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宾县政府网 http://www.chinabx.gov.cn/) 2、项目规模:一台总装机容量为 30MW 汽轮发电机组以及配套设施。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黑龙江省宾县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本项目的燃料结构为当地农作物秸秆及xx的农产品加工废弃物,若当地农 业种植面积及xx的农产品加工产业的结构发生重大改变将影响本项目的燃料供应。
2、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发电上网,燃料价格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发电收益。
3、关于供热部分尚待进一步论证后才能确定。
4、此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仅作为双方启动前期工作、正式投资合同谈判的依据,项目尚未开展环评、立项等工作,取得相关批复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5、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为准。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况:
1、2016 年 3 月 4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与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宾县政府”或“甲方”)签署了
《黑龙江省宾县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宾县投资建设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框架协议。
2、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 3.3 亿元人民币(项目实际规模及投资以发改部门批复文件的为准)。由乙方独资或设立下属项目公司建设。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宾县地处xxx岭和松花江平原交汇处,自然概貌为五山半水四分半田,耕地面积 242 万亩。宾县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铜、熔炼xx、陶粒页岩、大理岩、白
粘土、建筑石、天然饮用矿泉水等资源,其中大理岩探明储量达 2.1 亿吨。全县有
林面积 16.2 万公顷,木材蓄积量 676.5 万立方米;有人参、刺五加等 179 种中草药;
蘑菇、山野菜等林副产品年采集量达 2000 吨。
(摘自宾县政府网 xxxx://xxx.xxxxxxx.xxx.xx/)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在甲方境内投资新建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规模:一台总装机容量为 30MW 汽轮发电机组以及配套设施。
3、概算投资总额:x 3.3 亿元人民币,项目实际规模及投资以发改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二)主要约定甲方:
1、甲方协助乙方将本项目纳入黑龙江省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
2、协助乙方办理立项、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
3、甲方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开展行政区域内的秸秆禁烧工作。指导各乡村规划出土地作专设的秸秆存储区,协助乙方进行农、林废弃物资源调查,建立农、林废弃物等原料收集、收购、存储及运输供应体系;协助乙方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向上争取对秸秆收加储运设备在财政上给予补贴。
4、协助乙方解决本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其他问题。
5、在条件具备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集中供热工作。乙方:
1、乙方综合利用甲方所在地及邻近地区的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建设本项目,并在条件具备时实施对外供热。
2、对甲方所在地进行农、林废弃物资源调查,建立农、林废弃物等原料收集、收购、储存、运输、供应等体系。
3、乙方按照生产需求确保收购甲方提供的农作物秸秆,价格以市场指导收购价为原则。
4、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争取把本项目建成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示范工程。
5、在生物质原料大量富余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扩大生产规模,以消化更多的农、林废弃物。
(三)其他约定
1、本框架协议签订后,乙方进行投资深度调研,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前确定燃料收购方案及机组配置,确认完全具备投资条件时,同甲方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2、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至 2016 年 7 月 1 日。
3、本框架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四、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生物质产业规模,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 2016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有关事项以正式的批复文件为准,公司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及时披露。
六、备查文件
1、《黑龙江省宾县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日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