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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8-145 号
x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整体开发建设经营衡水高铁新城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深耕京津冀区域的战略发展需要及产业园板块的战略规划,为了推进衡水高铁新城项目开发建设,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区域形象,改善社会民生,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荣xxx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或“荣xxx”)与衡水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本着友好、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了《关于整体开发建设经营衡水高铁新城项目的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及审批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衡水市人民政府;地址:xxxxxxxxxxx 000 x。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荣xxx与衡水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的审批情况
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开发区域
衡水高铁新城项目位于衡水市桃城区,项目北至衡德高速,西至外环路,东至榕花大街,南至永安路,石济客运专线从项目区域穿过并设有衡水北站,项目总体规划面积为24平方公里(以下统称“合作
区域”)。
(二)建设内容
衡水高铁新城项目以完善提升中心城区功能,服务产业园区发展升级为使命,以提升衡水城市活力及提高衡水市民幸福指数为目标,将项目打造为展现衡水智慧、活力、生态、创新、魅力的城市形象高地。
(三)项目运作方式
2.乙方及其关联方将履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确认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发建设的相关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及程序取得项目开发建设经营权。
3.为提升项目开发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推动项目依照总体规划有序建设,甲方同意,除划拨用地和符合协议出让的用地以外,合作区域内符合出让条件的建设用地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进行出让。
(四)合作开发内容
关联方负责投入资金,按照甲方授权进行衡水高铁新城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工作,并在甲方的管理下完成规划咨询服务、土地整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城市运营服务、产业发展服务及项目资源引进服务、人口资源引进服务以及其他为完成高铁新城内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
(五)项目回报机制
2.甲方指定相关部门针对合作区域建立专用账户用于统一管理结算资金池。
3.甲方依照法定程序统筹安排预算支付乙方各项投资及服务费用,具体结算比例、审计结算时间及支付方式由本协议各方依照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执行。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2)负责组织合作区域内所涉及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在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实施;
(3)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积极为项目公司及入驻企业争取各项最优惠的融资、税收、技术技改、科技创新等政策。
(1)依法依规参与政府方组织的项目采购程序,接受政府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筹划组建项目公司,组织专业化开发团队,并负责合作事项所需全部资金的筹措并做到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资金使用xx,以
促进全部合作事项的完成;
(3)充分发挥产业引入和发展能力,充分利用产业资源,积极引进优质产业项目入驻合作区域。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衡水,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属于环渤海经济圈和首都经济圈的 “1+9+3”计划京南区,为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议成员市,被费孝通称为“黄金十字交叉处”。境内交通便利,有京九铁路、石德铁路、京九高铁、朔黄铁路衡水支线等八条铁路或规划铁路交汇,使衡水成为贯通南北东西的铁路交通枢纽。境内衡水火车站被誉为“京南第一大站”。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地处京津冀的衡水凭借便捷的交通环境、丰富的自然资源、旅游资源以及良好的产业基础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会。通过衡水高铁新城项目,公司深耕京津冀的战略将更趋深入,在京津冀区域的市场地位也进一步加强,为公司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四、风险提示
鉴于本协议确定的所有原则和条款,均以乙方通过法定途径成为甲方的合作伙伴为前提,公司能否最终成为合作伙伴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备查文件
《关于整体开发建设经营衡水高铁新城项目的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