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方式: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报名报名邮箱:80437569@yonghui.cn
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运输招标文件
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
【2015】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内容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证明、委托书、承诺函)第四部分:运输服务合同
第五部分:附件(报价格式、车型、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
运输招标邀请函
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采取邀标的方式,对永辉超市河南大区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货物:超市所有销售的商品),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发标单位: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
2、招标内容:永辉超市河南大区中牟物流点生鲜货物运输服务。
3、招标额度:年运输费用预估 500 万元左右。
4、招标条件:注册资金 200 万元以上;自有车辆比例占 50%以上(以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和车辆保险为准);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单位具有丰富的物流运输、配送管理经验,信誉良好。要求在河南或附近省市取得运输资质超过 3 年以上。
5、招标书公告时间:2015 年 3 月 19 日报名截止时间:2015 年 4 月 20 日
报名方式: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报名报名邮箱:00000000@xxxxxxx.xx
河南大区办公详细地址: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永辉超市三楼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须将以下文件扫描后发送报名邮箱内,《投标单位基本
信息登记表》、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最新年检)、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货物运输保单复印件等,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04 月 30 日
投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永辉超市三楼总经理办公室 7、投标前应同时提交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支票或汇款形式(汇
款凭证需复印件加盖公章)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前交永辉超市河南大区财务,如汇款请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前汇入招标方指定银行账户(注明“运输商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开户名称: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702021109200130980
开户银行:工行郑州郑大支行
8、投标结果公布时间:以招标委员会公布时间为准(永辉超市保留调整开标及公布投标结果时间权利。)
9、联系人(答疑):xx远 13939063505 xxx 13733890188
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9 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内容
2015 年度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运输招标说明
一、概况介绍
1.1 永辉超市简介
永辉超市成立于 2001 年,十年创业,飞跃发展,是中国 500 强企业之一,是福建省、xxxxxxxxxxxxxxxx,xxxxxx列为“全国流通重点企业”、“双百市场工程”重点企业,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是上海主板上市企业(股票代码:601933)。
永辉超市是中国大陆首批将生鲜农产品引进现代超市的流通企业之一,被国家七部委誉为中国“农改超”推广的典范,被百姓誉为“民生超市、百姓永辉”。公司已发展成为以零售业为龙头,以现代物流为支撑,以现代农业和食品工业为两翼,以实业开发为基础的大型集团企业。永辉超市坚持“融合共享”、“竞合发展”的理念开创蓝海,与境内外零售企业共同繁荣中国零售市场,在福建、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安徽、上海、江苏、浙江、黑龙江、吉林、辽宁等 17 个省市已发展超过 360 家大、中型超市,经营面积超过 300 万平方米,位居 2012 年中国连锁百强企业 13 强、中国快速消费品连锁百强 7 强。
永辉积极承担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热心致力于慈善超市、助学支教、扶贫济困、助残助孤、赈灾救难等公益事业,已向社会捐赠资金及物资累计逾亿元。
未来几年,永辉将稳健地向全国多个区域发展,并保持可持续盈利增长,力争至 2014 年销售总额逾 368 亿元,发展成为全国性生鲜超市龙头企业,跻身中国连锁企业前列。
现对永辉超市河南大区生鲜(中牟)物流站点货物运输业务进行年度招标,中标者将作为我司年度运输服务承运商。承运永辉超市河南大区旗下各门店门店生鲜货物。(附件有物流站点到河南大区各门店距离)。
1.2 招标项目信息
1. 招标项目:永辉超市河南大区中牟物流点生鲜货物运输服务。
2. 招标额度:年运输费用预估 500 万元左右。
3. 投标资格:具有承接招标的经营范围,具有相关资质;
1.3 招标方信息
1. 招标方: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
2. 招标机构: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
3. 评标机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
4. 联系人:xx远 13939063505 xxx 13733890188
二、投标人须知
2.1 投标人资格标准
1. 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承运合作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交通法规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系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方任何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5. 招标方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向招标方承担赔偿所有损失的责任。
6. 投标方要求在河南或附近省市取得运输资质超过 3 年以上;
7. 投标方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
8. 投标方提供的车辆要求自有车辆比例占 50%以上(以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和车辆保险为准);
9. 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赔偿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等手续,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负担。
9. 投标方为运输商,此次投标报价为最低报价。
10. 投标方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 法人代表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最新年检)副本三证复印件
3) 运输许可证、车辆运行许可证、保险单复印件
4) 证明具备履约能力的文件,如郑州市市内通行证等
5) 业务发展历史与现状,主要服务客户。
11. 串通投标的情形:
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情节严重者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② 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③ 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开标的;
④ 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⑤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方有权在评标过程中或签订合同之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方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中标后或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欺骗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的行为,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12. 投标人须保障招标方在使用车辆时不受到第三方侵犯或干扰。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任何其他(如:司机薪资、劳动合同纠纷等)均与招标方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方及运输货物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同时招标方有权据此对中标方资格进行调整。
三、招标文件说明
3.1 总则
1. 本次招标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及相关服务。
3.2 定义
2. 招标方:即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3. 投标方:即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运输商。
4. 招标内容:永辉超市河南大区中牟物流点生鲜货物运输服务。
5. 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
6. 合格的投标内容和服务
1) 投标方拟提供所有投标内容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2) 投标方提供的投标内容必须符合已颁布的中国国家运输标准的有关条 款。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时,应注明是采用何种标准,并应保证设备品质、性能达到或高于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同时须得到评标人员的认可。
3.3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4 投标文件投递要求
1. 投标方对招标方的所有投标文件内容及报价不得以邮件或口头等形式进行,必须以正式公文的形式进行密封后提交给招标方,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员(包括招标方工作人员)透露;一经发现投标方违反此条款,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文件及报价以作废处理,并对已有合作的供应商立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未有合作的供应商,招标方一年内不再考虑与其合作。
2. 投标方在投递投标文件的同时,要向招标方缴纳投标押金 20 万元,投标方给予相应财务手续。
3. 投标结束后,招标方对未中标的投标方 20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投标押金。中标方的投标押金,在运输业务顺利开展三个月以后,全额无息退还投标押金。
4. 若投标方中标后自动放弃合作,招标方不予退还其投标押金。
3.5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招标方将可能随时对招标文件提出修改意见,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会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方回函确认。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投标文件语言文字要求:中文。
3.7 投标文件要求
1. 投标文件组成
1) 资信标书,按顺序装订。所有的资信文件均需提供最新审批后的有效文件。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 投标单位简介(包含业绩、信誉、品牌知名度等)
④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⑥ 运输许可证
⑦ 车辆保险单
2) 商务标书
① 投标承诺函
② 业务发展历史与现状
③ 与其他大型零售商合作的项目介绍
3) 投标报价
① 报价总表
② 分项报价表以及各区域线路报价表;
③ 免费部分及增值服务项目;
4) 电子光盘/U 盘:投标文件电子版本;
5) 技术/商务偏离文件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需在截标时间之前送交指定部门,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 投标方须用信封密封投标文件,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
① 投标报价表单独封存,每页需加盖公章,并在密封件上注明“投标报价表”、“投标单位名称”;
② 资信标书复印件,均一式壹份并加盖公章,依序装订成册后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单位名称”;
③ 投标技术部分文件和商务文件一式六份装订成册(分别为正副本,每份上需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以及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每一页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骑缝章。并在密封件上注明“投标文件”,每份不允许手写与涂改。
④ 投标文件电子版以光盘或 U 盘存储,单独存封,并在封面上注明“电子文件”;
3)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免费领取,若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 天书面或传真告知招标方,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人以后领取招标文件。
3. 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2) 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5) 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6)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价须知:
4.1 投标货币:人民币。
4.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
4.3 服务开始之前,投标方须负责到当地政府交警、运输部门办理相关运营手续,招标方只提供协助,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不再另行支付。
4.4 投标方需说明投标内容及招标项目的市场整体趋势变化下的投标价格相应变化原则。
4.5 投标人对本投标书列明的所有投标内容必须完全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6 投标项目要求:
1. 若因中标人无法按时履行投标内容而造成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 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方有权终止运输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 履行地点:以招标方要求为准。
五、评标
5.1 评标原则
评标原则主要针对投标单位的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标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中标单位。
1. 性价比,包括:价格、服务质量承诺、全国服务网点、车辆质量、企业信誉度、与其它零售企业合作情况等;
2. 本次招标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在规定的截标时限前未能签到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弃权。
3. 投标资格审查时,招标方工作人员首先检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依序拆封各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审查投标资格。
4. 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包括原件)不齐全、不完整;正、副本文件不一致;未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或者违反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内容的投标人,均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 经核实,投标文件内容若有不真实表达,则为无效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招标人在此声明,保留向此投标人进一步追偿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5.2 评标过程
1. 开标程序:
1) 审查投标资格
2) 商务标书评审
3) 投标打分
2. 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讲标)
1) 评标委员会须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认证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有权向投标人提出质疑,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
2) 投标人须认真答复评标委员会质询。重要或复杂问题的答复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以书面形式作为承诺。澄清、承诺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投标文件具同等约束力;但询标答复不得就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和变更。
3)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并做出明确的答复;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答询,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评标小组的工作规则
1. 评标原则:
1) 评标小组由招标方内部选拔组成。
2) 回避制度:与投标方有利益关系的人回避招标。
3) 评标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认真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4)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委可以就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质询,评委个人不得与投标人交换意见,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
5) 评标小组必须对投标文件内容保密。相关工作记录,应在评标结束后,全部交回综合部档案组存档。评委不得对外扩散投标文件涉及的商业秘密。
2. 评标方法
1) 评标过程分为资格审查、商务标书评审和投标报价打分。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方竞标文件评选出预中标人。评标小组保留审查预中标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人员、场地、货物、业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评审通过,招标人将发出中标通知书给该中标人,如果审查没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4 废标条款
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承运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承运商不足两家的;
2)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 因故取消招标任务的。
六、确定中标授予合同
6.1 招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宣布中标人,并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电话告知未中标人,对未中标原因不做任何解释;
6.2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双方合同。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通知书》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6.3 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在不损害中标人利益的条件下,可以对其方案作适当调整。
七、 违约责任:
7.1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招标运输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7.2 在签定招标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7.3 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招标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
7.4 中标人应保证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后,规范、xx运输,若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中标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5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7.6 招标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9 日
第三部分:招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地址:
姓名: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就永辉超市河南大区中牟物流点生鲜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事宜,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公司的 (姓名)为本人的委托代理人,授权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对于代理人就本项目所签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本人均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承诺函
致: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招标文件之投标邀请函,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投标方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5 份及电子文件
(光盘)一份。附:
(1)资信标书
(2)商务标书
(3)技术标书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中牟物流点生鲜货物运输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按照投标文件之商务标书执行。
(3)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并接受收到的任何投标的要求。
(6)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提供的相关数据及说明情况属实;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不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如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招标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电话: 传真:
投标方代表姓名: 职务: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运输合同
中牟物流点生鲜商品运输服务合同甲方:(托运单位) 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
乙方:(承运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特就商品运输服务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201 年 月 日到 201 年 月 日第二条:运输货物及起止地
1、运输货物:河南永辉超市所有商品
2、起止地:河南万邦国际物流园 柳林水产市场 刘庄粮油市场 信基调味品城 毛庄蔬菜批发市场
第三条:运输车辆规格及对应尺寸:
1、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及车型规格:车型:4.2M(以后需新增车辆尺寸按以下为准:4.2 米车辆内尺寸:3900*2100*2000(2500 特殊低车厢离地面总高) ,外观 5995*2250*3000)。
第四条:运输价格及运费结算方式
1、运输价格:参照《运价表》附表执行。
2、结算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5 日 12:00 点前持运费确认单到甲方核对确认并签章。双方无异议后乙方开具运输企业正规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 20 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运费(遇节假日顺延)。
3、合同价格为含税结算价格,由于市场原因,柴油价格上下 10%时甲乙双方有权提出协调结算价格。
4、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行使总调度职责,每日拟定次日货物配送计划,安排货物和门店的配送顺序,掌控配送执行情况,核对、回收配送单据;
2、乙方人员及车辆违反甲方规定的,甲方有权作出处罚。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乙方人员及车辆,甲方有权禁止其进入工作平台;
3、如遇门店销售高峰期、节假日或店庆、促销等其他特殊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派车辆,乙方须予以配合,按要求予以增车。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合理安排配送时间。
5、装车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安排车门锁闭。
6、装车时与运输安全有关的轻重搭配,甲方应尊重乙方现场把关人员的具体意见。
7、积极同门店协调,争取门店合作,尽量锁典乙方车辆在门店卸货时间。
8、对运托的货物,甲方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同时应遵守有关违禁品运输的规定。
9、甲方履行本合同相关的部门有义务做好协调配合。
10、甲方贵重货品运输要实行特殊包装。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照甲方的每日配送计划要求,独立完成配送任务。
2、货物配送量增加较多超过正常运力或遇不可抗力时,导致配送延时,可向甲方提出装卸工人加班和收货门店延迟收货的要求;
3、遇有个别门店收货困难时,可要求配送中心有关领导出面协调;
4、乙方对甲方的配送计划享有建议权,甲方应予以尊重;
5、乙方严禁甲方工作人员搭乘乙方运输车辆。
6、乙方每日安排的车辆需承运完甲方当日的预估出货量。
7、乙方保证其在合同期内机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北伐资质、资格,保证其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司机、装卸工和其他人员均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符合安全行驶、安全运输的要求。保证保质。保量按时配送入相应的门店,部耽误门店的销售。
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应将承运车辆及驾驶名册向甲方备案。但该备案既不减轻乙方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甲方的任何责任。乙方人员在甲方场所是应
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9、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总配送计划的调整;
10、按照甲方配送计划和安排,完成配送任务,做到急货先送;
11、如遇门店销售高峰期、节假日或店庆、促销等其他特殊情况,乙方负责增补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12、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和单据传递的管理,配合甲方工作人员做好货物的运输工作;
1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暴雨、地震等影响正常交通运输,待缓解后,及时配合甲方做好配送工作;保证车厢密封,车厢门便于上锁,安全可靠,符合甲方防损要求。对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负完全责任。载货车厢门上锁后方可运输,否则甲方门店不予卸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当货物的数量、品名等不符时,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与甲方协商,并在协商解决方案时提供车辆 GPS 行驶轨迹等材料以便认定事实。双方应在 48 小时内达成解决方案。如甲方提供的现场监控录像所证明的结果与乙方提供的车辆 GPS 行驶轨迹所证明的结果不符时,以现场录像为准;
15、乙方负责免费将甲方的退货商品运送至物流配送中心仓库(即合同约定的起运地点)。甲方安排首车退货,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16、乙方负责传递单据、信件与门店调换货物等事宜;
17、乙方需为正常投入运营的车辆安装 GPS,能准确定位和确定轨迹,调取相应的资料。
18、负责安全运输的全部事宜,确保安全运输,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
19、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等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 驾驶员、装卸工的责任承担
乙方应自启动之日起至本协议的期限结束时向甲方提供合格胜任的司机。在此期间,除涉及安全问题外,驾驶员应配合甲方工作、服从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启动前一周将受雇驾驶员名单和驾驶证的复印件交付甲方,并且乙方如替换驾驶员应提前一周以上书面通知甲方。任何新替换司机均需通过要求的培训,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顶班替换驾驶员的名单,以备使用。
本协议项下由乙方提供的驾驶员属乙方员工,驾驶员的聘用,工资,津贴,各项保险,工伤按国家规定的一切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驾驶员完成承运任务是履行其在乙方的工作职务。驾驶员与甲方既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劳务关系。
出现以下情况的驾驶员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撤换:没有遵守甲方运输程序或没有服从甲方要求的驾驶员,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嫌犯罪的司机,有盗窃、侵占、故意损坏甲方财务的。甲方要求撤换的,乙方应及时用合格的驾驶员替换。
乙方保证,其对驾驶员雇佣、使用、解雇、撤换、调整,等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且就此对甲方负责。
如果乙方终止与任何驾驶员的劳动合同或任何驾驶员无论因何种原因将逾期离开履行本合同的工作岗位超过一个星期的时间,乙方应提前 3 天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并且应在发出书面通知次日中午前向甲方提供合格的驾驶员替补。
乙方的驾驶员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行为是执行乙方职务的行为,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和财产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对其驾驶员履行承运职务过程中损害甲方利益的个人行为或导致甲方利益损害的个人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为甲方提供驾驶员需品德端正,服从甲方规章制度管理。如有乙方造成货物丢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应派出专职调度人员,名单交甲方存档。第七条 乙方对货物不拥有权利
乙方承认,其对甲方任何货物均不拥有所有权或任何其他权利。乙方不应在甲方任何货物之上设立或许可设立任何质押、留置或其他担保负担。乙方在此xxxx,自愿放弃一切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对甲方任何货物的留置权,且永不反悔。
第八条 转让和分包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给甲方关联公司的,xxxx同意该等转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支付乙方运输费用,每逾期壹日,甲方每天需按当月应付运费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送达门店、装卸工人加班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解除,应提前 6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乙方未遵守交通规则及标志指示而被交警处罚的,则由xx自行承担。
5、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运力要求向甲方提供运力保障的或乙方未按合同的其他约定履行的,则:
(1) 由于运力不足,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另行寻找运输车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装卸工人加班的,按每人每小时 10 元支付加班费。在销售高峰期、节假日、店庆、促销时,因配货量激增,延长装卸货时间,乙方不承担甲方装卸工的加班费用。
(3)如车门未锁而车辆离开装卸口的,应承担装、卸车、清点和误时费用,按叁拾元/车次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赔偿。如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应按货物正常销售价格按照赔偿甲方。
(4)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被盗、破损、险情、污染、职务侵占等因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应按货物正常销售价格照价赔偿甲方;
(5)运输过程中,如对甲方装卸人员、设备、设施等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6)因乙方提供的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及货物运输的要求造成的甲方货物毁损、灭失的,应按货物正常销售价格照价赔偿;如造成其他损失,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并安排货物的转运。承运的货物如有损差,在甲方提供受损货物的正规进货单据或票证或合同后,乙方应按实际情况予以赔偿;
(8)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解除,需提前 6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赔付壹佰万元的违约金;
(9)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相关承运车队车辆管理制度,见附件二,附件三。第十条 合同变更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本合同,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10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终止;
2、本合同为双方自愿签订,双方可通过书面方式协商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应提前 60 日以上向对方发出。如给双方造成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免责,合同终止。
4、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甲方均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争议期间不得停止其他无争议事项履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所签定的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 1:报价格式(请参见报价表格)
中牟物流运输(生鲜)报价表
蔬菜、水果、干货(中牟、xx市场):
单程吨公里价格 (人民币元) | 备注 | |
市区 | 市区统一价,并说明合车每多一店另加多少费用 | |
0-100 | ||
101-150 | ||
151-200 | ||
201-250 | ||
251-300 | ||
301-350 | ||
351-400 |
水产(中牟市场):
单程吨公里价格 (人民币元) | 备注 | |
市区 | 市区统一价,并说明合车每多一店另加多少费用 | |
0-100 | ||
101-150 | ||
151-200 | ||
201-250 | ||
251-300 | ||
301-350 | ||
351-400 |
附件 2:运输管理条例(略,将由甲方与中标方在签约时予以约定)附件 3:车型要求
序号 车型 | 体积(立方) | 需求车辆尺寸 |
1 4.2 米 | 16.38 | 3900*2100*2000 |
附件 4:中牟物流点至各店距离:
始发地 | 目的地 | 目的地单程公里数(KM) |
xx批发市场 (干货) | 市区(大学路店) | 24 |
市区(中州大道店) | 33 | |
市区(颍河路店) | 26 | |
市区(凤凰城店) | 30 | |
市区(北环店) | 19 | |
洛阳开元大道店 | 135 | |
济源文昌路店 | 153 | |
辉县和谐路南关店 | 123 | |
新乡新一街店 | 95 | |
禹州禹王广场店 | 131 | |
沁阳怀府路店 | 120 | |
洛阳开元大道店济源文昌路店拼车 | 208 | |
辉县和谐路南关店与新乡新一街店拼车 | 126 | |
沁阳坏府路店与济源文昌路店拼车 | 157 | |
万邦批发市场 (蔬菜、水果、水产) | 市区(大学路店) | 35 |
市区(中州大道店) | 26 | |
市区(颍河路店) | 40 | |
市区(凤凰城店) | 32 | |
市区(北环店) | 37 | |
洛阳开元大道店 | 184 | |
济源文昌路店 | 168 | |
辉县和谐路南关店 | 132 | |
新乡新一街店 | 104 |
禹州禹王广场店 | 116 | |
沁阳怀府路店 | 150 | |
洛阳开元大道店济源文昌路店拼车 | 237 | |
辉县和谐路南关店与新乡新一街店拼车 | 136 | |
沁阳坏府路店与济源文昌路店拼车 | 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