制定,订单内容注明品名、数量、规格、时间、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等。第二天早上6点30前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订货单要求分别送货至采购人机关食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因就餐人数会有变化,每天的订单货品数量会随之有上下幅度调整,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二)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供应,否则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前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数量、重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成交供应商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货物来源等的商品送货说明和报账凭证作为供货清单,清单一式三份,采购人、饭堂负责人、成交供应商三方进行验货后签字确认,各持一份,作为采购人及食堂、收货入库验收之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人有责任要求供货方及时退 换,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饭堂正常就餐。
上述的供货清单(包含货物来源注明、卫生检验报告)及货物图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在饭堂进行公示,接受全体职工监督。全体职工可根据公示内容进行意见反馈,作为评估标准之一。
(四)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物都要注明来源。成交供应商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一并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五)货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该批次货物的有效的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材料。若采购人、饭堂负责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不符合卫生规定的,有权拒收。
(六)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抽查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肉类、干货、蔬菜、主食及其它副食品等出现变质变味、过期;蔬菜瓜果类的农药含量超标、
肉制品无检验标志、干货有发霉或添加剂超标、家禽鱼类有病毒危害,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追究责任。
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原料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一经采购人品质检验出现此类现象,第一次按退货处理,并由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合格产品,以保证采购人员工正常就餐不受影响,且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偿付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货物总值的 5%的违约金,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若连续出现 3 次类似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蔬菜、肉类及其它食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采购人员工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其治疗费用,赔偿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情况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采购人、饭堂负责人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变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承担相应损失。
(七)留样要求
对每天所提供的货品留样保存,样本保留期不少于3天。八、验收
(一)检验流程
1.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包含采购人指派人员和饭堂负责人)卸货前将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
解。
2.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检验食品的质量,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成交供应商尽可能提供原件,若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采购人查验原件后,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复印件给采购人留存。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
4.采购人验收工作人员按磋商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对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验收人员应和成交供应商一起确 认,并保留三方(采购人指派人员、饭堂负责人、成交供应商)签字单据。
5.成交供应商需安排固定的工作人员参与每天的验收工作,如该人员工作不称职,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一周限期内更换。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成交供应商以不影响采购人饭堂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三)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验收完毕后,三方(采购人指派人员、饭堂负责人、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上确认签名,货物收货清单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九、验收不合格的规定
(一)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或交货的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使采购人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采购人仍然需要的,成交供应商应如数补交,并向采购人偿付逾期货物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1%的违约金;如采购人不需要的,成交供应商应支付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 5%的违约金。
(二)成交供应商出现供货能力不足的现象以至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无继续履约能力,或成交供应商擅自将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项目提供给其他供应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采购人可以拒收。成交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合格产品,且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偿付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货物总值的 5%的违约金,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若连续出现 3 次类似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成交供应商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采购人仍然需要成交供应商交货的,成交供应商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但成交供应商需按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五)因食用成交供应商交来货品而导致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六)成交供应商供应的货品若为国家公布的伪劣产品,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七)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成交供应商所供货品确为伪劣商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货品的检测费用及违约费。
十、定价方式
(一)响应供应商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0%<下浮率≤100%,且该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如80%~
90%),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本项目食材价格以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xxxx://xxx.xx.xxx.xx/)—广州菜篮子价格—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为基准,广州市菜篮子网站未公布的品种,从以下3个现场核价点范围中任选1家价格作为基准价确定依据,所选的货物须与实际供货的货物为同一规格、同一品质的商品,并按采购人要求的食材报价单格式填报食材价格。每月1日、16日为定价日,定价时间以15天为周期,每期根据上述两种方式查得的平均零售价变动而变动。成交供应商须于定价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前三个工作日提供食材报价单、报价依据等,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作为采购该品种的基准价。
现场核价点范围:
a.石井张村综合市场(xxxxxx000x); b.江村市场(xxxxxxxxxx0x);
c.大朗肉菜综合市场(xxxxxxx00x0x0x);
结算公式:①结算价格=广州市菜篮子网公布的平均零售价(15天为周期)×(1-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
➁结算价格=(广州市菜篮子网站未公布的品种)3个现场核价点范围中任选1家价格(15天为周期)×(1-下浮率)×实际供货数
量
十一、付款方式
(一)货款实行按季度支付。在办理支付手续时,成交供应商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由采购人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双方事先确定的执行价格,采购人签字的验收单、供货方开具发票,结清货款。所有货款通过政府采购用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上季度的货款在次季度支付。
(二)供货价须包含货物的购置(或生产)、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三)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四)产生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未尽事项将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十二、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采购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成交供应资格的;
2.对本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成交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5.有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9.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
(三)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磋商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因特殊情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商品,经采购人同
意,必须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
(五)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各类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
(六)食品溯源要求: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必须能追溯出产地及相关运输渠道,包装食品要有SC标志。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业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响应文件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感官标准。成交供应商应保存以下资料:
1.成交供应商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供应商与采购人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七)验收时需提供:生产企业方与供应商的销售合同、生产企业方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及销售发票等。
(八)合同履行期内,采购人有权要求到成交供应商的配送场地对其卫生、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十三、其他要求
1、★如因政策调整,采购人订单货品数量可能低于初期预估值,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
拟)。
2、★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2〕12号)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额度(采购预算的30%)在扶贫平台上采购农副产品,扶贫平台上采购农副产品的费用纳入本项目预算金额,供应商须无条件按最新政策要求配合采购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供应商应配备专业的项目经理以及专业服务团队(服务团队须至少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5、供应商需具有检测(验)室,并具备食品检测设备的仪器。
(附表)
1.青菜类、瓜豆类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潺菜 | 红尖椒 | 雪里红 | ||
苋菜 | 鲜淮山 | 榨菜丝 | |||
通心菜 | 土豆 | 什锦菜 | |||
春菜 | 莲藕 | 无叶酸菜 | |||
小白菜 | 西红柿 | 酸笋片 | |||
小塘菜 | 白萝卜 | 鲜木耳 | |||
菜心 | 红萝卜 | 绿色海带丝 | |||
奶白菜 | 青萝卜 | 带皮玉米棒 | |||
菠菜 | 冬瓜 | 去皮玉米棒 | |||
芥菜 | 苦瓜 | 荷兰豆 | |||
芥兰菜 | 白瓜 | 甜豆 | |||
西洋菜 | 青瓜 | 玉豆 | |||
生菜 | 茄瓜 | 白豆角 | |||
油麦菜 | 青木瓜 | 青豆角 | |||
枸杞叶 | 半生熟木瓜 | 番薯 | |||
椰菜 | 节瓜 | 蒜苔 | |||
苦麦菜 | 水瓜 | 青蒜 | |||
枸杞菜 | 丝瓜 | 干葱头 | |||
大白菜 | 南瓜 | 马蹄肉 | |||
潮州白菜 | 云南小瓜 | 鲜玉米粒 | |||
长白菜 | 浦瓜 | 鲜笋 | |||
京包菜 | 鲜草菇 | 洋葱 | |||
菜花 | 鲜冬菇 | 香芋 | |||
西芹 | 茶树菇 | 蒜头 | |||
正宗香芹 | 鸡腿菇 | 蒜米 | |||
椰子/个 | 鲜平菇 | 姜肉 | |||
香菜 | 金针菇 | 生姜 | |||
韭菜 | 百合/包 | 鲜沙姜 | |||
韭黄 | 酸豆角 | 绿豆芽 | |||
韭菜花 | 萝卜干 | 黄豆芽 | |||
生葱 | 萝卜条 | 本地新土豆 | |||
北方京葱 | 榨菜粒 | 无土番茄 | |||
莴笋 | 有叶酸菜 | 茅根/湿 | |||
西兰花 | 咸梅菜 | 竹蔗 | |||
圆椒 | 甜梅菜 | 沙葛 | |||
尖椒 | 榨菜/件 | 粉葛 |
2.鱼类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鲩鱼 | 生鱼 | 鲮鱼肉 | ||
大扁鱼 | 金昌鱼 | 大鱼骨 | |||
大头鱼 | 塘虱鱼 | 大鱼尾 | |||
福寿鱼 | 太阳鱼 | 钳鱼 | |||
鲈鱼 | 鲫鱼 | 黄骨鱼 |
鲜肉类
( 1)猪肉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带皮上肉 | 带皮花肉 | 去皮上肉 | ||
去皮花肉 | 带皮猪踭 | 去皮猪踭 | |||
赤肉 | 枚肉 | 枚柳 | |||
一字枚 | 肉眼 | 猪展 | |||
鲜排骨 | 肋排 | 肉排 | |||
猪手、脚 | 龙骨 | 筒骨 | |||
尾脊骨 | 猪头骨 | 扇骨 | |||
肥肉 | 猪颈肉 | 圆蹄 | |||
蹄筋 | 猪肝 | 猪心 | |||
猪肚 | 猪腰 | 猪俐 | |||
猪尾 | 小肚 | 大肠 | |||
大肠头 | 粉肠 | 猪皮 | |||
猪肺 | 生肠 | 猪红 | |||
大油 | 猪肉滑 |
( 2)牛肉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牛肉 | xx | 牛百叶 | ||
牛展 | 牛柳 | 牛坑腩 | |||
牛碎腩 | 牛肉滑 | 腌牛肉片 | |||
牛心 | 牛骨头 |
( 3)禽鸟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光鸡 | 清远麻鸡 | 江西鸡 | ||
老鸡 | 竹丝鸡 | 正宗走地鸡 | |||
水鸭 | 番鸭 | 光鸭 | |||
鹌鹑 | 乳鸽 |
( 4)冷冻类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冻鸡胸肉 | 冻猪手 | 冻鱿鱼 | ||
鸡中亦 | 冻猪脚 | 冻猪肚 | |||
冻鸡壳 | 冻猪耳 | 冻带鱼 | |||
冻无皮花肉 | 冻有皮花肉 | 冻鱿鱼须 | |||
鸡亦尖 | 冻前排 | 冻红珊鱼 | |||
冻鸡肾 | 冻肋排 | 冻南昌鱼(中) | |||
冻鸡脚 | 冻小排 | 冻鱿鱼亦 | |||
小鸡腿 | 冻筒骨 | 冰鲜秋刀鱼 | |||
大鸡腿 | 冻青豆/粒 | 金锣肋排 | |||
冻猪舌 | 冻玉米/粒 | 冻兔肉 | |||
冻猪肚 | 冻鸭肾 | 冻龙骨 | |||
冻扇骨 | 冰鲜红珊鱼 | 冻南仓鱼 |
4.粮、油类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优质杂优米 | 调和油 | |
粳米 | 花生油 | ||
干面条 | 干米粉 | ||
面粉 |
5.其他类别:
( 1)熟食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烧鹅 | 烧骨 | 卤水鸭 | ||
烧鸭 | 烧鸡亦 | 凤爪 | |||
烧肉 | 豉油鸡 | 鸭下巴 | |||
梅叉 | 盐焗鸡 | 鸭/鹅脚亦 | |||
上叉 | 猪手 | 卤水肾 | |||
烧排骨 | 鹅肠 | 猪肚 |
( 2)蛋类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咸蛋 | 皮蛋 | 鸡蛋 |
( 3)腊味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腊肠 | 腊肉 | 腊鸭 |
( 4)干货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大花生米 | 黑木耳 | 干辣椒粉 | ||
黄豆 | 散装粉丝 | 茴香 | |||
眉豆 | 意米 | 云耳 | |||
扁豆 | 干淮山 | 蜜枣 | |||
乌豆 | 莲子 | 白芝麻 | |||
绿豆 | 红豆 | 椰容 | |||
无沙紫菜 | 霸王花 | 干尖椒 | |||
白木耳 | 金针菜 | 马蹄粉 | |||
胡椒粉 | 干海带 | 生地 | |||
花椒 | 当归片 | 熟地 | |||
干香菇 | 红枣 | 白冰糖 | |||
支竹 | 党参 | 黄、红片糖 | |||
白果肉 | 草果 | 胡椒粒 | |||
虾米 | 丁香 | 桂皮 | |||
陈皮 | 枸杞子 | 香叶 | |||
南北杏 | 干腐皮 | 国产食粉 | |||
干沙姜 | 无花果 | 食粉/盒 | |||
干瑶柱 | 甘草 | xx粉 | |||
沙参 | 豆蔻 | 沙xx | |||
x姜粉 | 冬菜 | 豆沙/桶 | |||
莲蓉 | 椰子酱/汁 | 蛋糕油 | |||
老干妈 | 依仕 | 香麻油 | |||
花椒油 | 橄榄菜 | 白菜干 | |||
罗汉果 | 榄角 | 八角 |
( 5)豆制品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豆腐/板 | 香干 | 豆腐皮 | ||
白豆干 | 大豆卜 | 客家豆腐 | |||
黄豆干 | 小豆卜 | 炸面筋 | |||
千叶豆腐 | / | / |
( 6)调味品、配料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生抽 | 柱候酱 | 味椒盐 | ||
老抽 | 海鲜酱 | 醋/醋精 | |||
蚝油 | 辣椒酱 | 米醋 | |||
浙醋 | 陈醋 | 鱼露 | |||
头曲酒 | 玖瑰露酒 | 花雕酒 | |||
西红茄汁 | 辣椒油 | 吉士粉 | |||
鲍鱼汁 | 沙糖 | 生粉 | |||
糯米粉 | 粘米粉 | 黄牛油 | |||
猪油 | 盐焗鸡粉 | 阳江姜豆 | |||
鸡粉 | 味精 | 碱盐 | |||
卤水汁 | 豆瓣酱 | 桂花急汁 | |||
味汁 | 腐乳 | / |
( 7)海鲜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红杉鱼 | 2. | 黄花鱼 | 3. | (大条)带鱼 |
4. | 秋刀鱼 | 5. | 多春鱼 | 6. | 马头鱼 |
7. | 南仓鱼 | 8. | 池鱼 |
( 8)水果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龙眼 | 2. | 西瓜 | 3. | 荔枝 |
4. | 香蕉 | 5. | 苹果 | 6. | 芒果 |
7. | 提子 | 8. | 柠檬 | 9. | 梨 |
10. | 柚子 | 11. | 草莓 | 12. | 菠萝 |
13. | 火龙果 | 14. | 橙 | 15. | 黄皮 |
16. | 柿子 | 17. | 石榴 | 18. | 奇异果 |
19. | 桔子 | 20. | 哈蜜瓜 | 21. | xx |
( 9)牛奶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纯牛奶 | 2. | 酸牛奶 | 3. | 益生菌奶 |
4. | 各种风味牛奶 |
采购包1(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xxxxxxxxxx000x。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5%,详见采购需求 2期:支付比例25%,详见采购需求 3期:支付比例25%,详见采购需求 4期:支付比例25%,详见采购需求 |
验收要求 | 1期:详见采购需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 号 | 品目 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 位 | 数 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权重 %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 求 |
1 | 其他服 务 | 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 采购配送 | 项 | 1. 00 | 2,600,000.00 | 2,600,000.00 | 100. 0 | 零售业 | 详见附 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 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启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审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审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下浮率 |
6 | 报价要求 | 采购包1:0% - 100%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响应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
10 | 成交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3家 |
11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 1家 |
12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 |
13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 |
14 | 成交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5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服务类”标准计算,以本项 目的采购预算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
16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7 | 响应文件要求 | 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 0 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 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 |
18 | 其他 | 其他,成交供应商在发布中标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纸质盖章响应文件(一式两份)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30分钟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 |
三、说明
1.总则
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
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
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
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11.关于分支机构
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 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磋商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
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五、响应要求
1.响应登记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的制作
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
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
(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响应有效期
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
1.响应文件的开启
1.1开启程序
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2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成交
3.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www.gztpc.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
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邓工
电话:020-37816286-822传真:020-37816137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邮编:510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河田西路68号
电 话:020-26092703
邮 编:510080
传 真:020-26092703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2.3有融资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第四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采购包1(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
的。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对终止采购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9.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 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或评审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依据《响应承诺函》。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依据《响应承诺函》。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依据《响应承诺函》。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依据《响应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 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 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的情形 | 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 |
9 |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 和盖章的; |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有效 性;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性; |
3 | 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且报价有效 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且报价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4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对磋商文 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5 | 下浮率在0%-100%范围内 ,且下浮率是固定唯一; | 下浮率在0%-100%范围内,且下浮率是固定唯一; |
6 | 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 受的附加条件的; | 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7 | 响应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 情形的; | 响应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
8 |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 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 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
9 |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无效情形。 |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响应文件澄清
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详细评审
采购包1(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4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 报价得分10.0分 | |
技术部分 | 配送服务方案一 (1.0分) | 配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为本项目配备专职跟踪配送人员方案➁服务内容方案,每提供1个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不得分的不得参与“配送服务方案二”的评审] 注:提供配送服务方案,并提供专职配送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健康证证明及近6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在本项目磋商 截止日之前连续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复印件)。 |
配送服务方案二 (7.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2.0; 3. 5; 4.5; 7.0;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是否满足采购需求进行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为本项目配备专职跟踪配送人员方案优于采购或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5分;部分满足得1分;其他情况或无响应,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方案优于采购或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5分;部分满足得1分; 其他情况或无响应,不得分。 | |
突发应急供应服务方案一 (1.0 分) | 提供突发应急供应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供应预案➁应急供应措施 ,每提供1个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不得分的不得参与“突发应急供应服务方案二”的评审] | |
突发应急供应服务方案二 (7.0 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 0; 2.0; 3.5; 4.5; 7.0; )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突发应急供应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供应预案优于采购或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5分;部分满足得1分;其他情况或无响应,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的应急供应措施优于采购或满足 采购需求的,得3.5分;部分满足得1分;其他情况或无响应,不得分。 | |
紧急配送时间 (5.0分) | 特殊情况下,接到采购人紧急送货通知在30分钟(含)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配送地点的,得5分; 能30分钟以上至1小时(含)内到达,得4分; 能在1小时以上至1.5小时(含)内到达,得3分; 其它情况不得分。 (提供响应时间承诺函,该承诺函内容将写入采购合同中,如成交供应商达不到承诺要求,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可追究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的责任,并上报财政部门。 资料 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一 (1.0分) | 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材的来源➁配送运输各环节保障方案,每提供1个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不得分的不得参与“食品 安全保障方案二”的评审] | |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二 (7.0分), (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2. 0; 3.5; 4.5; 7.0; )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进行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食材的来源优于采购或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5分;部分满足得1分;其他情况或无响应,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的配送运输各环节保障方案优于采购或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5分;部分满足得1分;其他情况或无响应,不得分 。 | |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一 (1.0分) | 提供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退换货管理制度➁出现 质量问题退换货服务措施,每提供1个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不得分的不得参与“售后服务方案二”的评审] | |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二 (7.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 1.0; 2.0; 3.5; 4.5; 7.0; )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进行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退换货管理制度优于采购或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5分;部分满足得 1分;其他情况或无响应,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的出现质量问题退换货服务措施优于采购或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5分;部分满足得1分;其他情 况或无响应,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方案一 (1.0分) |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能力及服务方案➁售后服务处理流 程,每提供1个得0.5分,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不得分的不得参与“售后服务方案二”的评审] | |
售后服务方案二 (7.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1.0; 2.0; 3. 5; 4.5; 7.0; ) |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力及服务方案优于采购或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5分;部分满足得1分;其他情况或无响应,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处理流程优于采购或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5分;部分满足得1分;其他情况或无响应,不得分 。 | |
同类项目业绩 (9.0分) |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同类服务业绩 ,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 注: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无或缺项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人员配置 (3.0分) | 为本项目投入服务团队打分: 1、提供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书。共3分 (人员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供应商单位 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购买社保记录等证明材料。) | |
特色服务一 (3.0分) | 如遇采购人厨房不能正常开餐的紧急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为采购人提供应急送餐服务的(费用另行结算),按以下情况得分: 提供应急送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为A级厨房得3分; 提供应急送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为B级厨房得2分; 提供应急送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等级为C级厨房得1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 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特色服务二 (2.0分) | 如遇采购人厨房不能正常开餐的紧急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为采购人提供应急送餐服务的(费用另行结算),按以下情况得分: 1.特殊情况下,接到采购人紧急送餐通知在30分钟(含)内送达采购人配送地点的,得2分;能30分钟以上至1小时(含)内到达,得1分; 其它情况不得分。 (提供响应时间承诺函,该承诺函内容将写入采购合同中,如成交供应商达不到承诺要求,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同时,采购人可追究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的责任,并上报财政部门。 资料不 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体系认证 (8.0分) | 供应商获得以下体系认证: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可追溯管理认证证书,得1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3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6、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7、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食品配送操作规程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8、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注: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以http://cx.c nca.cn/网站公布为准】查询结果截图。公开信息中无法查询或与公开信息不一致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供应商是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取得上述证书的新企业,也视为符合本要求,得8分(提供相关 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 | |
食品安全检测及保障情况 (8.0 分) | 1、供应商的检测机构配置设备进行综合评审: ①台式离心机;➁样品浓缩仪;③便捷式水浴锅;④食品安全检测箱;⑤涡旋混合仪;⑥多参数食品安全分析仪(三合一);⑦恒温生化培养箱;⑧全自动高压灭菌锅+干燥功能,每提供一台机器得1分,最高得8分。 注:①提供所购买检测设备发票复印件(发票内容无法辨认的不得分)和检验仪器彩色清晰照片或租赁检测设备的合同复印件和检验仪器彩色清晰照片,合同租赁期须包含本项目 供应期,否则不得分; 无或其他不得分。 | |
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3.0分) | 对供应商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进行评分: 1、协议保额≥3000万 ,得3分 2、2000万≤协议保额<3000万,得2分, 3、1000万≤协议保额<2000万,得1分; 4、协议保额低于1000万不得分。 注:1、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单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安全责任保险有效期不能覆盖本项目合同期限的,供应商需承诺重新购买的保单不低于响应文件的配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配送能力 (4.0分) | 供应商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冷链运输车),每提供一辆得2分,共得4分 。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自有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车辆租赁合同。车辆类型以行驶证所载类型为准(冷链运输车以发票或出厂合格证书所载车辆类型为准),无则不得分。所有车辆提供车辆相片,相片要体现冷藏制冷部件。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高(相当于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60%为报价最高,评标基准价为 1-60%=40%,得满分;有投标报价为 50%,投标报价为 1-50%= 50%;以此类推。】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综合信用分 | 综合信用评价 (5.0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 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 (93.4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 |
6.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 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白云湖街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 采购配送项目
合同书
(服务类)
项目名称:白云湖街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编号:0877-24GZTP2ZC0031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白云湖街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采购合同
一、总则
一、合同当事人
甲方(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白云湖街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项目编号:0877- 24GZTP2ZC0031)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磋商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二、供应货品及价格
(一)供应货品: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来定
(二)定价依据:详见本合同“六、定价及结算方式”。下浮率为: %。
三、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生效日: 年 月 日。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全体就餐者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年度计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乙方健全应有的制度规程、工作规范等。
3.检查监督乙方配送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收集、整理服务所需全部食材品种、规格、质量要求,适时提供给乙方。
5.对乙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周限期内更换。
6.指导乙方做好服务工作。
7.按时支付采购费用给乙方。
8.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管理制度,编制服务计划,并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2.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有关档案资料,同时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负责编制服务年度计划。
4.对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责任告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处理。
5.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及时告知甲方;承担服务过程中所需的操作工具、消耗品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明确由甲方提供的除
外。
6.对本项目的配送车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7.在日常服务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甲方反映。
8.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9.乙方的服务人员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岗证,要严格审查,没有刑事犯罪记录,重要岗位人员聘用要经甲方审定。同时,乙方的服务人员须听从甲方调动指挥。
10.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11.磋商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五、特别条款
(一)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2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货物进行换货。
(二)乙方应提供采购需求书所列的货物品种,可以适当增加品种及相应报价,该增加品种在甲方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
围。
六、供货产品质量要求
(一)蔬菜类
1.质量要求
(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有蔬菜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2)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具体质量要求为: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种类 | 质量标准 |
叶菜类 | 菜心、生菜、大白菜、小白菜、空心菜、芹菜等绿叶莱类。属同一品种规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 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腐烂现象,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
茄果类 | 番茄、茄子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 烂、无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
瓜果类 | 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 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
根菜类 | 萝卜、大头菜、沙葛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 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
薯芋类 | 马铃薯。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 铃薯无发芽。 |
葱蒜类 | 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 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
豆类 | 扁豆、豌豆、豆角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 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
水生菜类 | 藕、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 |
食用菌类 | 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 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
芽苗类 | 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主菜品种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3个品种以上。
(2)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需为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3)蔬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部分无公害蔬菜的重金属及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如下:
序号 | 项目 | 最高限量mg/kg |
1 | 砷(以As计) | ≤0.2 |
2 | 汞(以Hg计) | ≤0.01 |
3 | 铅(以Pb计) | ≤0.2 |
4 | 镉(以Cd计) | ≤0.05 |
5 | 铬(以Cr计) | ≤0.5 |
6 | 氟(以F计) | ≤1.0 |
7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0 |
8 | 硝酸盐 | ≤600(瓜果类) ≤1200(根茎类) ≤3000(叶莱类) |
9 | 马拉硫磷 | 不得检出 |
10 | 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11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12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13 | 久效磷 | 不得检出 |
14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15 | 克百威 | 不得检出 |
16 | 涕灭威 | 不得检出 |
17 | 六六六 | ≤0.05 |
18 | 滴滴涕 | ≤0.05 |
19 | 敌敌畏 | ≤0.2 |
20 | 乐果 | ≤1.0 |
21 | 杀螟硫磷 | ≤0.5 |
22 | 倍硫磷 | ≤0.05 |
23 | 辛硫磷 | ≤0.05 |
24 | 乙酰甲胺磷 | ≤0.2 |
25 | 二嗪磷 | ≤0.5 |
26 | 喹硫磷 | ≤0.2 |
27 | 敌百虫 | ≤0.1 |
28 | 亚胺硫磷 | ≤0.5 |
29 | 毒死蜱 | ≤1.0 |
30 | 抗蚜威 | ≤1.0 |
31 | 甲萘威 | ≤2.0 |
32 | 二氯苯醚菊酯 | ≤1.0 |
33 | 溴氰菊酯 | 叶类菜 0.5 |
果类菜 0.2 | ||
34 | 氯氰菊酯 | 叶类菜 1.0 |
番茄 0.5 | ||
35 | 氰戊菊酯 | 块根类 0.05 |
果类菜 0.2 | ||
叶类菜 0.5 | ||
36 | 氟氰戊菊酯 | ≤0.2 |
37 | 顺式氯氰菊酯 | 黄瓜 0.2 |
叶类菜 1.0 | ||
38 | 联苯菊酯 | ≤0.5 |
39 | 三氟氯氰菊酯 | ≤0.2 |
40 | 顺式氰戊菊酯 | ≤2.0 |
41 | 甲氰菊酯 | ≤0.5 |
42 | 氟胺氰菊酯 | ≤1.0 |
43 | 三唑酮 | ≤0.2 |
44 | 多菌灵 | ≤0.5 |
45 | 百馥清 | ≤1.0 |
46 | 噻嗪酮 | ≤0.3 |
47 | 五氯硝基苯 | ≤0.2 |
48 | 除虫脲 | ≤20.0 |
49 | 灭幼脲 | ≤3.0 |
50 | 盐酸克伦特罗 | 不得检出 |
51 | 莱克多巴胺 | 不得检出 |
52 | 美托洛尔 | 不得检出 |
53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不得检出 |
54 | 沙门氏菌 | 不得检出 |
(二) 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1.质量要求
(1)所供肉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 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2)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品类需解冰并按解冰后的实际重量计算。
(3)家禽类(鸡、鸭等)需去净毛和内脏。
(4)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5)鲜鱼类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类(如白仓、太阳鱼、红珊等)需杀净、去鳞,重量要保证每条大约在3—3.5两左右。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乙方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 资质证明 |
畜禽 冻肉类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肉制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水产品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产品票证要求:
① 新鲜肉类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 产品票证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猪肉类 | 1.《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 检验检疫专用章。 |
2.《广州市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 有委托方、送往单位、屠宰场检验专用章、出厂时间和单号 | |
三鸟类 |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 检验检疫专用章。 |
牛肉、羊肉 |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 检验检疫专用章。 |
➁ 冻品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 产品票证名称 | 验收索证要求 |
猪、牛、羊肉类 、家禽类 |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
2.《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
3.《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 |
肉制品 | 1.《卫生检疫报告》 |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
2. 《产品合格证》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
水产品 |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 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
(三)粮油类
( 1)食用油品质要求
①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➁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者代理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
( 2)大米质量标准: 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四)干货、副食品类
1.质量要求:
(1)干货、副食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副食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认证标志。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
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提供的货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4)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
优。
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极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
燥无碎块。 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本次项目供货须达到一品标准。
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 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 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本次项目供货须达到上等品质标准。
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 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本次项目供货须达到上等品质标准。
(5)几种主要副食品的质量要求:
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大豆: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食糖: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五)水果类
质量要求:果面干净新鲜,果柄鲜绿,果型完整均匀、结实,有光泽,无疤痕,不干皱,不变色,无压伤,无病虫害,无残留农药。
(六)奶制品
质量要求:提供的奶制品必须符合《GB 1964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七、配送管理要求
(一)本次配送服务采购主要为早、午、晚餐供应,甲方膳食安排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日(含节假日),如有特殊安排,按甲方安排执行。
(二)乙方应至少安排1辆专用食物冷藏车负责送货及安排专职送货员,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甲方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甲方验收的结果为准。
(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必须保证所供应肉类、干货、蔬菜、主食及其它副食品等为新鲜、保质期内,且符合卫生标准;若发现所供应的食品存在腐烂变质、过期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重新供应配送。
(四)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货物详细清单并详细列明拟供货品的品牌、规格和供货价等。
(五)乙方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将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
(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拒收乙方当天送货的所有货物品类,且不支付当天的货款,并由乙方赔付当天送货所有货物品类金额的100%。
(六)食品溯源要求。乙方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必须能追溯出产地及相关运输渠道。
(七)尽可能按季节时令供应蔬菜及水果。八、配送运输要求
(一)所有货物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输容器(运输篮、运输筐),并且要保持清洁和每日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二)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温度要 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三)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四)送货车辆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保证冷冻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18-5℃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提供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年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九、交货要求
(一)交货时间要求
甲方提前一天以传真、网页下单或微信下单等方式向乙方提出第二天需配送物品订单,订单由饭堂负责人按照预算及就餐人数制定,订单内容注明品名、数量、规格、时间、质量标准和特殊要求等。第二天早上6点30前乙方必须按照订货单要求分别送货至甲方机关食堂。
因就餐人数会有变化,每天的订单货品数量会随之有上下幅度调整,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货物(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甲方要求供应,否则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数量、重量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货源等的商品送货说明和报账凭证作为供货清单,清单一式三份,甲方、饭堂负责人、乙方三方进行验货后签字确认,各持一份,作为甲方及食堂、收货入库验收之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甲方有责任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饭堂正常就餐。
上述的供货清单(包含货物来源注明、卫生检验报告)及货物图片由乙方提供,由甲方在饭堂进行公示,接受全体职工监督。全体职工可根据公示内容进行意见反馈,作为评估标准之一。
(四)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满足甲方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物都要注明来源。乙方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一并交到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五)货品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该批次货物的有效的卫生质量合格证或检验结果评价报告书等证明材料。若甲方、饭堂负责人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卫生规定的,有权拒收。
(六)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抽查检测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所配送的肉类、干货、蔬菜、主食及其它副食品等出现变质变味、过期;蔬菜瓜果类的农药含量超标、肉制品无检验标志、干货有发霉或添加剂超标、家禽鱼类有病毒危害,甲方有权拒收,并追究责任。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优质的原料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一经甲方品质检验出现此类现象,第一次按退货处理,并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合格产品,以保证甲方员工正常就餐不受影响,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付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货物总值的 5%的违约金,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若连续出现 3 次类似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的蔬菜、肉类及其它食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员工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其治疗费用,赔偿费均由乙方负责,情况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甲方、饭堂负责人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变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承担相应损失。
(七)留样要求
对每天所提供的货品留样保存,样本保留期不少于3天。十、验收
(一)检验流程
1.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包含甲方指派人员和饭堂负责人)卸货前将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
解。
2.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员检验食品的质量,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尽可能提供原件,若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甲方查验原件后,乙方需提供复印件给甲方留存。
3.每批次每种货物均抽查验收。
4.甲方验收工作人员按磋商文件产品质量要求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比对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 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验收人员应和乙方一起确认,并保留三方(甲方指派人员、饭堂负责人、乙方)签字单据。
5.乙方需安排固定的工作人员参与每天的验收工作,如该人员工作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更换。
(二)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甲方饭堂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三)验收记录, 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验收完毕后,三方(甲方指派人员、饭堂负责人、乙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上确认签名,货物收货清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十一、验收不合格的规定
(一)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或交货的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使甲方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向甲方偿付逾期货物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1%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支付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 5%的违约金。
(二)乙方出现供货能力不足的现象以至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无继续履约能力,或乙方擅自将与甲方签订的供货项目提供给其他供应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交付的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合格产品,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偿付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货物总值的 5%的违约金,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若连续出现 3 次类似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但乙方需按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五)因食用乙方交来货品而导致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乙方责任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六)乙方供应的货品若为国家公布的伪劣产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七)甲方认为乙方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乙方所供货品确为伪劣商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货品的检测费用及违约费。
十二、定价方式
本项目食材价格以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http://fgw.gz.gov.cn/)—广州菜篮子价格—广州市菜篮子平均零售价为基准,广州市菜篮子网站未公布的品种,从以下3个现场核价点范围中任选1家价格作为基准价确定依据,所选的货物须与实际供货的货物为同一规格、同一品质的商 品;或以以下3个现场核价点的同等质量食材的平均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确定依据,并按甲方要求的食材报价单格式填报食材价格。每月1日、 16日为定价日,定价时间以15天为周期,每期根据上述两种方式查得的平均零售价变动而变动。乙方须于定价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上一个
工作日)前三个工作日提供食材报价单、报价依据等,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作为采购该品种的基准价。现场核价点范围:
a.石井张村综合市场(白云区石潭路246号); b.江村市场(白云区江高镇江人一路5号);
c.大朗肉菜综合市场(白云区大朗中路19号4区2栋);
结算公式:①结算价格=广州市菜篮子网公布的平均零售价(15天为周期)×(1-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
➁结算价格=(广州市菜篮子网站未公布的品种)3个现场核价点范围中任选1家价格(15天为周期)×(1-下浮率)×实际供货数
量
十三、付款方式
(一)货款实行按季度支付。在办理支付手续时,乙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由甲方严格审核送货清单,按双方事先确定的执行价格,甲方签字的验收单、供货方开具发票,结清货款。所有货款通过政府采购用公对公转账方式结算,上季度的货款在次季度支付。
(二)供货价须包含货物的购置(或生产)、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三)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四)产生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十四、乙方的管理要求
(一)乙方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立即解除相关采购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供应资格的;
2.对本合同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成交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甲方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7.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
8.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
9.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
(三)按合同约定的标的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乙方应严格按磋商要求(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含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若因特殊情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商品,经甲方同意,必须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
(五)必须明确各类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
(六)食品溯源要求: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必须能追溯出产地及相关运输渠道,包装食品要有SC标志。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业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响应文件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感官标准。乙方应保存以下资料:
1.乙方与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2.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
3.乙方与甲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销售发票。
(七)验收时需提供:生产企业方与乙方的销售合同、生产企业方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乙方与甲方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及销售发票
等。
(八)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有权要求到乙方的配送场地对其卫生、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乙方须积极配合。
十五、其他要求
1、如因政策调整,甲方订单货品数量可能低于初期预估值,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由乙方全部承担。
2、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2〕12号)的要求,甲方有权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额度(采购预算的30%)在扶贫平台上采购农副产品,扶贫平台上采购农副产品的费用纳入本项目预算金额,乙方须无条件按最新政策要求配合甲方。
3、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外出甲方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十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十七、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十八、争议及解决办法
1、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1)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九、其 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613
号
地 址:
电 话: (020) 020-89676544 电 话:
传 真: (020) 020-89676544 传 真:
签约日期: 2024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2024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 项 目 名 称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 440111-2024-00973 采购项目编号: 0877-24GZTP2ZC0031
所响应采购包:第 包
(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十四、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
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格式一:
响 应 承 诺 函
致: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你方组织的“白云湖街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0877- 24GZTP2ZC0031],我方愿参与响应。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白云湖街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五)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七)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九)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 期:
格式二: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响应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供应商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境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五: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 | 实质性响应条款 | 投标人响应情况 | 差异 |
1 | |||
2 | |||
3 | |||
4 | |||
… | |||
… |
说明:
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
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格式六: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 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白云湖街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0877-24GZTP2ZC0031]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一、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二、对接受分支机构磋商的项目,分支机构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如为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磋商;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
格式九:
(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
承诺函
致: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办事处
对于 项目(项目编号: ),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一)星号条款
1.
2.
3.
.........
(二)三角号条款
1.
2.
3.
.........
(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
1.
2.
3.
.........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 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
(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
(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
供应商提供第三方(如生产商)书面声明、检测报告等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所提供第三方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
(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
(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
(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
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 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
《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响应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盖章) ,乙公司全称: (盖章) ,……公司全称: (盖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响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 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3.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各类证明材料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格式十九:
(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
代理服务费缴纳承诺函
致: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白云湖街2024年度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877-24GZTP2ZC0031),作出如下承诺:
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2、我单位若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组织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按 支付。
3、如我公司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付代理服务费。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格式二十一: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二: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响应)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响应)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函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格式二十三: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贵方在 项目(项目编号为 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 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
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
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
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
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 (一)种方式解决:
(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此栏空白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
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盖章)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立日期: 年 月 日
致被保险人 :
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
鉴于你方 (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 (投标方)参加 (采购)项目的投
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
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 (¥: 元)
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 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共计 天。
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
(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
(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
(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
(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
(二)保险单正本;
(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
(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
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
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 》。
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
保证人: (盖章)地址: 电话: 开立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