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 五、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咨询单位资 信证书(或设计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的复印件,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相应资质并承担公路工程监理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在交通运输部“全 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相应资质并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附省级及以上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下列相应资质(资信): (1)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公路咨询企业甲级资信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指相应监理、试验检测资质的联合体成员)资质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监理资质单位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 b.试验检测资质单位应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CMA)合格证书; c.对未列入上述名录的或备案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联合体牵头人应持有工程咨询单位综合甲级资信证书或公路咨询企业甲级资信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b.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5家。 3、与招标人、招标代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投标人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
注: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 五、资格审查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或设计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的复印件,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相应资质并承担公路工程监理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相应资质并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CMA)合格证书,以及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如果投标人的企业名称发生过变更,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业绩发生合法继承的,需提供业绩合法继承的有效文件,否则涉及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所有材料或证明资料均视为无效。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x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下列(1)、(2)项业绩: (1)承担监理任务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监理工作的任一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有多个监理单位的指其中一个成员),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按一个监理合同段独立完成过一条新(改、扩)建包含一座3000m及以上(分离式隧道以较长隧道里程桩号计算)隧道的高速公路的施工监理,同时还按一个监理合同段独立完成过一条新(改、扩)建包含一座主跨200m及以上斜拉桥的高速公路的施工监理项目。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检测完成日期为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试验检测工作的成员)完成过一座总长3000m及以上高速公路隧道(分离式隧道以较长隧道里程桩号计算)监控量测任务。 |
注:1、本表所要求的施工监理业绩标准,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 五、资格审查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1)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2)质量证明文件(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的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监理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由发包人出具并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本表所要求的试验检测业绩标准,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 五、资格审查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试验检测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1)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2)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未注明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检测内容,投标人还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主管部门或发包人)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的联合体成员所承担的专业工程分别提供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4、若提供的业绩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还需附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或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且该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书或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来认定相应业绩。
5、关于业绩的其他要求:①隧道的高速公路的施工监理业绩和斜拉桥的高速公路的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可以在不同监理合同段中体现,但必须要由承担监理工作的其中一家单位全部提供;②分包业绩不予认可;③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但提供的类似业绩工作任务应与其在本次投标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对其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不作要求。
6、“监控量测”为《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XXXX0000-0000)中定义的专业名词,监控量测的目的是掌握围岩和支护工作状态,判断围岩稳定性、支护结构的合理性和隧道整体安全性。所谓“监控”,是指掌握围岩和支护动态,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作业;所谓“量测”,是指量测围岩和支护的变形、应力量信息,为修改设计提供依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 2、担任过一条新(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包括下列岗位其中之一:①项目管理(代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②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③项目指挥部的指挥长(或副指挥长);④总监(或副总监)(或一级监理机构驻地)(以上岗位系指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人,如实际称谓有变动以实际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制件;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 3、未在其他在建项目工程中担任项目管理(代建)项目负责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指挥部的指挥长或总监理工程师; 4、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有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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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3 |
1、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专业)资格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新(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或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的驻地或副驻地)职务1周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2、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总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3、均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相应监理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自有人员; 4、未在在建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
JL1、JL2、JL3监理办 |
检测分项负责人 |
1 |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资格,年龄60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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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必须在第六章 五、资格审查表“(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扫描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含水印信息公开的打印件或提供的信息公开打印件不一致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还应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执业管理手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含水印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监理甲级资质,则还包括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列明的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7、投标人需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进行承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承诺书。
8、“在建项目”的地域及投资性质界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项目,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9、“在建项目”的起止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止。如建设项目负责人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建设项目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10、“在建项目”的类型界定: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或监理项目。
1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检测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12、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注:1、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2、以上信誉要求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