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编号:GPCZQ2021FG013JO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GPCZQ2021FG013JO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集 采 机 构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甲方(委托方):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乙方(受托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甲方就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GPCZQ2021FG013JO)委托乙方代理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预算金额:¥10,300,000.00元,服务期为24个月。按照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方式和规定的程序组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都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确保落实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政府采购的主体,已落实采购所需的资金和政府采购计划。
2、甲方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文)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指定一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4、甲方应当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甲方应当在需求明确核心产品。
5、甲方负责确认采购文件。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对外发售。
6、甲方参加开标会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若未能及时到达,乙方也将按时举行开标会。
7、甲方可委派1名代表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本项目评审工作。
8、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工作由乙方负责。
9、甲方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人,并向乙方出具评审结果确认函。如甲方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乙方将于上述5个工作日后发布结果公告。
10、甲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11、甲方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送乙方归档。
12、甲方负责项目合同的履约验收工作。
13、在供应商资质要求、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的询问或者质疑由甲方负责答复。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的工作。在本次采购的全过程应接受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并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2、乙方应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能,按照肇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和指标参数以及相关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修改、澄清、解释采购文件的各项工作。
3、乙方负责接收和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并组织开标(唱价)活动。
4、除特殊项目外,一般项目在评审前一个工作日按有关规定从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评审专家。
5、乙方负责安排评审活动的有关事宜,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向甲方提交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
6、根据甲方出具的评审结果确认函,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乙方负责将评审结果通知中标(成交)人和未中标(成交)人。
7、乙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8、在程序性方面的询问或者质疑由乙方负责答复。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9、乙方协助甲方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乙方原则上不参与甲方草拟、签订、履约、验收合同等事项。
二、工作原则和定标程序
(一)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二)定标程序
甲方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人。
三、代理费用
(一)本项目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由于甲、乙双方隶属不同级别财政,评审专家费由采购主体本级财政(甲方)承担,具体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7号)的规定,支付评审专家费,专家误餐费由专家费支付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至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盖章)
法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法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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