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拥有国内最快 4G 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丰富的号卡资源。甲方拥有物流企业长期服务经验和满足用户需求灵活多变的策略。结合双方资源充分整 合,针对企业在物流信息采集、数据实时回传、车辆监控、物流特定终端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向物流企业提供基于物联网的通信服务及业务运营,研究和开发物流行业物联网新型业 务应用及产品,共同推动物流企业整体效率提升。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17—001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六三”、“公司”、“甲方”)于近日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企业负责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 0000 x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一) 合作内容
在移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极速发展的大趋势下,近年物流和快递行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物流行业蓬勃发展,业务量节节攀升,而相对应的信息化服务并未完全跟上行业的进程。作为国内物流行业中多家龙头企业总部落地的浙江省,乙方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同时,乙方在物流行业深耕数年,深入的参与和了解物流企业生产和运营流程。藉此,依托乙方优质的网络资源及基础通信服务能力,结合甲方成熟的运营及服务经验,双方深度整合提供创新的产品和服务,
将会进一步加快物流行业信息化进程,提升行业整体活力。
(二) 合作模式 1、基础通信服务
乙方应充分共享优质的移动、固定、数据等通信网络资源,按甲方收集的客户需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及国际专租线、固定话务接入及落地、移动业务号卡转售、移动业务流量转售及批发、企业短信转售等服务,价格按同等条件下最优惠的原则处理,双方共同致力于为最终用户提供基础通信服务的最优解决方案的合作。
2、企业通信应用
基于乙方语音话务收落能力、码号开通能力、专业的呼叫中心平台基地,结合甲方的多产品整合和业务定制的敏捷能力、 跨地域分布式通信管理运营能力等,为企业提供 SaaS 或 PaaS 服务,在物流行业企业中提供企业 95 号、企业云号、企业云呼叫中心、企业云坐席等针对物流企业的专属服务,构建物流企业融合通信管理平台。
3、物联网应用
乙方拥有国内最快 4G 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丰富的号卡资源。甲方拥有物流企业长期服务经验和满足用户需求灵活多变的策略。结合双方资源充分整合,针对企业在物流信息采集、数据实时回传、车辆监控、物流特定终端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向物流企业提供基于物联网的通信服务及业务运营,研究和开发物流行业物联网新型业务应用及产品,共同推动物流企业整体效率提升。
4、融合创新
在乙方隐私宝平台相关业务基础上,甲乙双方配合进行相应开发及能力构建,向物流企业提供专属的产品实现和业务运营。
(三)信息保密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商业秘密以及与本次合作有关的全部协议、附件及具体合作内容,均为保密事项。未经权利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之外的其它方透露或用于本次合作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方的损失。如需就本次合作对外开展宣传,双方应事先统一宣传方案及内容。
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四) 违约责任
双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应本着互让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甲乙双方若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有效期及终止条款
1、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伍年。协议期满,经双方同意,可延期或重新签订协议。
2、终止及续签。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协议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各项具体合作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x次二六三与中国联通的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掘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提高公司品牌形象,体现了公司通信业务与运营商的 紧密合作,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通信业务整体水平。对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和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2、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二六三与中国联通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