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 202108150 号工业用地平整工程一期产生的石料资源, 石方量为 1554604.26m³,拍卖参考价:8577.06 万元。
阳新县 202108150 号工业用地平整工程一期产生的石料资源
拍卖文件
拍卖时间:2023 年 3 月 9 日
拍卖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北鑫源拍卖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三月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 2023 年 3 月 9 日上午 10 时整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阳新县 202108150 号工业用地平整工程一期产生的石料资源, 石方量为 1554604.26m³,拍卖参考价:8577.06 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1、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单位,且报名企业须为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且具备资源在阳新县范围内就地进行深加工的企业。报名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需向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 2600 万元,履约
保证金 120 万元。
三、缴纳保证金账户如下
(一)竞买保证金 2600 万元转至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户名: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阳新支行账号:5729 8211 6654
(二)履约保证金 120 万元转至湖北鑫源拍卖有限公司账户:
户名:湖北鑫源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银行xx武汉路支行账号:1803 0290 0000 00011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展示并接受咨询,本次拍卖的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进行查勘。
五、竞买手续办理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请于 2023 年 3 月 8 日 16 时前将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转
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并于 2023 年 3 月 8 日 17 时前携带有效证照、相关证明文件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x先生 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
湖北鑫源拍卖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7 日
竞 买 申 请 书
湖北鑫源拍卖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 2023 年 2 月 27 日发布的拍卖公告,本单位申请参加 2023 年 3 月 9 日
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举行的拍卖会,竞买标的:阳新县 202108150
号工业用地平整工程一期产生的石料资源,石方量为 1554604.26m³。
贵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在标的原址进行展示。本单位已于
2023 年 月 日到展示地点对上述拍卖标的进行了现场查验(踏勘),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同时,在贵公司领取了拍卖文件,对贵公司依法制定的《竞买协议》及其他相关拍卖资料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无异议。
本单位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交纳 2600 万元竞买保证金及 120 万元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本单位承诺:一旦竞拍成功,保证按《竞买协议》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否则,将自动放弃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本单位办理竞买登记时提供证明文件如下:
( )①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份(加盖公章);
( )②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④提供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
( )⑤其他证明材料。
本单位承诺:对上述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竞买人(签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湖北鑫源拍卖有限公司(2023)10 期拍卖会
竞 买 协 议
竞买人: (以下简称甲方)
拍卖人: xxxxxxxxxx (xxxxxx)
x方申请参加乙方于2023 年 3 月 9 日上午 10 时整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举行的拍卖会, 双方就拍卖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已收到并仔细研读了本次拍卖会拍卖文件上所记载的全部内容。二、拍卖标的
阳新县 202108150 号工业用地平整工程一期产生的石料资源, 石方量为 1554604.26m³,拍卖参考价:8577.06 万元。
三、乙方将其所知晓的本次拍卖标之具体情况、瑕疵及拍卖条件等信息已如实向甲
方披露,且甲方已对其参加竞买的标的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该拍卖标的进行了充分调查及咨询,甲方已对该拍卖标的所有状况、现有及未来可能发生的瑕疵问题有全面了解和预见,认可标的现状和拍卖条件,自愿承诺遵守拍卖文件和本协议要求,申请以竞买人身份参加本次拍卖会。
四、乙方根据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甲方在参加竞买前应对本次拍卖标的现状进行实地勘察并予以确认,若放弃勘察核实的权利,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报名手续一经受理确认,即表明甲方对标的物现状、方量无异议并全部接受,此后不得以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了解不足或以拍卖标的实际方量、吨位等方面存在差异为由,提出撤销本
次拍卖或改变拍卖成交价格的申请或要求,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和后果,以及产生的费用、风险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及工作人员对本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图片、新闻载体等方式)进行的介绍或评价,均系参考性建议或一般性意见,不视为对拍卖标的自身瑕疵的任何担保。甲方应亲自查勘并检验拍卖标的,对其竞买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次拍卖标的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拍卖,起拍价及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在拍卖会现场予以公布,拍卖标的且依法设有保留价,场内最高竞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不成交。
七、甲方鉴于对拍卖标的清晰认识,已确保能够成熟自主应(报)价。甲方认可一旦以场内最高出价竞得拍卖标的,作为买受人即视为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本场拍卖会的《拍卖公告》、《竞买申请书》及本协议所有条款内容的约束。
八、甲方已详细了解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单位,且报名企业须为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且具备资源在阳新县范围内就地进行深加工的企业。报名时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甲方(法定代表人)应亲自参加应价及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相关拍卖会资料,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向拍卖人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拍卖会现场只允许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陪同人员共两人进入会场。竞买人在拍卖会当日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价号牌,办理入场登记。竞买人逾期或未参加拍卖会的,视为违约,自动放弃竞买标的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前往乙方办公场所办理竞买手续及参加现场拍卖会当日,需全程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十、办理竞买手续前,甲方须交纳竞买保证金 2600 万元,履约保证金 120 万元,
保证金并非定金,当《拍卖法》第 39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出现时才得以适用。交纳保证金账户如下:
(一)竞买保证金 2600 万元转至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户名: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阳新支行账号:5729 8211 6654
(二)履约保证金 120 万元转至湖北鑫源拍卖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湖北鑫源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银行xx武汉路支行账号:1803 0290 0000 00011
十一、甲方如未竞买成功,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在拍卖会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二、甲方若竞买成功,即成为该标的买受人,须与乙方在拍卖成交之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之规定,于拍卖成交之日按照标的成交总金额 2%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在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
另根据委托人要求,拍卖成交后,本次拍卖标的评估费 6 万元由买受人支付,该款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拍卖人代买受人转至评估公司账户,若有剩余款项则退还于买受人。若款项不足的,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 3 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支付及标的移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2600
万元直接转为拍卖成交价款的部分款项,由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剩余应付标的款项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15 日内一次性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本次拍卖为不含税拍卖,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开具相关收款收据,委托人不向买受人开具任何增值税发票。买受人在标的拉运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人员自身安全隐患,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在标的转运过程中,不得超范围拉运、不得有违规操作,不能对标的移交范围以外的设备、设施、建筑物、绿化带环境和安全生产造成破坏,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交接办理手续由买受人直接与委托人对接办理,乙方不承担标的物交付之担保责任。
十四、甲方若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即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再行拍卖该标的。再行拍卖时,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方所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外,当再行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时,甲方还应补足差额。
十五、重要提示:
1、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拍卖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提出或不参与拍卖会竞价。竞买人参与拍卖会当日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同意本《竞买协议》等拍卖文件的要求,认同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并无异议,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方量、品质、范围等存在的差异或其他瑕疵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否则将视作买受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品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乙方与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3、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协调村组关系,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买受人应自行准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运输车辆及装载设备,自行负责标的运输。 买受人必须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遵守生产区(标的存放地)内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作业,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在标的物拉运及整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拉运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人员自身安全隐患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对标的进行拉运时,要注意做好防尘、抛洒等保障措施。不得破坏道路结构、超范围拉运。标的物移交后,买受人应对其负有看管责任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拉运过程中须严格按照交警、城管等主管部门的规定运输标的物,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如因买受人不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运输标的物而造成的行政处罚及罚款等处罚,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后果,与乙方和委托人无关。
十六、甲方确认对本次拍卖活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已有正确理解,自愿承诺遵守拍卖活动中各项特殊的交易规则和习惯,并已全面通晓包括本协议在内的所有拍卖文件中可能对甲方权利带来限制或不利后果,及可能造成乙方免除或限定自身责任的协议条款中所有内容。同时,甲方已仔细听取并正确理解了乙方对上述条款的详细介绍和讲解,对上述条款所包含内容亦表示完全同意及认可。
十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捺印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湖北鑫源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样本)
公司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本)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法人姓名)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受托人姓名)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参加由湖北鑫源拍卖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上午 10 时整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公开举行的关于阳新县 202108150
号工业用地平整工程一期产生的石料资源的拍卖会,代理权限:拍卖会前
办理竞买手续、报名参加竞拍、签订竞拍申请书及竞买协议、拍卖会现场
举牌应价、拍卖会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事宜,我本人均予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湖 北 鑫 源 拍 卖 有 限 公 司
拍 卖 会 记 录
拍卖会名称:
湖北鑫源拍卖有限公司
(2023)10 期拍卖会
拍卖会时间:2023 年 3 月 9 日上午 10 时整
拍卖会地点: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
拍卖标的:
阳新县 202108150 号工业用地平整工程一期产生的石料资源,石方量为 1554604.26m³。
拍卖师:记录员:
起拍价:
拍卖方式:有声增价 增价幅度:
竞 价 过 程
应价序号 | 竞价号牌 | 应价 | 第 1 次 | 第 2 次 | 第 3 次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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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4 | |||||
5 | |||||
6 |
拍卖结果:该标的由持 号牌的竞买人以 元的出价成功竞得。
拍卖师: | 记录员: | 买受人: |
(签名) | (签名) | (签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
买受人 于 2023 年 3 月 9 日上午 10 时整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经现场举牌竞价成交下列拍卖标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下:
一、成交拍卖标的和价款:
拍 卖 标 的 名 称 | |
阳新县 202108150 号工业用地平整工程一期产生的石料资源, 石方量为 1554604.26m³。 | |
成 交 额 | (大写) (小写) ¥ |
佣 金 额 | (大写) (小写) ¥ |
总 金 额 | (大写) (小写) ¥ |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当日按约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2600 万元直接转为拍卖成交价款的部分款项,由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剩余应付标的款项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15 日内一次性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其它事项按本场拍卖会双方签订的《竞买协议》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买受人对所竞得标的的现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自觉履行与拍卖人签定的
《竞买协议》之内容。
五、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经买受人、拍卖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叁份,买受人、
拍卖人、委托人各执一份。 | |||
买受人(xx):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 年 | 月 | 拍卖人(盖章):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