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公安局DNA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柘城县公安局DNA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柘财采购【2020】086号采购单位:柘城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零年九月
目 录
第四部分 磋商项目资料表 20
附件 详细评审标准和办法 25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柘城县公安局DNA 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柘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柘城县公安局 DNA 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该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柘城县公安局 DNA 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柘财采购【2020】086 号
1.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内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采购控制价:980000 元二、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共划分一个包,DNA 试剂耗材采购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和纳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 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如有)。
四、报名及文件领取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柘城县)(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http:
//61.158.168.138)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录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陆交易平台下载,各投标单位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 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4.2报名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4.4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供应商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4.5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09时00分;
5.2磋商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逾期递交(未完成投标签到)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对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等有关内容进行规定。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
5.5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
解密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时30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不负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柘城县公安局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592373329
地 址:商丘市柘城县未来大道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0-3206199
地 址: xxxxxxxxxxxxxxxxx( xxxxxx0 x楼801/812室)
监督部门:柘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 话:0370-7295108
地 址:柘城县未来大道中段
2020年9月29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1. 定义
1.1 采购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用于支付“磋商项目资料表”中采购人采购项目的费用。
1.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3 采购人:“磋商项目资料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4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的专门机构。
1.5 合格供应商:见“磋商项目资料表”。
1.6 成交人:接到并接受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 采购方式及采购供应商要求
2.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2.2 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磋商项目资料表”中的规定。
3. 磋商费用
3.1 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联合体磋商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 采购信息的发布
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6.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磋商须知
(3) 合同格式
(4) 磋商项目资料表
(5) 采购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6)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7)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 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1) 磋商响应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
(4) 分项报价表
(5) 资格证明文件
(6) 类似项目业绩
(7) 技术偏差表
(8) 技术文件
(9) 服务方案
(10)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办法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磋商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8.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需要澄清或疑问,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7天前将材料递交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的质疑。
8.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5天前发送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
8.3 澄清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9.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9.1 必要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9.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的修改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5前发送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
9.3 修改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对修改内容仍有疑问,应在收到修改内容后 24 小时内进行提问,否则视为已接收,并同意修改或澄清内容。
9.4 供应商在首次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的修改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10.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问题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10.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11. 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11.1 供应商须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成交,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1.2 供应商在未征得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内容、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时有可能被认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2. 磋商报价
12.1 报价要求
(1) 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多方案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2) 采取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3) 报价(含税)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合同条款及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等)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涵盖除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变更外, 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
(4) 供应商各轮次总报价均不能超过采购控制价,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 报价货币
13.1 磋商须以人民币报价。
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15.1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相应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1磋商响应文件应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磋商项目资料表”规定 的时间内保持有效。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否决。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放弃中标,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17.1磋商响应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7.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8.1供应商应在“磋商项目资料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18.2逾期递交(未完成投标签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9.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通知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项目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与评审,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20.3磋商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不向其他磋商供应商公布、透露其价格、技术响应文件等信息)。
21.1磋商与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按规定组建,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单数经济、技术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1.2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资格性审查标准见“磋商项目资料表”。
21.3磋商
(1) 磋商小组讨论、通过磋商要点。
(2) 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
21.4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磋商项目资料表”。
21.5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6磋商小组还需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进行详细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打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 如果总价与单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若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1.7评审价的确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材料)(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评标报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报价参与评审。
21.8 综合评分
21.8.2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有效磋商响应文件和评审后的最终总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按照“评分标准”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综合评分依据。评分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
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1.8.3 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综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1.9评审结果
21.9.1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分值由高向低排序,按分值高低依次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成交候选人。
21.9.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1.9.3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偏差分为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
磋商小组将允许供应商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重大偏差是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服务期限和服务质量等要求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3.报价合理性
如供应商最终报价比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数平均值低20%或磋商小组认为最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并审核。
24.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澄清其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25.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5.1 评审是磋商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
25.2 磋商小组将遵照规定的评审办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5.3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否决。
25.4 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评审后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25.5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审人员之外。
25.6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6.合同的授予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
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确定成交人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宣布竞争性磋商采购无效或拒绝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8. 合同授予时更改采购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需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且不得对服务内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29.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
29.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将该项目授予下一个合格的供应商,或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30. 询问和质疑
3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随机配件 |
二、合同标的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第三条 货物质量
(一)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是目前的型号,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二) 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三) 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交货验收、安装调试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第五条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 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
合同约定供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金额
x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及验收合格之前及质保期内服务及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九条 付款方式:
第十条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双方约定。
第十一条 质保期 年。
第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或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因素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第十三条 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维护保养服务。
第十四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须向乙方交纳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甲方须每日以欠款总额 ‰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 。
第十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须每日以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 ‰的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逾期交货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所交付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 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要求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九条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第二十二条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x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x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 x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 |||
甲方: | (xx) 乙方: | (xx) | ||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 |||
地 址: | 地 址: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签约日期: | 传 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 年 | 月 | 日 |
第四部分 磋商项目资料表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 |
1 | 项目名称:柘城县公安局DNA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柘财采购【2020】086号 |
2 |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370-3206199 地 址 : 郑 州 市 中 州 大 道 与 黄 河 路 交 叉 口 x x x ( x x x x x x 0 x x 801/812室) |
3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 | 质量:合格 |
5 | 质保期:1年 |
6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 |
7 | 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 2019 年 1 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和纳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要求, 根据 “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如有)。 |
8 | 语言: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
报 价 和 货 币 | |
9 | 磋商报价货币:人民币 磋商报价:供应商报价以交钥匙形式报价,报价内容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成本、利润、税金、人员工资、食宿、交通、工具、办公费、各种国家相关规定的保险费以及有关规定供应商应在报价 中考虑的所有费用。 |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 |
10 | 投标替代方案:不允许 |
11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 |
12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网上电子标书壹份 |
13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09时00分 |
14 | 磋商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09时00分 磋商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评 审 | |
15 | 评审方法和标准 1、资格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以下标准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和纳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要求, 根据 “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依据以下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报价、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磋商报价的最后确定(第二次报价) 4、综合评分 5、编写评审报告 | |
16 | 详细评审标准和办法:见附件 |
17 | 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视为无效文件: 1)响应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废标处理; 2)响应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做废标处理; 3)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做废标处理; 其形式有:a.响应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b.响应人干扰市场公平,采取赠送、赠予等方式谋取中标; c.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恶意竞标; 4)交货期不确切、不肯定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5)响应人低于成本价竞标的,作废标处理; 6)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作废标处理; 7)磋商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作废标处理; 8)磋商响应文件不写磋商报价或磋商报价超过控制资金(不含等于控制资金)的,作废标处理; 9)审查不合格的,作废标处理; 10)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作废标处理; 11) 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1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作废标处理。 |
18 | 付款方法:以与采购人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
19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执行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的规定。 |
20 | 采购控制价:980000元 |
21 | |
22 | 投标文件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陆后,将已固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 详细操作可参阅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
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具体参考参阅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文件生成器的操作说明。采用电子评审时以电子招投标文件为准。 为更好的服务各方主体,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投标人工具箱进行优化,并于2020年 6月23日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6月2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招标人工具箱和投标人工具箱(2020-6-23版)的通知”。 | |
23 | 评标评审专家应通过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联合惩戒系统对投标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 标单位信用情况以当时查询结果为准。 |
24 | 提示: 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和《2019 年全省公共资源管理工作要点》(豫公管办【2019】4 号)要求,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继上线了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各项电子化交易功能,经过对系统各模块功能和效果进行全面测试和优化,目前不见面电子交易系统已具备正式运行条件。现定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全面运行不见面电子交易系统。 一、2020 年 3 月 18 日起进场交易的项目,明确约定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对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等有关内容进行规定。 二、市场主体诚信库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正式启用,招标采购文件中要求需要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业绩、获奖等资料的,投标人将相应涉及评审的所有客观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对应位置(涉密的除外),由评标评审专家予以认定,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操作指南中的《投标人操作指南》,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 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 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三、投标人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系统操作指南中的《投标人操作指 南》。 |
25 | 供应商应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应实时保持交易系统处于登录状态,确保能及时收到评标评审专家的澄清 、 说 明 或 者 补 正 的 要 求 。 同 时 供 应 商 应 打 开 IE 浏 览 器 , 新 建 窗 口 输 入 网 址 xxxx://000.000.000.0:0000/,通过账户口令或数字证书登录二次报价页面并保持实时登录状态,以确保能及时收到评审专家要求二次报价的信息。即供应商应保持两个页面都实时处于登录状态。因网络安全的需要,登录后长时间不操作将自动退出登录状态,建议供应商5分钟刷新一次。 2、无论是二次报价还是澄清、说明需要上传交易系统的文件,必须是 PDF格式并且加盖有投标人 (供应商)电子签章。如果文件是用 word 编辑的,投标人(供应商)可点击文件左上角文件选择 “输出为 PDF”,将 word 文件转变为 PDF 格式后加盖电子签章上传。如供应商二次报价已确定 |
情况下,可提前准备好二次报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完报价上传该文件即可。 3、二次报价时,供应商应首先填写二次报价金额,然后上传二次报价 PDF文件。需注意填写金额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报价以上传的加盖有电子签章的报价文件为准。 4、二次报价输入页面一经保存,报价立即生效,无法再次修改。各供应商应对自己所输入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再点击保存。所有供应商二次报价完成或评审专家规定的二次报价时间截止后,二次报价结束。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即视为自动放弃二次报价权利。 5、评审专家对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或澄清的要求均有时间限制,并且在投标人(供应商)二次报 价或澄清页面有倒计时提示,投标人(供应商)应在评标(评审)专家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操作。 |
1.1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1.2 评审的主要因素是:最终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评分,最低价不作为唯一成交依据。
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1磋商小组的组成:共3人,其中经济、技术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
3.2磋商小组的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竞争性磋商文件;2.对通过相应资格、符合性条件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3.3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xx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4.1 响应文件的初审: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
4.2 响应文件的澄清:竞争性磋商可以在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纠正。
4.3 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 3名,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分值由高向低排序,按分值高低依次确定第一成交候
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成交候选人,如最终得分相同时,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4 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意见书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意见书上签
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小数点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 (30分)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 30 |
商务部分 (5分) | 业绩 | 响应人2017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每 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告)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 2 |
综合实力 | 1、响应人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含DNA试剂、DNA耗材的得1分。 2、响应人提供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含DNA试剂、DNA耗材的加1分。 3、响应人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覆盖范围含 DNA试剂、DNA耗材的得1分。 | 3 | |
技术部分 (50分) | 技术指标响应情况 | 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0分;带 “*”部分为重要条款,有一项不满足扣7分;其它条件一项不满 足扣3分,扣完为止。 | 30 |
技术实力 | 1、所投检验试剂盒生产厂家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及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性证明二者共同佐证。不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加分)。 2、所投检验试剂盒生产厂家获得DNA公安部奖项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及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性证明二者共同佐证。不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加分)。 3、所投检验试剂盒系列产品通过公安部警用装备设计定型的得8分。 (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公安部警用装备设计定型文件复印件及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性证明二者共同佐证。不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加分)。 4、所投检验试剂盒获得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 Y试剂盒检验报告且为合格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及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性证明二者共同佐证。不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 者不加分)。 | 20 | |
服务及支持(15) | 服务支持 | 响应人承诺可为采购人日后案件排查提供免费辅助检测服务、且可免费提供排查试剂盒,每满足一项得5分,最多得10分。投标人所提供的 排查试剂盒需满足技术参数中对排查试剂盒的要求,否则不得分。 | 10 |
服务承诺 | 质量保证期内外服务内容、标准及承诺(由评委横向比较打分,优的得5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没有的得0分)。 | 5 |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和性能 | 数量 |
1 | 常规建库试剂盒 | 1、规格:200人份/盒。 2、五色荧光标记技术。 *3、同时扩增和检测21个基因座,分别是:D18S51、 D21S11、D3S1358、FGA、D8S1179、vWA、CSF1PO、D16S539、 D7S820、D13S317、D5S818、D2S1338、D19S433、D12S391、 TPOX、TH01、PentaE、D6S1043、Amelogenin、DYS448、 PentaD。 4、扩增产物小。全部21个基因座的PCR扩增产物均小于420个碱基,扩增效率及重现性高,提高了对DNA降解样品的扩增效率。 5、试剂盒包含一个Y-STR位点,可与Y试剂盒互相印证,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材料。 6、无需提取或纯化,直接使用血样采集卡上的血样和口腔拭子样本进行扩增,适合多种采集卡材质。 7、投标人须提供与所投试剂盒配套的荧光标准品。 | 15盒 |
8、试剂盒通过公安部GA认证,开标时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 *9、试剂盒名称和基因座参数信息均已收录在全国公安机关 DNA 数据库,其检测数据必需直接导入数据库中。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数据库的下拉菜单图片,图片要求完整、真实、清晰,体现所属数据库完整名称,并在图片上加盖试剂盒制造商公章。 *10、为便于进行后期案件排查、提高比对效率,投标人须具备提供辅助检测服务的能力,并可为辅助检测服务提供所需排查试剂盒。排查试剂盒与投标人所投的建库试剂盒不能是同一款产品,需满足以下要求:试剂采用5色荧光标记技术,包括至少25个基因座:22个非CODIS基因座D1S1627, D3S4529,D2S441,D17S974,D6S1017,D4S2408,D9S2157, D6S474,D1GATA113,D18S853,D20S482,D14S1434, D20S1082,D17S1301,D12ATA63,D22S1045,D10S1248, D1S1677,D11S4463,D9S1122,D2S1776,D5S2500,1个 CODIS基因座D18S51,以及性别鉴定位点Amelogenin和Y染色 |
体基因座DYS391。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经由Genemapper 或者IDX软件分析出的STR分型彩色图谱原件的扫描件。 | |||
2 | Y建库试剂盒Ⅰ | 1、采用五色荧光技术。 2、具有高度多态性,其单倍型频率可达99.9%以上。 *3、鉴别能力强。单管可同时扩增29个基因座分别是: DYS19、DYS385a、DYS385b、DYS389I、DYS389II、DYS390、 DYS391、DYS392、DYS393、DYS437、DYS448、DYS456、 DYS458、DYS635、Y GATA H4、DYS438、DYS439、DYS460、 DYS447、DYS449、DYS518、DYS444、DYS576、DYS508、 DYS533、DYS481、DYF387S1_1、DYF387S1_2、DYS643。开标 时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经由Genemapper或者IDX软件分析出的STR分型彩色图谱原件的扫描件。 4、扩增效率高。体系中扩增产物小,全部基因座的PCR扩增产物均小于400bp,以提高对DNA降解样品的扩增效率,重现性高。11个基因座的PCR扩增产物均小于230个碱基,提供了对DNA降解样品的扩增效率,重现性高。 5、实用性强,既可保留足够的通用基因座,便于DNA数据的 | 11盒 |
交流与共享,又选择更适合中国人群遗传特点的一些基因座,以提高其实用性。 6、投标单位须提供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 具的Y试剂盒检验报告且为合格。 | |||
3 | Y建库试剂盒Ⅱ | 1、试剂盒采用免提取、单管直接扩增方式,使用六色荧光检测。 *2、包括20个核心Y-STR基因座:DYS19、DYS385a/b、 DYS389I/II、DYS390、DYS391、DYS392、DYS393、DYS437、 DYS448、DYS456、DYS458、DYS635、Y GATA H4、DYS438、 DYS439、DYS460、DYS533及DYS576。15个优选Y-STR基因座: DYS449、DYS518、DYF387S1、DYS627、DYS570、DYS447、 DYS444、DYS549、DYS557、DYS643、DYS481、DYS596、 DYS527a/b;以及DYS508和3个Y-indel:rs771783753、 rs199815934及rs759551978。 3、试剂盒所采用的六色荧光技术,包含1色荧光标记分子量内标,各基因座分散,Ladder距离清晰,以使在维持扩增产 物大小不变的条件下,有效提高单色荧光分辨精度。多色荧 | 7盒 |
光标记,便于更清晰的分辨基因座位点。 4、试剂盒适用于家系排查,满足男性家族排查系统数据库位点要求,更符合中国人群遗传特征的数据库建设标准,同时便于数据进行高效的比对、交换和共享,避免基因座差异造成的潜在风险和成本增高。 5、试剂盒规格为100人份/盒,其他包装规格可折算。试剂盒含相应内标,如不含内标,供应商需免费提供。 6、无需提取或纯化,直接使用血样采集卡上的血样和口腔拭子样本进行扩增,适合多种采集卡材质。 *7、试剂盒名称和基因座参数信息均已收录在全国公安机关 DNA数据库,其检测数据必需直接导入数据库中。投标人需提供以上数据库的下拉菜单图片,图片要求完整、真实、清 晰,体现所属数据库完整名称,并在图片上加盖试剂盒制造商公章。 *8、为便于进行后期案件排查、提高比对效率,投标人须具 备提供辅助检测服务的能力,并可为辅助检测服务提供所需排查试剂盒。排查试剂盒与投标人所投的建库试剂盒不能是 |
同一款产品,需满足以下要求:试剂采用5色荧光标记技术,包含至少15个基因座:DYF371、DYF383S1、DYS385、 DYF387S1、DYS389I/II、DYF399S1、DYF404S1、DYF409S1、 DYF411S1、DYS464、DYS526、DYS527、DYS391, Amelogenin。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经由Genemapper或者 IDX软件分析出的STR分型彩色图谱原件的扫描件。 *9、建库试剂盒系列产品需提供公安部警用装备设计定型文 件。 | |||
4 | 案件试剂盒Ⅰ | 与ldentifiler试剂盒相同的基因座;维持原有的引物序列不变,改进的引物生产流程,减少伪峰;专门为案件应用优化了PCR缓冲液系统和优化的热循环参数,显著提高对存在严重抑制的案件样品的检测能力;对于微量样本和混合检材中的少量贡献者,可以获得更高的分型,能够有效检测含有抑制的混合样本中的小比例样本;完全验证的28和29循环PCR条 件,实现更高的分析灵活性;提供简化的工作流程,比 Identifiler 节省约1小时扩增时间;五色荧光标记。 | 4盒 |
5 | 案件试剂盒Ⅱ | 1、规格:200人份/盒 | 2盒 |
2、5色荧光检测,21个位点复合扩增。 3、可短串联重复顺序(STR)多重位点系统,可应用于法医分析、亲子鉴定及应用研究等人类遗传鉴定领域。本系统可对 21 个基因座(20 个STR 位点和 1 个性别位点)进行复合扩增及检 测,包括 D1S1656、D2S1338、D3S1358、 D5S818、D6S1043、D7S820、D8S1179、D12S391、D13S317、 D16S539、D18S51、D19S433、D21S11、等 21 个基因座:对 疑难案件具有最高辨别力,与目前大部分的复合扩增系统获得的数据进行比对。对已成功扩增了曾位点缺失或扩增失败的疑难样品,并具有较高的成功率。 4、可以直接扩增,扩增时间1.5个小时。 *5、试剂盒通过公安部GA认证,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 | |||
6 | Y案件试剂盒 | 1、该试剂盒采用六色荧光技术。 2、该试剂盒具有在一次PCR反应中扩增产生27个Y–STR等位基因,包括DYS19、DYS385a/b、DYF387S1、DYS390、 DYS456、DYS458、DYS449、DYS518、DYS533、DYS576、 | 2盒 |
DYS627、DYS635等 27个基因座,增强对于案件样本降解检材的表现,提高结果的鉴别能力。 3、该试剂盒可以区分出98%以上的不相关男性,提供有意义的法医DNA分析所必须的鉴别能力。 4、100人份/盒。 | |||
7 | 16道毛细管 | 毛细管长度36cm,16通道,测序仪专用。 | 2套 |
8 | POP-4分离胶 | 3.5ml/瓶,液体分离胶,基因遗传分析仪专用。 | 31瓶 |
9 | BUFFER(10×) | 25ml/瓶,10×,支持3130xl型DNA测序仪进行电泳。 | 7瓶 |
10 | 采血卡 | 1、常温、干燥条件下,血样保存10年以上仍可有效用于复合 STR检验; 2、采集的血样可直接用于免提取扩增试剂,无需水洗或其他前处理; 3、采血纸卡不小于38*100 | 15000 套 |
11 | 甲酰胺 | 25ml/瓶,可供3500系列及3130XLDNA测序仪使用,上样用变 性剂。 | 12瓶 |
12 | 1.0mm打孔器 | 用于DNA血卡的取样,打孔头的规格1.0mm。包含塑料垫片一 块。 | 1个 |
13 | 1.2mm打孔器 | 用于DNA血卡的取样,打孔头的规格1.2mm。包含塑料垫片一 块。 | 1个 |
14 | PSA试纸条 | 该试剂条用于快速定性检测人类血液(痕),在标本中选择性地鉴别人类血红素,有很高的可信度。在大约5分钟时间 x,能检测出样本中高于1ng/ml浓度的人类血红素。 | 210条 |
15 | FOB试纸条 | 该试剂条快速定性检测人精斑,在标本中选择性地鉴别人的前列腺抗原(PSA),有很高的可信度。在大约5分钟时间 x,能检测出样本中高于5ng/ml浓度的前列腺抗原(PSA)。 | 210条 |
16 | 10微升吸头 | 1000个/包。 | 20包 |
17 | 96孔板 | 1、无PCR抑制剂2、可高压灭菌(120℃,20min)3、板上可有 号码,适合各种多孔板配用仪器和自动控制装置,材质:聚丙烯。10块/盒 | 30盒 |
18 | 生物物证提取棉 签 | 1包2枚,30包/盒。 | 40盒 |
19 | 植绒拭子 | 使用无抑制DNA 扩增材料制成,经过可以直接PCR 扩增的验证, 省去提取步骤,简包装100 支/盒。 | 2盒 |
质保期、售后服务及有关要求
一、售后服务要求:
所投产品均须免费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上门安装,货物在交付使用 半年内出现质量问题,需提供免费包换,并提供一年免费质保,终身维修。
二、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
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中国国家标准。对于所有投标产品,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中标产品经过
中标人现场安装调试,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磋商响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单位 (采购编号: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要求,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项目,首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该项目。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5、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 名: 性 | 别: |
年 | 龄: 职 | 务: |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供应商: (盖单位章)
2.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三、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首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第一次报价 | 大写: 小写: |
交货时间 | |
质保期 |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
质量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第二次报价 | 大写: 小写: |
交货时间 | |
质保期 |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
质量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注:本表由响应人加盖公章单独准备(不得放入标书内)。在进行第二轮报价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填写二次报价。
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即视为自动放弃二次报价权利。
四、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产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总 价 |
此表排版可根据实际需求做适当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六、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需方名称 | |
需方地址 | |
需方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主要内容 | |
备注 |
=
七、技术偏差表
序号 | 货物(设备)名 称 | 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
八、技术文件
供应商按照以下内容自选编写:(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2)详细的交货清单;
(3)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
九、服务方案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 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 宣传费、宴请; 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 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 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 期: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办法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说明:
(1)该声明函是针对小微型企业的,非小型、微型企业不用提供该声明。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
(提醒:该声明函是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时不用提供该声明,否则, 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