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
编号: 11N45793407320242001
采购单位(甲方): 阿克苏市第八小学
服务单位(乙方): 新疆铭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
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铭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铭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铭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财务收支审计 | - | - | - | 1 | 件 | 2500.00 | 2500.00 |
合同总价(元) | 25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贰xxxx整 |
二、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法规,对甲方2023年1月~2023年12月在教育政策落实、资金和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等方面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审计评价并出具审计报 告。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乙方对接触到的相关信息材料具有保密义务。
3.甲方管理层对其做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日提供所需主要审计资料的清单。
5.按照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6.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基于乙方的判断选择的审计程序,应及时并如实告知甲方,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3.由于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适当地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财务报表的某些重大错报可能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4.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晌。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甲方提供乙方所需要全部资料后45天内出具审计报告。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审计收费
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预计天为基础计算的。乙方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2,500.00元整(贰仟xx元整)。
2.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2.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审计报告后5日内结清审计费用。六、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一式 叁 份。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时,不得对其进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七、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发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条第
(二)款、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并不因本约定终止而失效。八、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诚实守信、友好合作,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审计服务费用的30%违约金,且非违约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协议或者解除协议,无论非违约方选择继续履行协议或者解除协议,均不影响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若非违约方选择解除协议的,则解除协议通知送达违约方之日协议解除。违约方应承担非违约方为
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责任费、鉴定费等。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报告出具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支行
账号: 账号: 65050169618600001529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