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划款指令发送人员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发送划款指令。划款指令以传真形式、电子邮件或双方认可的其它方式发出,甲方发出划款指令后应由划款指令发送人员向乙方 电话确认。甲方发送指 令 的 传 真 号 码 为 : 0573-85150528 邮 箱 为 : 245785327@qq.com、 347217970@qq.com 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另行提供。甲方未按照以上约定的传真号码或邮箱地址发送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