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JYGQ2023G009
江阴市国有企业集中采购
公 开 招 标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运钞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YGQ2023G009
集中采购机构: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三年四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2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页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5页
第四章 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第14页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18页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第21页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第25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运钞车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GQ2023G009
2、项目名称:运钞车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52000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江阴市特种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运钞车采购项目,采购数量为2辆(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前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采购专栏中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xxxxxx000x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江阴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平台的要求,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1)注册登记流程详见《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及CA证书业务线上办理的通知》,具体前往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通知公告”中查看。(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2)供应商电子化采购的操作流程详见《江阴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前往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栏目——>“资料下载(供应商)”中下载查看。
2、本项目需提交纸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采用线上不见面领取方式,供应商登录会员系统,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标(成交)通知书查看”中自助打印。
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阴市特种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000x
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xxxxxx000xxxxxxxxxxxx000x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运钞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GQ2023G009 采 购 人:江阴市特种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 |
集中采购机构: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xxxxxx000xxxxxxxxxx000、000x |
3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4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
5 |
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 |
6 |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4月25日 上午9:00 —— 9:30 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xxxxxx000x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7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5日 上午9:30起 地点:xxxxxx000x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
8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评审结束后 |
9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 |
10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阴市特种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000x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xxxxxx000x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19室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体要求及遵循原则:
1、本项目根据《江阴市市属国有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澄财发【2021】5号)进行集中采购。
2、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有效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投标人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投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均应在开标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加盖公章),并送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澄清或者修改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下载澄清公告内容。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澄清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澄清与修改的内容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公告;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详细配置一览表;
(5)*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6)*项目实施方案及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7)*资格证明文件:
文件1: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且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8)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①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②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遇年检、换证等未能提供的情况,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③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人事代理、控股子公司等代收代缴形式缴纳社保的证明,属于无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若不能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是指营业执照颁发日期在本项目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单位投标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
6、投标文件可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密封袋表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予以拒收。
7、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须为全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的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
10、投标费用自理。
11、投标人所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不予退还。
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一)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未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承诺书或者对该承诺书作实质性修改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6、投标文件内容未实质性响应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8、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的;
9、未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确认参加投标的。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单位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评审活动开始前投标单位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3、投标单位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单位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单位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6、投标单位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单位中标;
7、投标单位之间商定部分投标单位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
8、投标单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单位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单位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单位的其他串通行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开标、评标:
(一)开标
1、开标由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并请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记录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
2、开标过程由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
1、评标工作由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采购人和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A、资格性检查:
(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组成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文件1-文件2)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B、符合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响应。所谓重大偏离是指:
(a)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b)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的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c)投标文件严重背离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技术功能要求
(d)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商务条件
(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4、投标文件的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九、确定中标单位: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确定中标候选单位。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评选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评标的未中标单位,并宣布中标单位。如有质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2、确定中标单位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投标、评标及确定中标单位的整个过程均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4、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向任何投标单位说明中标或不中标的原因。
十、质疑处理:
1、投标单位质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2、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投标单位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单位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投标单位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7)质疑函格式请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国企采购——>资料下载”中下载《质疑书格式》;
(8)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仅限于原件)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4、投标单位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
5、投标单位提交书面质疑函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者邮寄递交的形式,现场递交质疑函的请送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9或621室),邮寄递交质疑函的应当在快递寄出后电话联系交易中心告知质疑函接收时间及质疑函快递单号(联系电话为:00000000000),因未告知接收时间导致未及时答复质疑的,交易中心将不予承担责任。
6、潜在投标单位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以非书面形式、属于对采购文件解释澄清范围、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7、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时,以非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及配分有异议、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未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投标单位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8、投标单位提出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依据国企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江阴市国资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9、采购人及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收到投标单位的有效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单位和其他有关投标单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十一、采购项目的废标:
在评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满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情形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等没有倾向性和限制性”书面意见的,并经江阴市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可转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十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江阴市国有企业集中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单位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十四、签订合同:
1、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布中标结果,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需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留存。
2、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合同签署前,中标方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向采购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单位收到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需向中标单位出具有效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凭证。
3、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及退还:采购单位应做好履约保证金的账务处理工作,实行专项管理,不得违规收取、挪用、截留等其他用途。项目验收合格后(货物类)或有效期结束后(服务类),采购单位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合同的履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对售后服务进行评价。中标方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国企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不可抗力除外。
十五、付款方式:详见项目要求。
十六、质量及验收:
项目完毕后,中标方书面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依据为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根据实际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江阴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澄财购〔2021〕5号)组织验收。对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采购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无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因供应商问题导致重新组织项目验收的,由供应商负担验收费用。
十七、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中标单位提供免费服务。
第四章 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一、主要技术参数、基本配置与性能要求:(所提供的车辆技术性能应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要求。以下技术参数中下列标注“★”号技术要求为重要技术参数项。)
车辆为工信部公告目录内的产品,车辆通过CCC认证,确保车辆能够上牌。
(一)技术参数要求:
参数名称 |
参数要求 |
★底盘型号/底盘生产厂家 |
JX1040TH26(等同或优于) |
驱动形式 |
4×2 |
整车外形 (mm)(长×宽×高) |
长:≤5870mm,宽:≤2100mm 高:≤2190mm |
钞厢容积(m3) |
≥5.0㎥ |
整备质量(kg) |
≤2910kg |
总质量(kg) |
≤4000kg |
额定载质量(kg) |
≥760kg |
驾驶室准乘人数(人) |
2+3,3+2 |
★发动机型号及型式 |
JX493ZLQ6B增压中冷、高压共轨柴油机(等同或优于) |
排量(L) |
2.771 |
★排放标准 |
国VI |
额定功率/转速 (kW/(r/min)) |
90/3200 |
最大扭矩/转速 (N.m/(r/min)) |
300/1400-2600 |
轮距(前/后)(mm) |
1700/1645 |
轴距(mm) |
3570 |
最高车速 (km/h) |
≥120 |
轮胎规格 |
185/75 R16C |
防护级别 |
A级 |
注:以上技术参数以工信部公告为准 |
(二)基本配置要求:
基本配置要求 |
类别 |
备注 |
JX1040TH26二类底盘、低顶方厢式运钞车(等同或优于) |
底盘原装配置 |
|
收音机带USB接口 |
底盘原装配置 |
|
前暖风 |
底盘原装配置 |
|
前空调系统 |
底盘原装配置 |
|
动力转向 |
底盘原装配置 |
|
手动后视镜 |
底盘原装配置 |
|
子午线轮胎 |
底盘原装配置 |
|
ABS |
底盘原装配置 |
|
反光背心 |
底盘原装配置 |
|
后空调系统 |
加装标准配置 |
|
遥控中控门锁 |
加装标准配置 |
|
手动天窗 |
加装标准配置 |
|
押运舱换气通道 |
加装标准配置 |
|
全车座椅安全带(两点式) |
加装标准配置 |
|
押运舱双人连排座椅 |
加装标准配置 |
|
驾驶舱两侧电动升降式票据传递孔(兼射击孔) |
加装标准配置 |
|
5吨级千斤顶 |
加装标准配置 |
|
尾门意外开启声光报警系统 |
加装标准配置 |
|
前标准防撞保险杠 |
加装标准配置 |
|
后保险杠(带踏步) |
加装标准配置 |
|
押运舱耐磨地板胶 |
加装标准配置 |
|
钞厢地板花纹钢板 |
加装标准配置 |
|
钞舱前滑门机械碰锁 |
加装标准配置 |
|
钞舱后门双机械锁/齿轮传动三向天地锁结构 |
加装标准配置 |
|
押运舱两侧射击孔 |
加装标准配置 |
|
押运舱右侧外开门 |
加装标准配置 |
|
车门辅助支撑装置 |
加装标准配置 |
|
2kg灭火器一个 |
加装标准配置 |
|
后尾门门框下平面及立面加铺花纹铝板 |
加装标准配置 |
|
停车楔(2个) |
加装标准配置 |
|
前轮应急防爆装置 |
加装标准配置 |
|
车门开启声光警示器 |
加装标准配置 |
|
远程停驶/强制应急灯闪烁控制系统 |
加装标准配置 |
|
车载高清DVR---720P(六路摄像机,监控车前、车后、驾驶舱、运钞舱、车辆左右两侧)(吊屏) |
加装标准配置 |
4G监控设备由采购人提供,中标方负责预埋4G监控设备线束(按采购人提供的线路图要求生产) |
双向语音对讲及紧急报警 |
加装标准配置 |
|
4G图像传输 |
加装标准配置 |
|
GPS卫星定位 |
加装标准配置 |
|
押运舱后排座空调为原厂客车空调系统 |
加装标准配置 |
|
驾驶舱押运舱铺设花纹铝地板(含脚踏步) |
加装标准配置 |
|
全车真皮座椅套 |
加装标准配置 |
|
加装内嵌入式倒车影音系统 |
加装标准配置 |
|
电动倒车后视镜 |
加装标准配置 |
|
押运舱后排三人连排座椅为双人座椅加折叠座椅 |
加装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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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尾门为单层双开门(左右两侧门锁为天地锁机构,另加装密码锁) |
加装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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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工具包 |
加装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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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车赠送钞箱尾门锁总成2套,天窗总成2套 |
加装标准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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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后排座椅大扶手,枪架,茶杯架及衣帽挂钩 |
加装标准配置 |
|
(三)运行安全技术要求:
必须符合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及《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要求》(GA164-2018)的规定及相关标准。
(四)防护技术要求:
1、驾驶舱
(1)透明及非透明防弹、防暴材料的防护能力应符合公安部《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要求GA164-2018》B级检测标准。透明材料的光学性能,光畸变、副像偏离两项指标必须高于“车船用安全玻璃”(夹层类)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所有防护材料需标明准确的面密度、使用寿命及环境适应范围。
(2)车门铰链等特殊结构件设计必须保证其足够强度,以满足改装后的负载要求。
(3)正、副驾驶员两侧位置分别设置射击装置,射击装置位置和大小以方便国产冲锋枪、防暴枪瞄准射击为标准,该装置可兼作交费孔,并不得妨碍驾驶视线。无电动后视镜的应能通过该装置调节后视镜。整套装置必须达到相应的防护级别。
(4)驾驶舱设置逃生天窗,须具有换气功能,天窗内框净长度应大于等于550mm,宽度应大于等于350mm,车内应有锁止装置,天窗的密封性及机械性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5)舱内设置消防器材,押运枪支的摆放装置在副驾驶右后方,枪架能够固定枪支。
(6)按照《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要求》(GA164-2018)的规定及相关标准,预留通讯、监控主设备电源接口,运钞车上监控视频信号通过超五类网线,电源线接入主设备中,预留监控主设备放置位置,位置合理。
(7)在驾驶员顶侧部安装4~5寸液晶监视器一台,屏幕角度可调,监视器支架要有减震功能。监视器切换显示与后门开启联动或手动,联动时,舱门关闭时,显示舱外摄像机图像,舱门打开后,显示舱内摄像机图像。
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480TVL。
2、其他防护要求
(1)油箱、水箱、电源、冷凝器安装防弹钢板防护。
(2)车辆前脸安装防护钢板,钢板不能影响该车设计的原防撞安全性能,并不影响驾驶室的倾翻。前端应配置符合《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要求》(GA 164-2018)的防撞杠。
(3)车辆应配备应对突发爆胎情况的软件或硬件装置,保障车辆不会因爆胎失去控制或偏离方向,前轮加装爆胎应急安全装置或配备动态转向系统等。
二、运输、安装、调试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应商承担。调试至正常使用状态后,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所需单据的日期视为交货日期。
2、供应商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采购单位作了明确的告知。供应商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三、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
四、交货地点:
江阴市梅园大街395号(江阴市特种押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车辆在行驶两个月或运行5000公里,对改装部分进行一次免费检测和保养,行驶六个月或运行10000公里,对改装部分进行第二次免费检测和保养。
2、供应商所供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自运钞车验收交接单双方盖章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免费维修。超出质量保证期,供应商应对所供车辆提供终身维修,提供7*24小时救援服务并提供联系方式。供应商应提供紧急情况下的紧急救援方案及到达现场时间。
3、供应商在将车辆交付用户时应提供说明书等随车书面资料。
4、供应商应在车辆交付时,在车辆交付现场对各分支行参加验收车辆的人员提供免费驾驶员培训服务。培训应由专业的培训讲师进行讲解,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驾驶、车辆使用、车辆维护保养、车辆故障检修等方面,并提供配套的纸质或电子教材。
5、因车辆或中标方提供的车辆技术资料原因而造成采购人无法上牌等不能投入运营的,中标方提供赔偿。
六、付款方式:
车辆经验收合格正常上牌后三十日以内支付车款95%,余款5%在1年后三十日内付清。
七、有关说明:
1、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投标报价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培训、人工、机械、运输、仓储、运费等一切费用,不包含上牌费用。
2、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由中标方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3、项目清单中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设计方案并参与竞争。但是,所有产品的质量、技术参数和功能以及方案品质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确保整体性能的合理以及能最终实现。
4、项目完毕后,中标方书面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依据为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根据实际可按照企业内部验收办法或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江阴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澄财购〔2021〕5号)组织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依据为准。
6、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次招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标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人确认为中标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注: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分标准
评分项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一、价格部分 (40分) |
1.1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 |
40 |
|
二、技术部分 (42分) |
2.1 |
产品技术响应情况 |
根据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及其他相关内容酌情打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基础分16分,其中打★为重要技术参数项,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其他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 |
16 |
|
2.2 |
产品设备整体评价 |
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单位的产品整体(包括车辆各个主要系统的设计科学性、功能合理性、使用稳定性等)进行综合评分,科学性强、合理性、使用稳定性好得8分,科学性较强、合理性、使用稳定性较好得6分,科学性一般、合理性、使用稳定性一般得4分。 |
8 |
||
2.3 |
产品工艺 |
车身箱体工艺:车身采用螺栓连接+点焊车身设计,提升表面质量、减少刮灰,降低锈蚀风险,得2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
2.4 |
安装调试及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方案综合评审:方案全面详细、针对性强得3分,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得2分,方案不够详细、针对性差得1分。 |
3 |
||
2.5 |
售后服务方案(一) |
根据各投标单位的售后服务方案做横向比较,合理可行、有针对性、措施具体、成熟完善得3分;合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 |
3 |
||
2.6 |
售后服务方案(二) |
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防护能力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招标人届时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造成车辆被击穿,供应商或供应商许可上车人员有伤亡时,供应商一次性赔偿车上的伤者人均不低于50万元,亡者人均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 (须提供承诺函) |
1 |
||
2.7 |
质保期 |
提供设备一年免费质保期的不得分,增加1年免费质保期者加2分,最高不超过4分。 |
4 |
||
2.8 |
响应时间 |
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服务响应到现场时间做横向比较,应急响应时间短、服务能力强的得3分;应急响应时间较短、服务能力较强的得2分;应急响应时间长、服务能力弱的得1分。超过48小时响应到现场不得分。 |
3 |
||
2.9 |
备品备件 |
根据各投标承诺提供的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清单及价格表综合评分,备品完备、价格优惠的得2分,备品较完备、价格较优惠得1分,一般得0.5分。未承诺提供备品备件不得分。 |
2 |
||
三、商务部分 (18分) |
3.1 |
综合实力 |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②投标产品具有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的,得2分。 ③投标人具有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④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类证书的,得2分。 (须提供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
9 |
|
3.2 |
专利证书 |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 |
||
3.3 |
人员技术实力 |
投标人能够配备至少5人的售后服务团队,其中至少3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上岗证(低压电工作业)和汽车维修工证书的,得3分。 【须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且须提供本单位连续3个月(且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
3 |
||
3.4 |
业绩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能够满足需求类似运钞车供货案例,每个成功案例得1分,最高得3分。 (须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标的页、盖章页、产品说明一览表)),同时提供有效的用户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中标单位):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项目采购清单(包含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3、其他: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人民币总价款为 (小写), (大写)。
(按实结算项目的结算金额以项目完成后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分项价款如下: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本项目是/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 元。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 ,缴纳形式: 。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时间: ,退付办法: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
第四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
第七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八条 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方式及日期:
2、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根据实际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江阴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澄财购〔2021〕5号)组织验收,费用由 承担。
第九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规定及承诺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
(2)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乙方承诺的售后服务:
4、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十条 付款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2、
3、
4、
5、
6、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阴市国资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单位): (盖章) |
|
乙方(中标单位): (盖章) |
地址: |
|
地址: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投
标
书
项目名称:运钞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GQ2023G009
投标单位:
二○二三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致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收到贵中心JYGQ2023G009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运钞车采购项目的投标。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运钞车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
3、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始资料及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任何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4、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
5、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方认可并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采购)文件、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及配分提出质疑的权利。
7、如我们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将接受相应处罚。
8、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单位,我方愿意在合同签订时缴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处理,有不可抗力情形的除外。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
JYGQ2023G009 |
项目名称 |
运钞车采购项目 |
项目总价 (单位:元) |
小写: 大写: |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价格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 |
|
|
|
|
|
合计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详细配置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报价 |
分项总报价 |
生产厂家 |
质保期 |
备注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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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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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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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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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注:1、所报产品的各项指标必须等于或大于采购文件需求中所列要求。
2、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相关需求,提出符合实际的报价明细,偏离或补充之处请作重点说明。
3、本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添行。
4、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必须详细填写品牌、型号。)
5、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一)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 商务规范描述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
|
|
|
|
(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 技术规范描述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
|
|
|
|
注:1、投标单位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投标单位承担。
2、质保期、工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商务响应情况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填写。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响应等技术响应情况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填写。
3、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 “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 “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若投标单位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清楚标明该事项并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不能确定”。
4、“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描述”完全照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有被判定为负偏离的风险。
5、表格不够可另接。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项目实施方案及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采购需求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
(1)设备安装调试方案;
(2)售后服务、培训方案;
(3)人员配置方案;
(4)其他方案等。
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参与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授权委托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委托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授权委托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且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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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 |
八、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须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五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五、我单位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八、我单位不具有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任何情形。
九、我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我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之规定,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的一切法律后果,依法接受相应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无此表或对此表作实质性修改,投标无效。
2.投标人须对此表中内容作出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3.交易中心或采购人保留核查以上承诺事项真实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