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统一编号: 11N7914531362022201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11N7914531362022201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地区经济发展 促进中心 | 乙方: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 |
地址:xxxxxxxxxxx 000 x 000 x | 地址:xxxxxxxxxx 000 x 00 x |
邮政编码:200125 | |
电话:00000000 | 电话:00000000000 |
联系人:钮欢 | 联系人:xxx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世博地区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办公用房租赁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 1 条 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具体位置以甲方提供的项目投标(响应)文件记载为准。
1.2 甲方系该房屋所有人,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有权利行使本合同
项下出租人权利。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经向乙方出示该等产权证明原件并经乙方确认。
1.3 该房屋建筑面积以甲方提供的项目投标(响应)文件记载为准。该房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它根据房屋面积计算的款项均以本款约定的租赁面积为计算基础(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若该房屋的租赁面积与任何人士、组织或机关测量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或其它算法的面积有出入的,均不对该房屋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其它任何费用作调整。
1.4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将该房屋抵押给任何第三方或变更抵押登记,或就该房屋设定新的抵押,但甲方应当事先书面告知乙方。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整体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但甲方应当提前贰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若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则甲方应当确保该房屋继受方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否则,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5 若在租赁期xx该房屋自身质量原因导致不符合租赁目的和用途,乙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 2 条 房屋租赁
2.1 该房屋的租赁期为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共【1】年。
2.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用作【办公】使用,乙方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乙方不擅自改变本条约定的租赁用途。
2.3 乙方应自行取得在该房屋内办公开展业务所需的一切政府批准和/或许可、证照等,并向甲方提供副本供核实备案。乙方需保证该等批准和/或许可、证照等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持续有效。
2.4 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应当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及全部附属设施设备。若甲方未按时向乙方交接房屋的,则乙方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若甲方逾期 15 日仍未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的,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5 租赁期满,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3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的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该房屋、或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第三方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或以股权转让、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变更股东、重组、更名、更换商标、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等任何方式转租或交换于第三方、或与他人
共用该房屋。
第 3 条 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3.1 本合同项下房屋租金的计算方式及金额已经双方确认无异议。甲、乙双方约定,在租赁期内,该房屋租金(人民币:元)按如下标准收取:
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合同价格为
3.2 本合同项下租金的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支付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3 乙方按前述约定时间将租金支付至甲方另行书面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若甲方银行账户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延期或者无法付款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4 本条中所涉租金均含增值税税费,相关增值税税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向乙方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双方明确,若租赁期内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对税率进行调整的,经甲方确认后,则本合同适用的税率也做相应调整,但本合同所约定租金金额将不再变更。
第 4 条 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
4.1 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元,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其实际运作成本合理协商调整该费用,以维护房屋的管理品质。
4.2 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公共区域的一切卫生、电梯、照明、空调、建筑外墙、建筑结构、乙方使用房屋范围以外的各种管路、门窗等。
4.3 该房屋涉及的能源费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含公共区域水费、照明电费、现有电梯维保费、空调供冷、供热费)。
4.4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发生的所有房屋内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设备、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收到相关通知书后【30】日内支付上述费用。
第 5 条 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非甲方的原因除外)。甲方确保该房屋内部交付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如有故障,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 1 个工作
日内派人修复,如甲方拒不修复,则乙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予以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若乙方与甲方其他租户因相邻权产生纠纷的,则甲方有义务协助进行沟通协调,并帮助乙方解决争议。
5.3 除非该房屋有重大质量问题而危及安全,或者甲方/甲方指定物业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以外,甲方对该房屋或其内的人身和财产之保安、保管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自行购买相应的保险。
5.4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租赁期间,因乙方或第三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的和/或导致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5.5 乙方若需装修的,应事先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交施工图纸及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方案),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第 6 条 房屋返还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当日将房屋返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认可,相互结清费用。若甲方超过 5 个工作日未予以验收,或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已完成该房屋的验收认可程序。
6.2 乙方如已使用租赁房屋所在地址进行公司注册登记,或已使用租赁房屋所在地址申请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执照或许可,或已使用租赁房屋所在地址申请开通水、电、通讯、网络等服务的,乙方需在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后的【15】天内完成上述一系列注销或过户手续,并将上述注销或变更之证明提交甲方备案。
第 7 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违约责任
7.1 非本合同约定情形,未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当于违约行为发生时【6】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7.2 在租赁期内,如甲方或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国资改制、重大重组等事项而致甲方或乙方主体的企业性质发生变更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合同变更的书面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签署补充协议并完成变更之手续;如双方未协商一致同意,则任何一方可要求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终止。上述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不应视为任何一方之违约情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变更或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或补偿。
7.3 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收、征用的;
3)该房屋因规划调整、城市建设及市政改造等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改造、更新或开发范围的;
4)非因甲方过错,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如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发出的合同终止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无条件搬离该房屋,并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等费用。除甲方未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外,乙方不得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进行赔偿或补偿,政府或相关部门就上述事项单独补偿承租方的除外。若未提前 2 个月书面通知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按照本合同月租金的贰倍承担违约金。
7.4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该按当日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5 如果因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将该房屋进行抵押、置换、出售或转让等,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或严重影响乙方在该房屋内的正常经营活动的,则乙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当向乙方全额退回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如有)及预付的租金,并按照本合同月租金的叁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补足。
7.6 若该房屋在租赁期限xx甲方提供的房屋本身质量原因导致不适租或者无 法满足乙方租赁用途和目的的,且经乙方通知后甲方拒不修复或无法修复的,则乙方有权自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暂停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甲方履行完毕修复义务使房屋达到适用状态。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当向乙方全额退回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如有)及预付的租金,并按照本合同月租金的叁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 的,甲方应当予以补足。
7.7 因甲方提供的该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的,乙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当向乙方全额退回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如有)及预付的租金,并按照本合同月租金的叁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相关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由甲方另行予以赔偿。
7.8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相关约定且经乙方书面通知后 10 日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乙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当向乙方全额退回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如有)及预付的租金,并按照本合同月租金的叁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补足。
7.9 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该房屋返还予甲方,每逾期一日则乙方应当按约定返还日的日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该房屋的返还。
7.10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天,需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6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11 本合同项下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支出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第 8 条 xx条款
8.1 乙方承诺与甲方各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益关联。
8.2 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甲方根据行贿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相关合同总价款 l-5%的违约金。
第 9 条 其他
9.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合同由双方于本合同封面所载明的时间及地点签署。
9.5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包括战争、地震、洪水、台风、火灾、传染病等合同订立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形,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受影响方应当承担怠于通知的违约责任,且受影响方应在最大努力范围内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以将该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害降到最低,否则受影响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6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本合同附件与合同
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栏)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2022-07-19 | |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