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文物 3D 打印制作项目合同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文物 3D 打印制作项目合同
甲方: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合同编号: FFS-FW-20231005
乙方: 陕西非凡士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地址: 西安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文物 3D 打印( 二次) 项目(项目编号: KY2023-3-172.1B1),经双方协商后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 技术服务内容(甲方技术要求):对秦陵地区出土的 10 件文物三维数据进行 3D 打印制作,打印制作好的兵马俑应满足于长期展览展示,需要进行多次长途运输、包装、搬运等,应使用高强度、高韧性、高性能先进材料,供应商应根据使用要求提出具体材料参数和依据。还原文物的肌理及质感,着色后能达到文物原真视觉效果(最终效果由采购方组织评估)。
二、 工程质量及签收:由甲方组织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在项目实施地点对数量及模型进行签收。三、 项目实施地点:乙方厂房。
四、 甲方委托乙方的技术服务项目:
报价内容 磋商内容 | 磋商报价 | 项目完工期 |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文物 3D 打印制作 | ¥390,000.00 元 | 90 天 |
磋商报价: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元整 ¥390,000.00 元 |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技术服务周期(即工期): 自合同签订起 90 日
五、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本次打印的所需模型、技术协议,及其他完成此服务所必须的资料;
2、因甲方提供材料不齐备等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进行合同项下技术服务内容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补充或调整材料通知 3 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发送材料,合同工期相应予以顺延,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工艺技术标准在签收后 3 日内完成验收。如存在异议的,应当再 3 日内提出书面异议。
4、甲方指定 xxx 为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沟通联系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工作;如需变更项目联系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新变更项目联系人导致项目出现延误或损失的,甲方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些后果。
5、甲方承担提供模型等所有材料以及乙方设计、制作产品的运输及费用。
六、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及制作,若因乙方的疏忽导致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但因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资料本身存在缺陷或因甲方
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2、接甲方委托通知后立即组织生产,按甲方规定时间完成;
七、保密协议:
1、乙方应将保密资料的传播范围限制在乙方为了双方约定目的需要知晓该保密资料的人员中。
2、乙方保证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将保密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3、乙方使用甲方的保密资料,确需向第三方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时,必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必须要求第三方保证履行同样的保密责任,否则,因第三方违反保密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并进行索赔时,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4、乙方如由于法院或有授权的政府部门的原因而必须向上述两部门透露甲方的保密资料时,应提供被要求透露的保密资料,乙方应在透露之后以最快的方式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但该种情形并不视为乙方违反保密责任。
5、技术服务资料的销毁期限为甲方委托的工作完成后 1 个月,如乙方需提前销毁保密资料,由乙方出
具书面通知,征得甲方书面的同意后,方能销毁。
6、在保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含十日),乙方应向甲方归还保密资料,其中应包括在合作期限内一次或多次取得的保密资料原件和所有复印件(电子复制件应彻底删除)。归还方式为甲方自行提取和查验,甲方在本条款约定期限到期前未及时提取该资料的,乙方可自行处理甲方的技术服务资料,并不再负有保密的责任与义务。
7、乙方向归还甲方本合同第七条第 6 项资料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接收清单,并当面进行清点。
8、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同时对本合同存续期间及保密期内复制的资料承担保密的责任。本合同第七条第 6 款约定期限届满时,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保留本项目的资料的复印件,以便双方在将来对保密资料进行核对。
9、合同履行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所涉及的技术资料及情报均负责保密,不得泄漏或许可
他有使用,甲方如发现乙方未尽到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10、合同履行期间及以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相关技术保密信
息透漏给第三人,因乙方未尽到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11、甲方因技术服务合同所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参照本条款第 1——10 款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12、该保密协议不因合同的解除而无效,任何一方在合同解除后发现相关保密信息泄露且有证据证明对方未经书面授权使用相关保密信息或向第三人提交相关保密信息的,守约方有权要求泄密方承担因此所造成
的全部损失。
八、支付和结算:
1、项目款总金额: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 元),(含 6%技术服务税价);
2、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即:¥195000.00 元(壹拾玖万伍仟元整),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该项目完成并在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即:¥195000.00 元元(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注: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并作为结算的唯一依据。(合同总价是指为本次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材料费、检测费、措施费、国家按现行税率征收的一切税费及其它费用。)。
3、甲方按照合同末尾处乙方的账户信息,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项下费用。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如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天工期按合同总价的 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5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金额的 20%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变更技术服务内容或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迟延接受乙方技术服务产品的,应支付数额为合同总金额 1%的违约金和保管费。
3、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收取的预付款不予退还,该预付款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资料均不侵犯他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商标、商业秘密等,因甲方侵权引起的相关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的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补足乙方的损失金额。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的解除:
双方一致认为出现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因该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相关费用。
十二、其他:
1.双方签订的收货单、技术协议、补充协议,乙方的服务承诺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的主营业范围、主生产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可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删除了: 甲方有权除不可抗力外,按双方签字委托单工期,乙方
删除了: 要求乙方
删除了: 扣除订单总价的 0.2
删除了: ,以偿付逾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5%,…
删除了: 或其他因甲方原因及
删除了: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如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延期 5 日以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已完成服务的相应费用。!
3
删除了: 。逾期 10 日不领取技术服务产品的,乙方有权 变卖、处理产品,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4
删除了: 5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正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签订地址:
删除了: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 1 年内有效。
甲 方 | 乙 方 | ||||
单位名称: | 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 单位名称: | 陕西非凡士三维科技有限公司 | ||
单位地址: | 西安市临潼区秦陵镇 | 单位 | 地址: | xxxxxxxxxxxxxxxx xx 00 x | |
邮政编码: | 710600 | 邮政编码: | 714000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xx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 | 话: | 电 | 话: | 029-85134567 | |
开户银行: | 工行临潼支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科技路支 行 | ||
账 | 号: | 3700029229200132325 | 账 | 号: | 129908605310909 |
税 | 号: | 12610000435202082R | 税 | 号: | 91610 501MA 6Y3QX B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