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管理的交银理财稳享灵动慧利日开 2 号(180 天持有期)理财产品(产品销售代码:5811223041,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产品编码: Z7000923000197)将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含)起对理财产品合同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关于调整交银理财稳享灵动慧利日开 2 号
(180 天持有期)理财产品合同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我司管理的交银理财稳享灵动慧利日开 2 号(180 天持有期)理财产品(产品销售代码:5811223041,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产品编码: Z7000923000197)将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含)起对理财产品合同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产品合同“产品说明部分”中第二条“投资运作”的(一) “投资范围”第 1 项表述调整后如下:
本产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比例若无特别说明,均包含本数):
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同业存款、债券回购和中央银行票据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商业性金融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外国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包括永续中票)、项目收益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包括可续期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包括二级资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其他交易市场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境内外发行的货币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境内外发行的债券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境外发行的货币市场工具、境外发行的债券、境外发行的票据和境外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以上债
权类资产占产品资产总值的比例为 80%-100%;
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发行的优先股等;以上权益类资产占产品资产总值的比例为 0%-20%;
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发行的国债期货和境内外发行的债券类收益互换等;以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占产品资产总值的比例为 0%-20%。
二、产品合同“产品说明部分”中第二条“投资运作”的(二) “投资限制”表述调整后如下:
1.产品的资产总值不得超过产品资产净值的 140%;
2.现金或期限在 1 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资产总额不得低于产品资产净值的 5%;
3.持有单只证券或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理财产品净资产的 10%。
五、相应同步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测算依据表述,具体如下:
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拟投资于债权类资产,并适当配置优先股等权益类资产和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根据产品投资范围和投资周期,通过久期控制和杠杆策略,综合评估宏观经济环境、债券市场的历史走势,参照近期利率水平、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等情况,考虑资本利得收益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综合测算。
基于本产品的投资特点,考虑到资产的信用利差、久期敞口以及流动性溢价,预判业绩比较基准的波动幅度。扣除相关税费成本之后,综合得到产品业绩比较基准。
上述调整具体请参见理财产品合同,并将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含)起生效。您如果对本理财合同的修改有异议的,请在 2024 年
11 月 14 日(含)前全部赎回本产品,本次赎回将不收取赎回费。如
果您在 2024 年 11 月 15 日(含)之后继续持有或办理修改后的理财合同项下的业务,则被视为接受公告内容。如果有疑问,敬请垂询我司及代销机构相关联络方式。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司的支持!特此公告。
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