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让企业轻松办公
NO:
租赁服务合同
甲方:
联系电话/联系人:
联系地址:
乙方:凌雄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联系人:
联系地址:
本租赁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就乙方承接甲方所需商品租赁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由双方承诺信守执行:
一、关于租赁服务订单(以下简称“订单”)、租赁服务费(以下简称“租金”)、租期、押金、交货单、经营性租赁、可购销、续租、约定条款、全新机/次新机、专属账户。
(一)订单:指甲方在凌雄租赁官方平台(xxx.xxxxxxxxxx.xxx、小熊U租)、移动设备客户端应用或线下提交的租赁订单,且经乙方确认成功的租赁服务订单(订单包含经营性租赁订单及可购销订单)。
(二)租金:指最终租赁服务订单或交货单中所标明的租金合计金额。
(三)租期:指订单或交货单所标明的租赁起始日期至租赁结束日期之间的周期。
(四)押金:乙方有权在甲方所需租赁商品总额范围内收取部分或全额押金;甲方可书面申请减/免押金,乙方收到甲方书面申请后,对甲方资质进行核定,并根据核定结果给出甲方可享受的减/免押金额度。
(五)交货单:乙方根据甲方租赁服务订单需求派送商品时由甲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单据。
(六)经营性租赁:甲乙双方之间建立经营性租赁订单的,订单下设备租期届满后,订单下设备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
(七)可购销:甲乙双方之间建立可购销订单的,甲方在依约全额支付本订单下商品租金且此订单商品租期届满后,则甲方有权通过一元购买的形式获得此订单下商品的所有权。
(八)续租:经营性租赁订单下商品租赁期满,如果商品未退回,原订单信息不变的情况下,合同按原租期、租金、数量自动续约。
(九)约定条款:甲方向乙方租赁的商品相关信息,包括数量、类型、配置、租金、租期、商品价值、租赁类型(经营性租赁或可购销)等,参见租赁服务订单。订单与交货单内容不一致时,以租赁商品交货单为准。
(十)全新机:全新机是指乙方未进行开机使用的商品,以下两种情形视为商品为全新商品:(1)因乙方需要对租赁商品进行资产统计,而对商品原包装拆封进行资产码粘贴的行为不视为对商品的使用;(2)若甲方需要乙方预装甲方提供的相应软件或开源软件的,乙方因此对全新商品的安装使用视为甲方操作,乙方未对全新商品进行开机使用。除全新机以外的商品为次新机。
(十一)凌雄租赁平台专属账户是指:甲方通过任何一种约定付款途径向乙方预存租金,乙方在收到甲方预存租金后将预存租金总额予以显示的账户。
二、款项支付条款
(一)押金收取:于首付租金支付时收取(符合免押金客户除外)。
(二)租金收取:根据甲方资质租金先付后用,需预付月租赁费用,记账周期分为两种,按月付费,订单起租日在本月10日(含10日)前,首付租金核算为起租日至本月月末最后一天;订单起租日在本月10日后,首付租金核算为起租日至次月月末最后一天;在首次下单时交纳,此后租金付款日为每月1日。
(三)付款方式:押金、租赁费用等款项甲方可通过凌雄租赁官方平台在线支付、线下转账支付,款项确定以乙方收款账户到账为准。
1、平台支付:首付租金或对账单在线支付;系统将在每月1日自动从甲方在凌雄租赁官方平台注册的账户资金余额扣除下月租金。甲方需保证资金账户有足够余额,以免造成逾期交纳租金。
2、对公账户:
账户名称:
账 户:
开 户 行:
3、支付宝生活号:打开支付宝—点击更多—点击生活号—搜索凌雄租赁—点击关注—进入凌雄租赁主页—点击凌雄支付—点击确认授权—绑定付款信息—点击充值—充值完成。
4、微信生活号:打开微信—搜索公众号(小熊U租)—点击关注—进入小熊U租主页—关于小熊—小熊支付—绑定付款信息—点击充值—充值完成。
5、乙方有权在付款日直接从凌雄租赁平台专属账户中扣除甲方应支付的租金,若甲方在凌雄租赁平台专属账户余额不足以足额抵扣租金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在凌雄租赁官方平台注册账户的手机或注册账户等甲方指定的联系地址发送充值信息,甲方在收到上述信息后,及时完成充值操作以避免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票据: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发票。
2、发票金额说明:
订单下的约定的费用金额:70%为商品租赁费(13%税率)、30%为技术服务费(6%税率)
3、申请开具发票需提供开票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复印件)。
(2)开票信息(开票名称、税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三、商品交付、验收、归还条款
(一)租赁商品交付方式:乙方送货上门、乙方邮寄、甲方自取等。
(二)租赁商品送递时间、收货地址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甲方更换,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临时通知更换,需支付一定金额的服务费,若甲方申请新送递时间或收货地址与乙方的安排冲突,乙方有权延迟送递。乙方送货上门时,发现甲方实际经营面积、办公人数、经营内容与提供资料不符,乙方有权拒绝交付租赁商品。
(三)在租赁商品及配件全部抵运现场后,甲方需立即会同乙方人员在现场共同对租赁商品型号、参数、数量和配件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对收到的租赁商品及配件进行签收。
(四)交货单据签收:1、交货单盖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签名;2、若法定代表人签收,需查验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交货单上本人签名;3、若收货人为甲方员工签收,需查验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工牌或授权委托书,交货单上本人签名;4、若收货地址在外地或以快递送货形式,需查验身份证原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出具授权委托书,交货单上本人签名。
(五)乙方通过快递等形式予以交货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或第三方接收通知后,及时完成接收及验货义务,若第三方物流公司需要甲方收货人在电子设备上进行交货单签收的,则甲方收货人在电子设备上的签字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若乙方通过物流信息查询得知商品已经被甲方签收的,则乙方将会通过短信形式告知甲方指定收货人和甲方在凌雄租赁平台的注册手机号拥有者,甲方在收到上述短信后及时登录凌雄租赁平台确认收货。甲方在凌雄租赁平台确认收货的,视为乙方完成交货义务。甲方未在收到乙方确认收货通知后的48小时内(以通知短信成功发出时起算)确认收货且未提出任何异议的,则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交货义务。
(六)在检验中出现异议,甲方需立即向乙方提出异议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异议事项。乙方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修理、更换或补齐缺货,直至验收合格;若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对签收商品提出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七)乙方完成所有经营性租赁订单下租赁商品的检验及回收、且可购销订单下商品所有权依约归甲方所有或被乙方收回且通过检验的,甲方结清所有款项,双方确认收到款项后,本合同终止。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真实有效,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本次业务过程中(从业务申请至业务终止),可以向金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甲方信用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5项,(1)审核授信申请(包括甲方的基本信息、甲方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2)审核经营状况;(3)租赁后风险管理;(4)涉及关联单位的授信业务,需要查询关联单位的信用状况;(5)异议核查。
(二)租赁期内,甲方拥有租赁商品的合法使用权,须按时支付租金。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商品硬件任何部位或部件;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商品。
(三)租赁期内,妥善保管租赁商品,配合乙方保障商品性能的各项工作。
(四)甲方不能变更商品使用用途,或使用租赁商品从事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侵权软件的使用),若甲方隐瞒使用,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全部租赁商品,并有权加收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追究甲方其他责任的权利。甲方依约取得可购销订单下商品所有权的,则甲方使用其拥有所有权商品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均与乙方无关。
(五)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商品修理的损失及其他任何损失。
(六)若发生以下情况,需按交货单中该商品价值给予赔偿:
1、乙方在检验回收商品时,发现商品出现人为因素的损坏或丢失(正常损耗除外)。赔偿标准如下:
(1)经营性租赁订单赔偿标准:
配件(如:主板、CPU、硬盘、内存、键盘、鼠标等)损坏或丢失:参照损失当时市场价值予以赔偿;
整机损坏或丢失:租赁时长≤3个月,按商品保值价予以赔偿;租赁时长>3个月,按商品保值价的1.5%/月/台递减予以赔偿。
(2)可购销订单赔偿标准:
配件(如:主板、CPU、硬盘、内存、键盘、鼠标等)损坏或丢失:参照损失当时市场价值予以赔偿;
整机损坏或丢失的:甲方应在乙方依约收回商品前,一次性支付整机损毁或丢失商品剩余的全部租赁服务费,乙方依约取得上述费用后则上述商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七)经营性租赁订单租期届满前30日,甲方需通知乙方是否续租,续租订单支持即租即还且无需支付因提前退还产生的服务费;若不续租,甲方应登录平台网站账户进行操作或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办理退货手续,甲方应主动归还租赁商品,有义务配合乙方顺利和完整回收商品。在乙方没有回收商品前,甲方对商品仍负有保全责任。
(八)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商品回收手续需在订单租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租赁服务期间内,甲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认为甲方履约能力降低或丧失。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收到增收押金通知后三日内支付不低于三个月在租设备租金金额的押金或变更租金收取条款等(变更通知到达甲方后,租赁收取条款变更)。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押金等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设备,甲方参照提前退租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拖欠乙方本合同下约定费用的(包括但不仅限于租金、服务费、维修成本费等);
2、甲方因拖欠员工工资涉及诉讼或仲裁,在同一时间段内达到两起(含)以上的且认定为甲方原因的;
3、甲方拖欠设备使用地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租金、物业管理费等情况。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拥有租赁商品的所有权。
(二)乙方承诺,合作项目一经展开,在技术和人力物力上,全力配合甲方的业务发展,并按照甲方的技术和服务规范要求,快速开展服务,服务内容有:租赁商品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及指导操作人员等。
(三)乙方承诺对网点内经营性订单下商品正常使用出现的硬件故障提供7×24小时报障服务,7×12小时(8:00—20:00)技术支持服务,确保商品硬件的可用性。各类故障修复时限如下:
1、接到报障派单后首先进行电话、网络排障,不能进行电话、网络排障的提供市内第二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省市外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2、如乙方不能在承诺工作日内修复故障,需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商品,终端故障排除后,乙方有权随时回收备用商品。
3、特殊情况,若甲方需要额外提供加时上门服务的(8:00前和20:00后),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议决定,支付部分人工费、交通费即可。
4、租赁期间,租赁商品严重损坏、且不在订单中约定的保修范围内,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维修成本费用。
5、保修范围:商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故障(不包含进液、摔碎、磕碰、雷击等人为或外力因素造成的外壳、屏幕及电子部件损坏等故障)。
6、人为损坏范围:甲方使用不当(如液体注入、外力挤压、坠落等)造成的商品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承担配件材料费,乙方不收取检测费,维修费等人工费用。
(四)可购销订单下商品出现故障,若甲方需要乙方向此订单下商品提供本条下技术服务的,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予以提供。
(五)租赁期间,因甲方发生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经营性订单下租赁商品且要求甲方在合同解除三日内支付所有未到期订单全部剩余租金: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六、违约责任条款
(一)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交货或提供的商品与订单不相符,甲方有权要求退还商品和退回预付款,在乙方退回甲方所缴纳的所有预付款后,合同终止,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如甲方仍需租赁商品,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重新协定时间内送抵到指定地点(原则上甲方规定时间需>24小时),原合同继续履行。
(二)若甲方未在租金付款日(1日)交纳租金或未依约及时支付其他费用的,给予甲方7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款违约金,标准为逾期总金额的3‰/天。期间乙方有权冻结甲方的平台账户,不退还任何押金、租金或充值金额。
(三)甲方同意,当出现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天,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停止向甲方租赁商品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同时乙方保留无条件收回租赁商品(甲方依约取得所有权的除外)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参照提前退租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不退还租赁商品,经营性租赁订单下商品,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交货单中该商品总价值予以赔偿(按赔偿标准执行);可购销订单下商品,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同终止后三天内一次性支付此订单下商品剩余全部租赁服务费。
(四)在经营性租赁订单租赁期间,针对非即租即还商品,甲方提前退还租赁商品,乙方将收取合同期内未到期的剩余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且乙方无须退还其他押金或预付款;针对即租即还商品,超过6个月但不满约定租期提前退还的,不收取额外违约金,只需由甲方承担退货运费;若6个月内退还且租期≤3个月,将收取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退货运费;租期>3个月,需补齐6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退货运费。可购销订单租赁期限内,甲方提前退还租赁商品,乙方有权收取合同期内未到期的剩余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租赁期限内(续租除外),甲方提前退还租赁商品的,则被退还商品的租金计算至退租当月月末最后一天。
(五)经营性租赁订单租赁期满后,甲方未向乙方退还租赁商品,或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后超过3个工作日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经乙方同意延长支付期限的除外)也未向乙方退还租赁商品的,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所租赁的商品。如甲方不退还租赁商品,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交货单中该商品总价值予以赔偿。(按赔偿标准执行)。
(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租赁商品转移到非收货地址(员工出差移动办公除外),可视为租赁商品遗失。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交货单中该商品总价值予以赔偿。(按赔偿标准执行)。
(七)甲方拒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维修费用等其他费用,乙方有权将甲方认定为失信客户,保留将其按失信
客户处理的权利(失信客户将在乙方官网平台、互联网其他网站公示或报公安机关或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
机构提起仲裁申请),并有权继续追偿。
(八)甲方悉知,甲方向乙方租赁的全新设备或定制机,需要乙方在订单确定后进行采购,若甲方在订单确定后单方解除定制机或全新机订单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被解除订单下全新机或定制机保值价的30%做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解除此订单向其供应商支付的违约金、未被退还的采购款等),甲方应继续补足。
七、通知
(一)本合同下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实行予以发送,甲乙双方指定合同首页的地址作为收发件地址。法院或仲裁委因处理本合同下纠纷而向甲乙双方发送司法文书的,双方同意用以上地址进行收件。
(二)双方以特快专递发送的通知,若接收方无正当理由予以拒收的,发出后的2个工作日内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发送的通知,到达对方指定邮箱视为送达;
(三)甲乙双方通信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变更前2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否则按约定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四)甲方同意乙方可以通过凌雄租赁官方平台向甲方注册账号发送每月/季度/年的对账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发送的对账单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对完成,若甲方通过注册账号确认账单无误或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账单。
(五)甲方在凌雄租赁官网平台注册账号及密码由甲方委托专人予以保管,甲方对凌雄租赁平台注册账号所实施的相关操作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权利及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若甲方账号及密码泄露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及时暂停向此注册账号提供服务。
八、其它条款
(一)经营性租赁订单下商品,甲方正常使用商品出现磨损,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经营性租赁订单和可购销订单下商品中资料安全性,请甲方做好备份和清除,如出现系统损坏资料丢失,重要资料泄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三)如有未尽事宜,请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本合同涉及到的金额都以人民币计算。
(四)如双方有其他合理要求可增加合同附件列明附加合同条款,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属于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租赁服务订单、交货单亦属于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九、其它约定
x合同生效后,取代甲乙双方之前就设备租赁服务事宜达成的书面合意、谅解、备忘录、承诺等。本合同(含订单、交货单)及依据本合同签署的补充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租赁合作事宜,乙方员工私下对甲方所做的任何承诺、折扣等均属于员工个人行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对乙方产生效力。
甲方(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6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