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8 日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303,以下简称“聚飞光电”)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战略合作期限为三年,在协议期内第一年,即 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期间,聚飞光电向公司采购 LED 芯片,金额约为 2 亿元人民币(随着市场情况变化,可变动金额±15%),协议期后续两年的采购品种及金额,由双方于前一年度 12 月内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 2014-01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8 日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303,以下简称“聚飞光电”)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战略合作期限为三年,在协议期内第一年,即 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期间,聚飞光电向公司采购 LED 芯片,金额约为 2 亿元人民币(随着市场情况变化,可变动金额±15%),协议期后续两年的采购品种及金额,由双方于前一年度 12 月内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1、合同类型:战略合作协议。
2、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4、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14年度及后两年销售收入和业绩将产生一定影响。
一、合同主体及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在产品开发、测试、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力求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力。战略合作期限为三年,在协议期内第一年,即 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期间,聚飞光电向公司采购LED 芯片,合计金额约为2 亿元人民币(随着市场情况变化,可变动金额±15%);根据市场的变化,公司的产品市场报价如有调整,则双方的协议采购价格相应变动,双方应在调整前及时协商;协议期后续两年的采购品种及金额,由双方于前一年度 12 月内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21,76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器件、敏感器件、传感器、发光二极管、SMDLED、照明 LED、光电器件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器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 。
公司与聚飞光电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战略合作意义
聚飞光电可最快获得公司技术支持与服务,享有公司最具性价比产品供应,公司成为聚飞光电优秀供应商,享有聚飞光电 LED 芯片的主供地位,双方各方面信息共享,互相支持,共同促进双方品牌价值提升,扩大市场占有率。
(二)战略合作方式
双方将以采购、供应 LED 芯片项目为基础,建立双方高级管理人员每月定期沟通机制,实施、监控并推动战略合作的顺利开展双,方的合作没有排他性,双方合作的同时,均可以与其他方建立类似合作关系。公司向聚飞光电提供产品,同时提供聚飞光电所需的使用指导、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公司应及时向聚飞光电反馈已掌握的市场动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品牌产品、最新开发的产品、产品的价格信息、技术信息等。根据市场变化及聚飞光电需求、技术性能要求,共同开发新产品,或公司根据聚飞光电研发的需要,配套提供新产品,以协助聚飞光电完成产品战略开发;聚飞光电应积极采用公司新开发的产品,并向公司提供新产品数据及测试报告,配合公司进行产品的测试、改良;聚飞光电按季度向公司提出产品需求预测,并按月向公司提出产品需求计划,包括产品种类、规格、型号、数量等,公司应根据聚飞光电的需求计划,优先排产,保证产品的及时供
给。
(三)战略合作内容
双方战略合作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经双方签订书面文件,可提前终止或延长战略合作期限。在本协议期内第一年,即 2014 年 3 月至 2015年 3 月期间,聚飞光电向公司采购 LED 芯片,合计金额约为 2 亿元人民币(随着市场情况变化,可变动金额±15%)。协议期后续两年的采购品种及金额,由双方于前一年度 12 月内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公司供应给聚飞光电最具价格竞争力和最优性价比的产品,且优先为聚飞光
电排产、备货,及时满足聚飞光电采购需求;聚飞光电采购时,每次向公司发送书面《采购订单》,订单应注明采购芯片之工艺、规格、采购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信息;公司要以及时满足聚飞光电需求为原则,严格按照聚飞光电的交货需求组织交付,发货前应书面通知聚飞光电出货的具体时间、数量,以便于聚飞光电或聚飞光电委托的收货单位作好接收准备,聚飞光电临时增加订单需求,公司务必按要求回复交期,并努力满足聚飞光电的紧急需求;根据市场的变化,公司的产品市场报价如有调整,则双方的协议采购价格相应变动,双方应在调整前及时协商,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报价单》并送达对方后生效;公司可指令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或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或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聚飞光电供货。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LED 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主要设备 MOCVD 已开满。据多方预测,今年 LED 市场渗透率将会逐步加大,为应对旺盛的市场需求,公司将会采取一系列稳定措施。本次与聚飞光电合作将有利于进一步细分国内市场,提高公司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将明确详细采购计划,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履行。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文本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