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7-171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1 月 3 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与国家节水灌溉北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以下简称“国家节水灌溉中心”、“乙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业务和资本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具体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仅对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做原则性约定。最终合作内容及结果以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若未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有关具体项目实施的项下协议,公司届时将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行判断,如合作事项触发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当事人介绍
乙方是承担国家和行业有关农村水利(农业节水、农村供水、改善农村水环境等)发展战略研究项目、重大科技项目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节水灌溉中心于 1999 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组建,主管部门为国家水利部,依托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国家节水灌溉中心主要研究领域覆盖农业节水、农村供水、水土环境与生态、抗旱与减灾、自动化与信息化技术等多个研究方向,致力于成为一流的科技创新、科技供给与服务单位。
公司与国家节水灌溉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名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二)签署时间:2017 年 11 月 3 日
(三)协议期限:4 年
(四)合作内容:
1、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甲、乙双方就节水灌溉、盐碱地治理、灌区水管理、自动化与信息化等领域已经形成的科研成果(技术、专利、软著、标准等)进行共同筛选、评价,双方就意向成果进行协商,共同进行成果转换、市场推广方面的合作。其中甲方对有需求的专利等成果具有优先购买/合作权。
甲方就正在进行或有望开展的节水灌溉、盐碱地治理、灌区水管理、自动化与信息化等领域市场业务对技术的需求进行梳理,乙方结合自身发展进行对接,共同筹划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科学研究项目,力争在甲方拟开展的节水灌溉等相关的科学研究项目中进行合作。
2、科研项目合作
双方结合自身优势,共同组建研发团队,共同谋划国家、各地区新的科研项目,结合实际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研究切实可行、经济实用、易推广的科技成果,实现资料与成果共享。
甲、乙方就已开展的合作科研项目,双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成果的总结和提炼,合力形成“链条式”和“系统性” 研发成果,联合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
3、项目拓展
结合甲方市场拓展能力和工程建设能力等优势,以及乙方在顶层设计、前期规划、设计、咨询服务等技术方面的优势,双方合作共同开拓国家级、以及北京、内蒙古等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科研及示范推广项目,双方共同开拓新的市场,共享发展成果,共享收益。
4、数据共享
在数据共享与利用方面,甲方向乙方开放特定区域的作物实时用水数据,用于共同制定新型灌溉措施下的作物需水模型,乙方向甲方开放特定的科研历史数据,用于制定、修正、完善甲方的作物基础灌溉模型。
(五)合作方式
双方采取技术交流、会议研讨、高层互访等多种方式加强相互了解。在市场开发合作过程中,双方作为合作伙伴,一方就某一事项向客户提供的解决方案中可以使用对方的核心优势技术、产品等内容,并邀请对方提供支持和协助;一方拟与对方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开拓的,应知会对方并征得其书面同意后实施;一方可在适当范围内,以自己名义使用对方的技术、服务人员,但合作双方应就此另行达成书面协议。有关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战略管理等领域的合作方式,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乙方发挥在科技创新和顶层设计的优势,公司发挥市场拓展和资源整合 的优势,以农业节水灌溉为契机,以项目、技术、产品或服务合作为开端,建立 在水利领域的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能够通过技术创新引领企业的发展,
打造国内外领先的农业节水灌溉服务模式,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2、本协议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3、本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最终合作内容及结果需按照 法定程序以协议双方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将在实施具体项目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国家节水灌溉中心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