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区净化工程维保服务合同(HQ-22177)
两院区净化工程维保服务合同(HQ-22177)
甲方(需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xxxxxxxxx 00 x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传真:0571-87077409 |
地址:xxxxxxxxxxxx 0000 x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传真:0571-89713889 |
乙方(供方):杭州依科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 xxxxx 0 xx 0000 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xxx
根据 2021 年 05 月 06 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净化工程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25-21217161)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组成
合同的组成:双方的各种协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后者为准。
二、合同价格组成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 2538659 元,大写: 壹佰壹拾万零捌仟叁佰叁拾陆元伍角;明细表见附件 1。其中该总价包括人工费、设备使用费、配件及耗材费(除未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的配件,详见附件 2)、安装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期内全部费用。
2.支付方法:
第一期款: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支付年度维保服务费 50%。
第二期款:第一年维保结束后,经甲方管理人员和经管科室的主任签字验收确认,并且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支付年度维保服务费 50%。
第三期款:第二年维保开始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支付年度维保服务费 50%。
第四期款:满 2 年合同期后,经甲方管理人员和经管科室的主任签字验收确认,并且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支付剩余年度维保服务费。
3.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 2.5%,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或四大国有银行出具
的无条件支付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后退还(无息)。三、维保服务范围:
两院区及xx临浦大动物实验基地,其中解放路院区包括急诊楼手术室、脑科手术室、脑科 7-8 层 ICU、急诊 ICU、供应室、急诊二期监护室(一病区、二病区)、麻醉复苏室、门诊综合楼实验室、眼科手术室、配置中心、动物实验室、负压病房等;滨江院区供应室、手术室、ICU、静配中心、DSA 手术室、产房、生殖中心、血液层流病房、负压病房等;xx临浦大动物实验基地空气净化机组及配套设备加湿器、净化机组监控系统维护保养。
四、合同时间: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五、服务内容
1、净化区域内墙面、地面及吊顶面层的维护保养;
2、净化区内电动门及相关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
3、空气处理机、新风机系统及相关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
4、降湿、加湿、排浊系统及相关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
5、净化系统控制柜、分配箱、线路、照明的维护保养;
6、医用气体终端箱、净化区域内的吊塔、气座等的日常检查、检漏、维护保养。
7、净化系统房间的洁净度、静压差、噪音、温湿度、风速、风量(换气次数)、照度等检测;
8、净化机组控制系统,及监控电脑的硬件和软件维护和保养。
9、各系统巡查、保养、清洁和故障应急维修。
10、净化系统相关设备及管路的日常巡查和应急抢修。
11、现场人员的对设备及系统的服务频度要求:按投标时的承诺及招标要求。
(1)每天对设备和机房巡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工作时间手术室或净化监控室内须有一人驻点。
(2)每周一次对各系统进行巡查、维护及设备和设施检查并做记录。
(3)接报修通知后,参谈单位应急响应时间的承诺及责任承担。
(4)每季度一次对房间洁净度、静压差、噪音、温湿度、风速(百级间)、风量(换气次数)、照度、二氧化碳量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备案。
(5)所有机组内部每半年需清洁一次卫生,平时保持净化机房内卫生整洁。
(6)机房内所有管道及风管保温需在制冷季节前修补完毕。
(7)新风机组进风口可清洗过滤网、洁净室内回风过滤网每周清洗一次,保持回风百叶清洁。
六、质量要求
1、维保服务质量要求:确保净化系统安全运行,做到维护范围内的净化区满足 GB50333-201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要求。
七、维保服务人员要求
1、驻点人员:全年 365 天周一至周五早上 8:00 至下午 5:00,解放路院区保证不少
于 4 人,滨江院区不少于 3 人,其他时间解放路院区和滨江院区(包括法定节假日)各
不少于 1 人。
2、人员要求:每个院区至少 1 人有电工证,2 人有 2 年以上净化维保服务经验。八、验收
1、甲方在乙方完成维修工作、自检自测合格、资料汇总,按季度提交维护保养报告,甲方收到维护保养报告后进行检测验收,验收后,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乙方保证一次性通过专业资质第三方年检(每年第一次的第三方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甲方按每个系统罚扣乙方贰仟元,后续乙方还需承担第三方第二次
及直至检测合格后的所有费用。九、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的责任
(1)定期对空气净化机组进行维护保养,在接到甲方紧急召修后,提供召修服务;
(2)购买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备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随时听取甲方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并记录成册。
(5)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并确认责任。执行合同过程中有乙方工作人员果实而造成的直接的可预见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员工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阻止非乙方雇员或非特别授权人员,进入设备维修的专业区域。
(2)甲方负责监督空气净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维护保养报告验收上签字确认。
(3)额外费用的支付:承包期间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范围内对空气净化系统进行保养时,如发现零部件正常损坏或需要更换的,乙方将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确认后实施更换,更换的部件以旧换新,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十、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若乙方因非甲方的原因或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十日内乙方仍未履行且无可信的书信答复,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十一、维保质量和人员考核
1、因乙方原因造成空气净化系统等检修维护保养未按期完成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按人民币 20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维修直至完毕;因净化空气系统等检修维护保养延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和解除合同;
2、乙方维保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重新免费维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3、因乙方空气净化系统等检修维护保养不善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甲方将视违约程度和造成的损失从未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再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向乙方索赔。
5、甲方不定时对驻点人员进行查岗,发现有空岗和缺编情况(驻点人员不符合合同第七条要求视作缺编),按 500 元/(人.次)扣除维保费用。
6、解放路院区和滨江院区驻点人员接到甲方电话或者其他通讯方式后,需 0.5小时内赶到现场,临浦 2 小时内相应, 0.5 小时内赶至现场,如乙方未能准时
赶至现场,按 1000 元/次扣除维保费用,乙方需赶至现场后 2 小时内需完成该项维修。
7、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良事件产生经甲方确认核实后,对乙方扣除 2000元/次,并乙方需承担后续处理该不良事件产生的相应损失。
8、如同一设备在一个月内出现三次故障,该现象每发生一次扣除 1000 元/次。十二、违约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玖份,乙方贰份,甲方柒份。
2、其他约定:
(1)乙方应免费提供货物的技术支持,包括相应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服务指南等。
(2)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或指导。
(3)本合同未尽事亦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项目实际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
甲方(盖章):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乙方(盖章):杭州依科空气净化科技
有限公司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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