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HX-2020JKY0225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JSHX-2020JKY0225
项目名称:2020 年机电学院学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类别:货物类
项目经费:2020 年重点学科建设专项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年五月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 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金陵科技学院(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2020 年机电学院学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谈判。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2020 年机电学院学科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JSHX-2020JKY0225
2、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大写人民币玖萬贰仟圆整(¥9.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3、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数控数控雕铣机、铣钻教学成套夹具设备,以满足金陵科技学院机电学院学科建设、学科基础改善等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数控雕铣机 | 1 | 台 |
2 | 铣钻教学成套夹具 | 1 | 套 |
4、供应商资质要求,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
5.1 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
(xxxx://xxxxxx.xxxxxxxx.xx/)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含平台下载服务费):350 元/套,售后不退。
(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
(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投标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采购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及电话:胡会计 000-00000000-000;邮箱: 0000000000@xx.xxx),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采购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5)供应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咨询电话:4009286550-2;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xx QQ :2501898723;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5.2 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人:xx
(2)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
6、本次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本次是否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否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9、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9.1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xxx.xxxxxxxx.xxx.xx)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 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9.2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9.3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9.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
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5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00-00000000;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10、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1、谈判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
12、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 年 5 月 27 日 09 时 10 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1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xxxxxxxxxx 000 xxxx x 00 x 0000 x。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5、采购联系事项
15.1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 址:xxxxxxxxxx 00 x
15.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
地 址:xxxxxxxxxx 000 xxxxx 00 x邮 编:210003
16.公告媒体
16.1 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新点电
子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公示发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6.2 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新 点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4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金陵科技学院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 00 x |
0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 00 x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 年机电学院学科设备采购项目 |
4 | 分包划分与实施地点 | 一个分包,南京市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 | (1)查询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南京”网站(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 (3)查询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4)查询记录留存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 (5)查询结果处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失信记录的供应商进行书面或电子邮箱形式通知,并要求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7 | 响应文件拒收情形 | (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的; (2)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
8 | 无效响应文件情形 | (1)本章 7.2、7.3 加※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2)响应文件中未响应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没有逐一说明提供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的; |
(5)报价低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6)供应商具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9 | 盖章要求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加盖的公章仅能使用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
2、定义
2.1“供应商”是指参加谈判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产品”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本项目采购人。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报价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6)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2 节能产品政策
(1)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说明内容。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3 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说明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4 进口产品政策
(1)除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的规定。
(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
(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6)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5 谈判担保政策
(1)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可以用担保形式递交,保函要求详见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
3.6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将网站查询有关记录留存(财库[2016]125 号)。
(2)供应商信用查询记录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谈判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专家评审费用为 1000 元整,代理服务费按照【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55%收取,不足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收取。
4.3本次采购专家评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结算。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关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
6.5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谈判文件统一规定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响应文件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
电话、传真等,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7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注明项目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谈判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5)※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中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文件;
(6)※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中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7)合同草案条款;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9)《商务条款偏离表》。
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表)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谈判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货物品牌、型号、材质、主要技术(服务)指标和性能、制造商、生产企业名
称等详细说明;
(2)※《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
(3)※《供货一览表》;
(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
(5)项目实施方案;
(6)服务承诺;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等;
(8)《技术条款偏离表》。 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谈判报价的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签署。
10、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1.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的;
11.2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四、谈判
12、联合体(根据采购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而定)
12.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2.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12.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4.1 规定要求);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即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4.2 规定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12.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1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谈判组织
13.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13.2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14、谈判程序
14.1谈判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4.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谈判机会。
14.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中带星号(“★”)的技术要求以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14.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4.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14.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本章7.2、7.3加※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缺失或无效的;
(2)响应文件中未响应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3)没有逐一说明提供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的;
(5)报价低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6)供应商具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4.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评定成交标准
15.1成交标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
15.2评定方法,详见第三章。
16、确定成交候选人
16.1 谈判小组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按评定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并确定价格最
低、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16.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7、确定成交供应商
17.1 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在评审现场可根据成交候选人名单委托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7.2 采购人如未授权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7.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7.4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17.5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6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7.7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8、签订合同
18.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8.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8.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金陵科技学院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8.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8.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9.询问
19.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0、质疑
2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0.2 质疑文件接收信息:
(1)接收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2)联 系 人:许霞
(3)联系电话:025-58750867-825
(5)接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 181 号金源大厦 17 层
(6)邮 编:210003
20.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公告发布时间、谈判时间;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0.5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
20.6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0.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1、投诉
2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2、诚实信用
22.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2.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谈判小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2.3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2.4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谈判、评审纪律,扰乱谈判、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成交标准
1、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中用带星号(“★”)的技术要求以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所有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2、成交标准: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按评定后的最终报价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并确定最终报价价格最低、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价格折扣与加成:
3.1 供应商诚信档案记录: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在“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按照其信用记录表中的信用得分及星级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折扣或加成,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星级为三星的,给予报价 1%的价格扣除;四星的,给予报价 2%的价格扣除;五星的,给予报价 3%的价格扣除,被评为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给予报价 5%的价格扣除。
(2)供应商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给予报价 1%的价格加成;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给予报价 2%的价格加成;诚信指数在 19-10 分的,给予报价 3%的价格加成;诚信指数在 10 分(不含本数)以下的,给予报价 5%的价格加成。
3.2 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
(1)如供应商为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相关规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折扣。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投标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3 节能环保产品:
(1)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在评审时分别给予其对应的投标产品报价5%、5%的价格扣除。
(2)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相应页面截图或相关认证证明材料为准。
4、所有认证、证明或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
第四章 谈判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0 年机电学院学科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数控数控雕铣机、铣钻教学成套夹具设备,以满足金陵科技学院机电学院学科建设、学科基础改善等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数控雕铣机 | 1 | 台 |
2 | 铣钻教学成套夹具 | 1 | 套 |
三、技术参数要求
序 号 | 设备 名称 | 技术参数指标(功能配置)要求 | 数 量 | 单 位 |
1 | 数控雕铣机 | 不低于如下要求:一、基本配置: 1.2200w 水冷主轴; 2.高精度滚珠丝杆; 3.主板独立供电; 4.USB mach3 软件; 5.限位开关; ★6.自动对刀功能; 7.独立驱动; 二、详细配置参数: 1.有限工作行程:583(X)mm*420(Y)mm*150(Z)mm; 2.外形尺寸:855(L)mm*875(W)mm*600(H)mm; 3.框架材料:6063 和 6061 专用挤压型材; 4.可以接受的进料高度:150mm; 5.驱动单元:X/Y/Z 轴 SFUR1605-DFC7-P0 滚珠丝杆; 6.滑动单元: X 轴.20mm 镀烙传动轴; | 1 | 台 |
Y 轴.20mm 镀烙传动轴; Z 轴.16mm 镀烙传动轴; 7.步进电机类型:电机座号 57 3A 扭矩 180N.cm; 8.4 轴的尺寸:136*116*92mm,9kg,中高度:33mm;第四轴最大夹紧直径: 中心高度 65mm,三爪 80mm 卡盘,最大夹紧 125mm,尾架最大扩展长度 50mm,最大夹紧重量 30kg; 10.5 轴工作行程:155(X)mm*155(Y)mm*105(Z); 11.主轴电机:2200w 水冷主轴; 12.主轴夹头:ER-20 1-13mm; ★13.重复精度:0.05mm; 14.主轴精度:0.03mm; 15.操作系统:Win10and 及以下; 16.最大转速:0-4000mm/min; 17.控制单元:Usb 控制卡; 18.电脑接口:USB 接口; 19.指令代码:G code, nc, ncc, txt, tap; 20.工作电压:AC220V/110V; 21.标准配件:雕刻刀 对刀仪 主轴夹头; 22.净重:114kg; 23.配套数控加工仿真软件 1 套 (1)★数控加工仿真软件要求包括数控车、数控铣和加工中心,不少于二十种品牌的 90 多个数控系统,至少含有 200 个国内外主流机床厂的操作面板。其中必须含有:Fanuc0i、 Fanuc0iF、Fanuc 18i、Fanuc21i、SINUMRIK 802S/C、 SINUMRIK 802D、SINUMRIK 810/840D、SINUMRIK 828D、SINUMRIK 808D、 HEIDENHAIN iTNC530、MORI SEIKI MSX-501III、MORI SEIKI MSX-805III、PA8000、MITSUBISHI M70、HAAS VF、HAAS ST、 DECKEL FP4、NCT104、Romi Mach9、DASEN 3i、HNC 808M/T、 |
HNC210A T、HNC210BM、GSK 25iM、GSK 980TDb、KND 1Ti、 Mazak410M、Mazak100-II T、FAGOR 8055、GREAT-150i、WA31D, RENHE 32T、SKY2003N M 等数控系统; (2)仿真系统的功能要求: 1)数控机床类型包括车床(前置刀架车床及后置刀架车床,四工位、八工位、十二工位刀架、十六工位刀架)、铣床、加工中心(包含换刀机械手)。包括多种机床模型(Doosan、WIA、 DISCOVERY、HardinGe 等); 2)可仿真数控机床操作的整个过程,例如:毛坯定义(支持导入 CAD 模型),工件装夹,百分表校正夹具,压板安装,基准对刀,安装刀具,机床手动操作等; 3)支持与实际机床对刀方式一致的手动对刀功能;铣床以及加工中心具有基准芯棒和寻边器对刀功能并支持使用对刀仪对刀;车床对刀为直径测量法;支持快速对刀方便程序模拟。 4)加工特点:可实时显示零件加工过程、冷却液、加工声效、铁屑等,并且车床具有中心架、尾座辅助加工;车刀可以旋转安装角度进行切削加工;加工中心具有加工过程中碰撞断刀效果; 5)★软件支持 ISO-1056 准备功能码(G 代码)、辅助功能码 (M 代码)及其它指令代码,同时支持各系统自定义代码以及固定循环。如 FANUC 的 R/C(倒圆/倒角功能),镜像 G51,旋转 G68\G69,多头螺纹加工 G78 指令;支持 SINUMRIK 的模态指令,FANUC,SIEMENS 极坐标编程,G02,G03 螺旋插补等。软件支持 AB 类宏程序,如 SINUMRIK 参数(变量)编程;华中、FANUC、广州数控、三菱的宏程序三级以上的嵌套循环编程;支持脉冲编程、英制尺寸编程; 6)软件采用数据库统一管理的刀具材料、特性参数库;含数百种不同材料、类型和形状的车刀、铣刀,如梯形螺纹刀、端 面槽刀、丝锥、燕尾铣刀、螺纹铣刀、精镗刀、键槽铣刀等; |
支持用户自定义刀具及相关特性参数; 7)可以导入各种 CAD/CAM 软件生成或自行编辑的数控程序,如 PRO-E、UG、CAXA-ME、MASTCAM 等;数控程序的编辑、输入 (支持键盘输入)、输出;可实现数控程序预检验和运行中的动态检查以及生成刀具轨迹线,同时提供可视化数控代码调试工具,能够对照轨迹线和程序进行检查修改; 8)测量:基于剖面图的铣床工件自动测量,采用游标卡尺和螺旋测微器的车床工件智能测量。可实现对零件模型的三维测量功能,可以对加工工件的直径、长度、圆弧半径、端面距离等进行精准测量,车床铣床可精确至 0.001mm,包含千分尺、卡尺,利用特征点、线以及距离进行测量;基于刀具切削参数零件表面粗糙度的测量; 9)手动、自动加工等模式下的实时碰撞检测;包括刀炳刀具与夹具、压板、刀具,机床行程越界,主轴不转时刀柄刀具与工件等的碰撞,并且支持设置评分标准并对错误信息进行实时评分; 10)模拟加工后,可以生成包含工件信息、NC 程序、加工零件、操作过程以及操作评价情况; 11)实现工艺分配:加工中心可导入车削仿真后的零件模型进行铣削加工; 12)考试系统:包括题库管理、试卷管理、考试过程的管理、自动保存、灾难恢复以及试卷自动评分;也可以根据事先设定的评分标准对考试的操作过程及工件尺寸进行自动评分; 13)软件自带 AVI 文件的录制和回放、Windows 系统的宏录制和回放; 14)支持插补过程模拟,支持多语言实时切换,支持双屏显示; 15)支持示教(一对多的屏幕广播)、远程协助,方便教师与学员互动。 |
不低于如下要求: | ||||||||
一、设备概述: | ||||||||
采用全铝合金为原材料,精细加工而成。并配有夹紧工件;氧 | ||||||||
化处理,重量轻,适合学生动手搭接组装夹具,降低操作难度, | ||||||||
安全性方面得到保障。 | ||||||||
二、产品特点: | ||||||||
1、材质为铝合金; | ||||||||
★2、能搭建 15 种槽系组合夹具方案; | ||||||||
三、槽系组合夹具配置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
1 | 正方形基础板 SJ2225-Z100_3 | 1 | ||||||
2 | 伸长板 SJ2225-Z261_3 | 1 | ||||||
加工中 | 3 | 端孔定位支撑 SJ2225-Z282_3 | 1 | |||||
4 | 三槽正方形支撑 SJ2225-Z205_2 | 2 | ||||||
2 | 心夹具 拆装教 | 1 | 套 | |||||
5 | 等长双头螺柱 B 级[GBT901-1988][M10×140] | 2 | ||||||
6 | 大垫圈_A 级[GBT96_1-2002][10] | 6 | ||||||
学模型 | ||||||||
7 | 1 型六角螺母_A 级和 B 级 [GBT6170-2000][M10] | 4 | ||||||
8 | V 型支撑 SJ2225-Z241_2 | 1 | ||||||
9 | 双槽正方形垫板 SJ2225-Z201_3 | 1 | ||||||
10 | 单面槽钻模板 SJ2225-Z411_5 | 2 | ||||||
11 | 快换钻套 SJ2225-Z441_36 | 2 | ||||||
12 | 偏心钻模板 SJ2225-Z400_5 | 1 | ||||||
13 | 叉型压板 SJ2225-Z530_1 | 1 | ||||||
14 | T 型键 | 2 | ||||||
15 | 圆形定位圈 | 1 | ||||||
16 | T 型键 19 | 3 | ||||||
17 | T 型键 14 | 1 | ||||||
18 | 六角头螺栓全螺纹_C 级 | 1 |
[GBT5781-2000][M10×25] | ||||||||
19 | 六角头螺栓全螺纹_C 级 [GBT5781-2000][M10×80] | 2 | ||||||
20 | 等长双头螺柱 B 级 [GBT901-1988][M10×130] | 1 | ||||||
21 | 正方形基础板 | 1 | ||||||
22 | 长方形垫板 1 | 3 | ||||||
23 | 长方形垫板 2 | 6 | ||||||
24 | 双槽正方形垫板 1 | 2 | ||||||
25 | 双槽正方形垫板 2 | 2 | ||||||
26 | 双槽正方形垫板 3 | 2 | ||||||
27 | T 型键 14 | 1 | ||||||
28 | 定位垫块 | 1 | ||||||
29 | double end stud 30(clamping ty31pe) grade b32gb-2 | 2 | ||||||
30 | 平垫 33 圈 A 级[GBT97_1-234002][10] | 4 | ||||||
31 | 1 型六角螺母 35_A 级和 B 级 [GBT613670-2000][M1037] | 1 | ||||||
32 | 沉孔钻模板 38SJ2225-Z412_1 | 1 | ||||||
33 | 39 菱形定位销 SJ240225-Z315_8 | 1 | ||||||
34 | 快换垫圈 SJ2225-Z643_1 | 2 | ||||||
35 | T 型键 19 | 4 | ||||||
36 | 大垫圈_A 级[GBT96_1-2002][10] | 2 | ||||||
37 | T 型键 | 1 | ||||||
38 | 等长双头螺柱 B 级[GBT901-1988][M10×130] | 1 | ||||||
39 | 等长双头螺柱 B 级[GBT901-1988][M10×100] | 2 | ||||||
40 | 六角头螺栓全螺纹_C 级 [GBT5781-2000][M10×40] | 1 | ||||||
★(四)配套数控机床机械装调 3D 仿真软件 1 套,投标时提 |
供软件五大功能演示视频,五大功能包括以下内容,须于开标现场演示完整,演示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利用三维建模技术构建现实配套的车床的三维场景,和用户交互式的快速完成不同的动作,并在软件界面中显示出来。软件界面窗口中三维机床模型可以通过使用鼠标实现缩放、平移、旋转等功能; ★软件以下功能模块:1、拆装 2、调试 3、测量 4、装配图纸 5、装配视频。 (1)拆装:分为自动拆除、自动装配、手动拆除、手动装配四个模块; 自动拆除、自动装配模式下,通过动画演示,可以从整体上清晰的了解机床拆除和装配的全过程,也可以通过旋转多方位看清机床零件拆装的次序; 手动拆除、手动装配模式下,可以通过工具的选择,还原现实环境下机床拆装过程,拆装过程中还可以通过拆装信息的提示,如工具的正确选择、零件的正确拆装次序、以及拆装过程中的工业要求等,进一步正确的完成机床拆装; (2)调试:分为导轨调试、丝杆调试、主轴调试三个模块。机床装配过程中,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调试,即导轨调试、丝杆调试、主轴调试。在每一个调试模块中,需要选择所需要的工具并根据调试信息的提示完成调试工作。通过这主要的三个调试模块,学习车床上调试方法; (3)测量:在机床的装配和调试过程中,需要通过测量工具的选择,来检测机床的装配和调试是否达到工艺要求; (4)装配图纸:此功能模块展示配套车床的 2D 装配图纸和各个零件图纸,以及装配工艺信息和各个零件的工艺信息。通过装配图纸和零件图纸的名称的选择,显示各个图纸和其工艺信息,同时方便三维拆除和装配的时候进行参照学习机床的结 构、机构; |
(5)装配视频:通过真正的装配工作人员的亲身教授,加深 学习在本软件三维虚拟环境下对配套车床的拆装操作,可以自主正确完成交互拆除和装配的操作全过程。 |
四、商务部分要求
(一)验收标准:项目中涉及到的产品需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于整体安装调试且正常使用后方可验收。
(二)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要求:供应商报价时须承诺所提供的设备等所有的产品免费质保期至少为壹年(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软件维护、升级等技术支持。免费维护期内,本合同项目所有设备、技术和服务发生任何非人为故障,由供应商负责恢复。
2、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项目实施及质保期间应具有固定的维修人员并有能力及时处理所有可能发生的故障;成交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项目如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服务供应商技术人员应于 2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并于 8 小时内修复,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3)人员培训:免费提供不少于 5 人的产品维护培训服务及必要的支撑技术培训服务。
(2)免费维护期内,供应商需提供定期回访服务,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优化建议应提供免费升级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采购人需要继续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其他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交付要求
1、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及配合学校验收整个工作流程。
2、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承担费用并负责送货上门。
3、交货地点:金陵科技学院用户指定地点。
(四)付款条件
货到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开具相应发票(项目组成中的设备硬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金陵科技学院,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 99 号、
税号:12320100745357493B 南京交行白下支行:32000 660 101 817 010 5467),采购
人即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
(五)违约赔偿要求
1、如成交供应商不能交付服务、完成安装调试的,采购人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 天,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成交供应商逾期交付达 10 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成交供应商时生效。
3、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采购人拒收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款 5%的违约金。采购人未拒收的,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处理。
五、报价说明
(一)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所有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以及验收后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即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二)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六、备注
(一)本章中用带星号(“★”)的技术要求以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二)所有实质性要求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可以进行实质性变动,实质性变动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及格式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JSHX-2020JKY0225
项目名称:2020 年机电学院学科设备采购项目使用单位:金陵科技学院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
合同编号:JSHX-2020JKY0225
政府采购计划号:宁政采[2020]05 号 0303、0304、0305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金陵科技学院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政府采购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2020年机电学院学科设备采购项 目,详见乙方响应文件。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人民币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
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JSHX-2020JKY0225号标(项目编号)的招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含分项报价表及供货一览表);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谈判承诺/服务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 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第六条交付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及配合学校验收整个工作流程。
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向代理机构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按付款条件相关条款约定,20万元以内的合同无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免费维护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合同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3、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开具相应发票(项目组成中的设备硬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金陵科技学院,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 99 号、税号:12320100745357493B 南京交行白下支行:32000 660 101 817 010 5467),
采购人即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
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 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处理。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 3 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 4-7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30%赔偿金。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服务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金陵科技学院(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南京交行白下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32000 660 101 817 010 5467 帐号:
采购代理: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谈判文件编制:
响应文件接收及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文件文件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
4、档案袋或封套内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5、各供应商可根据企业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编制响应文件,以下各格式及表格仅供参考,可按需调整。
正本(副本)
2020 年机电学院学科设备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 应 商:(单位公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谈判申请及声明 X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X
三、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X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X
五、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文件 X六、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X
七、货物品牌、型号、材质、主要技术(服务)指标和性能、制造商、生产企业名称等详细说明…X八、技术、服务方案 X
九、表格格式 X
十、附件 X
一、谈判申请及声明格式
谈判申请及声明
致:金陵科技学院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谈判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项目名称: 。
3、我们的首次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谈判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谈判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谈判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 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金陵科技学院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进行谈判报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
承诺函
致:金陵科技学院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谈判邀请,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公司控股关系及公司管理关系释义: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 A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 B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 权的主要负责人。
A:所谓法定代表人:是指由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负责人。如《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下简称《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是机关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等。
B:所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指除法定代表人以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等。
②控股关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谓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的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二)控股股东,是指 A 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 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B 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践中,一般对 A 所述情形称为绝对控股,B 所述情形称为相对控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称“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③管理关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谓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一)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作企业)的,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人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除外);
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供应商能够严格执行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清晰,能够按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依法作出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
3、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供应商提供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则可以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可提供与项目实施有关的相关设备购置或租赁票据,或者相关服务人员用工合同,也可以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障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致:金陵科技学院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盖章)
年 月 日
六、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做要求,则可以不予提供。
七、货物品牌、型号、材质、主要技术(服务)指标和性能、制造商、生产企业名称等详细说明
注:各供应商根据所投设备性能、设备制造商实际情况以及对采购文件响应程度等进行编制上述相关详细说明,格式自拟。
八、技术、服务方案
注:技术、服务方案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等,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方案、图纸(表)和数据等。各供应商根据所投设备性能、设备制造商实际情况以及对采购文件响应程度进行编制相应方案,格式自拟。
九、表格格式(仅供参考,可按需调整或删除)
(一)报价表格式(首次报价)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名 称 | 报价(元) | 其中,小型和微型 企业报价(元) |
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是 否 |
说明: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评审过程中,如果小、微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供应商名称:(盖章)
(二)分项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或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是否属于 小、微型企业的产品 |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 产品 |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的 产品 |
总价小计: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产品”、“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产品”、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型企业的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产品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者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但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三)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格式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
(至少填报单价最高的两个产品)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或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质保年限 |
供应商名称:(盖章)
(四)供货一览表格式供货一览表
(含配件、备品、消耗材料)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 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主要技 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总额 | 小写: | ||||||
大写: |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竞争性谈判文 件条目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商务条款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 |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供应商应在上表中明确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名称:(盖章)
(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竞争性谈判文 件条目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技术、服务条款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 |
说明:
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供应商应在上表中明确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或服务要求偏离情况,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项目关于技术或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名称:(盖章)
十、附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附件三、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四、节能产品认证文件
提供其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或相关认证证明材
料
附件五、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文件
提供其投标产品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的页面截图或相关认证证明材料
附件六、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如有需要)
致: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谈判,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谈判时应向你方交纳谈判保证金,且可以谈判担保函的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谈判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谈判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