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公司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 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依法应披露的信息。公司指定 www.neeq.com.cn 网站或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