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伊斯蘭脫維善紀念中學 學校地址:香港柴灣翠灣街二十二號學校檔號:IKTMC20/21-SENOT-01
供應伊斯蘭脫維善紀念中學「2020-2021 學年 校本職業治療服務」投標書表格
(須交一式兩份並須附上 貴機構 / 公司註冊資料及商業登記證副本)
學校名稱:伊斯蘭脫維善紀念中學 學校地址:香港柴灣翠xxxxxxxxxx:IKTMC20/21-SENOT-01
截標日期/時間:2020 年 11 月 11 日中午十二時
第一部分: 服務內容
服務範疇 | 提供的服務細則 |
職業治療師資格 | 1. 擁有五年或以上職業治療專業資格。 2. 職業治療師管理委員會(第 I 部分註冊的職業治療師 ) 。 3. 三年或以上駐校 (中學) 服務經驗。 4. 三年或以上服務非華語學生經驗。 5. 通過性罪行定罪查核紀錄。 |
駐校日數及時數 | 1. 全期 72 小時(包括評估、個人治療、小組治療、家長面談及會議時間,但不包括撰寫報告時間)。 2. 服務時段第一階段由2020 年 11 月至2021 年 2 月,第二階段由 2021 年 3 月至 6 月。 3. 全年駐校 18 次,每星期駐校一次,每次駐校工作 4 小時(不包括午膳時間),通常駐校時間由上午 9:00 至下午 13:00,特別活動或會議除外。 |
每節學生治療時間 | 依本校每堂時間為標準,約為 30 - 40 分鐘一節(可彈性處理)。 |
支援學生人數 | 大約 20 位學生(包括評估及治療工作,但不包括支援家長或老師)。 |
支援內容及模式 | 1. 學生層面 為有需要學生提供個人/小組職業治療,並為有需要學生提供光敏感(Irlen Syndrome) 的診斷評估。 2. 家長及老師層面 有需要時舉行家長 / 老師工作坊;在進行治療服務前、期間或服務後,有需要時以會議或書面形式向本校老師及家長提供跟進方案。 3. 特殊學習需要支援組會議 有需要時需出席特殊學習需要支援組會議或學生個人化學習計劃會議,以交代工作進度及提供專業支援意見。 |
第一部分: 服務內容 (續)
服務範疇 | 提供的服務細則 |
評估報告、進度報告及公開考試文件 | 1. 評估及治療後為每位學生撰寫評估報告及進度報告。 2. 遞交評估報告及進度報告期限 評估報告 -- 2021 年 2 月 15 日或之前遞交 進度報告 -- 2021 年 7 月 15 日或之前遞交 3. 按學生需要撰寫官方評估報告及簽署考評局的申請公開考試調適文件。 |
合約檢討機制 | 1. 承辦機構負責安排專業職業治療師,並確保職業治療師的服務符合要求。 2. 本校將與成功投得合約機構進行階段性檢討中期檢討 -- 2021 年 2 月進行 年終檢討 -- 2021 年 7 月進行 3. 如檢討後發現該機構的表現未如理想,本校有權終止合約,取消餘下階段的服務。 |
其他行政安排 | 所有駐校日期由本校與中標機構商議。如職業治療師因事未能出席職業治療或會議,將會另再安排時間。如未能安排,則不會計算該時數的款項。 |
第二部分: 預算費用
第 (2) 及(3 ) 項須由投標者填寫
服務範疇 | (1) 職業治療師駐校次數及時數 | (2) 平均每小時服務費 | (3) 服務總費用 | ||
請參閱 | 每次駐校工作 | 每小時服務費: | 總費用= | ||
第一部分:服務內容 | 4 小時 (09:00-13:00) | HK$ | 72 小時 x 每小時(HK$ | ) | |
全學年駐校 18 次,共72小時 | = HK$ | . |
第三部分: 其他
1. 服務規格,必須符合教育局之法例、標準、指引及法定責任。
2. 承辦機構 / 公司需負責一切有關是項服務所需之保險、公眾責任及第三者責任保險。
3. 派往駐校的職業治療師與本校並無僱傭關係,其必須為承辦機構 / 公司之員工,其僱員保險及強積金由承辦機構 / 公司負責。
4. 承辦機構 / 公司確認派往駐校的職業治療師已透過保安局「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查核,其並沒有性罪行定罪紀錄。
5. 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之上課安排:
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 | 室內活動 |
雷暴警告 | |
黃色暴雨警告 | |
紅色暴雨警告 | |
黑色暴雨警告 | |
1 號風球 | |
3 號風球 | |
8 號或以上風球 | |
凡因天氣情況、教育局宣佈停課或職業治療師病假需暫停之服務將會由承辦機構 / 公司安排補回,日期須經兩方協議並於校內舉行。若經雙方商討後,仍未能協議出補回相關時數之安排,校方會按比例扣除承辦機構 / 公司所得之服務費用。
第四部分: 承投供應商的聲明
承投供應商願意按照投標書的內容及校方所訂定的細則,提供服務。承投供應商知悉,投標書由上述截標日期起計 90 天內仍屬有效。校方不一定採納投標價最低的投標書或任何一份投標書,並有權在投標書的有效期內,採納某份投標書的全部或部分內容。承投供應商亦保證其公司的商業登記於承辦經營期內將維持有效。(承投供應商所提供的資料絕對保密及只作本校是次招標的用途。)
第五部分: 防止賄賂條例
I. 競投人、其僱員及代理人不得向學校僱員、校董會成員,或負責甄選營辦商的有關委員會的任何家長或學生代表提供利益 (香港法例 201 章《防止賄賂條例》所界定的「利益」)。 競投人、其僱員或代理人向有關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可導致合約無效。學校亦可取消批出合約,而競投人須為學校所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上法律責任。
II. 學校員工或供應商和承辦商任何一方或雙方如有干犯上述違法行為,有關投標書將不獲考慮。 即使已獲委聘,所簽訂的合約亦會被宣佈無效。
負責人簽署:
公司印鑑 : 負責人姓名:
日期 : 負責人職銜:
上方簽署人已獲授權,代表 公 司 簽 署 投 標
書,該公司在香港註冊的辦事處地址為
商業登記證編號: 屆滿日期: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倘若 貴機構 / 公司不會 / 未能對有關標書作出回標,請填寫以下通知書,並寄回以下地址給本校,以作記錄。
承投 提供「2020-2021 學年
校本職業治療服務」不回標通知書
致: 伊斯蘭脫維善紀念中學xxxxxxx00 x
xxxx:
xxxx: 提供「2020-2021學年校本職業治療服務」
本公司因以下原因不會 / 未能對上述標書作出報價:
□ 有關服務項目類別不適合本公司
□ 沒有足夠時間作出報價(請列明原因):
□ 其他原因(請列明):
承投機構名稱: _
承投機構負責人簽署及蓋章: _
日期: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