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Kungliga Tekniska högskolan, KTH Roy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联合奖学金项目,拟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瑞典皇家理工学院研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介绍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Kungliga Tekniska högskolan, KTH Roy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联合奖学金项目,拟共同资助我国优秀人员赴瑞典皇家理工学院研修。
二、协议内容
1. 协议名额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0 人/年联合培养博士生:20 人/年
博士后:10 人/年访问学者:5 人/年
2. 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资助期限不超过 48 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资助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 6-24 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资助期限 3-12 个月
3.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资助能源、资源、环境、制造、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健康科学、航天科学、海洋科学、纳米技术与新材料等学科。
4. 资助内容
瑞典皇家理工学院不收取学费,提供科研费用;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符合《2019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2019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及《2019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请人应获得瑞典皇家理工学院的正式邀请信,并须达到皇家理工学院在学术能力和英语水平上的一般选拔标准。
7. 申请人须获得外方对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
四、申请办法
1. 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自行联系瑞典皇家理工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无条件录取通知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外方公布的信息为准。申
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KTH Roy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Joint Program” 。 具 体 信 息 请 参 阅 : xxx.xxx.xx/xxxxxxx-xxxxx
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咨询及申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Xxx Xxxxxxx
电子邮件:kth-china@kth.se联系电话: x00 0 000 0000
2. 网上申请时间及方式
所有申请人须于 2019 年 3 月 10 日—31 日之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xxxx://xxxxx.xxx.xxx.xx)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该项目要求的申请材料请参见附件。
注: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只接受通过合作奖学金项目申请赴该校攻读博士学位的候选人,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时请选择“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而非“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
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一览表)。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3. 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后,请尽快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受理单位,所提交纸质材料与网申材料一致,详见附件。
受理单位应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交传真和推荐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 3 年。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国内申请人录取材料将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单位转发本人。在外留学申请人录取材料将发至驻外使
(领)馆教育处(组),由教育处(组)转发本人。六、对外联系
被录取人员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 9 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 真:010-66093929 E-mail: ouyafei12@csc.edu.cnx x:xxxxxxxx 0 x X0 x 00 x(xx:000000)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2019 年 3 月 10 日前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应自行联系瑞典皇家理工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录取通知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 | |
2. | 3 月10 日-31日 | 完成申请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完成网上申请并按要求尽快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 1.国内申请人应将纸质申请材料尽快寄抵受理单位 2.国外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尽快寄抵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
3. | 4 月 12 日前 | 受理单位出具公函等 | 受理单位应在 2019 年 4 月 12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交传真和推荐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 |
4. | 5 月底前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 录取通知将寄至推荐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5. | 7 月起 |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 1.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按照要求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协议书审核合格后联系相关留 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6. | 派出 | 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
附件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网申材料及说明”
附件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博士后、访问学者类别网申材料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