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融服務”應當與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的《關於金融服務的附件》第五款第(a)項中的金融服務具有相同的含義,並且該條款中“金融服務提供者”也包括《 關於金融服務的附件》第五款第(c)項所定義的公共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